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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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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潍坊市招生简章

2025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http:/// 2025-3-22 来源:山东中公教育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将2025年潍坊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潍坊市市直部门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详见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山东人事信息网(,下同)com,下同)另行发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25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25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身体健康。

434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31日。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网址:(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县级(乡镇)机关相同职位的,只报县级(乡镇)职位,不报具体单位。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25年3月28日-4月1日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5年4月20日-24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潍坊市其他职位。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单位初审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5年 3月28日-4月1日到潍坊市公务

员考选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地税、工商、质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劳教等系统招考人员的报名办法与本规定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25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25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3月28日至4月1日到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然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考场除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外,还邀请一定范围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开始时间为6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25〕5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25〕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5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2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规定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26号)处理。

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一)需要提报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培训楼一楼104室。

咨询电话:0536-8279191 82792258789707

第二篇:潍坊市劳教所

潍坊市劳教所

招考劳教人民警察简章

2025年潍坊市劳教所继续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职位

招考计划为10人,普通职位,从事管教一线工作。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普通文科、理科,男性。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2、裸眼视力4.8(旧标准0.6)以上,或者裸眼视力均在4.6(旧标准0.4)以上且矫正视力5.0(旧标准1.0)以上;

3、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4、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之间(1977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二、身体初检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到潍坊市劳教所医务室(昌乐县城利民街东首272号)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取得参加面试资格,身体初检不得由他人代办。

身体初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后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凭《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培训期满进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事宜,按照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潍坊市2025年招考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 坊 市 人 事 局 潍 坊 市 司 法 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三篇: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

关于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事项

调整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根据市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责成组织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我局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进行梳理,对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机构改革中,我局牵涉到职责调整共有五项,一是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三是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四是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五是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一)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此项工作已调整到位。市委组织部规定,市农业综合开 发办公室党组单设,其人、财、物相对保持独立。

(二)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

2025年5月,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人社部门移交给财政部门,具体工作由财政局会计科负责。

职能调整后,2025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1278名,其中中级考生3140名,初级考生8138名,设考点三个,考场369个。2025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3440名。其中中级考生2951名,初级考生10489名,设考点七个,考场450个。

(三)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我局成立了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及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协调推进其他相关农村改革,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我局不断探索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的新思路、新做法,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和财政经济宏观调控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202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80.9亿元,增长27.2%;地方财政收入202.4亿元,增长28.2%,首次突破200亿元,继2025年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之后,实现了收入规模的连续跨越。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25年,全市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9.3%,高于地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三是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各级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民生倾斜,着力完善以三农政策扶持体系、教育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社会救济救助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等七大体系为主的民生保障框架,公共财政特征越来越鲜明。2025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强农惠农等民生支出14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0%。四是逐步建立了一套由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高效运转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制定了各种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机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工作中的漏洞,促进了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五)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我们对涉及财政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尤其是省政府第230号令及潍坊市政府第三、第四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表所列示的取消、下放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按照尊重事实、明晰职权的原则,仔细查阅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对照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点比对国务院、财政部、省财政厅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查阅了其依据条款并参照确定设区的市的权限。确认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已全面得到落实。

(六)多部门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落实和协调配合情况 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中规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财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财政局与国资委的职能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有交叉,与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的职责分工不一致。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不存在交叉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完全由财政部、省财政厅负责,国家国资委与省国资委负责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授权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主要做法

(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在全市设置了17个报名确认缴费点,覆盖所有市属开发区、县市区;积极协调建设银行潍坊分行、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安装报名缴费使用的银行pos机;对报名人数较为集中的单位,实行预约确认的方式集中办理确认缴费手续。二是统一部署,加强考试领导。成立考试工作协调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邀请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与,统一协调指挥,并详细制定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到人。三是强化考务队伍建设。选择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来担任各项考务工作,制定严格纪律制度,责任到人。四是加大监督力度,防范考试舞弊。购买租借考场屏蔽仪积、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器等,积极协调纪检、公安和无管委等部门,对考试各环节、各方面进行全面监控。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面。

