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税收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国税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重视。国税干部被推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如梅州国税系统当选十届省人大代表1人,市五届人大代表3人,以及多人被选为县(市、区)人大代表。笔者认为,积极参政议政,发挥国税职能作用将大有可为。
一、国税人大
代表不仅是“代表”的荣誉,更是“代表”的责任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集体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也是人民的勤务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下列权利: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讨论、通过议案;参加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加选举、决定任免和罢免有关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对同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视察工作;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享有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等等。
人大代表“代表”的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待遇,是比“先进”、“模范”更耀眼的光环。其实,准确地说,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责任大于荣誉。从当选的那一天起,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权力的委托与被委托、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是受选民的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当人大代表首先要提高对人大代表作用认识,克服当选人大代表只是召开人代会期间开开会,举举手,拍拍手,把人大代表当作政治荣誉和“花瓶式”的模糊认识,应当树立人民选举我为人大代表、我为人民服务精神,充当选民的代言人,认真履行代表的职务,监督“一府两院”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二、国税人大代表履行职能务必具备的“五种素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主要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县、乡二级人民代表会设有立法权,工作重点是行使监督权,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由于我国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水平层次不一,对于现有的法律、政策水平了解不深、也参差不齐,为此,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提升自身素质,为自己履行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奠定必要的、坚实的工作基础。
所谓素质,简单讲就是一个人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能力。人大代表的基本素质,法律上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从人大代表这一特殊的身份和其履行职责的要求看,人大代表的素质应该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文化知识和执行职务的能力等方面。因此,人大代表主要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要支持配合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行动上要把党委的主张,通过自己的努力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人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规范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实践证明,人大代表只有坚持带头学法、守法、执法,才能较好地履行代表职务,更好地引导、带动和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切社会活动。
三是要有较高的奉献精神。代表是一种职务,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时刻要为人民群众无私地奉献和付出。特别是在新时期,对代表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要顾大局,识大体,更要有多做贡献、争创一流的奉献意识,要立足本职工作和本地实际,在各行各业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人民群众的榜样。
四是要有过硬的服务本领。人大代表产生于基层,来自于人民,也受权于人民,那么就得服务于人民,在工作和生产生活中时刻树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的服务思想,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敢于为民代言。要在技术、资金、信息等各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真正带动人民群众共同创业奔富。
五是要有廉政的为民思想。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来自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是社会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深受人民群众的尊敬。因此,要经常保持清正廉洁、大公无私的为民思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处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利益面前不动心,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和谐国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尽职尽责
我国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代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条战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
们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代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密切联系选民,随时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意见,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起到一种上下反馈,连接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符合人民利益的可靠保证。这样要求人大代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传”,把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息渠道沟通起来,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国税干部人大代表而言,应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国税工作,积极向大会提交了有价值的提案、建议和意见,为社会各界搭建起了解国税,支持国税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首先,要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国税工作。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其广泛的代表性特点,社会影响力大。向他们宣传国税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税宣效果。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税工作是政府工作的组成部份,理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方法上可以采取“一邀二送三探讨”的形式。“一邀”,即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国税工作。在视察期间向代表们汇报国税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等等,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如今年6月,我局通过县人大的工作安排,邀请了3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到我局开展视察活动,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察看办税大厅工作后,人大代表高度评价了国税工作。很多以前对国税工作不了解的代表也对国税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国税部门表示了敬意,并纷纷表示会将他们的所知、所见、所闻通过他们的渠道宣传出去。“二送”,即利用召开人代会的时机,派出税收宣传小组向人大代表发送税收宣传资料。如今年“两会”期间,我局派出税收宣传小组向人大代表发送人手一份 “国税知识一点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人大代表称我们的税收宣传“真正做到了家”。“三探讨”,即在会议闭会期间,与其他代表们一起探讨经济、税收问题,征求代表们对税收工作的看法和意见,消除对税收工作的误解,听取和改进税收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其次,要向大会提交有价值的提案、建议和意见。结合国税部门的工作特点,人大代表可以有针对性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出谋献策,提交有价值的提案、建议和意见,发挥参政的作用。近年来,笔者结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相继采写了《出口退税、外贸体制改革对我县经济的影响》、《再谈出口退税、外贸体制改革对我县经济的影响》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税收和谐发展》等多篇调研论文,其中《出口退税、外贸体制改革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一文,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赞赏。