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话:
装卸搬运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 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
劳务分包人(乙方):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成品物资: xxxxx产品。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xx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
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
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联系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职责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状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
1、甲方将货物运输装卸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不违章、不损坏,货物保证安全到达目的地,验收合格为准。如乙方不负责任违章带来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卸货时必须找专业装卸人员负责,货物没下完需移动的,必须加盖布,捆好再动车。保证货物数量安全及人员安全。
3、如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及不安全事故由车主及装卸人员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4、运输装卸费用以当车协议为准,当车费用应由车主当面结清。
5、此协议自终解释权归甲方。
乙方:
证人:
年 月 日
乙方:
1、因业务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提供港口作业所需的装卸搬运业务。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港口作业如有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装卸费按月结算,4.5万元/月。
5、合同期限从年月月
6、资金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付给乙方费用。每月乙方开具发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葫芦岛海陆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港口货物(铁矿粉、煤炭)倒运作业相关事
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承担港口货物的倒运作业。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港口货物倒运所需的性能良好、手续完备的自卸翻斗车,并配备足够的翻斗车司机。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货场内的货物倒运作业,满足甲方港口作业需要,甲方负责倒运货物的装车作业。乙方提供的倒运车辆如不能保证港口连续作业需要,甲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机械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倒运费用:
港内费率:倒运铁矿粉1.80元/吨
港内费率:倒运煤炭2.20元/吨
铁路至港内倒运煤炭费率3.50元/吨
4、时 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5、费用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付给乙方作业费用。每月号一次结清上月费用,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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