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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人才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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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潞安集团人才办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特制定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工作制度。

一、人才办联席会议制度

人才办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才办各成员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需要,也可邀请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精神;(2)商讨省委人才办、省国资委人才办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3)研究审议集团有关人才规划、决定、意见等重要政策和措施,安排部署年度人才工作;(4)讨论研究集团重要人才工作事项,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5)研究落实集团人才工作领导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按规定的发文范围及时上报下发。各成员部门对会议纪要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人事处人才管理科承担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负责会议精神的督办落实。

二、人才办工作例会制度

人才办工作例会由人才办成员(科长)参加,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例会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和交流各系统、各部门阶段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2)研究探讨人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3)协调和安排专项人才工作等。

例会议题由成员根据本系统或部门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人事处人才管理科收集后报人才办主任审定。会后如有必要可形成会议纪要。

三、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1、人员组成人才工作联络员由集团人才办各成员部门以及各子、分公司负责人才工作的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每单位1—2名。

2、主要职责

(1)上传下达。及时传达集团有关人才工作要求和精神,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单位(部门)人才工作的开展情况。

(2)信息上报。每月20日前向集团人才办报送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信息一条以上;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审核后可在潞安报社、广播电台、集团网站等媒体刊发交流,集团人才办将对各单位信息上报、刊用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人才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人才库建设。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人才信息库的建设,及时更新和整理三支人才队伍信息,每季度向集团人才办报送更新情况。

3、管理制度

(1)工作例会。由集团人才办负责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是交流工作,沟通情况,布置任务,探讨解决工作问题的办法。

(2)业务培训。由集团人才办负责组织,主要是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

(3)动态管理。每年底,集团人才办对联络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各单位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

四、人才工作督导制度

1、督导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和集团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的情况。

(2)集团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和重点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集团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的决定和部署的落实情况。

(4)各单位人才工作运行机制、队伍建设、资金投入、人才环境特别是特色、亮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5)其他需要督导的事项。

2、督导方式

(1)督导工作在集团人才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集团人才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深入基层、查阅资料、现场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

(2)督导实行一季度一督导一通报。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本制度所列督导事项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和计划,报集团人才办。集团人才办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专项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督导事项的落实情况。

(3)集团人才办对人才工作重大工程和上级部署的主要任务,随时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人才工作进展情况的全面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分依据。

(4)督导结束后要及时向集团人才工作领导组汇报,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各单位创新力度大、示范作用强、实际成效好的人才工作项目,推荐到集团和社会媒体予以大力宣传,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开展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文件备案制度

1、备案内容

(1)制定的人才规划、人才政策文件。

(2)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

(3)省委、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下发的人才政策文件、通知,以及集团上报的人才汇报材料、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

(4)开展的专项人才工作研究成果或调研报告,主要领导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等。

(5)编发的有关人才工作的简报、刊物,以及媒体对人才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

(6)其它有必要备案的材料。

2、备案方式

人才办各成员部门应在文件上报、下发的同时或材料形成后,及时将正式文本(连同电子版)送人事处人才管理科登记备案并整理归档。

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第二篇:潞安集团品牌战略

中国潞安 黑煤中崛起的“绿色品牌”

——任润厚与李祝义共话自主品牌建设

2024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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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当今世界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从产品、价格、技术、资源等个别或局部的竞争转向了

以品牌为代表的综合实力竞争。品牌建设不仅是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向文化管理跨越、实现管理层次战略性升级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实现企业战略扩张的前提。

然而,我国资源型企业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品牌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煤炭企业更是如此,企业形象仍然与高劳动强度、粗放经营、低技术含量、高危险程度相伴。但是随着中国煤炭市场整体供求关系的逐渐变化,品牌建设也逐渐成为共识。

潞安集团坐落于太行之巅,素有“天下脊”之称的山西省长治市,它以超前的意识和卓越的高度,在巩固煤炭主业品牌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技术、资金和资源优势,发展一体化产业链,为实现企业品牌的有效延伸,即企业核心优势的延伸不断前行着,为资源型企业,更是煤炭企业的品牌建设进行着积极的探索。那么,资源型企业究竟如何建设自主品牌?又应如何以品牌为纽带来增强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应潞安集团的邀请,本报主编李祝义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润厚进行了对话,就相关问题展开了全面而深刻的探讨。