县人大办、县委办整理后相继上报市委、省委,受到了充分的肯定。针对部份党政领导税收观念淡薄的现象,我局干部、县人大代表杨萍萍联合其他代表提交了《关于在各级党政领导开展税收宣传的建议》,受到了县人大的高度关注。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专门召集国、地税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意见,促成了县委党校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时,加进了税收基本法规的课程。今年6月24日,县委党校举办的“丰顺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专门安排了一堂税收基本知识宣传讲座,由我局领导向70多名在职副科以上中青年干部详细宣传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再次,了解掌握人大代表的意愿,为税收工作提供参考。由于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主动与各代表了解情况,特别是工商业的经济信息,以及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无疑对税收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发挥国税干部中人大代表的作用,可以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融会贯通在税收工作中,可以增进了解,消除疑虑,寻求发展,改善税企关系,反馈民意,扩大国税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从另外一个层面、另外一个角度上起到宣传、贯彻税收政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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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作者:宋发永
来源:《法制博览》2024年第0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机关如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与保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拟结合秭归实际,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性的思考。
一、牢固树立四种服务理念
近年来,随着三峡工程蓄水通航发电目标的实现,秭归坝上库首的区位优势日渐明显,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呈方兴未艾之势。秭归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秭归发展、建设小康秭归的重要战略任务。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服务,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统一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四种服务理念。
(一)树立超前服务、积极保护的理念
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结构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如何应对各种变化,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超前服务,才能使之健康成长。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责要求我们在这方面必须主动超前,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调整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二)树立开放服务、平等保护的理念
目前,全县外来企业不断增多,在规模内的数十家家企业中,外来企业已占58%的比重,外来企业也大多属民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WTO的非歧视性原则,牢固树立县内企业与外来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主体平等的执法观。
(三)树立主动服务、同等保护的理念
近几年来,我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后,绝大部分已实现民营化。据统计,民营企业已达80%以上,民营工业产值所占比重已达86.6%,民营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民营经济激活县域经济已成为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作为检察机关,应正视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的水平与质量。
(四)树立高效服务、依法保护的理念
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民营经济的发展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在政策的引导下,通过高效率的服务,达到依法保护的目的。因此,检察机关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为民营兴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切实把握三个服务重点
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必须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坚持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执法工作,尤其是要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迅猛发展。根据秭归实际,具体把握以下三个服务重点:
(一)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在维护经济秩序上服务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的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秩序尚不规范,给走向市场的民营企业造成诸多制约因素,也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因此,检察机关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行使检察权,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失。一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针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打击报复、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案件,予以严肃查处。通过查处,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必须严肃查处,切实为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参与竞争、市场退出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民营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财产损失的渎职犯罪等,严肃查处。尤其是对负有监管市场秩序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放纵犯罪分子非法经营、欺行霸市、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以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惩治,决不姑息迁就。
(二)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在维护社会治安上服务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企业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正常生产与经营。检察机关在维护民营企业社会治安中要重点发挥三个作用。一是打击作用。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于盗窃、哄抢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批捕、提起公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重点加大对工业园区社会治安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特别是外来落户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疏导作用。对民营企业中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和某些渎职案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疏导工作,把法律寓于教育中,既依法办案,又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延伸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特别是对那些问题多、情况复杂的区域,应主动与公安、法院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展现法律的威慑力。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提供法律咨询上服务
依法生产经营,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应结合检察职能,送法到企业,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以案释法,增强民营企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应帮助民营企业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管理,消除犯罪隐患,规范经营活动,使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竞争。同时,对于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签订合同等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全面落实三项服务举措
