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血的适应症
(一)急性出血
急性出血为输血的主要适应症,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时出血。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500m1)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不输血。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500~800m1)时,应根据有无血容量不足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同时参考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HCT)的变化选择治疗方案。一般首选输注晶体液、胶体液或少量血浆增量剂,不输全血或血浆。当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20%(1000m1)时,应及时输注适量全血。
(二)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手术前如有贫血或低清蛋白血症,应予纠正。贫血而血容量正常的患者,原则上应输注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者可补充血浆或清蛋白液。
(三)重症感染
全身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恶性肿瘤化疗后所致严重骨髓抑制继发难治性感染者,可通过输血提供抗体和补体,以增加抗感染能力。
(四)凝血功能障碍
根据引起病人凝血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输注相关的血液成分加以矫正,如血友病病人应输注凝血因子或抗血友病因子,凝血因子Ⅰ缺乏症病人应补充凝血因子Ⅰ或冷沉淀制剂,也可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替代。
静脉输血的禁忌症
静脉输血的禁忌症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
静脉输血的注意事项
(1)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全血的外观,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合格;还要认真核对患者、交叉配合报告单和待输血液之间是否无误,包括患者和献血者的姓名、性别、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和抗球蛋白试验的结果、血袋号码、血类和血量等,并且应该有两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应到患者床前核对病案号、患者姓名、血型等,确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装有滤器的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3)血液临输注前再从冷藏箱内取出,在室温中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汪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输血初期10—15分钟或输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时,必须由医护入员密切注视有无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或血库做必要的原因调查。通常,输血不必加温血液。
(6)输血后将血袋保存于2—8℃冰箱24小时,以备出现意外情况时核查用。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逐项填写输血反应调查回执,并于输血完毕后第二夭退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负责医师将输血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8)输血完毕后,医务人员将输血单第二联贴在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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