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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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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摘要)

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4-03-06 05:42:00 来源:(北京)

核心提示:3月5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超过预算的113%。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83080.32亿元,比2024年(下同)增长21.3%。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83180.32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9575.38亿元,增长17.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为93180.32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100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42470.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增长18.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2570.52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832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72.89亿元,增长4.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9.63亿元,增长13.3%。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支出总量为50570.5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26.9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1208.35亿元以内。地方本级收入40609.8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2349.6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72959.43亿元,增长19.3%。地方财政支出73602.49亿元,增长20.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为74959.4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24亿元,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

2024年中央财政预算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4410亿元,主要是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相关经济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一些指标超过预期较多,导致收入超过预算。

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4410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65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路养护等经费转移支付242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6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加公路建设支出454亿元。其余2748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增长28.6%。科学技术支出172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1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14.8%。住房保障支出112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增长15%。农林水事务支出38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0.5%。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37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增长51.4%。环境保护支出14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25.3%。交通运输支出2599.2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7%,增长19.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18.9%,下降2.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793.24亿元,完成预算的73.6%,下降28.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29.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794.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国防支出5182.27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7.3%。公共安全支出1475.42亿

元,完成预算的106.1%,增长14.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8%,下降8.3%。国债付息支出1512.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14.5%。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24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8898.54亿元,增长19.9%。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用于民生支出。202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8579.7亿元,增长1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606.37亿元,完成预算的201.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5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3.43亿元。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车船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预算公开全面推进。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中央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呈现新的面貌。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近3万亿元。财税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2024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极其复杂。从财政看,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2024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比上年有所回落,财政支出压力很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24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二是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三是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24年要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是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五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收入4586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同)增长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473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54360亿元,增长1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050亿元,增长6.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7000亿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7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43860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73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8117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83170亿元,收支相抵,差额2024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财政收支安排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为准。

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8972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22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0220亿元,增长11.9%。全国财政收支差额9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24年的2.5%下降到2%左右。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4年底余额为2368.13亿元,2024年预算调入使用1500亿元,剩余868.13亿元。

1.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内增值税17570亿元,增长10.5%。国内消费税6500亿元,增长7.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1220亿元,增长7%。关税2170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8380亿元,增长7.5%。个人所得税3120亿元,增长7.5%。证券交易印花税550亿元,增长4.2%。出口退税8005亿元,增长9.2%,相应冲减财政收入。车辆购置税1927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2024亿元,增长5.7%。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2963.57亿元,增长16.3%。(2)科学技术支出1944.13亿元,增长12.5%。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43亿元,增长18.5%。(4)医疗卫生支出1727.58亿元,增长16.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34亿元,增长16.6%。(6)住房保障支出1292.66亿元,增长14.8%。(7)农林水事务支出4588.83亿元,增长18.3%。(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54.89亿元,增长22.9%。(9)节能环保支出1591.85亿元,增长10.3%。(10)交通运输支出2866.91亿元,增长10.3%。(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44.86亿元,下降10%。(1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30.5亿元,增长23.9%。(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06.14亿元,增长3.3%。(14)国防支出5835.91亿元,增长12.6%。(15)公共安全支出1617.32亿元,增长9.6%。(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84亿元,增长4.3%。(17)国债付息支出1839.84亿元,增长21.7%。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24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增长18.1%。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9884.5亿元,增长15.2%。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3826亿元。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

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2024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其中:税收返还5067.99亿元,增长1.4%;一般性转移支付17336.77亿元,增长18.5%;专项转移支付14905.24亿元,增长17.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26.27亿元,下降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0.16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616.4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6.43亿元,增长19.9%。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2995.47亿元,下降2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753.41亿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231.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4226.9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4226.97亿元,下降20%。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成本性支出、城市建设等支出20339.57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25821.74亿元,下降27.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0.16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6611.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26611.9亿元,下降18.3%。

(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4.39亿元,增长5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17亿元,可安排的预算支出858.56亿元。

三、依法理财,加强管理,圆满完成2024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

(三)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四)坚持勤俭节约,狠抓增收节支。

第二篇: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于199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24年7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国务院委托,我曾向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了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现在,1999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1999年中央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一、1999年中央财政决算情况

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是比较好的。全国财政收入1144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全国财政支出1318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全国财政收支相比,支出大于收入1743.59亿元。

