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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调查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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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调查报告

一、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人口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建立能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30年来,我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就是说,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从降低生育水平转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低生育水平面临差较大的反弹压力。同时,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接近更替水平,下降的空间非常小。而人口基数比较大,即使是在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未来十几年全国人口每年仍将以1000万的速度递增,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伴随着低生育水平的到来,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新的人口问题,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离岗职工日薄西山日趋复杂,未婚青年怀孕甚至非法生育时有发生,老龄人口日渐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等,为此,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新机制。

(二)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一九九二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种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势头影响到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当然也会影响人口再生产的整个过程。随着社会、政治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管理机制,对短期内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效果突出,但对长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还需要探索;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得心应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则不很适应。因此,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中,对现行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估机制实施综合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身发展,需要实行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的历史,长期以来,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者勇于实践,不断改革。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其核心内容是: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的探索,并不意味着改革的终结,而是把改革从局部向整体拓展,由单项向综合深入,将宏观政策向微观政策机制落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内涵和外延

综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而艰巨的任务,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任务来进行。

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即“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从工作机制这个角度来理解,这五句二十个字都有特定的含义,并且各有侧重,形成一个具有密切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完备,执法公正,监督有效,管理科学,调控有力,方便群众”。村(居)民自治是基础,要切实下移工作重心,建立以村居为主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作用,实现村居一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优质服务是手段,要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着重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现“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实用、乐于接受,科学技术服务安全、适宜、体贴入微”。

政策推动是关键,要建立完备的调控体系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努力建立全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综合治理是核心,各级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做到“全社会树立综合治理意识,党委、政府做到综合决策,各级各部门采取综合措施,社会经济人口实现综合发展”。

综合改革的特点是综合性和制度性。一是综合改革以“综合”为改革思路,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它有别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历次单项管理机制的改革或某些具体措施的改革。如:1995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1999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25年国家计生委启动的“关爱女孩活动”等等,都是局限于某一个方面的探索和改革。综合改革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评估监督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当然也是对以前历次单项改革的继承和发展、总结和提升。二是综合改革以建立“新机制”为目标,具有制度性的特点。这就有别于1983年国家计生委总结的“三为主”方针,也有别于1994年国家计生委推广的“三结合”经验。综合改革使这些工作方法,工作途径等宏观性的东西具体化、制度化,从而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工作机制中。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这种新的工作机制一旦建立,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为领导人或领导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这是新时期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的保证,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认为综合改革是一句口号,是一个标签,是一种政治时髦,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哪里需要就往哪里贴;二是认为综合改革是一个筐,它涵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什么就装什么;三是认为综合改革是新瓶装旧药,无非就是把以前的改革和提法重新包装一下;

第二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调查报告

一、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人口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建立能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机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调查报告。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30年来,我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就是说,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从降低生育水平转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低生育水平面临差较大的反弹压力。同时,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接近更替水平,下降的空间非常小。而人口基数比较大,即使是在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未来十几年全国人口每年仍将以1000万的速度递增,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伴随着低生育水平的到来,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新的人口问题,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离岗职工日薄西山日趋复杂,未婚青年怀孕甚至非法生育时有发生,老龄人口日渐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等,为此,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新机制。

(二)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一九九二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种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势头影响到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当然也会影响人口再生产的整个过程。随着社会、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管理机制,对短期内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效果突出,但对长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还需要探索;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得心应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则不很适应。因此,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中,对现行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估机制实施综合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身发展,需要实行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的历史,长期以来,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者勇于实践,不断改革。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其核心内容是: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的探索,并不意味着改革的终结,而是把改革从局部向整体拓展,由单项向综合深入,将宏观政策向微观政策机制落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内涵和外延

综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而艰巨的任务,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任务来进行。

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即“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从工作机制这个角度来理解,这五句二十个字都有特定的含义,并且各有侧重,形成一个具有密切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完备,执法公正,监督有效,管理科学,调控有力,方便群众”。村(居)民自治是基础,要切实下移工作重心,建立以村居为主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作用,实现村居一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优质服务是手段,要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着重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现“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实用、乐于接受,科学技术服务安全、适宜、体贴入微”。

政策推动是关键,要建立完备的调控体系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努力建立全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综合治理是核心,各级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做到“全社会树立综合治理意识,党委、政府做到综合决策,各级各部门采取综合措施,社会经济人口实现综合发展”,调查报告《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调查报告》。