品牌支撑助力战略扩张

李祝义: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资源型企业众多,然而,资源型企业却都有一个相同点,即往往是一种“埋头实干”的形象,对品牌建设意识相对淡薄。而潞安在打造中国煤炭品牌的道路上却别有创新,潞安如何认识品牌建设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任润厚:一个资源型企业,企业的发展往往依托于自身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劳动力优势等。拿煤炭企业来说,大多数煤炭企业是卖煤炭资源、卖机器设备以及人力的投入价值等。而殊不知,随着市场的变化,这种“卖产品”的短视方式,在市场竞争中终将举步维艰。因此,资源型企业也需要不断从技术、管理、营销、文化、服务、战略等各方面不断壮大、丰富自己,以一套完善的体系走上建设品牌的道路上来。

我们潞安的开采历史已有80年,建局历史也近50年。在中国融入世界经济潮流的新形势下,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要把“潞安”品牌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做成中华百年名牌企业,必须实施好品牌战略。

李祝义:煤炭这个特殊的产业,事关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煤炭”成为山西的品牌,而“潞安”又成为“煤炭”产业中的一个著名品牌,“潞安”品牌建设和发展的优势是什么?

任润厚:战略制胜,这是潞安发展的关键。潞安以突出的战略管理,使“中国潞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并实现了企业的大发展、大跨越。

这就是潞安坚持实施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即“十五”“再造一个潞安”、“十一五”“建设能化大集团”、“长远建设‘中国潞安’,实现潞安国际化,建设国际化潞安”。

基于潞安“十五”“再造一个潞安”和“十一五”“建设能化大集团”的目标都提前实现,2024年经过集团三届一次职代会的民主决策,6月28日我们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邀请20多名院士、国内知名的煤炭、煤化工、金融及战略管理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明确了2024—2024年打造既强又大国际化新潞安的发展战略,具体目标确定为:到2024年建成亿吨级煤炭大集团,建成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式的能化大集团,建成强强联合、竞争力强大的跨国公司。

李祝义:作为山西全省率先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煤炭企业,今年5月与新疆伊犁州政府签订了

合作协议,这对于潞安而言,是否在发展战略上具有特殊的意义?这对于潞安的品牌建设起到怎样的作用?任润厚:这是潞安发展战略上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认为,资源型企业必须具备世界眼光,既要“引进来”,又要善于“走出去”。潞安集团与新疆伊犁州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增加煤炭资源30亿吨,进入“十一五”以来,潞安集团在新疆、内蒙古整合资源300亿吨,加上原有110亿吨储量,按照亿吨级生产能力可以稳定生产200年。至此,作为全省率先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煤炭企业,潞安集团“根植长治、立足山西、着眼全国、放眼世界”的战略布局初步形成。

目前潞安拥有的400多亿吨煤炭资源储量,为建设亿吨级煤炭企业大集团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要形成2个亿吨级和3到5个5000万吨级的煤炭集团,产量要占全省的70%以上。潞安集团正是抓住了这个战略发展机遇,全力构建潞安、武夏、潞宁、潞新、潞蒙五大矿区。同时,潞安正整合开发美国、加拿大天然气及煤炭资源,这都为潞安的国际化品牌建设建立了基础。

李祝义:与时俱进的战略管理让“潞安”品牌经久不衰,同时基于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深知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本在于大力延伸煤炭产品链条,深度加工转化,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实现由一次能源输出变为多次能源输出。潞安要走国际化道路,循环经济的发展肯定不容懈怠。

任润厚:我们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煤炭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追求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潞安集团立足煤、延伸煤、超越煤,以煤为基础,拉长加粗煤电化、煤焦化、煤油化3条主产业链,发展煤、电、油、化、硅五大产业,多产业并举、发展循环经济使潞安集团实现了由单一煤炭生产企业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集团的快速转型。

潞安16万吨煤基合成油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准备出油的冲刺阶段,并正在实施每年300万吨产业化的前期工作;年产5000吨高纯度多晶硅项目在潞安已经上马,项目投产后,将改变我国高纯度多晶硅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这两大工程也正是潞安集团以煤为基础,积极发展电、油、化、硅四大非煤产业的缩影。

潞安集团已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新调整的发展战略,到“十一五”末,潞安非煤产业销售收入要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今年上半年,潞安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76亿元,其中非煤产业占到48%,基本形成了煤炭主业与非煤产业各占半壁江山的格局。

李祝义:完善而与时俱进的品牌战略,让潞安在市场竞争中以蓬勃的生机势如破竹般扶摇直上,让我们看到了潞安在企业品牌建设中的崭新姿态。

创新机制延伸品牌链条

李祝义:勇于自我创新,另辟蹊径者为大智。众所周知,资金是企业长期发展和品牌建设的重要保障。据了解,潞安独特的资本运作方式成为业界的一大亮点,勇于进取的创新意识也为业界所关注。那么潞安如何培育自己的金融和贸易功能?