1999年中央财政总收入64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比预算增加56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中央本级收入5849.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8.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中央财政总支出8238.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比调整预算增加549.95亿元,比上年增长27.8%。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152.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主要是中央预算在执行中有250多亿元转为补助地方支出);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4086.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1791.6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调整预算赤字数额1803.03亿元减少了11.43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向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51.45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45.87亿元(主要是在预算上列收列支的改烧油为烧煤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46.14亿元,其他项目增减变化不大),赤字数减少5.58 亿元。

1999年中央决算中部分收支项目与预算相比增减变化较大。在收入方面,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92.4%,比预算增加757.85亿元,主要是国家集中力量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外贸进口相应增加,海关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进口环节税收大幅度增加。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165.6%,主要是1999年股市总体比较活跃,股票交易额扩大,相应增加了该项税收收入。营业税和国有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预算的85.9%和71.3%,主要是国家几次调低银行存贷款利率,且贷款利率降幅高于存款利率降幅,金融企业上交收入相应减少。在支出方面,基本建设支出完成预算的83.2%,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将一部分原列中央财政本级的基本建设支出转为补助地方支出。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完成调整预算的98.3%,主要是增发国债列入企业挖潜改造资金贷款贴息的预算支出,受银行贷款项目进展影响,部分资金未能拨付。地质勘探费、工交商事业费、支农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完成预算的89.4%、88.8%、91.5%、85.1%。一是由于预算执行中,中央各部门所属院校和煤炭地质勘探单位下划地方管理,原列中央本级的支出31.02亿元转为补助地方支出;二是列在上述事业费科目中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2亿元划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科目。如果还原这两项因素,这四项支出则分别完成预算的105.6%、108.1%、101.2%、100.2%。政策性补贴支出完成预算的62.7%,主要是原先的补贴项目未完成计划,相应节减了中央财政政策性补贴支出。上述收支项目执行与预算比,增减变化较大,虽主要是客观因素和技术原因所致,但有的也反映出我们安排预算时对经济和事业发展的前瞻性不够,需要加以改进。

1999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4015.03亿元,除代地方政府举借的300亿元外,中央财政债务收入3715.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0.53亿元,弥补当年赤字1791.6亿元,所余12.9亿元用于补充中央财政偿债基金。中央财政偿债基金自1997年设立后,在调剂间债务发行规模,保证国债还本付息,稳定预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1999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49.02亿元,支出1349.02亿元,收支持平。1999年中央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这是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财税体制有效运行、征收管理不断加强的结果。中央财政本级收入比上年增加957.21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增加额的61%,不仅使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由1998年的12.4%上升到1999年的13.9%,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有所提高,从1998年的49.5%上升到1999年的51.1%。这是政府财政能力增强的可喜表现,成绩来之不易。1999年中央财政支出,着力于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支出项目。

1999年的预算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脱贫目标,支持文教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改善人民生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年初预算安排国债投资的基础上,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又增发了6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各地区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国债投资项目选择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了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通过预算支出较大幅度提高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受益职工和居民达8400多万人。三是及时调整了部分税收政策。分两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15%以上,当年退税626.69亿元,比预算增加1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43.7%,支持了外贸出口。为鼓励社会性投资,从1999年7月1日起,对实际完成的社会投资额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准许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调动了企业增加投资的积极性。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居民储蓄向消费、投资转化,扩大了国内需求。总之,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效益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了财政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为支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证财政负担的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1999年,中央财政用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项支出达335亿元。其中一部分拨付用于中央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大部分以转移支付的形式补助给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弥补这些地区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对煤炭、有色、军工等特困行业降低了基本养老金缴费率,由此出现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从而保证了这些特困行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同时,为了弥补今后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经国务院批准,在财政赤字不突破1999年调整预算数额的前提下,从中央财政超收中安排280亿元,建立了中央社会保障专用基金,专项用于安置中央所属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和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这是为补充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三)继续加大了农林水利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1999年汛期之前,完成了长江、黄河、嫩江、松花江干堤的修复加固任务,为此中央财政增加投资192亿元;继续在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及东北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财政增加农林水利投资和财政专项补助86亿元。