综合改革的特点是综合性和制度性。一是综合改革以“综合”为改革思路,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它有别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历次单项管理机制的改革或某些具体措施的改革。如:1995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1999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25年国家计生委启动的“关爱女孩活动”等等,都是局限于某一个方面的探索和改革。综合改革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评估监督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当然也是对以前历次单项改革的继承和发展、总结和提升。二是综合改革以建立“新机制”为目标,具有制度性的特点。这就有别于1983年国家计生委总结的“三为主”方针,也有别于1994年国家计生委推广的“三结合”经验。综合改革使这些工作方法,工作途径等宏观性的东西具体化、制度化,从而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工作机制中。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这种新的工作机制一旦建立,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为领导人或领导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这是新时期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的保证,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认为综合改革是一句口号,是一个标签,是一种政治时髦,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哪里需要就往哪里贴;二是认为综合改革是一个筐,它涵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什么就装什么;三是认为综合改革是新瓶装旧药,无非就是把以前的改革和提法重新包装一下;四是认为综合改革是一场运动,是一段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到了,运动就结束了。

(二)工作态度上出现的问题:一是“不动”,有的地方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强调人口形势严峻,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任务大,工作基础不好,没有精力开展综合改革,或者强调人口形势比较好,工作机制比较健全,工作效果比较明显,没有必要开展综合改革;二是“被动”,有的地方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综合改革没有计划,没有部署,也没有检查,上级来了就汇报,上级催了就写材料,推一推动一动,或者满足于召开一个会议,成立一个小组,下发一个文件,就万事大吉。三是“盲动”。有的地方虽然热情很高,没有计划,没有方案,没有目标,不了解综合改革的要求,不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又不了解工作实际情况,凭热情、凭印象、凭想象进行综合改革。

(三)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一是满足于试点,没能在面上推开;二是满足于解决具体问题,没能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三是满足于某一个方面的改革,没能扩展到整个机制的创新。

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一)要广泛宣传。综合改革不是关起门来搞改革,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上下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群众参与改革的平台。既要大力宣传本地的综合改革工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及时总结推介突出的典型和成熟的经验,向外界展示综合改革的成就,又要大力宣传介绍外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博采众长,把外地的成功经验拿来为我所用,降低综合改革的成本,加速综合改革的进程。

(二)要继承创新。综合改革绝非对过去的全盘否定,要认真总结过去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以整合和提升。要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边推广,让计划生育工作影响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不能凭经验、拍脑袋,盲目冒进,急于求成。要坚持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循序渐进,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巩固已有成果,又要注意新的探索。

(三)要积极稳妥。要用综合改革统领并推进整个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把改革与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在稳定中抓改革,在改革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来决定综合改革的内容和步骤,改革方案一定要思路清楚,便于操作,摊子不能铺得太大,目标不能定得太高,千万不能一哄而起,搞形式主义。

(四)要循序渐进。综合改革是新生事物,是探索、是创新,没有现存的模式可以遵循,但也不能信马由疆,盲目行动。必须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具体的综合改革项目文本,按照项目文本的内容,实施步骤稳步推进,再通过改革实践丰富和完善项目文本,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五)要保障经费。各地要对综合改革的项目进行科学预测,年初财政预算时要增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涉及到育龄群众利益的改革项目,既不能因经费紧张而草率取消,也不能在没有经费渠道的情况下盲目上马,要量力而行,取信于民,建立推动综合改革的投入保障机制。

(六)要加强评估,建立完善科学系统、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按照综合改革项目文本设置的目标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推动综合改革健康发展,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减少考核层次、次数和内容,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为综合改革松绑。综合改革的情况要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建优质服务单位的重要举措,鼓励基层自觉实行综合改革。

第三篇:宜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思考

宜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思考 宜宾县政府副县长 钟建华

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建一个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县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成为宜宾县近年来一直在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现状与成效

宜宾县辖26个乡镇,535个行政村,41个社区,幅员面积2964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0万人。通过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人口出生率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18.58‰降至9.5‰,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2.15‰降至3.5‰,近三年来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8 %以上,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宜宾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先后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四川省十五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四川省村(居)民自治先进县”、“四川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等殊荣,并连续8年获得全市人口计生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做法与特点

2025年以来,建立和完善了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一)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一是强化法制意识,推进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在工作上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行政手段上从管理、指令、强制转变为服务、指导、合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人本意识,推进由政府要求向群众需求转变。充分尊重育龄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强化人本意识,把育龄群众由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坚持育龄群众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发展意识,推进由单一重视数量控制向全面解决人口问题转变。推动人口和计生综合协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分布、性别比、人口老年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长足发展。四是强化开放意识,推进由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各方支持和监督,建立开放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关,主动融入市场经济潮流中。

