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受以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探讨书中的主题,理解作者的用意,这有助于我们提升文学鉴赏能力,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家的读后感10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一直以为《瓦尔登湖》讲的是湖,读完才知道它记录了梭罗两年多的生活和心路历程,记录了他对美好自然的热爱。
他在自己建造的小木屋旁开垦荒地,春种秋收,自给自足。快乐、悠闲,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不受外界的干扰。他与自然交朋友,与森林、湖水、飞鸟、游鱼对话。他骄傲地宣称:“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国王,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帝国也不过是一个卑微小国,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小雪团。”
?瓦尔登湖》代表了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或许在不知不觉间梭罗已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然而,我们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亲近自然呢?
在纷扰的城市里我们离自然越来越远,看风景不需要在户外,只要有网络就行,随便一搜索心中所想的就呈现在眼前了。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每天上学都要早起,放假了自然会睡到很晚才起床,就算是出去玩也不会在意路边的风景。大多数时候我们出去都成了“有目的”的,我们总觉得大自然离我们很近就在窗户外面,但慢慢地我们却与大自然渐行渐远。
我喜欢旅游,到各种地方玩,但当我待在家里时我就不想再出去了。每次去外婆家我总是喜欢和妹妹在楼上,等到吃饭时再下楼。老妈总是会喊我到楼下来,有时喊我帮忙做事,有时叫我陪她走走,看看田里的景色、田边的植物。可每次但凡是第二个我都会在楼下站一会儿敷衍老妈,因为我觉得田里的景色没什么好看的。但其实这些风景和外出旅行时的那些著名的风景又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呢?只是我觉得这些太平凡普通罢了。
然而出去游玩时我们又能有多少亲近自然呢!我们只是匆匆地在那里走过,最后再留下点纪念,但我们却并不了解它多少。
在看《瓦尔登湖》时,我在羡慕的同时也很佩服梭罗。他喜爱自然,他一直留在瓦尔登湖做着他喜欢的事。他追寻着自己的内心,与山林为友。要是在以前,如果让我一个人待在那里,就算有再美的风景我也无心欣赏,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太孤单了,再美好的风景也会变得单调。我更不会想着与动物植物做朋友了。但现在看过此书后,或许我也会像梭罗那样了——把自己的心带到大自然里,体验一回没有任何困扰的生活。
梭罗并不因为孤独一人而感到寂寞和无趣,正如他所说:“我的生活本身成了我的快乐,而且永远不失去新意。”他把自己的灵魂带到了大自然中,所以他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变化,于是看似平淡的生活在他眼中又别有一番新意。
梭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人们所追求的大部分奢侈品,大部分的所谓生活的舒坦,非但没有必要,而且对人类进步有大的妨碍。为何我们不尝试着摒弃那些奢侈品,回归人类最初的愿望——与自然亲近并融合呢?
我们是时候回归自然了,让我们带着一颗最纯净的心走进自然,去发现曾经遗失的美好。
今年暑假,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它产生于元末明初,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章回小说,作者就是路人皆知的作家施耐庵。
人物形象的塑造能写出复杂的性格内容,人物性格的形成有环境的依据,同时随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发展。人物形象带有理想色彩,同时又深深地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如鲁莽的黑旋风李逵,朴实、性急的花和尚鲁智深;打虎英雄武松、浪里白条张顺等等,还有一种就是官员、教头之类的社会地位高等的人物,他们因为遭到官府一些奸臣贪官的迫害而不得不起义,其中林冲就是典范。当时起义的人对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感受最深。朝廷腐败,官员贪得无厌、压迫百姓,将一个个好汉逼上梁山,我自然就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统治感到反感和愤怒!
施耐庵对于这些英雄人物,予以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讴歌,歌颂了这些人物的反抗精神、正义行动,也歌颂了他们超群的武艺和高尚的品格。
作者对这些英雄人物的赞扬,完全是出自内心的热爱。作品歌颂这样一批被统治阶级视为所谓“杀人放火”的强盗、朝廷的叛逆,一些所谓“不赦”的罪人,把他们写得如此光辉动人,可敬可爱,这显示了作者的胆识和正义感情。与此相反,作者对于统治阶级的人物,则将他们写得丑恶不堪,和梁山英雄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启发人们去爱什么人,恨什么人。金圣叹评论《水浒传》“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不管金圣叹主观动机如何,这句话却确实说明了施耐庵的思想倾向和《水浒传》的深刻社会意义。让我们明白了怎样的人才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在起义军中,最讲究的就是“忠义”二字,一百单八将每个都是为了山寨死而后已,不过这一百八人更追求忠,尤其是及时雨宋江,他时时刻刻都盼望着朝廷早日招安,就连酒后吟诗也道:“忠心愿,平虏保国安民。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望天王将诏早招安,心方足。”宋江他们一伙人都是为了“替天行道”,只反朝廷、官府中的奸臣、贪官,而不反皇帝,他们并不希望统治,只是盼望早日为国家效力,而这也是这一百单八将名送黄泉的主要原因。
当读完水浒传,我被他们的勇气所震撼了,我胆小,我一个人不敢走夜路,我自知不如,他们为理想百折不挠,勇往直前,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传颂,我遇到困难容易灰心丧气,无地自容……
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去拯救国家,去复仇,虽然失败了,但他们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去歌颂,去传唱。这一百零八位英雄豪杰,在我心中:俺们是替天行道的天神,是劫富济贫的好汉,更是我们历史上的好汉!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之笔,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的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我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老头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
