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职 报 告
--在2024年2月8日xx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上
xxx
尊敬的x主任,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委推荐,我被xxx县长提名为县民政局局长人选,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首先,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感谢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这次会议通过对我的任职,我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不负重托,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到民政工作中,竭尽全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并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将是我人生的又一个重大转折。二十多年来,从一名普通教师到科级领导干部、从城里到乡镇、从乡镇到县直部门,这不仅是组织对我的一种培养与考验,更是对我的一份希望和重托。面对新的岗位、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摆在我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我要一以贯之地向书本学习,向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认真研究民政工作规律,依托“三下三民三风”活动,深入基 1
层、调研帮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尽快实现角色转变。
二、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这次机遇,用自己质朴的人品、工作的热情、实干的精神,不辱使命地做好民政的每项工作。走上新岗位后,我将牢固树立“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民政工作宗旨,调查研究摸实情,集思广益想实招,尽力而为办实事,处处以事业为本,时时以人民为重,全力推动“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灾害救助、基层民主、社会福利”等民生事业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三化”进程,冲击“四项十强”,建设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xx作出新的贡献。
三、维护团结,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坚持把团结作为政治生命来看待,无论对班子成员,还是一般干部,乃至普通群众,都要谦虚为人,和睦相处,和谐共事。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上,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靠民主风气,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靠以德治政,增强全局的战斗力;靠办实事求实效,增强为民解困的责任感;靠知人善任,提高工作效率,使班子成员在政治上相互关心不猜疑、思想上相互关心不冷落,努力把民政局打造成团结务实、勇于创新的集体。
四、严于律己,进一步增强勤廉意识
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自己的政治追求,认真履行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和地位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同时,要自觉地、经常性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工作,认真负责地办好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尊敬的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责重若山,行胜于言。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不负重望,不辱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庄严承诺。如果我的任职提名不能通过,我也将认真反思,查找差距,愉快地接受组织的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
谢谢大家!
述
职
报
告
年 月 日
********民政局局长 ***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己能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及省、市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年内受到民政部、省、市政府表彰12项,其中国家级表彰4项、省级表彰3项、市级表彰5项,编撰完成了35万字的《民政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手册》第二部。下面,我从加强自身学习、带班子和完成主要民政业务工作三个方面,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民政工作岗位上,我个人能够认真贯彻民政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指导思想,坚持认真学习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对十七大精神能够深刻理解其精神内涵及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更加贴近了与民政对象的距离,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广大民政对象办了一些好事实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民政业务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熟悉掌握的难度较大,在日常工作中,自己一是认真向书本学习,对常用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业务及时学习理解;二是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和身边的业务主管领导学习。通过认真学习民政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了自己领导全局工作,正确处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为做好全区民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班子团结,全局精神面貌新 在领导工作中,作为班长,我本人首先是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其次是做到公正廉洁,对任何同志不抱成见,一视同仁,注意和同志友好相处,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问题讲到当面,不搞小动作,有困难互相帮助,不斤斤计较。我们局老同志多,协理员多,对老同志能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给他们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注重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班子团结好,局风正,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上进,团结协调,促进了全年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管理,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重点是抓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建立健全低收入审核登记和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09年我局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省、市政府关于城乡低保的各项通知精神,加强低保规范 化管理,建立了分类施保台帐,切实做好保民生工程的“兜底”工作,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全省共有5个单位被表彰。
全区低保实现城乡一体化,被征地农民低保制度初步建立。城乡低保累计保障2320户,4867人。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10月1日起及时提标,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达到285元,人均月补差182.55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22.9189万元。投入7万余元在全区71个社区设立了低保公示栏,开通了局门户网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开展两次城市低保审核认定,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325户1027人、低保金调增调减298户705人、新增392户894人。
加大敬老院建设和资金投入,五保供养取得新的成绩。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的提高上,我区五保集中供养人员共86人,集中供养率已达到100%,超过市目标任务45个百分点,排在全市各县(市)区前列。我区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3400元,同比08年人均提高1000元。全年累计下拨各乡镇五保供养资金46.25万元,发放五保生活补贴1.61万元,五保供养资金保障充足,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保障情况良好。