(二)深化“四项改革”,完善保障体系。一是改革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公告、部门宣传、司法强制”的行政执法机制,“按需服务、质量管理、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机制和“政府主导,部门为辅”的利益导向机制。二是改革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改革,改政府投入为“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改按人均拨款为“项目管理,定额补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改革用人机制。从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入手,改行政管理为主任(站长)负责制;改“铁饭碗”为公开选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改“大锅饭”为绩效优先的分配体制;改村计生干部兼职为一村一干。四是改革考核机制。在考核形式上改单一考核为党政、部门、业务“三线”捆绑考核。在考核内容上,改人口计生指标考核为人口计划和生殖保健服务、术后随访服务、奖励政策落实以及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的综合考核。

(三)实施“五大工程”,健全服务机制。一是实施群众自治工程。全面推行“两包一挂”责任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协会广泛开展“七上门七到家”活动,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协会担重任,群众做主人”的良好的自治格局。二是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建立“公共投入、质量管理、按需服务”的技术服务新体系建设。扎实开展QC活动课题攻关,大力开展“品牌服务”、“承诺服务”、“特色服务”。三是实施生育文化工程。打造远程教育平台,组建远程教育专家辅导员,广泛开展融宣传、管理、服务、自治、活动“五位一体”的生育文化小区、生育文化中心、生育文化大院的建设。四是实施利益导向工程。坚持以少生快富为抓手,着力构建“以依法兑现奖励为基础,以整合部门资源为重点,以计生“三结合”为手段”的利益导向机制。五是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利用人口统计、生殖健康、流动人口管理“三个”信息平台,开展对人口信息管理、群众生殖健康、流动人口管理“三项”服务,实现了统计信息与技术服务和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三、启示与思考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5〕22号)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为重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不断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强化措施、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我们面临的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坚持并发展在实践中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正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把手要亲自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亲自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亲自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亲自督促检查,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经济社会政策环境、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保障财政投入等为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要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机制,改善检查方法,建立健全可衡量、可操作、可落实的科学简便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考核评估与指导工作、半年年终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人口失控的乡镇和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该警告的实行警告,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要进一步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严格按标准和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一律开除公职。二是要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将工作中心下移到村(社区),把计划生育的根基建立在村,使村社干部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骨干。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服务协议》,使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站(室)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软件资料,不断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以及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逐步推进“少生快富”工程,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制度,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受保障”。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部门责任制。充分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专兼管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特别是“三结合”和流动人口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完成好任务。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影响上级对我县考核的,或者本单位、本系统有职工违法生育的,给予“一票否决”。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充实计生服务站人员,落实服务站人员的待遇。加强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计划生育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从而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宣传、统计、财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努力提高统计质量,规范执法文书,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进一步加快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开展育龄妇女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技术服务管理,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管理,完善村级管理和服务职能,强化对村计划生育副主任的培训,提高村级副主任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四)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宣传,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高潮。宣传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首要工作,宣传声势越大效果越好。近年来,我们的计划生育宣传声势有所减弱,在群众中出现了“计划生育放松了”、“可以生二胎了”、“超生不罚款了”等奇谈怪论。如果我们不把社会舆论争取过来,我们的工作将处于被动。为此,必须加大宣传的力度。宣传、广播电视、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宣传媒体,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岩报、宣传车、宣传品进行广泛地宣传,还可以在世界人口日等节日纪念日期间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形式进行宣传,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二是狠抓季度育龄妇女普查,促进避孕手术的落实。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季度育龄妇女普查和落实避孕手术的重要性,通过对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可以有效地掌握育龄妇女的避孕状况、怀孕动态,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达到减少违法生育,提高计划生育质量的目的。近年来部分乡镇育龄妇女季度普查工作开展得较差,普查面窄、普查率低,可以说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在普查工作上下工夫。要实行领导、时间、人员“三集中”、宣传、普查和落实手术“三结合”,切实扩大普查面,提高普查率。要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该安的安,该扎的扎,违法怀孕落实补救措施,努力减少违法怀孕生育现象。同时,要坚持做到依法服务、优质服务,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各乡镇的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必须全额到位,严禁截留或挪用,保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建设和谐社会,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幸福工程”和“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让女孩家庭得到实惠,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要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和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必须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真实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要切实将流入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畴,与户籍地人口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责任制,认真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真正将流入人口办证、验证、务工、经商、办企业与计划生育管理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调查报告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四问四治”

