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和工作目标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2024年1月)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明确集中整治具体职能股室,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完善相应工作举措;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行为》(详见附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收集培训合同;组织人员对收集的校外培训合同进行评审,遴选出不公平格式条款,建立集中整治台账。
(二)集中整治(2024年2月—8月)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规行为集中进行纠正,对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查处。要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与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
(三)总结提高(2024年9月—10月)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XX市教育局、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配合完成对本培训机构不公平条款集中整治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二)密切沟通配合。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好责任分工。对于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联络,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努力提升整治效果。(三)加强宣传引导。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家长会、微信群、QQ群、告知书等多种渠道,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对相关条款进行点评、分析,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XX县教育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 XX@XX.com。
XX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附件
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
消费者权益典型行为
一、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下列责任的违法行为
1.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3.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4.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承担的合同基本义务;
5.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6.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的违法行为
1.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2.承担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三、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的违法行为
1.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5.就格式条款争议选择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
6.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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