敬老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我区十八里河镇、南曹乡两所敬老院达到省、市标准,能够满足自身供养需求,还具有一定的社会代养能力。圃田乡一所投资600余万元的新建敬老院已经正式 峻工。我区南曹乡民政所09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基层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面,我局科学把握汛期、春荒、冬令期间灾情发生特点和规律,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规程开展救助。“救群众之急,解群众之难”扎实完成好冬春生活救济、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好基本生活困难。加强了救灾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全区灾害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本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乡镇应急预案制定严密规范。救济台帐建立及时准确,救灾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点共建成6个,其中局本级3个、乡镇3个,符合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定。
在春节前后至3月份,根据全区需救济人口总体情况,向三个乡(镇)下拨棉被383床,并使用救灾救济款11万元,用于解决冬令期间灾区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困难,累计救济灾民1213人。全年下拨倒房重建资金4万元,重建房屋10间,为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提供了保障。
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汛期及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能够及时核实上报基本情况并实施救助。今年,11月12日我市突降大雪,致使我区内民房倒塌3间,仓库厂房倒塌面积达到6.57万平方米,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生活受到危胁,我们及时将灾情上报上级部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向三个受灾的乡镇下拨棉被300余床,下拨救灾款3万元,有效的保障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年内我区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接到民政部表彰通报,被表彰为第二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首先,我区圆满完成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扎实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全区71个社区在6月底前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这次换届共登记选民69107人,实际参加选举58819人,社区的参选率达到85%以上,共选出社区居委会成员416人,其中党员155人占37.2%,“一肩挑”的43人占60%,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83人占19.9%,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31人占55.5%,通过换届全区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与往届相比都有较大幅度提高,整体呈现出年龄轻,素质强的新特点。
其次,城乡社区建设“双百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社区“双百工程”建设,是2024年郑州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区南曹乡张华楼村、大湖村,十八里河镇刘东村3个农村示范社区和13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是重点完成的任务。年初,按照市“双百工程”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及“本级党组织领导,动员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完善和加强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的工作思路,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徐西平为组长的管城区城乡社区建设“双百”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了《*****城乡社区建设“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管办 [2024]8号),指导“双百”工程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积极筹措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双百工程”建设,截至11月底,3个农村示范社区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基本形成了服务功能完善、组织健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农村社区,与13个社区综合用房建设任务同时通过了市局的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社区群众的认可,其中全区城乡社区新建面积达3800多平方、改扩建面积600多平方、协调装修面积2260平方米。我区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河南省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城区”、我区的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再次,开展村和社区“两委”培训,“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有力推进。我局年内组织村 “两委”成员、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邀请省、市的专家学者为学员亲自授课,通过培训,村委会“两委”成员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为新一届村“两委”、社区“两委”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推广联户代表制度和“4+2”工作法方面。我区按照“一户一代表,十户一联合”的工作思路,建立家庭联户代表的新型管理体系。同时,把落实“4+2”工作法和完善家庭联户代表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
截至12月份,全区38个村全部完成了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农村联户代表的工作,产生村民小组长162名、推选农村家庭代表5325名、农村联户代表513名、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38个共152人、成立村民理财小组38个。最后,建立起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居委会成员工资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并报区政府研究决定,全区出台了管政[2024]78号文件,建立起了社区居委会成员工资补贴、社区办公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按照新的政策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在原基础上增加500元,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也逐步得到落实。社区办公经费根据实际管理户数进行核拨,截至12月份,全区共下拨社区办公经费730万元,同比08年提高2.4倍。
(四)拥军优抚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双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深化“四个驻军”和“关爱功臣”活动入手,积极主动推进拥军优属工作开展。全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驻军 宣传驻军 热爱驻军 支持驻军”活动的工作方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把“四个驻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传统节日以及“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区四大班子领导向驻郑、驻区军警部队官兵,赠送了慰问品价值20余万元;全区各级将“关爱功臣活动”与“四个驻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子”帮扶等形式,上门为老功臣们办好事办实事,建国60年国庆期间,慰问老红军、老残疾军人、老烈属、老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70名,使用资金20万元。我区双拥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四个驻军先进单位”。
在优抚工作中,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关心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生活。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抚恤补助金标 准和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抚恤补助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全区符合优抚医疗保障的对象共406人,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我区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全部列入区财政预算;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签订“一站式”服务协议,实现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即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其按规定享受的“医疗费用减免”、“医保报销”、“新农合补偿”、“政府补助”在定点医院同步核算、一次结清,并可享受到“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四个优先。完成了优抚对象普查任务。
