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坚决巩固脱贫成效,扎实做好**镇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安居扶贫工作任务,结合**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实现全镇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农村无人居住危房。
二、全面排查鉴定
结合全市“百日攻坚”行动,各村要再次全面彻底排查疑似危房,做到应排尽排,不漏一户。疑似危房排查工作实行分级责任制,即村书记或村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驻村工作队长负领导责任、第一书记负工作责任。各村必须于3月30日之前上报疑似危房排查汇总表且必须经村书记、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签字方为有效。待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全镇形成镇、村二级存量危房台帐,并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农村无一人居住危房。
三、加大政策举措
(一)“三类对象”改造政策。
低保户、五保户、边缘户(已入扶贫系统)危房对象可申请享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维修加固改造。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要有效解决危险部位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重新变为危房,达到15年的安全期限,严禁以修缮为由搞扩建、翻建,突破原有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元,若有实际维修费用超额资金,各村提供费用工程清单,由工作队长审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后,由镇财政统筹据实报销。
新建改造。鉴定为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补助标准: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2.2万元;属于低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为残疾人户在上述补助标准之上再增加2024元。
“交钥匙工程”改造。对鉴定为D级危房、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及经市扶贫办、民政局核定特别困难的四类对象,纳入“交钥匙工程”兜底保障安全住房。建房面积严格执行“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要求,并合理安排功能分区和室内空间布局,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补助标准:4.2万元-5.2万元。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危房排查工作。
各村于3月30日之前上报疑似危房排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二)维修加固工作
1、严格按照鉴定报告维修建议进行维修到位。
2、危房对象本人愿组织施工的由其组织施工;危房对象无法组织施工的由村委会代其组织施工,并做好施工质量监督。
(三)原址新建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四)异地新建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五)“交钥匙工程”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钥匙工程”面积(40平米-60平米)和标准管控要求。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新建并达入住条件。
“老人住危房、新人住新房”
2024年12月底前,对农户在农村除危房外另有安全住房,尤其是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新房的,由各村、扶贫工作组负责组织,责令农户自筹将危房维修改造到位,无改造愿意的必须搬离危房另行安置,并拆除危房。
五、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要坚定扛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任务实施,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如存在危房排查瞒报、漏报及危房改造、搬离工作不力,对全镇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村、驻村工作队人员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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