“大革命时期,他趁荒灾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嫁上一个好人家他给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法郎,自我只留了一万法郎。可是,可是两年就把父亲从自我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读到这时我的眼眶不禁泛红,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到头来姊妹俩却这么对待自我亲生父亲简直可恶!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
漓尽致,侧面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有多人走上社会,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威逼引诱而走上歧途,甘当金钱和利益的奴隶,敲诈勒索,抢劫这些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最终都有什么下场呢不就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度日如年,最终都要进入黑暗的牢笼,遭到社会的舆论。
如今这个社会上金钱似乎成了万能的东西,钱能够买到一切,真相,良心,都做了金钱的奴隶,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但钱买不来人心,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钱也不是万恶之源,仅有你过分的,贪婪的,自私的去使用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我的生活体验,经过细致描述,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当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我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细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明白了许多人生哲理和与人处事的道理。
书中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特经历。这本书里的人物有多萝茜、铁皮人、稻草人、狮子、南方女巫、东方女巫、北方女巫、西方女巫……其中,东方女巫和西方女巫是邪恶的,而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
故事里的多萝茜很善良,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安全的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压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多萝茜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堪萨斯州。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救出了狮子,修好了她的朋友稻草人和铁皮人。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这些都是伟大的奥茨帮助他们实现的。而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在南方女巫和北方的女巫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这部书一举打破普通小说“人物脸谱化”的魔咒,如: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运用新颖的的题材,丰富的想象,把书中的情节表现的淋漓尽致。符合时代潮流,使读者喜欢看,乐意看,调动起读者读书的积极性。堪称精妙绝伦。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在这本书中,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为了实现愿望,不怕困难,互相帮助,打倒敌人,朋友们先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多萝西最后在南方好女巫格林达的帮助下,也回到了家乡德克萨斯大草原,结束了这漫长的旅程。我以后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要向多萝西学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它。在学习中不懂的多问老师,多问同学,让知识更丰富。
读后感
合上书,眼前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额尔古纳河畔,述说着一支鄂温克氏族百年来的历史。这是一个神奇的民族,他们居住在深山密林之中,以驯鹿为舟,以打猎为生,繁衍不息。而神奇之处,在于他们引起了我对生与死,神与人的思考。
大自然的生老病死,仿佛一个轮回。“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正是有了这轮回,生命才得以繁衍至今。而鄂温克人生于自然,长于自然,他们的命运似乎也参与到了这自然的轮回当中。
作者写了一支氏族近百年来的历史,这其中最不乏生命的来与去。主人公经历了父母、亲人、爱人、儿女的离去,对生死也许看得淡了些。就连我这样的阅读者,刚开始看到主人公失去父亲,或那个与狼搏斗的老达西死的惨烈,心中还有些痛惜,后来渐渐看到主人公的儿女也离她而去,心中已不再起波澜。鄂温克人喜欢风葬,好像这样死后也能融于自然,继续过鄂温克人的生活。
鄂温克人信仰萨满教。书中主要出现了两位萨满,他们有同样神奇的功力。比如神奇的预知能力,每当氏族中有人去世,萨满总是第一个知道的。还有最著名的祭祀跳神。当氏族中或别的氏族有一些棘手的疾病,就会请萨满去跳神。萨满穿上神衣舞蹈,打起神鼓唱起歌,疾病就会离那个人而去。但是神总要带走一条生命,一条生命留下了,另一条生命就要替他走。尼都萨满为列娜跳神时,代她走的是一只驯鹿仔。妮浩就没这么幸运了,每当她跳神救回一条命时,就要失去自己的一个孩子。用自己的亲骨肉换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多么痛苦啊,但是妮浩每次都选择去跳神。萨满就像是人与神之间的使者,也许在他们眼中,众生皆是平等的,都是需要拯救的。
鄂温克人崇敬火神,无论去哪里都带着火种。他们不能往火中吐痰,洒水,不能往里面扔不干净的东西。当鄂温克人打到熊或堪达罕的时候,萨满就要祭玛鲁神。还有“白那查”山神,猎人行猎时看见刻有山神的树,就要给他敬奉烟和酒,还要摘枪卸弹,下跪磕头祈求山神保佑。从山神旁边经过,不能大吵大嚷。鄂温克人崇敬各种各样的神,但这些神归根结底是来源于自然,这是对生命的敬畏。正是这信仰才让鄂温克人形成了自己的风俗文化。
命运,在书中是让人捉摸不透的。比如达西死后,玛利亚就怀孕了,或者妮浩给自己的孩子取植物的名字,结果他们的生命都像植物一样脆弱,而且死亡也与相同的植物有关,又或是主人公的爱情,始于熊,终于熊……读着读着,会觉得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安排好了的,他走完了该走的路,就离开了。一个人的故事结束时,总会想如果他的命运不是这样,故事又该如何发展。但命运似乎是不可抗拒的,它该如何,就如何。
跳神救人,一命偿一命,这些情节在现代人看来似乎有些迷信,但世界总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还有许多未知,也不是在等待着人们去探索,而是它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被发现,也不被打扰,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探究它的真假。就像这世世代代生活在额尔古纳河畔的鄂温克人,奔腾的河水带走了时间,冲刷了历史的印记,带不走的,是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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