任润厚:优秀的企业必然是产业链与资金链的良性对接,卓越的品牌当然也需要良好的资本运作。“中国潞安”不仅仅是在产业和规模内容,还要在体制、机制等诸方面全面与国际接轨。潞安不但要发展,而且要大发展,上市是潞安必然的选择。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潞安”应该是产权、股权多元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国际化潞安。

2024年9月22日,潞安环能股份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发行1.8亿股,融资19.8亿元,发行价和募集资金总量成为当时全国煤炭行业募集资金规模最大和发行价格最高的绩优A股上市公司。同时,潞安整合了耀华玻璃集团财务公司,组建了山西第一家企业财务公司——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与能人携手,与巨人同行”方可超越发展。潞安从总体上形成了发行长期债务、短期债务、上市融资、新上项目实现股权多元化、集团层面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人、银行信贷及潞安集团财务公司的“六渠道、一公司”的融资格局,实现了产业链与资金链的良性对接。

李祝义:潞安发展推进资本运作,可以说对于实现潞安国际化和国际化潞安意义重大。同时,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战略转型还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撑,潞安在技术创新上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这是否也成为潞安的一大品牌优势?

任润厚:煤炭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根本途径,一方面,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开采工艺的研发

力度,促进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推陈出新,提升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按照市场的需要,通过引进和吸收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经验,及时改变煤炭产品的形态和状态,开发和生产适销对路、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保持和提升企业的品牌优势。近3年潞安共投入研发费用近5亿元,开发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和国内先进核心技术多达37项,其中国际领先3项、国际先进19项,为我国煤炭行业的现代化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在首创“开天窗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技术的基础上,研发了松软厚煤层大采高放顶煤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推动世界煤炭行业的科技进步与集约化生产产生了重大影响。潞安独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贫煤、贫瘦煤高炉喷吹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打破了只有无烟煤喷吹的常规,成为订立国标的基准,荣获2024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并建成了“中国喷吹煤基地”和“中国喷吹煤研发中心”。此外,在生产装备上,也使用了世界一流的技术装备。如这次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屯留矿,使用的设备全是国际最先进的,来自德国西门子、西马格、瑞典ABB等公司。

李祝义:实现“中国潞安”,不仅要搞好产业链条、资金链条,更重要的还在于建设人才链条。当然,人才建设也是品牌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潞安在此方面是如何推进的?

任润厚:人才是做企业的基础、是做大企业的根本。潞安相信“只要用对地方,人人都是人才”。我们把人才称作“优良资本”。潞安人才管理理念不断升华,从原来的人事到人力资源,再到现在的人力资本。我觉得,还应该提升到“人才资产”。也就是说,对于优秀人才,要把他们当做资产来经营,除了让其保值,还要让其增值。

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创新用人机制,盘活潞安现有人才。潞安加大了稀缺专业及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在煤变油、多晶硅、煤化工、金融等方面引进了大量专业人才。在增加科技人才总量的同时,不断优化潞安的人才结构,使煤炭专业以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占到人才总量比例达到41.2%。同时,还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级专家、学者和专业顶尖人才,利用“外脑”组建了潞安研究院及各专业系统研究机构。“十一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把潞安技术研究院的牌子挂到人才高度密集的北京、上海,广纳国内外人才精英,为新型能化集团建设和推进“国际化潞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李祝义:由此可见,潞安在战略支持上气势如虹的创新大手笔,处处可圈可点。这种永无止境的创新意识,在潞安创建国际品牌、百年品牌上显得弥足珍贵。

“和谐”为重凝聚品牌力量

李祝义:山西矿企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安全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工程”、是企业稳定发展的最大政治,也是煤企品牌在社会上赢得好口碑的重要渠道,潞安以怎样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来保障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任润厚:安全的最高目标就是零事故、零损失、零职业病。追求安全就是追求“零”的目标。安全只有里程碑,没有终点站。总结潞安这几年的安全高效生产,实事求是讲,我们没有什么秘诀,只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实打实地把“管理、装备、培训”并重这个安全原则落到了实处。

