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
和自治区卫生县城宣传工作的通知
**工业园区党工委,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创建“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和自治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双创”)宣传工作,激发全县上下积极投身“双创”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做好“双创”宣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用语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20***年自治区文明城市(城区、县)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评选活动不再设“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这一称号,对应的创建目标为“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确保“双创”工作的有序开展,自治县创建标语更改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县”,请各乡镇场、各单位在今后的“双创”工作中做好宣传标语规范工作。
二、宣传形式
(一)社会宣传
1、县直各单位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或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单位大厅或入口通道要设置文明礼仪提示牌,有橱窗或宣传栏的要开设创建知识宣传专栏,LED电子屏要滚动播放“双创”标语并定期更换。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2、各乡(镇)场要在乡、村中心区域,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固定宣传牌、文化墙和“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双创”宣传工作,确保农牧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3、县直新闻单位要定期播放创建工作公益广告,做到全覆盖;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彩信和短信平台,面向全县所有手机客户每月至少发送3条“双创”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电视台、广播电台、公众信息网、***零距离、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4、在入城路口、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城区主要建筑物、施工工地围档(围墙)和路灯道旗上设置“双创”工作公益广告或创建标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住建局
5、出租车、公交车、公交站台要制作或张贴“双创”工作公益广告或创建标语,出租车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创”公益广告,客运站显著位置要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创”宣传专栏。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运管局、住建局
6、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外要制作永久性文明宣传标语,学校的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创”工作的内容,教室、楼梯口、洗手间等处有文明创建温馨提示语。
责任单位:教育局
7、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税务、人社、国土和县城区医院、银行、宾馆(酒店)、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旅游景点等所有窗口行业要文明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有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双创”工作和文明服务的内容;业务办理大厅的橱窗、大堂、楼梯口、洗手间等处有“双创”工作的温馨提示语,有文明礼仪提示牌;业务柜台上要有公共文明用语、禁烟标识、宣传册等;各旅游景点、酒店要有“双创”工作温馨提示语;各超市、农贸市场在醒目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创”工作公益广告,要在电子屏上进行宣传并定期更换内容。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商局、经信委、旅游局、卫生局、食药监局、住建局、效能办、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8、***镇各居民小区、社区橱窗或黑板报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创”工作的宣传专栏。
责任单位:***镇、县住建局
9、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双创”知识的学习活动,保证员工知晓率、支持率达到90%以上;要利用宣传横幅、宣传画、墙体标语等宣传手段在企业大厅、厂区、生活区、橱窗、电子屏等区域大力宣传“双创”工作。
责任单位: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信委、工商联
(二)县内媒体宣传
1、开设专栏。县直新闻媒体要开设“双创”宣传专栏,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及时报道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宣传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宣传创建中不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要对“双创”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动态追踪报道,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及城乡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确保“双创”工作氛围浓厚、家喻户晓、扎实推进。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电台、报社、网信办、公众信息网
2、网页宣传。设置“双创”专栏,及时刊登我县创建工作动态,宣传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相关知识。每月至少策划1次主题,在公众信息网、***零距离发布,及时组织网评员跟帖、转发,引导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双创”工作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公众信息网、网信办
3、制作宣传片。县电视台要精心制作公益宣传片,在《***新闻》节目前后播出,并在不同时段安排重播。县公众信息网及部门网站要在醒目位置及时转播。《***报》每期要刊登“双创”宣传标语,适时开展专版宣传。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电台、报社、网信办、公众信息网
(三)对外宣传报道
媒体集中采访。积极与上级主流新闻媒体对接,大力宣传报道自治县创建活动成果,推介自治县“双创”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树立我县文明卫生新形象。
责任单位:县外宣办、电视台、电台、报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双创”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双创”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指派专人开展工作,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双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重质量、求实效,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善于用干部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制作的宣传牌、横幅等宣传品用语要统一使用指定的标语口号,做到规范得体,整洁美观大方,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参照中国文明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
(三)强化督查考核
“双创”工作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务必于6月1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并认真做好“双创”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报送高质量信息不得少于2篇(信息未被采用按未报计算)。为保证“双创”宣传工作的落实,自治县“双创”办公室将会同县效能办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
附:自治县“双创”工作宣传标语
***县“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30日
自治县“双创”工作宣传标语
1、全民参与、全社会动员,积极争创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卫生县城,共建美丽***。
2、创建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卫生县城,争做文明***人。
3、创建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卫生县城,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4、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手牵手共建和谐***,心连心同做文明箭乡人。
6、争做文明居民,共建美好***。
7、微笑是最好的语言,文明是最好的名片。
8、共创文明卫生县城,共享文明发展成果。
9、细节体现文明,文明重在行动。
10、文明创建从点滴做起,构建和谐从你我开始。
11、创建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卫生县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
12、创建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卫生县城,美化我们共同的家园。
13、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创建自治区文明卫生县城。
14.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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