我局成立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后,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配备了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针对财政部门对农村综合改革有关政策掌握不够的现状,举办了全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奖补”工作培训班,讲解相关政策、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等,并组织县市区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并已争取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现已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对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公共财政覆盖面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2025年底前经省厅锁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化债”2.7亿元,对稳定社会环境、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方面。

潍坊财政主要指标的人均水平较低,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对此,我局在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方面,重点采取了5项措施。

一是加大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25年,我市共下达县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1.6亿元,占县市区地方财政支出的15%,除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转移支付外,下达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5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79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1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4亿元。二是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25年,针对近几年上级出台民生政策比较集中,新增民生支出较多,县乡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情况,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奖补政策,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县市区给予保障性补助,对省级返还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收奖励,以及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奖励等资金全额下达到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25年,我市共下达县市区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三是建立县级预算审查制度。积极实施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建立起县级预算审查制度,对县市区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确保地方财力首先用于人员工资、运转经费和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体制机制,支持乡镇财政经济发展。在选择财政比较困难的临朐县和安丘市实施乡财县管制度改革基础上,2025年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支持重点小城镇设立乡镇金库,将镇域内实现的县级及以下地方财政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留镇财政统一使用,进一步拓展乡镇收入渠道,提高乡镇滚动发展能力。五是财政监督按照“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的要求,对财政工作,加强对财政各项政策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更好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1、省政府第230号令下放到县以上财政部门的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设立依据是《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件。该事项不是审批,属于依据材料核准的事项,2025年已经下放到县级财政部门实施。

(2)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此项非许可审批事项由工商部门、商务部门牵头。目前实行网上申报审核的管理模式。2025年前就已经下放到县区相关部门实施。

2、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的事项

(1)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减免审批。此项在2025年农业税取消后即不存在。

(2)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契税减免审批。此两项自2025年3月份划归地税部门管理,财政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

(3)彩票发行审批。彩票发行审批权在中央,民政部、体育总局申请,财政部审批,地方无权审批。

(4)罚没款许可证核发。2025年以来,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此后,各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部门职责行使罚款权,财政部门只负责管理罚没收入,不再核发罚没款许可证。

(5)旅游饭店企业取得无偿划拨土地专做固定资产审批。当前不存在此种情况,因此不存在此项审批业务。

(6)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冲销和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审批;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核销和冲减。此两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归属国资委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问题存在交叉,在实际工作中极易造成职责不明。很多部门单位不清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由市财政局还是市国资委负责办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管理的有关申请报到了国资委,如行政事业单位改制、对外投资、合并等应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却到了市国资委办理,造成效率不高现象。

建议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的要求,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职责分工保持一致,进一步明晰市财政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1、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

2、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二)、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四)、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五)潍坊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四篇:潍坊市水利局

潍坊市水利局

2025年第4轮“党风政风热线”上线对话材料

(2025年12月14日)

《党风政风热线》上线人员名单:(职务、姓名)

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 周寿宗 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清松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马长亭 市水资源规划管理处主任 高树东 市农田水利站站长 冀传杰 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国友

一、开始语

主持人:听众朋友早上好,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党风政风热线》,我是武慧。今天通过热线6106789为您服务的是潍坊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周寿宗和他的同事们。周局长,您好!

周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今天和我一起来到直播间的有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清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马长亭,市水资源规划管理处主任高树东,市农田水利站站长冀传杰,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国友。欢迎听众朋友对我市水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欢迎各位!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如果您在农村饮水安全、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有什么问题,欢迎通过热线电话6106789参与节目,在线的每一位嘉宾都会真诚的为您服务!

上次上线群众提出的问题,周局长和各位领导都现场给予了解答,下面我们请周局长跟广大听众交流一下水利局的有关工作。

二、热线交流

题目一:贯彻十九大思路打算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涉及水利工作,请问周局长,我们水利部门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上有哪些举措?