检察机关要将“强化法律监督,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必须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保障。要从机制入手,针对民营企业的不同情况,紧跟服务对象,从法制角度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全县民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服务。
(一)建立机制保障服务
建立健全三项便民机制。一是建立投诉服务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民营企业的申诉。凡民营企业的申诉,一律纳入“首办责任制”程序,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二是完善便民职务犯罪举报服务机制。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建立和开通“举报绿色通道”,凡民营企业对经济监管、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违法犯罪举报、控告,实行专人接待,依法快速办理,及时回复。三是建立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投诉服务机制。其投诉案件由检察机关的纪检部门统一受理、调查和处理。秭归县检察院推出便民维权措施二十条,就是为了让检察工作走向社会、服务人民、服务企业。此项措施的推出,既将检察工作有效地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又使服务方式与内容更加透明。
(二)提升素质优化服务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是全面承担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也是能否有效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检察机关工作使命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队伍素质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新形势的发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民营经济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中不断自我完善,充实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不仅要精通法律知识,还要博学多才,具备较丰富的经济知识,不断认识经济发展规律,贴近经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深入实际全程服务
深化职能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深入民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现状和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寻求服务方式和如何服务的答案。当前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很好,涌现了一批带头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民间资本的投资取向由过去的商贸等第三产业向工业、农业等领域扩充,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同时,民营企业由过去的家庭亲缘组织转为以资本为纽带的组合。因此,作为检察机关,应在调查研究的同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悉心听取经营者的呼声,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服务的针对性。应主动与民
营企业取得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加强联系与沟通,随时掌握民营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增强服务的及时性,不断创新服务民营企业的新路子,真正发挥好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卸甲镇司法所
今年,我所将按照市局目标管理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依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个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法宣传与受教育人群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所地位、形象的提高)。09年我所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弘扬法治,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努力实现“三讲”(讲诚信、讲守法、讲依法诉求),逐步完善“六个一”工程(即实现每户有一本法律、法规手册,每村有一个法律顾问、每村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村有一张法律图书专柜,每村有三到五人法制宣传志愿者,每季度有一个法制宣传主题)。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形成全社会、广为覆盖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调防结合,警防各类矛盾激化
今年,我们将以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新一轮平安卸甲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心配齐两名专职调解员,充分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以“调解优先”、“以调促和”为理念,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显现调解职能,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做到“周排查、月汇总、季分析、年总结”,重点抓好企业劳动争议、征地补偿、医患、死亡赔偿等重特大纠纷、疑难纠纷、有影响纠纷的调处工作,倡导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来消除纷争。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调处成功率95%以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真情帮教,完善矫正、帮教管控机制
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重在矫正”这个核心,强化教育矫正和帮扶解困功能,提升管理水平,落实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教育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做到“五谈”(即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对所有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做到“五清楚”(即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杜绝两劳人员、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失控现象。衔接率100%,五年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当年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帮教率100%,安置率99%以上。
四、关注民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注重“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群众用法;提供法律保障,维护群众权益)。突出对三类案件的援助服务:即对弱势群体案件服务,对拖欠工资案件服务,对关系社会稳定的案件服务。
五、加强学习,提升司法人员工作能力
全所同志将紧紧围绕学习、务实、创新来提高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全所同志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实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
领导同志们,今年是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司法所全体同志,将按照市局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某县审计局履行审计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汇报
一、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我局依法组织实施完成了对县财政局和地税局两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过程中,坚持把财政收入的完整性、资金支付的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作为预算执行的主线,重点揭露财税部门在管财、理财、聚财、用财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除指明限期纠正外,依照有关财经法规,区别不同性质,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或处罚,并提出整改措施,规范了预算收支行为,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
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xx乡原书记、xx乡原书记、xx乡原书记、交通局原局长、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和职教中心原校长等6名同志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坚持完善评价体系,分别从目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评价。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层面综合分析,为县委领导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依据。
三、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民生,促进为民、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根据县领导要求,按照文件安排,我局组织了对20xx年以来县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管、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三方面内容,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建议5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我局组织了对检察院和环保局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业务招待费超支、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具体纠正意见和建议,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手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账务处理更加规范,资金运用日趋合理。