“不要最低成本,只求最优成本”,这是潞安追求安全生产的信念,潞安走出了一条增加投入、提升装备水平与减人提效相结合的路子,实现了源头安全。新建的屯留矿实现了“煤不见风,煤不见太阳”,主井提升系统被评为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近几年,潞安投入资金加强质量标准化精品矿区建设,打造“绿色长廊”和安全生产环境,实现了井下工人“半小时通达工作面”。此外,每年潞安还要选派优秀模范班组长到鲁尔进行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形成了由原来的“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的文化氛围,安全状况保持了稳定健康态势。

“十五”以来,我们的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47,安全生产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赢得了全国“安康杯”竞赛“九连冠”,全国总工会给潞安特颁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且员工没有新增一例矽肺病,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了全面保证。

李祝义:“潞安”的标志寓意深刻,也体现了天、地、人、物合一的企业哲学理念。作为煤矿企业,环境保护当仁不让,这与企业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都息息相关,这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品牌责任,还可反映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技术进步和实力。

任润厚:潞安的战略首先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要能充分融合循环经济理念,造福当代,惠泽子孙。潞安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环保经济,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在全国工业500强的位次快速前移。

潞安进行绿色开采研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把国家对采矿业提出的生态重建、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落在实处。其中,用煤矸石生产绿色肥料,开辟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新途径。除此之外,在“矿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矿区塌陷治理模式与技术”等项目上的推进,都使矿区环境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近几年,环保投资历年累计已经达到4亿元以上。循环经济的初步建立、环保事业的蓬勃发展,潞安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花园式矿区。潞安集团下属10个矿被评为“蓝色等级”,司马煤业公司被评定为“绿色等级”。烟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100%,大气环境质量平稳保持在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2024年获“中国能源绿色企业50佳”称号。潞安正在成为一个富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潞安。

李祝义: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蒙牛集团牛根生说得好,“大品牌就得负大责任”。在山西,一个名叫“潞安益民福利公司”的企业挂牌成立,给当地的残疾人带来了福音,潞安精神感动了社会,体现了品牌的责任意识。潞安职工把您的名字扩展了一下:“潜心润事,厚德载物”,这也是您的品牌。您如何看待企业及企业家的品牌责任?

任润厚:大品牌就要负大责任,确实如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必须满足社会需求才能生存、发展。企业必须不断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发展合力。我们潞安有个理念,叫“依靠职工办国企,办好国企为职工”,还有一个工作标准,叫“看发展后劲是否增强,看职工生活质量、水平及幸福指数是否提高”。主要是讲,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将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还将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善待员工,不断提高员工生活水平,给他们快乐健康的家庭,给他们自尊、自信、人生的价值乃至宁静的心灵。这种责任还体现在以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提供更高层的产品满足不断提高的社会和人的需求。这种责任还体现在不仅做经济增长的主力军,还要做环境保护的主力军,为我们坚守蓝天、净水和清新的空气。我们的企业还将把肩上的责任延伸到中国新文化、新道德的建设之中。

潞安作为地区经济支柱,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肩负起社会责任当仁不让。2024年,潞安投资成立的“山西潞安益民福利公司”,把矿区的残疾青年安置进去,改送“金”为送“经”、“输血”为“造血”,并被国家民政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将情感赋予品牌,将责任融于品牌,品牌也更能得到认同、更具号召力。潞安也将随着品牌的壮大,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李祝义:和谐,时代永恒的主题,亘古不变。潞安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集约高效发展、绿色和谐发展、永续发展的品牌之路。“中国潞安”也将成为一面旗帜,为我国资源型大企业品牌建设给出借鉴意义。

【专家点评】

后品牌时代之品牌责任为重

□冯并/文

很高兴看到包括企业、包括整个社会,品牌意识在不断的加强,品牌战略在不断的推进,品牌事业在不断的发展。从潞安的品牌建设来看,对于一个在计划经济中起步,经历了改革开放并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资源型企业来说,品牌建设的空间还较大,而潞安对品牌建设的努力程度令人欣喜。

潞安的社会贡献有目共睹,无论是循环经济上的产业贡献,还是在环保、安全以及利民上的社会贡献,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我曾经说过,如今,消费者看到品牌的时候,已不只是一般的知名度、美誉度、质量问题了,而要看整个企业的社会行为。这个阶段称为“后品牌时代”。进入后品牌时代,人们对品牌的认识进一步升华,企业的全方位考量成为关键。而只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品牌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新认识社会责任,责任意识越来越强,他们在这方面的努力让我们

看到了一个个全新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的崛起,也欣然看到了中国品牌事业的快速发展。