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制定了《*****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今年5月份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进行了1次体检,并组织军休干部到北京疗养旅游1次。
在复退军人稳定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全区军队复退人员稳定。我区现有越自卫反击战复退军人373人,曾参加核试验复退军人有122人,我们主要采取慰问救助解决实际困难、重点人员跟踪排查的方法,做好全区495名参战涉核人员的稳定。对全区复退军人建立了档案信息数据库,摸清了复退军人的底数、状况,通过“五包”措施(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 化、包稳定管理、包依法处臵),按照“四个” 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的要求,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在春节、“八一”、国庆期间,慰问各类复退军人近三百余人次,发放各类慰问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五)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新推进。
一是,完成全区老龄工作调研,推动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年内我局完成了对全区养老、为老服务机构调研,对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完成调研文章一篇。我们依托区老年公寓对我区30名孤老开展一对一“居家养老”服务,为60岁到80岁孤老每周分别提供3至15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区百岁老人共13人,全部享受到了每月200元的敬老补助金,生活保障状况良好。被河南省老龄委表彰为“河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全区民间组织合法、健康有序发展。完成全区66个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年检合格率均达到100%。09年我区新增民间组织10个,通过年检和经常性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在我区内非法成立和活动的民间组织,遏制非法民间组织在我区的发展势头,优化我区民间组织发展环境。
三是,完成区划地名管理、勘界工作任务。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搜集相关边界资料,配合全市勘界工作,开展了与金水区、二七区的区界联勘工作,协议处理边界争议地段5.35公里。维护与我区交界的二七区、金水区、新郑市、中牟县界桩9处。规范我区地名标志的设臵和管理,对全区的街、路、巷进行了登记备案,推动我区地名标准化建设,做好了区划地名档案立卷归档。
四是,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婚姻登记系统完成全市联网;严格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在登记处醒目的地方悬挂有“婚姻登记收费9元”的公示牌,禁止其他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服务承诺,实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专门印制发放了带有简易路线图的明白卡,方便办理手续的群众到达登记处,塑造了政府部门为民服务良好的窗口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卫生部门协调配合,在全区实行免费婚检制度,积极做好婚前检查费用的退换工作。
1-至12月底,全区共办理登记结婚4045对,离婚登记997对,补办结婚证2195对,补办离婚证72人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908人次,合法率达到100%。09年我局婚姻登记处接到民政部表彰通报,被表彰为“2024-2024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五是,全面完成全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任务。对全区的殡葬改革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对在我辖区内的公墓加强监管,引导其规范化经营。全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已完成35个,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24年1-12月份,全区火化任务数1916具,实际火化1572具,完成目标任 务的82﹪。其中农业人口目标423具,实际火化479具,目标任务完成100﹪。我区4个单位被市人事局、民政局评选为“郑州市殡葬改革先进单位”。
六是,加强政策引导,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兴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区属福利机构现有4家(包括区老年活动公寓),床位528张,入住老人324人,福利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全部处在盈利状态,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截止2024年12月,我区5家福利生产企业,共完成工业产值2460.30万元,完成销售收入2877.85万元,上交税金191.60万元,企业年检合格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全区福利企业中残疾职工人工资福利及其它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人均月工资达到650元以上,“四金”缴纳及时齐全。
七是,依法进行社会救助与收养登记。组织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动员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依法进行孤儿收养和弃婴送养工作,办理收养登记和进行社会救助合法率均达到100%,全年共处送养弃婴71名,处理无名尸36具,办理孤儿证39个。
八是,健全慈善机构,深入开展慈善活动。成功召开管城区第一届慈善协会成立大会,并选举出协会第一届组织机构,我区慈善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结合“10.16”郑州慈善日活动,发动全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积极 参于慈善捐助,共接收捐款100.2732万元,完成年初拟定的工作目标。年内我局接到市人事局、民政局、郑州慈善总会表彰通报,荣获“郑州慈善日优秀组织奖”。
在主要业务工作完成的同时,我局还努力完成省、市、区级党委政府分解的“十件实事”和“目标任务”共7件,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完成人大建议办理3件,政协提案4件,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局计划财务工作管理规范,民政事业费年增长率超过8%,还完成了民政法制宣传、信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这些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建设做出了贡献。
09年,在我和局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2024年的工作中,我将认真的总结09年自已工作中的得与失,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行整改,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能力入手,继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争取全区民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实现“保民生,促发展”的目标,为管城“一二三四五”战略部署的实现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心得体会
民政局局长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我认为符合当下国情民情,非常及时,很有必要。特别是我们民政部门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便利百姓最具体,应义不容辞地走在活动前列,抓住这次机遇,认真查摆问题,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作风建设的成效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如何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带领我局干部职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我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刻体会群众生活
民政工作的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有些困难和问题在其他群体中可能是件小事,可在这些弱势群体中可能就是天大的事。作为一名民政干部,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要在工作中多换位思考,多体谅民政服务的难处,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就能使工作做得更好,服务对象得到更满意的服务。特别是一定要带着感情去做事,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支持。干部只有心
中真正装着群众,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作为民政干部要多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了解群众想什么、做什么、要什么,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