周局长: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涉及水利工作,并把水利放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列为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首,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水利部门将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激情创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助推“四个城市”建设,促进市委“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各项水利重点工作的落实,为推动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年,水利部门将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按照“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走在前列的要求,着眼于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水利支撑保障,确立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思路,重点推进五大方面15项重点工作,其中投资71.6亿元实施14项重点工程,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确保水利在支撑发展和改善生态上发挥更大作用。

一、在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方面,推进重大水利基础网络建设

(一)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峡山水库胶东调蓄水源地工程建设。协助业主单位做好黄水东调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做好峡山水库战略水源蓄水工作,省财政拟出资2亿元,在峡山水库蓄水2亿立方米,作为战略储备水源。二是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6300万元,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对峡山水库潍河水源地保护与水质提升工程进行规划,估算投资4.7亿元。三是推进海水淡化工程。中信潍坊滨海海水淡化一期5万吨项目,总投资4.5亿元,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二)防洪薄弱环节工程建设。计划投资2.88亿元。一是完成临朐大关水库增容、诸城新建卧龙湖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三里庄、青墩、共青团水库除险加固及古县、河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12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是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潍河、弥河综合治理和列入国家灾后薄弱环节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三)水系联通工程。计划投资3.34亿元。实施青州仁河、黑虎山、七一水库三库串联向城区供水工程;青州引弥干渠工程。高密拒城河水库与王吴水库联合向城南水库供水工程;王吴水库、拒城河水库、城南水库三库串联工程;高密引潍入马旺水库工程。诸城引墙入三工程。

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2025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继续按照“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集中精力开展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全力组织好2025青州、诸城、寿光、高密、昌邑、临朐、昌乐7个项目县建设工作,完成投资1.7亿元。二是做好新一批农田水利项目县的申报工作。组织具备竞争资格的县市区,做好新一轮重点县的申报竞争立项工作。

(二)灌区节水改造。一是完成2025寿光市小清河扬水站灌区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524万元。二是实施列入2025国家规划的峡山水库灌区、青州仁河水库灌区、临朐大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计划总投资1.5亿元。

(三)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工作。开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工作,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万亩;开展规模化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6月底前确定市级5处规模化节水农业示范区,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着力抓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推进河长制工作。按照“一三四”工作思路,全面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一即实现一个总体目标,在确保全省先进行列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全国先进。三即开展三项专项行动。开展“清水行动”,主要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畅河行动”,主要开展河道综合治理、重点河段沿堤道路建设和堤防缺口堵复、清河行动回头看等重点工作。开展“绿岸行动”,在市级8条河流和县级主要河流适宜绿化的河流河段在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河流护堤林护岸林绿化工作。四即实施四个方面提升。实施河长制组织体系再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实施河长制规范管理再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长制制度体系;实施河长制智慧水平再提升,全面启动实施“智慧河长”建设;实施河长制文化内涵再提升,全面启动实施“文化河长”建设。

(二)开展节水城市建设。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制定2025年各县市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并下达执行。二是开展全民节水行动。修改完善《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城市建设意见》,强化节水宣传,开展全民节水行动。三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争取1-2个县域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

(三)实施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是实施小流域治理,完成省厅下达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任务,组织实施好2025年沂蒙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省财政安排的水土保持工程。二是根据加快绿色发展实施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2025-2025)总体目标,按计划实施河道生态治理、湿地公园建设、中水综合利用、水系绿化等工程。三是实施地下水漏斗区治理工程,完成寿光巨淀湖湿地生态修复及塌河、益寿新河等河道生态治理任务,完成投资2亿元。

