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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仁家浅谈亲子鉴定启动有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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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益仁家浅谈亲子鉴定启动有特定条件

益仁家浅谈亲子鉴定启动有特定条件

司法实践中启动亲子鉴定程序,须由法院审查其条件及目的,即:其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或不违背孩子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才可能在程序上启动。其二,必须是基于合法且必要的目的申请鉴定才可能在实体上满足条件。

通常情况下,亲子鉴定程序发生在监护、离婚、抚养、探视权、抚养费、继承、附条件赠与等纠纷中,以及新生儿身份确认等具有身份属性的纠纷中,其他纠纷通常不涉及亲子鉴定问题。否则,亲子鉴定程序可能成为别有用心的当事人用于破坏他人家庭团结、生活精神安宁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具而被滥用,因此,亲子鉴定程序并非由当事人申请后当然启动的。

然而,我国对于当事人自行委托亲子鉴定没有法律的明文禁止,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可以直接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亲子鉴定。而在亲属法比较完善的法国,亲子鉴定程序启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人不能委托启动,亲子鉴定只能由法院依职权启动,而且必须遵守生命伦理法上的严格规范。第二,限于确定亲子关系之诉或异议之诉,以及诉请抚养费用时使用。第三,当事人申请鉴定的,须提出具有重大表征的证据。第四,亲子鉴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仅限于数个研究中心,而且仅限于受认可或登录于鉴定人名册之人,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刑事制裁。

第二篇:益仁亲子鉴定原理

益仁亲子鉴定原理

1、何为亲子鉴定?

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另一种定义:通过遗传标记的检验与分析来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称之为亲子试验或亲子鉴定。

2、DNA亲子鉴定原理

DNA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的延续。

由于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30亿个核苷酸的组成序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性。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

3、亲子鉴定的判断依据

判定亲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同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则不排除亲生关系,若不符合,则排除亲生关系(突变除外)。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母、子关系是已知的,要求鉴定假设父和孩子是否亲生关系。此时首先从母、子基因型的对比中,可以确定孩子基因中可能来自父亲的基因(生父基因,OG)。然后观察假设父亲的基因型,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则可排除假设父与孩子的亲生关系。若假设父也具有生父基因,结果就不能排除假设父的亲生关系,假设某案例中母亲是 FGA-22/23 型,孩子为 22/25 型,从比较中可确定生父基因是 FGA-25。此案中假设父 1 为 FGA-22/24 型;假设父 2 为 24/25 型。其中假设父 1 不具备生父基因 25,故可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相比之下,假设父 2 因具有 FGA-25,不排除与孩子有亲生关系。

4、亲权关系指数(PI)的计算

上例中假设父 2 不能排除父子亲生关系 , 但他不一定是孩子的生父,因为人群中 FGA-25 基因频率为 0.0958。虽然生父必须有生父基因,但有 FGA-25 基因的男人不一定就是孩子的生父。按照概率理论,具有生父基因的假设父和具有生父基因的随机男人都有成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假设父提供生父基因成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和随机男人提供生父基因成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的比值叫作亲权指数(paternity index,PI)。前一种可能性假设为 X;后一种可能性假设为 Y。上例中的假设父 2 基因型为 24/25 杂合子,他提供生父基因 FGA-25 的可能性为 1/2,即 X=1/2。随机男人提供生父基因 FGA-25 的机会为该基因的频率,即 Y=0.0958。因此,此例的 PI 值为 0.5/0.0958=5.22。如果假设父 2 的确是孩子的生父,则不论检测多少位点,均不会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在所有检测的位点,每一个位点就可以计算出一个 PI 值,多个位点的累计 PI 值等于各个位点 PI 值的乘积,但前提条件是所检测的各位点之间没有遗传连锁关系。

三联体基因型组合的可归纳为三条原则:

(1)当假设父为纯合子时,X=1 ;假设父为杂合子时,X=1/2,但杂合子假设父的 2 个

基因均可能是生父基因时, X=1。

(2)只涉及 1 个生父基因时,Y 值等于生父基因的频率。(3)若涉及 2 个生父基因时,Y 值为 2 个生父基因频率之和。

第三篇:益仁dna亲子鉴定原理

益仁dna亲子鉴定原理

所有人都知道DNA亲子鉴定是目前最准确的亲权鉴定方法,但估计有很多人不知道DNA亲子鉴定原理是什么吧?本文找法网婚姻法编辑就来为大家解开疑惑。

一、dna亲子鉴定原理具体有哪些?