在任润厚董事长的带领下,潞安负责任的社会行为成为品牌成长的巨大推手,同样,中国企业在后品牌时代的表现将被无限期待。

(作者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企业报社社长)

【嘉宾名片】

任润厚,汉族,1957年出生于山西代县,工程力学博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党的十七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家 ”、“2024 中国十大最受关注企业家”、“中国环境保护特别贡献奖”。现任山西潞安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山西潞安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

197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经工程技术、基层企业、高等院校、大集团等多个管理岗位锻炼。2024年到潞安任职以来,实施战略管理,潞安走上了安全发展、集约高效发展、绿色和谐发展、永续发展道路,实现了从只强不大向既强又大的快速转型,从区域性企业向全国大集团的快速转型,从单一煤炭生产企业向新型能化集团的快速转型,在许多方面创造了行业、全省第一。

品牌大事记

2024年8月8日,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2024年4月26日,潞安煤炭运销总公司经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负责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的煤炭经销、煤质、运输、港口及其相关业务。

2024年7月23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隆重举行。

2024年1月6日,潞安矿业集团开辟煤炭网上销售先河。这标志着潞安集团开始走向数字化营销的新历程,也标志着山西煤炭行业“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2024年4月,潞安益民福利公司成立,共安置184名残疾青年,此举是集团公司关怀残疾人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2024年9月13日,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揭牌庆典仪式在上海杨浦区隆重举行,标志着潞安进一步拓展经营渠道和发展空间,进军资本市场,搞好资本运营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024年9月6日,长治煤矿安全生产暨煤矿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工作座谈会在潞安会堂会客厅举行。长治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以潞安矿业集团为龙头,联合区域内30万吨以上煤矿,组建“潞安能化集团”。

2024年2月22日,山西潞安16万吨煤基合成油示范厂项目在集团屯留煤油生态工业园区正式剪彩奠基。

2024年9月22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24年6月6日,潞安集团干部大会在潞安会堂召开。此次会议,在战略上将“十一五”与“十二五”战略措施同步实施,将能化大集团建设与潞安国际化目标合而为一;战术上大步跨越,全面推进潞安国际化进程。

2024年7月28日,集团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关于实施新疆煤炭资源综合开发框架协议》和《关于重组新疆哈密煤业集团公司框架协议》。

2024年8月11日,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太原隆重举行揭牌仪式,这是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山西企业集团第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2024年9月26日,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集团公司“走出去”战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024年10月12日,潞安国际安全社区命名仪式在潞安会堂隆重举行。潞安集团社区正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为全球第124个国际安全社区。

2024年11月,集团公司被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美国邓白氏集团、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授

予国际信用企业。

2024年4月9日,潞安集团5000吨高纯度多晶硅项目正式奠基开工。该项目与德国森特塞姆公司合作,项目建成后,将改变我国高纯度多晶硅特别是电子级多晶硅完全依靠进口的局面。

2024年6月28日,潞安集团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战略论证会,明确了2024—2024年发展战略,全面打造既强又大国际化新潞安,具体目标是:建成亿吨级煤炭大集团;建成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式的能化大集团;建成强强联合、竞争力强大的跨国公司。

2024年9月3日,山西省和谐劳动关系现场会在潞安集团召开,作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潞安集团介绍了经验。

本版文字由王静整理

第三篇: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024年安监一局编)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2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24年3月17日

第一章 瓦斯事故

矿井瓦斯是指以甲烷为主,以及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所造成的事故统称为瓦斯事故,包括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窒息中毒等。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连锁反应所造成的事故,瓦斯燃爆是受限空间的爆炸,可产生2 150-2 650℃的高温、100个大气压的冲击波和大量的高浓度的CO2、CO等有毒有害气体,其传播和影响范围特别大。

窒息中毒事故是指因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9%时引起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昏迷直至死亡的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在煤层中形成了在地应力作用下,瓦斯释放的引力作用下,使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所导致的事故。

以上瓦斯事故都是煤矿生产中的严重灾害,特别是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往往破坏矿井通风系统,造成事故扩大,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24.2.22瓦斯爆炸事故 2024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

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案例2:余吾煤业2024.6.22瓦斯燃爆事故

2024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二、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

5、存在尾巷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尾巷进入采空区形成瓦斯库的安全措施,尾巷按采面回风巷进行管理。

6、尾巷及其通风横贯内若不能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7、回风巷与尾巷间有联巷通风的,在所使用的联巷中距尾巷口15米处(横贯长度小于20米的,设置在横贯中间)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监控联巷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预警、达到1.5%切断采面及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源。