专项整治活动意见征求汇总情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四问四治”、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征集意见,查找出了我们在“四问四治”、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仍然不大。受社会环境,人的观念,征收政策的影响,好多人没有交纳社会抚养费,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二是特殊人群、流出人口管理还存在漏洞。有些地方成为空管地段,特别是城市封闭小区、城乡结合部、区域交界处,成为少数人和流出人口超生超怀的避风港。甚至有些人办理离婚手续,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仍然有些本末倒臵,把流动人口办证作为工作的重点,使基层干部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办证和无实际意义的催办工作中,忽视了管理和服务。三是综合治理苍白无力。虽然有各类文件、规定、办法的制约,但相关部门只是在少数情况下予以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多数情况下仍然是“单打一”。四是出生性别比控制力度不大,有的个体诊所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非法进行B超性别鉴定,靠计生部门如何制止。同时,基层孕情管理十分不到位,较为滞后,特别是流出育龄妇女的孕情掌握不及

时,抓不到人,给少数人员可乘之机。计生局对各计划生育成员单位没有约束,同级之间无法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实施。

(二)关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短缺,不能正常开展各项服务,结扎只有靠医疗机构进行,增加县乡工作难度,特别是去年医疗事故后更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关于计生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是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不够。由于计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工作繁杂,过多地重视业务工作,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得不深入,少数党员放松了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二是到基层检查多、考核多、找问题多,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基层解决计划生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不够。三是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低、纪律涣散,服务意识淡薄。四是基层计生干部待遇低,压力大,基层报表资料多、重复劳动多,负担过重,计生检查过于频繁,方式近于残酷。

对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一是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后,对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优质服务理解不够、研究不深,重管理轻服务,重发展轻基础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对干部业务培训,忽略了思想教育,重视布臵工作,忽略了关心干部,导致有的干部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三是过多地围绕考核指标

开展工作,把不少的精力用在应付上级检查上,对如何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工作质量考虑不深。四是在制度管理上有差距。重视制度的订立,忽略了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完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五篇:深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深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区)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和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2025]33号)和广东省《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粤人口计生委{2025}15号)的要求,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步伐,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建社会主义示范市总体部署,我市将在全市各区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一条道路”、推进“两大统筹”、强化“三个注重”、促进“四个转变”的总体思路,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参谋、各方联动、群众认可”的基本要求,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深圳人口问题的新的体制机制,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与环境,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从2025年开始,争取每年有2-3个区建成不同类型的省级示范区(与我市大部制改革同步),到“十二五”中后期,深圳各区都达到省级示范区,深圳市成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三)基本原则。坚持分类指导。遵循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特区内外区域人口结构特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突出特色,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工作示范体系。坚持协调推进。注重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区、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加强人口计生民生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不断增强统筹推进综合改革的合力。

坚持动态管理。设置示范目标,建立评估体系,规范创建标准,科学运用考评结果,保持适当的示范区比例,充分体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优化。

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基层率先发展,激励后进转化,推动整体提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模式,探索体制机制建设的内在规律,推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二、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或达到的效果)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正确处理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政策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同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以宣

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两无”活动。

(二)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优生优育的认识;深入开展技术服务,力争为育龄夫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人口文化建设,努力倡导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优生优育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发挥机构与资源整合优势,打击“两非”,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让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文化,改善女孩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等要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保护其合法权益,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国家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的大制度下,发挥各区优势,力所能及地发展老龄产业,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与民政等相关部门一起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等办法,尽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主要内容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示范。探索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人口统筹协调体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机制,形成人口规划、调控、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动力体系和科学考评体系,落实人口计生“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权”,对人口管理“1+5”文件实施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系统分析、调整优化;全面推广居住证制度,构建统一的人口信息监测平台;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人的发展领域的投入,重点加强对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居环境、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投入。以政策的、法律、教育的手段调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环境。(由陈图深同志牵头,监考处负责,秘书处、法规处、规财处、流管处配合)

(二)公共服务示范。以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建设为载体,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探索和创新运转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日趋完善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技术服务和宣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温馨的服务氛围,让育龄群众足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到优质的计生服务。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群体预防为主要目标,以项目运作的形式,制定并组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整体推进,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刘萍、罗乐宣牵头,宣教处、妇社处负责)

(三)利益导向示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节育奖,推广出生缺陷干预筛查,试点推行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保障,构建以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宣传和推广免费婚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共享”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受惠度,形成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部门协调为基础,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多措并举的人口计生利益共享机制。(刘萍、孙美华牵头,法规处、监管考核处负责、流管处和宣教处配合)

(四)依法行政示范。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新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及配套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重点探索新途径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上门难等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统一、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出台各项便民维权的服务措施,推广独生子女家庭优先办证的绿色窗口,保证群众办证办事公平、公开、便捷,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务公开和信息公示,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保证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做到奖惩分明,责任到位,合法合理。(孙美华、刘萍牵头,法规处、监管考核处负责、流管处和宣教处配合)