二、努力提高工作作风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在工作中要紧跟时代脉搏,不断适应新形势,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好的作风能引领一个人事业的成功,一个政党强大的凝聚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整个国家的发展顺利、繁荣富强,而不好的作风则会导致一个人的腐化堕落,一个政党的逐步减弱和消亡,整个国家的停滞不前甚至是倒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把八项规定内化于心,保持清醒的头脑,端正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性原则,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矫正不良心态,时刻绷紧心中那根弦。对照要求不难发现,“四风”问题在我们民政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着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影响到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每一个民政人都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坚决克服和纠正。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使改进作风卓有成效,关键还在于迅速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做到真抓
实干。要加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加强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改进和提高;要保持贯彻落实的长期性,做到始终如一,坚持再坚持,改进再改进。
三、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针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果我们的能力不足,就无从谈起。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必须坚持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审时度势,做终身学习的典范。作为一名民政干部应该如何学习呢,我认为应具备多方面的丰富知识, 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要将上级的政策规定吃透,将下情摸清,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确保各项工作不走样。第三,要不断拓展学习领域,不管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哲学、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都要学,至少要了解,要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样的好处是至少可以保证自己不乱说,不乱干,保证不因知识欠缺、能力不足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总之,通过学习使自己达到“民政政策一口清”、“民政法规一本通”、“工作业务问不倒”、“服务满意人人赞”标准。
未来5年百姓养老之忧如何化解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谈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我国有1.67亿老年人,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他们都不同程度地需要社会为其提供照料服务。面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如何适应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期待。
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鲜明地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未来5年,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如何建立?百姓的养老之忧能否得到有效化解?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保障面仍相对较小
记者: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李立国: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在部分城市已基本建立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中心17.5万个,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3万个,因地制宜地开展了面向老年人的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在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各地打破政府直办、直管的传统做法,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
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对象逐步扩大,逐步由“三无”和“五保”老人扩展到全社会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
还要看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目前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保障面相对较小,服务项目偏少;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既存在有的机构“一床难求”,也存在有的机构“床位闲置”现象;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投入不足,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
今后养老服务补贴、政府供养等惠老制度将建立完善
记者:目前我国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严重不足,民政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未来5年将有哪些惠及百姓养老的具体制度?
李立国: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非常重要。加大资金投入,适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民政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我们将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投入、激励社会投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等多种渠道,来加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
一是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推动高龄补贴制度建立。积极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四是推广民办公助制度。对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既可在建设期按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一次性或者分期给予建设补贴,又可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入住率等指标,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今后,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将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还将积极引导慈善资源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好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记者:如何落实好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李立国: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早已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但有些地区和部门由于认识不到位,尚未把这些政策落实好。
民政部承担着管理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职责。我们将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国家现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的,企业在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各类养老机构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
——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养老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属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
——落实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经审查合格,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养老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养老机构所设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五”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
记者:未来5年,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是什么?民政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打算?