1、DNA(脱氧核糖核酸)是人身体内细胞的原子物质。

每个原子有46个染色体,另外,男性的精子细胞和女性的卵子,各有23个染色体,当精子和卵子结合的时候。这46个原子染色体就制造一个生命,因此,每人从生父处继承一半的分子物质,而另一半则从生母处获得。

2、鉴定亲子关系目前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鉴定。

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等都可以用于用亲子鉴定,十分方便。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3、DNA亲子鉴定测试与传统的血液测试有很大的不同。

它可以在不同的样本上进行测试,包括血液,腮腔细胞,组织细胞样本和精液样本。由于血液型号,例如A型,B型,O型或RH型,在人群中的运用比较普遍,用来分辨每一个人的血缘关系,但不如DNA亲子鉴定测试有效。除了真正双胞胎外,每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由于它是这样独特,就好像指纹一样,用于亲子鉴定,DNA是最为有效的方法。我们的结果通常是比法庭上要求的还准确10到100倍。

二、dna亲子鉴定的样本及采集方法

1)血痕:如果您在医院采集样本进行;DNA亲子鉴定,可以将医护人员采集的EDTA抗凝血倒在事先准备好的医用无菌纱布上,自然阴干,制成干血痕;如果您自己在家采集血痕样本,你需要在药店购买医用纱布和酒精,准备纸质信封和纸笔,酒精消毒采血部位后用针刺破指尖或耳垂,依次挤五滴黄豆粒大小血滴,散开滴在医用纱布上(要浸透3层),自然阴干后将纱布分别装入不同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各自的身份(如:父、母、子等字样)再寄给亲子鉴定机构。

2)棉签采集口腔脱离细胞:准备消毒的医用棉签(用只有一头有棉的棉签),提取前,先用清水漱口,然后一手持棉签,伸进口腔,在口腔内侧(腮帮子)上反复擦拭二十五下,取出棉签,阴干;以同样的方法采集第二根棉签,每个人至少要提取四根棉签;将不同的样本装入不同的纸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记清楚身份(如:父、母、子等字样)再寄给亲子鉴定机构。

3)毛发:用手抓住距离毛发根部4cm左右的地方,用力拔下至少5根头发(毛发末端可看到清晰的毛囊,即毛发根部白色物质);拔下的毛发最好在室温条件下干燥几分钟再用A4纸包裹后装入袋内,因为刚采下的毛发粘性较大,如立即包裹则毛囊可能粘在纸壁上,影响DNA的提取;将不同的样本装入不同的纸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记清楚身份(如:父、母、子等字样)再寄给亲子鉴定机构。

注意事项: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和质量,请勿邮寄脱落下来的毛发,或者拔下来的放置很久的毛发,否则DNA亲子鉴定将受影响;不要触及毛发的毛囊部位,就是您看到的黑色头发根部的白色物质;同时10岁以上的孩子才可以采集毛发样本。

根据DNA亲子鉴定原理可以准确地鉴定亲子关系,是目前最准确的亲权鉴定方法。如果小孩的遗传位点和被测试男子的位点(至少1个)不一致,那么该男子便100%被排除血缘关系之外,即他绝对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如果孩子与其父母亲的位点都吻合,我们就能得出亲权关系大于99.99%的可能性,即证明他们之间的血缘亲子关系。

第四篇:益仁亲子鉴定分析亲子鉴定的案例

益仁亲子鉴定分析亲子鉴定的案例

抚养多年的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一鉴定果然非亲生;一对姐妹儿时失散,多年后偶然相遇,经一番鉴定果然是亲姐妹;婆婆怀疑儿媳不检点,逼着儿子带孙子做亲子鉴定,最终确认孙子非亲生……亲子鉴定犹如人生舞台上上演的一出悲喜剧,鉴定结果一出,是喜是悲,瞬间揭晓。

10月15日,记者探访安徽省首家专业亲子鉴定机构,为您讲述亲子鉴定背后那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A 申请鉴定人数逐年递增

80%系非婚生子女入户所需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转变,前往该中心申请亲子鉴定的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在众多申请亲子鉴定的当事人中,80%是出于非婚生子女入户所需。

非婚生子女为了入户,需要提交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缘关系,这么做既是为了防止非法收养,又是为了杜绝拐卖儿童。

此外,因情感纠纷引发怀疑,从而需要亲子鉴定确认亲缘关系的约占19%以上,另外,出于寻亲需要而进行的亲子鉴定约占不到1%。

B 情感纠纷引发怀疑

亲子鉴定“帮忙”确认

由于情感纠纷引发怀疑,需要亲子鉴定“帮忙”确认的情况中,多是男方怀疑女方,从而申请亲子鉴定,其中也有一部分女方因无法确定“孩子父亲是谁”而主动申请亲子鉴定予以确认。出于这种原因进行亲子鉴定当事人的年龄多在30多岁。

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男子当了8年“冒牌老爸”