(四)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1999年,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与企业脱钩后,中央财政给予补充经费57.45亿元。中央财政增加海关、公安等部门缉私经费和贫困地区政法机关装备及办案经费19.3亿元。支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增强其保障能力,对于加强军队和政权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落实各项粮棉购销政策,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成果,1999年中央财政支付储备粮食费用和利息,安排粮食风险基金,负担1992年以来新增粮食财务挂账的利息补贴等共达368.51亿元。

(六)大力支持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1999年,中央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增加27.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2%,超过中央财政收入增幅4.7个百分点;为支持知识创新工程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央财政增加科技投入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通过国债专项资金对668个技术改造项目安排贴息资金,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二、增强依法理财观念,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999年6月,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针对审计署审计出中央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了内部检查和审计。对该收缴国库的资金已全部收缴入库,违规筹集办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清退,对部分省市集资建设的上海浦东金隆大厦已责成11个省市做出善后处置方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到1999年9月,财政部对审计署审计出来的问题,已全部进行了纠正,各项整改措施有的已经落实到位,有的正在落实之中。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1998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对中央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时批复预算;二是要细化预算内容,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三是要编报部门预算。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加强对中央预算的审查和监督。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关于改进2024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决定推行以建立部门预算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编制改革。

为保证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部成立了预算编制改革工作小组,多次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和教育部、农业部等11个中央部门共同研究改革方案,多方面征求意见。预算编制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财政部制发了《关于改进2024年中央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编制部门预算,选择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门作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送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对有预算分配权的几个部门,要求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及时审核和落实部门预算指标;细化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的内容。按预算编制改革要求,今后财政部不再保留预算机动指标,对预算中确需追加的支出,由各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汇总审核后报国务院审定,通过动用预备费解决。国务院批准的2024年预算编制时间表,从1999年9月开始,比上年提前两个月,对各部门报送、协商、确定预算草案的时间都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确保预算编制准确、高效、有序、按时完成的要求。

1999年中央预算编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第一,预算编制时间大为提前。国务院下达编制预算的指示比往年提前了一个多月;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3个多月;财政部批准部门预算,比往年提前了3到5个月。第二,预算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原来的预算编制只考虑财政预算内的收支,不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现在试编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不仅包括预算内收支,还包括预算外收支,实现了预算内外收支统管。第三,预算编制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原来预算编制是由部门代编下属单位预算,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编制部门预算则要求从基层单位逐级编制、逐级汇总,克服了代编预算的弊端,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准确。第四,预算的完整性大大增强。以前,各部门的预算按功能由财政部内的业务司和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归口管理,一个部门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预算。编制部门预算要求各部门的财务机构统一向财政部申报预算,一个部门一套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加强预算执行与监督。

由于预算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部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明年把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支出部门的预算纳入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逐步增加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送部门预算的部门。同时,还要积极指导和推动地方预算制度改革,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在我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国家预算管理体系。

三、今年前五个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5012.93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完成预算的40.6%,比去年同期增加855.08亿元,增长20.6%。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700.8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5.01亿元,增长24.1%;地方财政收入2312.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0.07亿元,增长16.7%。全国财政支出4485.93亿元,完成预算的30.6%,比去年同期增加956.04亿元,增长27.1%。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573.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7.98亿元,增长43.6%,主要是从今年开始,将国债利息支出由原来列国债还本付息支出改列中央财政支出和去年下半年增加中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翘尾,如扣除这两项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中央财政支出增长10.1%;地方财政支出2912.7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8.06亿元,增长19.6%(主要是增加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人员收入,增加支出356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527.01亿元。1至5月份,中央财政债务收入1853.21亿元,债务支出1095.6亿元。

1至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一些重点收入项目增收较多,带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1至5月份,增值税、进口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838.67亿元,占财政收入增加额的98%。具体来说,受原油价格上升的影响,1至5月份原油增值税同比增长50.5%;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投资需求增加,建材产品增值税同比增长43.6%;纺织品销售开始转旺,实现增值税59.57亿元,同比增长31.9%。随着进口贸易持续增长,加上海关继续加强征管,严厉打击走私,进口税收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其中,进口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增长34.2%,关税增长20.4%。企业经济效益的逐步好转,使得企业所得税出现恢复性高速增长势头。股市交易量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入库210.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5.41亿元,增长3.7倍。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改善。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遵循“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重点支出。积极落实1999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以工资性支出为主的行政经费和部门事业费支出增幅较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增长14.2%;努力确保社会稳定,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1倍,用于公检法司等方面的支出增长23.1%;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分别增长48.4%和23.6%,教育支出和支农支出分别增长17.3%和12.9%,都保持了较快增长。