李立国:总的来说,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立足基本国情,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匹配,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我们要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迈进。
为实现上述目标,民政部门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加强资金保障,推动建立政府供养、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民办公助等制度,根据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不同情况,实行无偿服务或有偿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集中照料需求。
我们还要加强养老服务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水平。还将对长期照护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机制、建立现代老年产业体系等加大探索,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创新性发展。
县民政局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2024年4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民政局局长的。三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全体民政干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关心群众疾苦为要务,以维护稳定为大局,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宗旨,主动贴近群众,深入基层扎实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现将我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个人主要职责
根据部门职责和班子分工的要求,自己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领导和协调本部门政务工作,团结副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对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委员会汇报本部门工作,承办县人大及县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交办的各种议案、意见和建议。
(四)定期向分管县长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五)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当好政府的参谋,协调好和其他部门的关系,配合搞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培养一支谦虚谨慎,严守纪律,廉洁奉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搞好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认真阅处来信来访,体察民情,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
(八)掌握和管理好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分配,积极探索出新的使用办法和细则。
(九)改革内部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开拓本部门工作新局面。
(十)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一)抓职能工作,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快速发展
1、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县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十年九旱”,山体滑坡经常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全县救灾救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对众多的弱势群体,工作丝毫不能含糊,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我任职以来,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把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记在心上,切实把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和中心任务来抓。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制定出台了《西吉县救灾应急预案》、《西吉县救灾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西吉县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医疗、住房、项目、教育、就业、法律7项救助实施办法》、《西吉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及救助对象联审、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备案、公开公示、督查通报、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6项制度》等。二是认真开展各种灾情的调查核实和上报工作,积极联络和疏通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各项救灾经费的援助。我坚持做到有灾第一时间到现场,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每次灾情发生后,我都亲自到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请示汇报,争取上级在经费上的援助。三是认真核实和发放各种救济款物,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据统计,全县2024年以来共发给灾民和各类困难户救灾救济资金2024万元,衣被18.9万套,累计救助特困灾民5.8万户30.5万人,使灾民有饭吃不挨饿,有衣穿不受冻。四是大力实施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解决大病医疗救助4300人次12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80人次,解决教育救助资金10多万元。五是对农村特困灾民救助对象进行了扩面提标,取消原来分类救助办法,从2024年下半年起,对全县24000名救助对象全部执行人均年补助200元的救助标准,并逐步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按照“一户一档一袋”的管理要求,逐户建立了救助档案,重新核发了全区新《农村特困灾民救助证》,进一步规范了救助证件的管理。
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稳步实施。危房改造是县人民政府2024年向全县人民承诺的九件实事之一,也是区、市安排的重点民政工作。一是我对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排查摸底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抽调得力干部,利用近半年时间,对全县的危窑危房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摸底登记,建立健全了各类危房图片等基础资料。据统计,全县共有危窑危房6388户11565间(孔),其中:危窑949户1590孔,危房5439户9975间。二是在实施阶段,制定出台了《西吉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西吉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在施工期
间,我经常下乡检查危房改造建设质量,督促加快危房改造进度,按工程进度及时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了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2024年全县安排危房改造1150户,配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60万元,户均解决危房补助款4000元。三是在检查验收阶段,抽调纪检、财政、残联、民政等部门干部,利用为期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1150户改造户逐
乡、逐村、逐组、逐户进行了全面验收,确保了全县危房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切实解决了农村危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有新的进展。我始终没有忽视和放松五保供养工作,在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断提高和改善五保户生活待遇,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尤其是近两年来,我把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撤小并大、分步实施、建章立制、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狠抓农村敬老院建设。2024年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原下堡乡政府驻地改造为偏城中心敬老院。2024年投入资金87万元,在兴隆镇单家集工业园区征地10亩,完成了我县第一五保供养中心的新建、绿化、五保户入院和集中供暖等工作,使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自治区民政厅和固原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并在2024年全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县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经验进行了交流,被评为全市“敬老院建设先进单位”。
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整个低保工作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全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数大大提高。由2024年全县低保对象976户2669人,增加到目前的2764户6755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二是城市低保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由2024年全县低保资金预算安排8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94万元,增加了5倍多。三是低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为保证低保资金发放的安全性,建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现了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从2024年开始,我们在县农行为每个低保家庭发放了一个存折,使低保户可凭折按月到县农行和信用联社各营业所领取低保金,实现了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三年来全县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84万元,累计救助人数达到1.9万人次。四是城市低保档案管理更加完善。我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政策,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按照“一户一档一袋”的建档要求,建立健全了低保档案,低保数据实现了微机管理。五是社会监督面进一步拓宽。