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预防溺水时刻不能松懈。为了家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
随着夏天的脚步悄然而至,气温逐渐回暖,出游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绝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乘船安全
1、不坐非法船只;
2、不坐超载船只;
3、不坐没有安全设备的船只;
4、上船时,要穿好救生衣;
5、不把危险物品带上船;
6、不将头、手、脚伸出船舷外嬉水;
7、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8、乘船观景时,不要拥到船的一侧,以防发生意外;
9、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避免乘船。
二、游泳安全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到危险、陌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盲目下水施救;
6、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希望大家在感受自然之美的同时,时刻提醒自己和家人,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全市团员、少先队员、团干、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及广大家庭:
时下虽已进入秋季,但天气依然炎热,仍有较大的溺水隐患存在,需要全社会持续关注支持和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守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青团__市委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大家长应时刻将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四知”,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切实履行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务必做到“四知”:孩子去哪里?孩子做什么?孩子和谁去?孩子何时回?同时,家长还要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孩子相互监督,使孩子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以组织化的形式开展“让青春远离溺水”主题团、队日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开展一次走心的教育。发动团员青年、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者参与到防溺水行动中来,将防溺水安全知识送到辖区每一个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科普知识、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讲座和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三、广大青年志愿者要主动参与,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有效联动,结合实际,组织动员防溺水青年志愿者队伍,通过走村入户,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讲解防溺水知识,对家长、学生及村民居民进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子女及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心关注和教育引导,让广大家长、青少年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危险性和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敬畏生命、远离溺水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事故发生。同时,广大青年志愿者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结合“河小青”巡河护河行动,坚持常态化做好巡逻、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共同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是父母此生的最爱。防止青少年意外溺水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全力守护广大青少年生命安全。
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们: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为切实提升广大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高度关注青少年暑期安全,__公安特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要正确认识自身的游泳水平,做到防溺水“五不准”。不准在野外进行游泳,野外水域、无人监管水域往往存在未知的危险;不准独自游泳,一旦发生溺水,无法得到及时救援;不准隐瞒大人,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才能游泳;不准盲目下水,即使东西掉水里、有人溺水或同伴怂恿,都不能随便下水;不准结伴玩水,以防“群体溺亡”事件。
二、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家长及监护人要全力做好暑假期间子女的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家长和广大青少年都要学会相关游泳防溺水知识,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如遇同伴溺水,请勿下水,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四、积极行动筑牢防线。各级部门要通过互动沟通,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在江河、水库、池塘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要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避免悲剧的发生。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各位家长、各位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谨防溺水!
全镇居民们:
暑期来临,天气炎热,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处于高发期。每起溺水事故的背后,留下的都是悲伤的家庭,令人痛心,让人警醒!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家庭幸福。广大党员要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从保障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把防溺水工作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全面筑牢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线。
带头担当作为,站好宣传先锋岗。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抓起,加强对自家子女的教育管理,督促亲友履行好家长监护人责任,认真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带头深入村组,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提升群众防溺意识。
带头巡查值守,站好巡防先锋岗。广大党员要主动参与、带头服从防溺水巡查工作安排、落实巡查任务,强化对“三江两湖”沿线等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水域的巡查力度,发现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下水游玩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避免发生危险。
带头排查隐患,站好监督先锋岗。广大干部要全面摸排问题隐患,监督防溺水“四个一”落实情况,巡查中发现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缺失损坏问题,要及时告知镇村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控网,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生命安全大于天,监管责任重如山,预防溺水时刻不能松懈。希望全镇居民积极响应号召,以实际行动深入参与防溺水工作,携手共同织密未成年人的防溺水安全网,为孩子平安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全市广大家长及少年儿童朋友们:
盛夏将至,暑期临近,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全国多地先后发生学生及大人溺亡事件,令人痛心,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少年儿童和其他群众生命安全,市妇联现发出如下倡议: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广大少年儿童要时刻把自身安全第一牢记心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听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自觉遵守防溺水“六个不准”,同时还要学会掌握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和一定的自救技能,要保持危机意识,不要因为自己会游泳而擅自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戏水。要敬畏自然,主动避让洪水、洪灾,不要到河中叉水钓鱼,不到危险的河滩、孤岛钓鱼。不到低洼易淹区游玩,预防水涝灾害,生命宝贵,只有一次。