四、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扎实做好水利行业扶贫

(一)扶贫工程建设。计划投资450万元,解决诸城市王戈庄、东尚庄、胡沟、孙家柏戈庄、下河村、下康岭村、殷家我乐村、袁家我乐村和青州市河北崖村等扶贫村的农田灌溉问题,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00亩。对寒亭区虞河、昌乐县白浪河马宋桥至河头桥段进行治理,提高贫困村徐庄村、南申村应对水旱灾害能力。计划投资390万元,在临朐县冶源镇的白塔、米山和寺头镇的吕匣、河口、王庄、孙家庄等贫困村建设梯田工程、经济林、蓄水池和生产道路等。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项目和50个村的巩固提升项目。

(二)库区移民扶贫工作。落实好移民后扶政策,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加快实施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对已建成的扶贫光伏项目管护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移民扶贫项目后期效益发挥和收益资金的分配情况加强监管,确保项目收益用于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三)“第一书记”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樱桃大棚示范园项目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包靠村的林果种植合作社,推动村民发展山地高收益林果产业。继续推进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农田灌溉设施提升改造等扶贫项目,完善帮扶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五、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强力推进水利改革攻坚

(一)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出台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管理方案。二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抓好省市放管服改革意见的贯彻实施。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10个县市区展开,计划实施基本改革面积120万亩,机制覆盖面积246万亩。构建健全完善的政策保障机制,制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建立长效的农业用水管理机制。

(三)水权水市场改革。继续推进试点县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各行业水权确认及水权证的发放工作,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水指标水权交易,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初始水权确认工作在全市有序推进。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取用水情况摸底调查,完成信息核实工作,为费改税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题目二: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

主持人: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郑重承诺“每条河都要有河长了”。今年我市提出要在全市所有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加快实现“水润鸢都、河清岸绿、秀美潍坊”的总目标,请问周局长,今年的河长制工作进展如何?

周局长:全面实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推出的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2025年12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央和省部署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采取专项督查和加强考核等多项措施全方位强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在全省水利系统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

一是出台市、县、镇(街)实施方案。5月17日,《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正式印发实施,在全市所有河流(含水库)、湖泊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截至6月底,全市16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150个镇(街)的县、镇两级实施方案均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

二是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截至4月28日,以党政领导负责为主要内容,全面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河湖(含水库)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8名、县级河长170名、镇级河长754名、村级河长4782名。各级分别明确了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助理和联系人、河长办的相关职责,市县两级河长名单及监督电话已经在潍坊日报、潍坊新闻网和水利网站公布。

市、县两级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均由分管农业的政府领导任主任,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环保、国土、住建、市政、水利、农业、林业等主要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明确了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和各自职责,抽调专人成立了河长制工作推进机构,专职负责河长制工作;镇级明确了工作机构。各级均落实了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各任务牵头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河长办运行顺畅,能够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及时分办、督办各项工作事项。

三是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制定了《潍坊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潍坊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潍坊市市级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潍坊市河长制工作市级督察督办制度》《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潍坊市河长制市级验收办法》《潍坊市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已经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执行。县、镇两级也参照市级形式,相应制定了各项办法制度。

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清河行动”。5月18日、6月16日分别召开了全市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和全市和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清河行动”进行了部署推进,7月开始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清理河道内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9440处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

五是建立河长制社会监督服务体系。制定了《潍坊市河长制社会监督服务体系指导意见》,开展了民间河长和社会监督员聘任、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组建工作,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大大提升。探索实行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开展了河管员和河道警长建设,河道管护和执法力量不断加强。积极引进市场运作模式,对工程维护、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等管护任务,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承担的,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全市已经落实河管员2148人、民间河长1765人、社会监督员486人、河道警长419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86支1201人、义务护河队98支1163人。

建立了信息发布平台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过水利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河长制有关信息,印发了《监督电话受理规则》,对领导批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及时按程序进行了有效处置。六是编制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我市市级河流共有8条,其中潍河、小清河“一河一策”已由省级编制,其余6条我市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编制,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各市级河长审定印发。