8、要将回采面来压期间瓦斯管理纳入生产变化管理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强制放顶,防止顶煤、顶板大面积同时垮落和漏顶,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9、严禁采煤机直接割顶、底板石头和液压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如遇断层、陷落柱、石包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防止产生火花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发生瓦斯预警时,必须先停止生产作业,对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瓦斯预警措施后方可生产作业。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查明超限浓度、范围、原因后向矿调度和所属系统负责人汇报,按事故处灾措施进行停工、断电、撤人处理。

第二节 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常村煤矿2024.4.28瓦斯燃烧事故 2024年4月28日10时20分,常村矿N1采区轨道正头临时封闭巷道内发生一起局部瓦斯燃烧事故,燃爆的浓烟涌出,造成4人烧伤。

事故经过:当班正在该区域作业的队组和人员有:开拓队21人在N14尾巷掘进,通风队4人施工风门、2人在轨道巷风机附近,自动化2人分别在轨道巷和尾巷处整理电缆、N14安全员和瓦斯员各1人,共计31人。10时20分该区域作业人员听到“轰”的一声,风筒突然停风,随后一股浓烟涌入N1采区回风巷、N14尾巷和N1采区轨道巷。公司救护队于11时40分赶赴现场,当班井下593人于12时45分全部安全升井,下午15时20分将明火扑灭,0点班井下全面复产。

事故原因:封闭巷道内22.5米处有一架棚梁挡头掉落,由于煤帮侧压致使棚腿内错200mm,内错瞬间产生摩擦火花,引燃盲巷内积聚瓦斯。

案例2:夏店煤矿2024.9.25瓦斯燃爆事故

2024年9月25日10时10分,夏店煤矿西风井2#联络巷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西风井2#联络巷掘进时发生瓦斯燃爆事故,西风井防爆盖冲开,冒有黑烟。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在炮掘过程中,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而采用三次爆破,在第三次放炮时,因水泡泥、炮土封堵不严,瓦斯燃烧,造成工作面发生火灾。

间接原因是31采区下部已是高瓦斯区域,对瓦斯的治理工作不到位。领导干部及员工对瓦斯防范意识淡薄,认为还是低瓦斯矿井,工人对作业环节把握不到位。

二、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形成全风压或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必须在24h内进行永久封闭。

2、严禁随意构筑临时密闭,针对特殊情况下如矿井采掘面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开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征兆等确需构筑临时密闭的,必须编制密闭设计及安全措施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瓦检牌,闭墙上应根据需要留设放水孔、观测孔、措施孔,高瓦斯矿井或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密闭若以后还可能需要启封的,还必须要留设瓦斯抽采管接口。

4、通向盲巷、采空区的电缆、轨道、金属管路以及支护金属网等导电体必须在密闭前后1米范围彻底切断,密闭前(扩散通风范围内)不得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等电气设施。

5、密闭墙外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

6、掘进工作面必须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抽采、瓦斯治理措施,将瓦斯涌出量降低到小于1m3/min时才可采用炮掘开口、掘进。

7、炮掘作业应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水泡泥、炮土封堵严实,装药量符合规程要求。

8、爆破后,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

9、加强培训,严格岗标和“三个全覆盖”,持证上岗。不断转变瓦斯防范意识,瓦斯矿井也会发生瓦斯爆炸。

第三节 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24.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24年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24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案例2:隰东煤业202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2024年1月17日,隰东煤业井下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打超前探钻孔,揭露老空,瓦斯异常涌出,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24年1月17日0点班,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掘进至176米时,由专职探水队在掘进面迎头以0°方位角沿煤层倾斜向上2°施工第一个中眼。4时10分左右,当中眼钻进18米时遇老空,有害气体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跟班瓦斯员检测,孔口瓦斯浓度为7.8%,无H2S、CO等有害气体,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用黄泥、编织袋、毛巾进行封堵,瓦斯仍然涌出,瓦斯员随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通知当班工作人员撤出。

事故原因:

1、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在施工超前钻探时钻探揭露老空,瓦斯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导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超前探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不到位。未针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较多的情况,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时的有效防治措施;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未对超前钻探揭露老空可能导致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3、超前钻探设计不完善、施工不到位。在上一循环超前钻探保安距离30m内,再次施工超前钻探18m时揭露老空,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未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造成有害气体涌出的具体防范措施,封堵措施不到位,致使工作区域长时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应根据通风系统和瓦斯检查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巡回检查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次数和检查内容,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瓦检工严格执行。