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广大家长及其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充分认识到溺水伤亡事故的严重性,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全力做好子女的监管工作,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对家中老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避免这类人群发生溺水事故。
社会各界主动参与
全社会要齐抓共管、共同关注,鼓励倡导各地区各部门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中,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溺水知识等方式,对儿童、青少年、家长等进行溺水宣传教育。发现有人私自在池塘、河边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请您尽自己一份力量,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生命只有一次,预防溺水时刻不能松懈。为了家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全县广大青少年:
骄阳似火,夏日已至。在这美好的夏季里,游泳嬉戏玩水无疑是青少年最喜爱的消暑游戏项目之一,但是一次次溺水事故,一次次惨痛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溺亡已成为青少年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我们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要冒险尝试!为有效防范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记安全,争当防溺水义务“宣传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要主动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充分认识溺水安全事故的危害性,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预防溺水和紧急救护知识,努力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争当宣传员”,构筑预防溺水坚实防线。
二、从我做起,争当防溺水安全“监督员”。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我们要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时刻遵守防溺水“四个牢记”,紧紧铭记防溺水“六个不准”,保护自己,提醒同伴,不冒险涉水,不盲目施救,努力成为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千里眼”、“顺风耳”,力争把安全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倡树新风,争当社会文明“传播者”。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在社会争做好公民。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溺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利用假期,充实自己,丰富阅历,为新学期做好准备。
广大青少年朋友们,生命宝贵,安全至上。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平安成长!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逐渐升高,一些学生、儿童私自到江河、溪流及水库玩耍游泳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又进入易发、高发期。
5月13日,____6岁走失女孩确认为溺水死亡;
5月8日,____,7名初中学生结伴到河里游泳,其中3人不幸溺亡;
5月5日,____区一小区,一名7岁男童在小区景观池溺亡;
5月2日,____一家五口到居所附近的开放海滩游玩,其中4人不幸遇难。
每一个幼小生命的离去,带给家庭的都是巨大的精神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本该拥有美好未来的他们,却被无情的海水所吞噬,让人痛心!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避险逃生的能力,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意识,积极防御
宝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只有一次,孩子、家长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危险。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
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如遇到有人溺水,不要逃离或贸然下水施救,冷静判断情况,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同时,也要学会基本的自护方法,如保持冷静、放松身体、寻求帮助等。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广大家长朋友们务必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教育和管理,时刻关注孩子去向,孩子外出游玩时,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家长切勿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玩耍,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水无情,人有情”。如果发现有学生、儿童在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玩耍,也请一定要及时制止和劝离,您的一个小举动,或许就是一个或几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
三、协同联动,齐抓共管
幼儿园也会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前30分钟对幼儿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通过课堂、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家访、电话、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防溺水安全状况。
家长要积极参与幼儿园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密切配合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幼儿园共同制定和执行防溺水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幼儿园也会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幼儿防溺水管理制度和措施。幼儿园、家庭要协同联动,凝聚合力,齐抓共管,共同筑牢儿童防溺水安全防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更需要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时刻绷紧防溺水这根安全弦,从你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珍爱生命,谨防溺水,共同守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尊敬的家长、社会各界朋友:
溺水是造成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__县各级各类学校160余所,在校学生10万余人,我县河流沟渠交织、水库山塘众多,水域十分复杂。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形势严峻、压力巨大,现作如下倡议:
家长朋友要重点教育孩子坚决做到防溺水“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坚持做到防溺水“三要”:一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同时,要告诉孩子外出必须经过家长同意。若孩子单独外出,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预防少年儿童溺水行动,在生活中要做到“四个及时”,即发现少年儿童私自在水中嬉戏或游泳,及时劝阻并联系相关人员;发现少年儿童在水中遇到危险或不慎落水,及时呼救和采取恰当的救助措施;发现危险区域安全隐患,及时向属地政府、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完善必要的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措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安全防护网,为全县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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