七是开展智慧河长试点建设。研究制定了《智慧河长系统建设初步方案》,结合智慧潍坊建设,依托物联潍坊公共服务平台、时空信息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设施和NB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立完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分析河湖状况,利用信息化提升河湖管理的水平。在青州市开展了“智慧河长”建设试点,编制完成试点建设方案,基本完成“智慧河长”应用平台的开发,以及水质监测、视频监控、水量等监测站点的新建布设等工作,实现自动河湖数据采集,智能分析数据、事件,实时管理、高效处理河长制工作。下一步,在积累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河长办的安排部署,在全市推开。

八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养殖户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1.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8月底完成了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核实入河排污口611个。市水利、环保、住建、市政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制定了《潍坊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清单,边排查、边整改、边封堵,取得初步成效。非法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封闭,批准需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管理。2.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户整治。我市全部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共2600余家。3.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做好城市黑臭水体调查和治理工作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确立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需要整治的12条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截污整治任务。

九是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1.新闻宣传方面。召开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宣传计划,按照河长制工作节点,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潍坊电视台《电视议事厅》栏目制作播出了整治生态环境的节目,《聚焦》栏目录制了全市河长制和青州经验的专题片;潍坊日报等各主要媒体、网站都刊发了河长制新闻,还建立了“潍坊河长”“潍坊水利”公众号,宣传全市河长制重点工作和典型做法。2.信息宣传方面。设立了《水利信息(河长制专刊)》,专门宣传我市河长制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先进经验等,已印发42期。同时,积极向上级报送我市河长制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做法等,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简报采用1篇,省政府网站河长制专栏“地方动态”采用7篇,省河长制网站采用7篇、市政府信息采用1篇。大众日报、中国水利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3.学习培训方面。先后赴济南、无锡学习河长制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吸收消化,迅速行动,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河长制工作培训,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举办全市河长制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河长办和省内外专家进行讲解授课,对各级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题目三:水利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2025年即将过去,请问周局长,今年我们水利的重点工作开展的怎么样,都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周局长:2025年,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走在前列的要求,着眼于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水利支撑保障,以作风建设为动力,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加大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1.推进泛济青烟战略水源地工程。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解决潍坊及胶东半岛缺水问题,提出将峡山水库打造为泛济青烟战略水源地,调引长江水、黄河水入峡山水库,充分发挥峡山水库强大的调蓄功能,保障潍坊及青岛、烟台、威海用水安全。项目已列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及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率先启动了黄水东调一期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具备通水条件。2.出台了水利部门四个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四个城市”建设水利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组织相关科室对“四个城市”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进行梳理,确定实施加快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水城市建设、海水淡化、黑臭水体整治、水系生态综合整治、体制机制创新等六大任务,并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目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二是抗旱防汛工作。1.抗旱保水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引黄入峡后续工程建设,建成了峡山水库库区地下水应急取水工程,建成了昌邑引黄应急调水工程。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的抗旱支持,今年全市已调引黄河水、长江水2.2亿立方米,保障了全市用水安全。2.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料物和队伍,做好汛前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修订和完善,组织了防汛演练。加强洪水调度,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实现了洪水资源化利用。

三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16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投资6869.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涉及7个县市区的75个村庄,完成投资1668万元。市水利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完成总投资1331万元;高崖水厂智慧供水提升项目开工建设。2.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青州、寿光等6个农田水利项目县完成投资1.47亿元,年新增节水能力1800万方。峡山水库、临朐大关水库、青州仁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计划,完成投资2025万元。编制完成《潍坊市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省扶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成投资2600万元。我市在全省春季农业生产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现场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3.加强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共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3951.92万元。2025大中型水库结余资金项目、小型水库扶助基金项目总投资9592万元,全部完成;2025大中型水库结余资金项目投资5451万元,完成投资4360.8万元;“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临朐项目已完成,调整后的安丘项目已完成,昌乐项目预计2025年底完成试点。