但是我们还注意到当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受政策性因素影响,一些收入项目可能出现短收,如消费税由于卷烟限产和调整税率,1~5月份仅增长6.6%,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1.4个百分点。二是个人利息所得税1~5月份仅完成收入41.33亿元,占预算的16.5%。三是企业欠税有所抬头。截至5月底,企业欠税达306亿元,比年初增加43亿元。四是一些地区财政支付能力较弱,保证正常支出仍有较大难度。五是虚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有抬头之势。

为了确保全年预算的圆满完成,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国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国债资金要坚决按国务院确定的方向和重点进行安排,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所有的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严格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改造项目也要认真选择,科学论证,谨慎决策,突出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绝不能搞变相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债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不得随意实行先征后返,不得擅自减税免税缓税,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也不能收“过头税”。要继续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深化征管改革,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尤其要坚决从重打击内外勾结,走私贩私,偷逃税款和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集团。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调节分配,增加收入。

(三)积极稳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所有单位申请使用财政资金,必须按预算程序办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预算项目,编制部门预算。中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地方财政从今年开始,都要细化预算项目,试编部门预算。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对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制定各部门定员和经费定额标准,为编制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提供依据,为改革预算编制工作打好基础。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把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到机关所有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方面。抓紧研究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大、包揽过多的问题。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取得稳定收入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削减事业性支出。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国家政权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其经费保障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行政单位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即财政预算安排的工资资金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牢固树立节约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五)积极稳步推进税费改革。目前制定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实施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将适时推出。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已经确定,并在安徽省进行全省范围的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选择了少数县、市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方案,逐步推开。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整顿财经秩序。前不久,审计署对1999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这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改进财政工作、推进财税改革,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一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整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依法理财,从严治财。要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一切财政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要实行从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对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认真贯彻《会计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强化会计监督,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高效的中介服务。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制,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是世纪交替之年,完成今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圆满完成今年预算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第三篇: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预算具体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如下:

(一)财政收入增长及超收使用情况

(二)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三)财政宏观调控积极有效

(四)抗灾救灾保障有力

(五)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六)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经济财政形势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三)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

(四)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

(五)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

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09年预算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二)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

(四)狠抓增收节支

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61316.9亿元,比2007年(下同)增加9995.12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104.8%。全国财政支出62427.03亿元,增加12645.68亿元,增长25.4%,完成预算的101.7%。

中央财政收入33611.92亿元,增加4999.97亿元,增长17.5%,完成预算的103.3%。中央财政支出36319.92亿元,增加6739.97亿元,增长22.8%,完成预算的102.5%。2008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53270.76亿元,控制在预算限额55185.85亿元以内。

2008年预算具体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如下:

(一)财政收入增长及超收使用情况

2008年,财政收入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但增幅明显前高后低。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33.3%。下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5.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下降0.9%。全国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83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收1080.2亿元。2008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0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821.74亿元,增长43.6%,完成预算的125.6%。教育支出1598.54亿元,增长48.5%,完成预算的102.4%。医疗卫生支出826.8亿元,增长24.5%,完成预算的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3.59亿元,增长19.2%,完成预算的99.3%。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增长114.3%。文化支出252.81亿元,增长20%,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1163.29亿元,增长16.4%,完成预算的102.6%。环境保护支出1040.3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10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3871.35亿元,增长59.4%,完成预算的114.8%。公共安全支出875.77亿元,增长9.3%,完成预算的102.1%。国防支出4099.43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1290.77亿元,增长3.4%,完成预算的12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2.99亿元,增长8.7%,完成预算的95%。

汇总以上各科目,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5603.64亿元,增长29.2%。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5955.5亿元,增加1637亿元,增长37.9%。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用于民生和“三农”支出。

(三)财政宏观调控积极有效

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中央对宏观调控导向作了两次重大调整,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持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适度增长;促进稳定物价和缓解价格矛盾;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稳定出口。

(四)抗灾救灾保障有力

年初,努力保障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国财政拨付救灾资金479.1亿元。“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及时安排和切实保障抗震救灾资金。中央财政拨付抢险救灾资金384.37亿元,地方财政也投入抗震救灾资金243.28亿元。安排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40亿元,支出698.70亿元。