2024年9月份,在《今日西吉》公示了全县低保对象,并在民政局、各镇、居委会设立了举报电话、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城市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同时,制定出台低保对象评审办法,修订了《西吉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出台了《西吉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西吉县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标准》等政策性文件,增强了对低保工作的操作性。六是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为建立和完善我县城市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城镇特困居民看病难问题,制定出台了《西吉县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医疗救助的范围和内容等,为实施城镇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我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双拥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一是每年以节日为载体,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军政、军民的血肉联系,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军队建设,为县武装部、县中队和县消防队送去彩电、音响、微波炉及各种生活用品等,价值6万多元,使驻地官兵工作在外,生活在家,安心服役。二是建立健全了重点优抚对象档案,对全县547名重点优抚对象重新进行了建档立卡,严格落实优抚资金“两个增长”的工作机制,及时兑现各项优抚资金和农村现役军人优待金,确保了定补对象的优抚优待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年来,累计安排优抚及农村优待金260多万元,生活困难补助金20多万元。三是狠抓了安置工作。近年来接收城镇退役士兵185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系统安置、社会统筹安置政策,对2024-2024年待业的162名城镇退伍军人全部给予临时安置。同时主动配合征兵工作,从2024年起,实行了《优待安置证》制度,分别签订了优抚安置协议,夯实了优抚安置工作的基础。四是坚持作好双拥工作,与驻地部队开展形势多样、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全县“军爱民、民拥军”慰然成风,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6、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4年和2024年分别圆满完成了全县第五届居委会和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并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在全县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18项工作制度,帮助村上建立健全了治安保卫、人民调解等5个基层组织,实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7、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一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贯彻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办事,三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5800多对,离婚登记38对。二是收养程序更加严密。为防止假收养、真超生的违法行为发生,我坚持会同计生、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收养人的资格审查、审批及跟踪调查工作,避免出现遗弃、虐待被收养人现象发生,确保收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年来共接受收养登记咨询28人次,符合收养条件的8件,办理收养登记8件。三是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西吉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依法实施救助工作,自2024年救助站成立以来,先后救助不同对象138人,并将6名残疾弃婴送区儿童福利院收养。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认真组织实施了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了县界勘定、撤乡并镇后的乡级界线联检和地名设标工作。五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我县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少,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尚处在发展阶段,我坚持一手抓培育,一手抓管理,做到依法成立、规范运作。三年来,审批成立了西吉县马铃薯“三粉”加工销售协会、中药材协会、单家集清真牛羊肉协会、吉强镇蔬菜协会等7个农村经济协会和西吉县体育俱乐部等3个民办非企业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三农”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廉洁从政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能够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用实际行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加强对民政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勤学、勤思、勤写,每年都能写3万字左右的读书笔记和2篇心得体会文章。其次,经常进行党风、党纪和党性教育,及时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另外,在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动示范作用,带头学习,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并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使自己的党性行到进一步的锻炼。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我能够积极协调班子成员共同抓好班子建设,注重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集体权威,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工作中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经济开支、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工作部署,都要召开局务会议,与班子成员间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在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廉洁自律。我能认真履行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廉正准则》的规定,能克制欲望,廉洁自律,自觉做到既不借集体的利益换取个人的私利,也不拿手中之权乱搞以权谋私,带头做到防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工作和言行上始终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和《西吉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三)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我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通过的决定和决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都要进行认真地学习,并且结合部门的业务,认真抓好落实。对每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都把它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亲自审阅,亲自组织办理,并按规定时间认真给予答复,能办得到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予以落实,一时办不到的也要派人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办理。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一直把它作为了解民情,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行动上做到满腔热情,有问必应、有应必果。三年来,办理人大常委会建议案5件,办结5件。
近几年来,我为发展西吉民政事业做了一定工作,单位也曾多次受到全国、区党委、政府、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县委、政府的表彰奖励,曾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自治区级“社会捐助先进集体”、“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区厅级“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市级“社区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敬老院建设先进集体”;县级“文明单位”、“定点帮扶先进单位”等20多项荣誉。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自己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县救灾救济形势仍然严峻,灾民生活困难还需下大力气解决;二是城乡救助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是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对干部的管理还不够严格,有重业务管理,轻思想教育的偏向。
三、今后工作思路及方向
今后,我要按照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明确出发点、选准切入点,努力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加强民政干部的自身建设和素质培养,从能力、意识、观念、作风等方面把握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综合水平。
一要提高三个能力。即调查研究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处理事务能力。
二要增强三个意识。即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
三要树立三个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求是观念。
四要倡导三种作风。即团结协作的作风、扶正祛邪的作风、克已奉公的作风。
五要发扬三种精神。即敢于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者精神、善于吃苦的“孺子牛”精神。
六要起到三个作用。即稳定器的作用、及时雨的作用、金钥匙的作用。
七要做好三个服务。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愿意诚恳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任期工作的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认真抓好整改,力争把今后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我将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活动为动力,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努力工作,团结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努力把民政局建成一个高效廉洁,扎实干事,让群众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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