(五)宣传教育示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使人口计生基本国策深入人心,生殖健康知识在群众中更加普及,婚育新风尚的树立更加牢固,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刘萍牵头,宣教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示范。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新机制。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观念,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针对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与流出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等方式,在坚持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服务管理原则基础上,加强合作、协调、监管,逐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区域联手、联动、联合、联谊、联通,形成合作多赢的长效机制,解决制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生服务均衡化,除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流动人口在孕、产和日常生活中能和户籍人口一样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将“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的重点放在流动人口上,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给予关怀和帮助。(孙美华牵头,流管处负责,计生协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七)职业化建设示范。构建职业化队伍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制定人口计生人才体系建设规划,把好用人入口关,加强在岗培训。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切实打造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干部队伍;完善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计生社工进社区工作。(陈育民牵头,人事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八)民主管理示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刘萍牵头,计生协会负责,监考处等相关单位配合)

各区要结合实际,避免在困难重重情况下,全面出击,难以突破或抓不住重点成效难显,可选准1-2个方向为突破口,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刀刃上,力争有所突破,并以此为龙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人口计生工作上上水平,抓好典型示范,为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四、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江捍平任组长,陈图深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罗晓琼、王鹏飞、王延平、陈广钦、张英姬、李红联、张文峰、叶江霞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萍任主任,李红联任副主任,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部门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不断强化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三)发挥体制优势。着眼机构改革后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的整合,发挥体制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在婚检、孕检、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筛查、药具发放、健康教育、人员培训、信息沟通等各方面,加大协调合作力度,齐心协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四)狠抓能力建设。下大力抓好人口计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在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适时组织学习考察,借鉴好的做法,便于创建活动少走弯路,提高创建工作的成效。

(五)创新考核方式。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机制,强化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方法,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考评指标体系,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从今年开始,逐步改革考核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便于基层集中精力为群众做好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对通过省、市综合改革示范区检查验收的单位,当年市对该区免于考核,该区各街道第二年的考核委托该区自评。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基础上,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网,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扩大信息化应用领域,提高基层信息系统应用效能,逐步实现信息建设与业务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创建活动的主要安排

(一)组织指导。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创建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开展检查指导,做好创建的各项保障,并适时邀请国家、省相关部门及专家来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把握创建活动的方向,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创建成效。

(二)开展培训。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培训班,适时组织各区进行创建培训、专家点评、路径指导,推广创建活动典型示范文本。

(三)评估交流。总结评估创建活动效果,适时组织召开理论创新和经验交流会,筛选推荐创新经验,参加省和国家经验交流。大力组织对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具体安排。

2025年1-3月 市区调研,草拟方案;

2025年4-5月出台我市实施方案,组织赴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学习考察;

2025年6-8月确立重点,搞好试点;

2025年9-10月 各区报创建方案;

2025年11-12月经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审核通过后,推荐申报省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5年1-3月修订计划;

2025年4-5月组织培训和交流;

2025年6-8月落实各项任务;

2025年9-10月 组织全市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评审评估活动;

2025年11-12月 总结,迎接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检查,争取全市有2个区达到省示范区。2025-2025年按创建步骤指导各区抓落实,争取每年全市有2个区创建成功。

2025年申报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邀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领导检查指导和评估。

六、创建活动的申报审核

(一)申报。拟创建区制定示范文本,填写综合改革示范区申请书,提出创建申请。

(二)初评和推荐。从2025年-2025年,由市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省人口计生委。

(三)接受检查验收。接受省人口计生委的书面审查和实地评估。

(四)奖罚。对获得省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及年终奖励,组织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不达标的示范单位,取消“示范”称号。

六、创建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活动事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长远发展的大局,各区要充分运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注重实效,确保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

(二)紧密结合实际。在创建活动中,各区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选择一个或几个方向为突破口,并以此为龙头,相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某些方面有突破,形成龙头带动和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工作。要力戒好大喜功、追求全面开花的思想,避免有限的财力花不到刀刃上。各区如有本方案未提及的示范创新项目,又觉得有创新示范价值,也可以大胆探索,积极申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有分工、有合作,形成开展创建示范区活动、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整体工作格局。

(四)注重统筹兼顾。在创建活动中,要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抓住工作重点,统筹协调,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和创建工作,积极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个机制”。同时,突出各区工作和区域特色,形成本区区别于其他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内容,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又好双快发展。

各区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2025年10月底前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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