(五)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收制度。研究提出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

(六)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在加强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通报和督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推进公务卡管理试点。

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经济财政形势

2009年我国经济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蕴含重大机遇。财政将十分困难,收支紧张的矛盾非常突出。在看到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中央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并将继续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而为财政收入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实行结构性减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扩大政府公共投资,着力加强重点建设。在2008年年末增加安排保障性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040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排9080亿元,增加4875亿元。

二是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执行2008年已实施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预计2009年将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

三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促进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补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春节前向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贴和生活补助标准。实施家电和汽车下乡补贴政策。

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安排7161.4亿元,增加1205.9亿元,增长20.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安排7284.6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加1653.34亿元,增长29.4%。

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投入,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461.03亿元,增加297.74亿元,增长25.6%。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安排200亿元技改贴息资金。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安排资金495亿元。

2009年预算收支总量和财政赤字安排。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35860亿元,比2008年执行数(下同)增加3188.01亿元(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增加的消费税等收入),增长9.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505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3636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3865亿元,增加8485.01亿元,增长24%。其中,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28889亿元,增加6883.32亿元,增长31.3%。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500亿元。

(三)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

国内增值税14563亿元,增加1065.58亿元,增长7.9%。其中:国内消费税4434亿元,增加1866.2亿元,增长72.7%。进口税收9895亿元,增加733.98亿元,增长8%。企业所得税7605亿元,增加431.6亿元,增长6%。个人所得税2390亿元,增加155.82亿元,增长7%。证券交易印花税245亿元,减少704.68亿元,下降74.2%。出口退税6708亿元,增加842.1亿元,增长14.4%,相应减少财政收入。车辆购置税970亿元,减少19.75亿元,下降2%。

(四)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

按照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安排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3446.59亿元,增加744.39亿元,增长27.5%。教育支出1980.62亿元,增加382.08亿元,增长23.9%。医疗卫生支出1180.56亿元,增加326.11亿元,增长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0.69亿元,增加607.1亿元,增长22.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01亿元,增加311.11亿元,增长171%。文化支出279.75亿元,增加26.94亿元,增长10.7%。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780.45亿元,增加675.35亿元,增长61.1%。科学技术支出1461.03亿元,增加297.74亿元,增长25.6%。环境保护支出1236.62亿元,增加196.32亿元,增长18.9%。公共安全支出1161.31亿元,增加285.54亿元,增长32.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080亿元。国防支出4728.67亿元,增加627.26亿元,增长15.3%。交通运输支出1887.2亿元,增加286.91亿元,增长17.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61亿元,增加96.96亿元,增长8%。国债利息支出1371.85亿元,增加93.16亿元,增长7.3%。

汇总以上各科目,2009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7284.63亿元,增加1653.34亿元,增长29.4%。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增加1205.9亿元,增长20.2%。

(五)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

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889亿元,增加6883.32亿元,增长31.3%。其中:税收返还4934.19亿元,增加1591.9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374.93亿元,增加2678.44亿元,增长30.8%,占转移支付总量的47.5%。专项转移支付12579.88亿元,增加2612.95亿元,增长26.2%,占转移支付总量的52.5%。

此外,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0.92亿元(含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支出2880.92亿元(含中央本级支出和补助地方支出)。

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09年预算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二)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

(四)狠抓增收节支。

第四篇: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4年3月5日来源:新华社

一、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24年(下同)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1306.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增长20.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2806.1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564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6.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514.19亿元,增长3.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增长23.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支出总量为59306.1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预算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地方本级收入52433.86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92333.82亿元,增长26.6%。地方财政支出92415.48亿元,增长25.1%,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94333.8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24亿元。

2024年中央预算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较好,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5446亿元。超收收入使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5446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44亿元,增加教育支出30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76亿元,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0亿元,增加公路建设、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油价补贴支出621

亿元,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207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8亿元,留待下经预算安排使用。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27.5%。科学技术支出202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1.6%。医疗卫生支出1747.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23.9%。住房保障支出1720.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1%,增长52.8%。农林水事务支出478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23.3%。节能环保支出1623.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2.5%。交通运输支出3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增长26.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90.62亿元,完成预算的78.8%,下降2.4%。国防支出583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2.6%。公共安全支出169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4.9%。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23.4%。