2、提升瓦检工素质,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或进入不明区域检查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

3、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的采空区,要全力取得详实资料。

4、加强矿井瓦斯积聚区的调查和预测,每月对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积聚点进行一次预测,根据预测情况在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用红颜色标出范围,说明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对受条件限制无法通过物探提前探测的老空区,要制定可行的探测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准确探明老空区情况。

6、在探放、接近老空区时应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气安全措施。优化超前钻探设计,保证超前钻探施工质量,确保超前钻探的有效保安距离,增加超前探钻孔数量,设置可靠的孔口控制装置。

7、完善老空瓦斯排放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节 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24.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事故经过:2024年8月15日八点班,余吾煤业公司选煤厂洗选生产,当班司机蔡某和班长曹某当时在原煤缓冲仓下作业,上午10时许,缓冲仓下给煤机给煤不畅,由于现场照明不足,蔡某用打火机照亮给煤机处以便于观察,不料点燃了聚集在给煤机出煤口处的瓦斯,发生了燃爆事故,二人均被烧成重伤,由于蔡某内衣是腈纶衣物,烧伤更为严重。

原因分析:

1、职工对瓦斯聚集认识不足,用打火机直接产生明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明知仓内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下,违章蛮干,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选煤厂对出井原煤瓦斯释放认识不到位,对瓦斯的危害认识不清,现场瓦斯管理严重欠缺,没有对瓦斯实时监控。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蔡某的严重烧伤暴露出职工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4、职工带明火进入作业区暴露出现场明火管理的缺失。案例2:余吾热电厂2024.2.5瓦斯燃烧事故

2024年2月5日7:40分,余吾热电厂储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5日7:40分,当班皮带值班员巡察时突然听到储煤筒仓一声巨响,跑去查看发现储煤筒仓除尘器及仓内着火燃烧起来,立即进行了汇报和用灭火器灭火,8:00厂里组织人员使用干粉灭火手推车灭火,8:30集团公司消防车赶到将残留余火扑灭。

事故原因:

1、位于储煤筒仓皮带2# 卸载口上方屋顶的150W灯泡照明灯(非防爆)接线转弯处未使用护线弯头,电源线直接与金属物接触,由于灯泡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导致该处绝缘发热,直至发生短路故障,致使电线绝缘外皮产生的明火掉落在下方消火栓柜的保温棉被上,并将其引燃,室内气流将着火的残渣经卸煤口吹入储煤筒仓内,最终将仓内积聚的瓦斯引燃。

2、煤仓附近有非防爆设施和易燃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到位;仓内瓦斯积聚;监督管理不到位。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24.7.1瓦斯事故 2024年7月1日,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24年7月1日15:20分,五阳煤矿洗煤厂安排到中煤筒仓将皮带机头护罩卸下,吊至仓外检修平台,在其顶部切割出一个直径为600mm的圆孔后再安装回原处。拆卸护罩时,发现其上方有一槽钢影响拆卸,现场人员擅自改变原计划,做出在皮带机头与筒仓口之间搭设木篷板,防止气割火花落入筒仓,在护罩上就地实施气割作业的方案。19:00分左右,开始气割,并对木棚架板进行喷水灭渣,19:14分,当在护罩上气割行程至120mm时,筒仓内突然发生瓦斯燃烧,致使3人当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6月20日以来,中煤筒仓瓦斯监测点预警频次突然增高,针对这一重点变化环节,该矿相关领导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未组织相关人员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未采取相应措施,未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相关领导及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松懈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非正规作业管理混乱,业务保安工作严重缺失。在洗煤厂中煤筒仓进行气割作业前,未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未制定瓦斯超限治理方案、未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易燃易爆场所动火许可手续、未办理单项工程开工审批手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中煤筒仓未安装通风设施,仅靠分布在仓顶筒壁的18个直径为150mm钢管进行自然通风,仓内形成半封闭空间,当堆煤达到一定程度时,引起瓦斯积聚。在此环境下进行气割作业,反映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指挥,违章蛮干,是导致该起瓦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明火。

2、严格把关隐蔽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检查。

3、地面煤仓附近严禁有易燃物。

4、控制煤仓内瓦斯积聚,安装通风设施,防止瓦斯积聚。

5、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也要实施严格的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瓦斯异常增高时,要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

6、在煤仓附近作业前,要组织现场调研,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办理易燃易爆场所许可手续。

