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报告
优秀作文
英文作文 满分作文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300字作文 400字作文 500字作文 600字作文 800字作文 读后感 观后感 日记 书信
合同协议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 房地产商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赠与合同 合同样本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用工合同 合作协议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供货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书 知识产权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其它合同 证券合同
求职文档
个人简历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辞职报告 工作计划 入职转正 简历模板
党团工作
行政公文范文 机关行政公文 党团工作计划 入团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思想汇报 转正申请书 自我鉴定 心得体会
毕业论文
经济论文 管理论文 文学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理工论文 计算机论文 医学论文 教育论文 其他论文
实用范文
演讲稿 礼仪范文 致辞 闭幕词 祝福短信 开幕词 祝酒词 婚礼大全 赠言大全 日常祝福语 问候语 生日祝福 结婚祝福语 其它礼仪 检讨书 心得体会 策划书 主持词 邀请函 口号 诗句大全 成语故事 名人名言 笑话 谚语 其它范文 精品范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应用文书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范文大全
一号文库 二号文库 三号文库 四号文库 五号文库 六号文库 七号文库 八号文库 九号文库 十号文库
文库大全
首页 > 范文大全 > 三号文库

入井检身和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最新文章

第一篇:入井检身和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各井口每班必须配备一名专检身员,并佩戴袖标上岗。

2.检身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不徇私情者担任,本人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知识;

3.检身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按“三违”规定处罚;

4.检身人员必须建立填写的各种台帐有:

(1)出、入井人员登记记录,其中应详细记录出入井人员的姓名、时间、人数、工种等。

(2)被查出物品登记台帐。

(3)交接班记录,其中就详细记录本班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对未出井人员应当班搞清原因,必须对下一班交清,或报矿调度室。

5.检身工必须对每一名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检身时必须礼貌相待、礼貌检查,并对其及所携带物品进行登记,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井口附近;

6.检身工兼井口材料保卫工作,必须对入升井材料及使用单位、回收单位进行详细登记;

7.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前禁止喝酒,否则,严禁入井;

8.入升井人员严禁乘车,严禁其他人员与运送火药、雷管人员同车进、出井,火药、雷管必须分罐运送,严禁同车运送;

9.入井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身工检身,听从指挥,有序出入井,不得滋事生非,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二篇:工作面交接班、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格后方准下井。

2.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

(1)下井不带自救器者。

(2)下井不戴安全帽者。

(3)下井不带矿灯者。

(4)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

(5)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6)下井前喝酒者。

(7)小型锋利物品,未捆绑好放入工具包内者。

(8)其他不宜下井者。

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1、采掘工作面工人、瓦检员、绞车司机及其他辅助工要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内容:

本班生产情况;机电设备情况;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安全情况要详细交给下一班。

3、交接班地点要在工作面或现场进行。采掘工作面交班,由当班班长或小队长进行。

4、重大问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5、违反本制度者,视情况给予处

第三篇:煤矿井口考勤、入井验身及升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井口考勤、入井验身及升井人员清点制度

1、矿井必须由专人负责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工作,出入井人员应到检身员处进行出入并登记。

2、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靴、自救器肯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3、检身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得擅自脱岗,严把入井安全关。

4、检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入井人员情况,登记好入井的人数、工种、作业地点、入井时间。

5、对违反规定人员,井口检身人员有权不准其入井依照违章情况給予处罚。

6、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7、做好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有未能正常升井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篇: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清点考勤制度

山西煤销集团金塬达煤业有限公司

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

人员清点考勤制度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井口检身制度

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考勤、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考勤和检身,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的现场交接班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二、考勤、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24h不间断的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

火装置。

四、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国家财产和雷管、炸药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特别是井下发生人身事故,伤员升井后,要查明伤者姓名、受伤部位、所属单位,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六、井口检身人员要和矿灯房值班人员配合,对当班出入井

人员及时进行核对、统计报告矿调度室,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

七、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矿灯房、调度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出入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落实。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九、低瓦斯矿井井下需进行电焊、氧焊、气焊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经有关科室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专人监督,否则严禁入井作业。

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入井作业。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三、因工作、家庭及其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不准入井作业。

四、当班入井人员凭个人专用灯牌领取矿灯、自救器,入井时把个人专用灯牌挂在井口《入井人员牌板》上。

五、入井人员必须经验身后入井,对未戴上岗证、喝酒、穿化纤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无自救器的严禁入井。

六、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

七、新工人入井必须指定专人(老工人)带领作业,一同进班、出班、负责新工人的安全保护。

八、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打卡入井。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九、当班作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井必须汇报情况,否则不准拖班。

十、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消卡、交灯,严禁升井后不消卡、交灯或延时消卡、交灯。

第五篇: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

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建立和使用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清点考勤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人员和考勤员。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井口24h公示每班下井人数。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或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3)穿化纤衣服者;

(4)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5)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

(6)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

(7)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8)生产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9)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6.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打卡入井。

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需知培训、强调安全注

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7.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消卡,交灯,严禁升井后不消卡、交灯或延时消卡、交灯。

8.考勤、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考勤和检身,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的现场交接班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

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9.考勤、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24h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

。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10.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11.井口检身工要做好每趟人车迎送工作,维持乘车秩序,杜绝扒、蹬、跳车等违章行为,确保乘车安全。

12.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国家财产和雷管、炸药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3.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特别是井下发生人身事故,伤员升井后,要查明伤者姓名、受伤部位、所属

单位,并要立即汇报安全部门和矿调度室。

14.井口检身人员要和井口考勤人员密切配合,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报告,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

15.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6.考勤室、调度室、安全值班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

班领导落实。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7.矿井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有经有关业务保安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严禁入井。

本类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