汇总各项支出,2024年全国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8108亿元,增长30.3%;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5629亿元。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29342亿元,增长2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1359.63亿元,增长12.4%;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9642.43亿元,增长16.8%。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25.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下降1.6%。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103.49亿元,完成预算的85.8%,增长2.9%。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8233.7亿元,增长1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166.2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7485.56亿元,增长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931.99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65.02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36.9%。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9.54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42%。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促进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27个省份的1080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范围。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促进服务业发展。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制度。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在全国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支持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实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税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出台车船税法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修改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资产评估立法等工作。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对“三农”、医改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深化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二、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经济形势

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二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24年,全国财政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做好未完工项目建设的同时,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缓解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大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六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收入5592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同)增长9%;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合计可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62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64120亿元,增长13.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519亿元,增长12.1%;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收支总

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82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57680亿元,增长10%,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02781亿元;中央代地方发债250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5281亿元,增长13.9%。发行地方债比上年增加500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113600亿元,增长9.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630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24300亿元,增长14.1%。收支差额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上年减少5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5%左右。2024年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指标拟安排如下:国内增值税20250亿元,增长10.8%;国内消费税7700亿元,增长11%;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7528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11120亿元,增长11%;个人所得税3400亿元,下降6.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9950亿元,增长8.1%;非税收入2826亿元,增长5.6%。

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教育支出3781.32亿元,增长16.4%。科学技术支出2285.46亿元,增长1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84亿元,增长18.7%。医疗卫生支出2024.05亿元,增长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0.73亿元,增长21.9%。住房保障支出2117.55亿元,增长23.1%。农林水事务支出5491.45亿元,增长14.8%。节能环保支出1769.1亿元,增长9%。交通运输支出3565.93亿元,增长8.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77.26亿元,增长6.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974.19亿元,增长9.4%。国防支出6503.11亿元,增长11.4%。公共安全支出1826.64亿元,增长7.7%。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返还5188.55亿元,增长2.2%;一般性转移支付22526.19亿元,增长23.1%;专项转移支付17386.26亿元,增长5.2%。

汇总各项支出,2024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增长19.8%;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

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5124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2286.6亿元,增长17.9%。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4026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35亿元,下降4.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807.6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807.66亿元,增长22.7%。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1806.41亿元,下降16.8%。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116.7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116.74亿元,下降11.7%。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6.76亿元,下降1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14.0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5614.07亿元,下降10.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4亿元,增长10.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5.07亿元,增长13.7%。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2.4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2.49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46.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277.5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7.56亿元。

汇总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2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

三、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24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三)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狠抓增收节支。

第五篇: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4年3月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情况。

为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国务院明确了经济运行合理区间,强调只要增速不滑出底线、就业保持基本稳定,就不采取短期刺激政策对经济运行进行强力干预,而是稳定市场预期,适度预调微调,同时简政放权,推进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坚持不扩大财政赤字,把赤字占GDP的比重控制在2.1%。二是实施促进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三是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四是促进优化投资结构。五是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检查落实。

(二)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1.完善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财税政策。把短期调控与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节能减排。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四是支持外贸转型升级。

2.注重民生投入的使用绩效。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开展重点民生支出评估,着力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协调配合的机制,树立起个人努力、各方面合理承担责任、勤劳致富的民生理念。

3.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范围和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三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基本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了风险提示,促进加强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中央部门预决算分别集中公开。

4.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在研究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5.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5%比例压减中央本级一般性支出,腾出的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留待以后经预算安排使用。

(三)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2024年全年财政收入比年初预算略有超收。全国财政收入129142.9亿元,比2024年(下同)增长10.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149.74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30292.64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39744.26亿元,增长10.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4.38亿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42292.64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12000亿元。

中央财政收入60173.77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61173.77亿元。中央财政支出68509.39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6.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471.75亿元,增长9.1%,完成预算的101.3%,主要是执行中压减补助地方的零散项目,将部分原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基建投资、用车辆购置税安排的支出,调整用于增加铁路投资等,相应增列中央本级支出)。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4.38亿元,支出总量为69673.7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86750.46亿元,控制在预算限额91208.35亿元以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483.08亿元。

地方本级收入68969.13亿元,增长12.9%。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48037.64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149.7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为117156.5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19272.51亿元,增长11.3%,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20656.5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3500亿元。