随着孩子的成长,30多岁的阿刚(化名)发现一件诧异的事,孩子的相貌越来越不像自己。起初,他不停地劝慰自己“别多想”,但没多久,随着疑虑的增加,一个可怕的念头萌生在他的脑海里,“难道孩子不是我亲生的。”为此,他夜不能寐,食不下咽,每次看到孩子,内心总泛起一种奇怪的情绪。

为了消除怀疑,他遂以“去医院做检查”为名,偷偷地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在等待鉴定结果的日子里,他如坐针毡。最终,经鉴定,孩子确实非他亲生。拿到鉴定书后,他先是非常震惊,随后异常沮丧,“含辛茹苦地养了8年,到头来却不是自己的孩子,真成„冤大头‟了。”

女子带两“男友”做鉴定,胎儿父亲另有其人

阿丽(化名)怀孕四个多月了,她本应是一个幸福的准妈妈,可“孩子的父亲是谁”却成为一个萦绕在她心头的疑问,为此,她苦恼不已。无奈之下,她只得向两位交往密切的“男友”坦白,岂料,两位“疑似爸爸”对于小生命的出现都感到欣喜不已。

为了确认胎儿的亲生父亲,两位“男友”当即笑嘻嘻地陪着她抽羊水做亲子鉴定。期间,两位“疑似爸爸”还争抢着付鉴定费,都希望这个尚在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

可鉴定结果一出来,三人都傻了眼,胎儿与两位“疑似爸爸”均没有血缘关系。为此,两人失落不已,阿丽则更加苦恼,因为她实在想不出“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

婆婆怀疑儿媳“不检点”,逼儿子带孙子做鉴定

50多岁的吴阿姨(化名)左顾右盼,终于盼来了小孙子的出生,可没过多久,她却乐不起来了。因为她隐约感觉,儿媳妇“不检点”,对此,她感到十分气愤。没多久,她甚至对孙子是否是儿子亲生骨肉产生了怀疑。为消除疑虑,她开始“动员”儿子去做亲子鉴定。起初,儿子对她的“要求”感到既震惊又抗拒。可经过母亲一番劝说,他最终拗不过,便瞒着妻子,带着儿子,在母亲的陪同下做了鉴定。很快,鉴定结果显示,孙子并非儿子亲生。一拿到结果,吴阿姨和儿子便立即回家,准备找儿媳“讨说法”。

第五篇:益仁专家浅谈国外亲子鉴定制度考察(推荐)

益仁专家浅谈国外亲子鉴定制度考察

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国外的亲子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法国、日本,即大陆法系的亲子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等英联邦国家的亲子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亲子鉴定制度。

德国增订亲子关系诉讼中的直接强制执行血液鉴定的法条,是在1950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并且明确了亲子鉴定的启动条件:(1)鉴定的必要性,鉴定的进行仅限于血统确认范围内;(2)鉴定的可行性,按照当前的科学原理,鉴定结果应当足以证明亲子关系是否存在;(3)鉴定结果能否被接受,即鉴定的方法与结果即使会影响到受鉴定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受鉴定人也愿意接受这鉴定结果;(4)方法的适当性,即不会对受鉴定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如果具备上述要件,所有人都不得拒绝履行血缘鉴定的义务;并且,该当事人或第三人无理拒绝时,经审判机关做出“拒绝无理由”的判定后,可依职权而且以直接强制执行亲子鉴定。此外,法院还可以就此而直接判定被鉴定人承担因拒绝鉴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但就在几年前,德国司法部女部长崔普惠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男方没有经过女方同意,就擅自做亲子鉴定,那么他将被控侵犯人权罪,他将被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给予鉴定的机构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5年4月24日德国议会联邦议院通过法案给亲子鉴定做出限制性规定。这一法案禁止做秘密亲子鉴定,违者最高将被罚款5000欧元。这一法案的表明的是今后的亲子鉴定只能实名做,而且只能是由医生做。在保护亲子鉴定结果的隐私方面,新法案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法国法律一度非常注重亲子关系是否真实存在。《法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只要不和其他法律原则相冲突,法官可以动用“全部的证据方法”即可以启动亲子鉴定来确认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以便能做出最正确的判决。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血液、毛发等样本来做亲子鉴定,通常法院都会同意并执行。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国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1994年《生命伦理法》出台。法国《民法》增订了尊重人身体权利的条款:人的身体是完整不可分割的,法律尊重人的身体,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侵犯人的身体各个部分,即便是诉讼的需要,要用来做鉴定以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不管是要提取血液还是DNA等身体样本,当事人本人的明示同意是亲子鉴定启动的前提。

从此,法国法上一开始施行的强制亲子鉴定消失了,同时取消了原先适用的罚金等措施。但是,如果被鉴定人无合理理由拒绝做鉴定的话,法官仍然有自主判决的权力。可见在这一问题上,法国予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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