五、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按照审计计划,组织了对洺州镇、候贯镇、章台镇、梨园屯和七级镇的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财经法规,分别进行严肃处理和处罚,同时在分析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实施政府投资审计,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提高。
20xx年以来主要开展了xx小区竣工决算、县城街道维修、xx路排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节约国家建设资金x万元,有效控制了虚增工程成本、多计工程量等问题,为确保国家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基层国税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阳党生
经济发展决定税收,经济增长带动税收增长,同时税收对经济又有反作用。“十一五”时期,嘉禾县国税收入实现了从2024年8203万元到2024年30495万元的“三级跳”,累计组织收入8.5亿元,比“十五”时期的 1.9 亿元,增收6.6亿元,增长近4倍,为嘉禾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仍然存在着参谋意识有待增强,财力保障有待提高,落实政策有待提速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2024年全县国税系统组织收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充分发挥税收杆杠作用,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是基层国税部门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一、基层国税部门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一)参谋意识有待增强。由于国税部门属于垂直管理,许多事情不需要请示地方政府,导致有的基层国税部门忽视了地方管理,在服务、服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不够。这既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也束缚了基层国税部门的发展。
(二)对地方财力保障有待提高。目前国税机关征收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100%到中央,而占国税收入主导的增值税只有18.75%、所得税只有28%到县级,地方分成少。如嘉禾县2024年财政总收入43706万元,国税收入23306万元(减去废旧物资行业退税),国税收入占财政总
1收入的53.32%;全县一般预算收入21412万元,国税组织4400万元,仅占20.55%。虽然国税收入大部分最终会从中央财政通过各种方式拨回给地方,但到底拨付多少?怎么结算?只有财政专业人员才知道。地方政府单纯的按国税收入的级次计算地方所得,这样算出来后,显示国税对地方的财政贡献不大。地方政府为了保障财政公共支出不断加大对国税收入任务的分配,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力度也与任务挂钩。
(三)税收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纳税户的增加与税收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大,税源底子不清,部分行业税负过低,漏征漏管户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负差距较大,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有待健全,督促达标小规模纳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力度不够。三是信息管税工作做得不够,对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分析和利用不多,没有充分发挥数据作用。部分同志对网上办税厅、POS机刷卡缴税、电子缴税、横向联网和网上认证等系统不熟悉,操作应用欠熟练。
(四)纳税服务有待提升。对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提供决策分析、政策咨询还不够,没有很好地发挥参谋经济的作用。在服务措施上,文明服务、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服务硬件设施上有所突破,但在支持纳税人经营、发展、保护纳税人权益方面考虑不足,措施不多。
(五)落实税收政策有待提速。国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各项税收工作,税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够、促进地方企业发
展壮大的思考不多,如个别税收管理员不清楚新办企业适用哪些税收政策,新政策适用于哪些纳税人,哪些税收政策可加以利用。同时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的渠道比较窄,不清楚该享受哪些政策优惠,习惯于税收管理员说了算。
二、几点对策
(一)服务地方发展,积极参谋经济。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党政领导在经济发展中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国税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国税部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角色。国税部门必须坚持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税收问题,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一是认真学习最新税收政策,熟悉其内容和要求,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确保园区建设,推进科学跨越发展,注重从税收角度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返乡创业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调研,积极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出谋划策。发挥好部门优势,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帮扶制,用好用活税收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努力实现培源增收目标。三是关注周边发展。要多与相同区位的周边县进行税收与经济的分析,找差异、寻原因、提建议,为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四是树立参谋理念。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组织收入、财源建设、税收管理、税收热点及难点问题,提出招商引资、涵养税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为地方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谋。
(二)全面完成任务,提供有力保障。组织收入是国税部门的天职。国税部门所征收税收收入中,虽然大部分属于中央级次,但中央
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等渠道,税收收入大部分最终划拨到地方财政。若不能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中央财政将从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直接扣除,势必会影响地方可用财力,进而影响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要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企业所得税28%到县级,提高企业所得税收入可提高地方可用财力。如嘉禾县局2024年入库企业所得税201万元,占总收入0.9%;2024年入库310万元,占总收入1.02%,企业所得税征管潜力很大。要加大征管力度,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面和贡献率,提高企业所得税总规模和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优化税种结构,全面提升地方一般预算性收入占国税总收入的比重,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
(三)开拓创新管理,提升征管质效。在收入任务重,压力大,人员少的情况下,结合工作实际,要创新管理,提高征管质量。根据纳税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实行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等税源精细化管理,零散税源规范化管理。结合“千名税干访万户,征纳同心促发展”活动,加强与乡镇的联系,争取更大的外部支撑,齐抓共管,弥补征管力量不足。要积极打造“金点子”项目,促进税收征管。不断完善煤炭行业的“金点子”项目管理以及从3月1日起实行的嘉禾县“矿产品及金属制品税费统征”,在掌握企业生产销售数量基础上,加强对销售价格检查和行业税负的管理。
(四)改进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立足于纳税人需求,着眼于纳税人满意,致力于纳税人遵从,努力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要积极打造纳税服务平台。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便捷、舒适的办税服务环境,完善整合窗口职能和“一
站式”服务,完善税企QQ互动平台,办好纳税人学校。要健全纳税服务考评机制。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不断提高税收宣传水平,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方法,突出宣传效果,依托短信平台,及时向纳税人发布涉税信息。加大国税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理解、支持国税工作,提升国税工作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作者系嘉禾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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