四是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1.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峡山水库增容工程完成建设任务,新建高密市孟家沟水库工程基本完成,昌乐南寨水库扩容工程完成主体工程,临朐县大关水库增容工程完成投资2400万元,诸城卧龙湖水库工程完成投资2.7亿元。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高密王吴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建设任务。实施青州、昌乐、临朐共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646万元,青州6座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昌乐、临朐完成投资的30%。3.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诸城市涓河西见屯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5975万元,完成投资3800万元,一期工程基本完成。4.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诸城市扶淇河丁家庄至柏戈庄大桥段治理工程、高密市北胶新河防洪治理工程、高密市墨水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县汶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8450万元。

五是水系生态工程建设。1.绿色发展“十大工程”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项目涉及自备井管理、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水库扩建、地下水漏斗区治理、河流湿地、绿化造林、湿地公园、监测设备安装、海洋生态补偿等十个方面内容,共完成10类40个项目。2.水土保持工程。全市完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168平方公里,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建设任务,安丘柘山乡情旅游景区和诸城大源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3.地下水漏斗区治理。项目涉及寿光、高密、青州和昌乐4地,总投资14.29亿元,已完成投资9.3亿元。4.水利风景区建设。青州阳河水利风景区创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我市已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6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8处。

六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下达了2025水资源管理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控制目标,严格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现地下水压采量1630万立方米。编制完成《潍坊市2025区域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和《2025潍坊市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测成果报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和《潍坊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定期发布《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和《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

七是重点领域改革。出台了《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了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成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出台了《潍坊市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诸城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县完成验收,青州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级验收,高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

八是水利依法行政。出台了《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委托法律顾问单位对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开展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整合水行政许可事项,由14项整合为11项,办理审批事项25件,受理群众咨询210余件。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20家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巡查河道长度280公里。依法处理水事案件13起,维护了水事秩序。市局和寿光水利局创建为2025全省水利法治建设示范点。

九是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了党务政务公开力度,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开展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202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四、结束语

主持人:通过今天的上线,我们感受到,大家反映的热点还是集中在农村水利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市水利局将如何进一步调查处理呢?

周局长:非常感谢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对反映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马上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尽快解决。也恳切希望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继续支持我们水利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水利职能,做好各项水利工作,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好务。

主持人:感谢各位嘉宾,节目之外,民生值班电话2996284继续为您服务!同时提醒大家上午《五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的单位是***局,明天的上线部门是***局,我是武慧,明早8点我们再会!

第五篇:招生简章

校管乐团简介

陈经纶中学分校的室内乐团和行进管乐团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几个春秋,几年中,乐团所有成员均秉承着同一个目标,即“争创国内中学领域一流乐团”而刻苦训练。寒冷的三九天里,也总能看到行进乐团成员们站在寒风凛冽的运动场上认真备战;酷热难耐的桑拿天里,我们的行进乐团成员们依旧保持着高昂的斗志,按照指挥的要求一遍遍地排练着,努力将复杂多变的展演阵型牢牢记在心里。功夫不负有心人,不懈的努力最终收获了甘甜的果实:08年3月,我校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朝阳区行进管乐一等奖;08年5月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比赛二等奖;09年3月荣获北京市第十二届学生艺术节行进管乐一等奖;同年5月荣获“中华杯”中国第三届非职业优秀管乐团比赛金奖;2025年4月,在北京市第十三届学生艺术节上,面对着来自包括人大附中、理工大附中、109中学、166中学等12支北京市金帆管乐团的重重包围,我校行进管乐团全体成员迎难而上,出色发挥,最终战胜老牌金帆团脱颖而出,荣获本届行进管乐一等奖,成功进入北京乃至全国一流学生行进乐团行列;2025年再获市级室内乐一等奖、“中华杯”中国非职业优秀管乐团比赛金奖;连续几年来,所有参加乐团的毕业生全部获得中考特长生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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