2024年中央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20527.92亿元,为预算的98%。国内消费税8230.27亿元,为预算的96.3%。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003.34亿元,为预算的88.2%,下降了5.4%;关税2630.29亿元,为预算的88.6%,下降了5.5%,进口税收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进口增长低于预期以及高税率商品进口减少、大宗商品价格走低。企业所得税14443.1亿元,为预算的110.1%,主要是企业利润增幅高于预期,以及清缴以前税款等一次性因素。个人所得税3918.84亿元,为预算的102.7%。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0514.89亿元,为预算的94.6%。非税收入3540.05亿元,为预算的128.5%。

2024年中央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113.77亿元。主要是车辆购置税超收,按照专款专用的规定相应增加公路建设支出。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6005.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增长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4.2%。医疗卫生支出2588.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26.4%。教育支出3883.91亿元,完成预算的94%,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2460.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1.55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7.5%。住房保障支出2320.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下降10.8%。节能环保支出1803.9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下降9.7%。

交通运输支出413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增长4.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26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27.9%。国防支出720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0.7%。公共安全支出1934.3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2.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3.9%。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037.64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5.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8.61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50116.46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31.7亿元,为预算的116.9%,增长27.5%。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259.4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27%。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8006.91亿元,增长4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49.52亿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498.6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9505.52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7355.6亿元,增长3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600.4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51.3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13.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515.56亿元,为预算的105.1%,其中,保险费收入25938.8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371.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616.75亿元,为预算的102.5%。本年收支结余5898.8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441.85亿元。

二、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看,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受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放缓、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同时,支持全面深化改革、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4年财税改革工作重点。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二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三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四是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五是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竞争环境。六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七是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二是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三是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四是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五是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六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七是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

同时,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积极协同推进养老、医药卫生、教育、科技、住房等相关领域改革。

(二)2024年财税政策。

1.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2024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扩大财政赤字,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同时赤字率保持不变,体现宏观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过程中,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三是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2.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城镇化。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继续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在此基础上,支持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一是支持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二是推进农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国外资源。三是支持耕地修复保护。四是推进粮棉收储补贴制度改革。

3.完善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健全对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四是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策落实力度,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推进教育、科技、文化改革发展。

一是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二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2024年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中央财政收入6438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同)增长7%。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预计为6538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74880亿元,增长9.3%(扣除预备费后增长8.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506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1874亿元,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预计为95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100708.35亿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83.08亿元。

地方本级收入75150亿元,增长9%,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5187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预计为127024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30031亿元,增长9%,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93亿元,支出总量为131024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差额4000亿元,比2024年增加5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代理发行或继续试点由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报告中地方财政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财政收入1395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05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增长9.5%,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93亿元,支出总量为154030亿元。收支差额135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500亿元,赤字率为2.1%左右。

2024年中央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6487.47亿元,增长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2.96亿元,增长9.8%。教育支出4133.55亿元,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2673.9亿元,增长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2.29亿元,增长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8.05亿元,增长15.1%。住房保障支出2528.69亿元,增长9%。节能环保支出2109.09亿元,增长7.1%。交通运输支出4345.68亿元,增长5.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93.96亿元,增长10.1%。国防支出8082.3亿元,增长12.2%。公共安全支出2024.65亿元,增长6.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15亿元,增长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5.77亿元,下降20.7%,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6.69亿元,下降19.1%,主要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到期后,2024年不再安排补贴资金,相应减少支出。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1874亿元,增长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7217.87亿元,增长10.9%;专项转移支付19569.22亿元,增长6.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68.62亿元,下降1.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06.9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975.58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975.58亿元,增长16.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422.37亿元,增长24%;对地方转移支付1553.21亿元,增长3.6%。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3140.61亿元,下降1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371.31亿元,下降11.8%。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553.2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4693.82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4693.82亿元,下降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871.14亿元,下降9.2%。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7309.23亿元,下降9.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06.96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8116.1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48116.19亿元,下降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26亿元,增长34.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52.0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578.0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78.03亿元,增长61.3%。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增长183.1%,占中央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13%。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5.7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55.79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81.7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52.0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2133.82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33.8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666.51亿元,增长9.1%,其中,保险费收入28087.5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211.8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581亿元,增长13.9%。本年收支结余5085.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527.36亿元。

三、认真抓好2024年预算执行

(一)严格依法理财,夯实管理基础。

(二)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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