7、在煤仓附近进行电焊作业必须严格行使审批程序。

8、在煤仓附近作业时,加强现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24.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4年10月16日6时,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以下简称平禹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74万元。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平禹四矿12190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虽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但实际未消除突出危险,在工作面实施打煤层抽放钻孔的局部防突措施期间,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扰动煤体,发生了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间接原因:一是平禹四矿违反相关技术措施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扰动煤体导致煤与瓦斯突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不到位。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24.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4年11月10日,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

事故经过:2024年11月10日6时19分,私庄煤矿1747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违规使用风镐作业时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约1813吨、瓦斯量约25.8万立方米,大量煤粉自1747掘进工作面迅速向其他巷道扩散,一直到二号副井并冲至地面,同时突出的大量瓦斯气体还进入+1824米标高石门及车场和南翼采区的进风巷道、1850水平采区回风巷和南翼回风井、北翼回风井。事发时该矿井下共有作业人员43人,其中事故发生地点1747掘进工作面有8人,+1827米、+1845米标高巷道等作业地点有35人。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私庄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未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1747掘进工作面违规使用风镐掘进作业,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大量煤粉和瓦斯逆流进入其他巷道,致使井下人员全部因窒息、掩埋死亡。

间接原因:

1、责令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2、防突措施不落实。私庄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设立防突机构,未配备专门的防突人员,未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没有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未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违规只采用局部防突措施且未落实到位。在未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施工钻孔时出现严重喷孔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

3、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行为严重。未进行全员防突培训,部分新工人未按规定培训即下井作业,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井下两班交叉作业;将井下工程违法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队伍,以包代管,冒险蛮干;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未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当班矿领导戚谷明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伪装下井带班。

二、综合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防突措施不达标或只进行局部防突就是犯罪,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优先安排瓦斯治理工程,在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瓦斯治理措施,实现抽、掘、采的平衡。

4、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规范瓦斯参数测定步骤与方法,严格区域和局部防突参数的管控,保证多种参数指标综合评定。

5、采掘工作面生产作业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和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不符合标准严禁生产作业。

6、局部防突专项设计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在突出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沿煤层施工钻孔时,必须保证60m以上的安全隔离带。打钻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顶钻、夹钻、喷孔等)要立即停止施工,不得将钻杆拔出,维持钻杆原状,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8、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

9、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矿井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0、高瓦斯矿井及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事故分为外因火灾事故和内因火灾事故。

外因火灾事故是指可燃物在明火、放炮、摩擦撞击、电气失爆、瓦斯煤尘爆炸等外界火源(明火或高温热源)的作用下,引起燃烧而形成的火灾事故,可发生在矿井的任何地点,发生突然,来势凶猛,极可能酿成恶性事故,但因其往往发生在可燃物表面,火灾范围、火势大小、周边情况容易确定和把握,若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则较易扑救。

内因火灾事故是指由于煤炭本身有自燃倾向性,在一定的通风供氧条件下,经过氧化、发热,热量逐渐积聚达到着火温度而形成的煤炭燃烧的火灾事故,大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区、浮煤堆积地等处,火源隐蔽,发生时间较长,但因其在火灾范围、火势大小、周边情况不容易确定和把握,所以很难扑救。

矿井火灾事故可产生大量的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可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可产生火风压破坏矿井通风系统而造成事故扩大。

第一节 外因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988年11月5日,王庄矿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含大同局救护队1人),全矿停产17天,后期的灭火工作实施了封闭火区、地面打钻和井下注水,至1989年5月26日灭火结束,经济损失巨大。

事故经过:11月5日18时40分,皮带队4名皮带工在51强力皮带机头控制室附近准备检修清煤器,忽听控制室和变电所方向传来彭彭的响声,跑去发现是变电所着火,然后立即到630变电所取灭火器灭火,灭火无效后于19时10分向矿调度汇报。在大火产生火风压的作用下,火势顺着风流方向冲出变电所引燃了皮带巷皮带并蔓延到200米外的煤巷处,并引燃煤体,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雾沿风流方向进入各进风巷道和作业地点,19时40分,工程处施工作业点发现烟雾。

事故原因:

1、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因高低压开关电流整定值大,变压器内温增高,压力增大,造成漏油、喷火,变电所无防火门和调节风门,采区进风主要经变电所到51强力皮带巷,火顺风势引燃皮带,进入51皮带巷并引燃皮带和煤体,有害气体沿风流进入各进风巷道和作业地点,造成事故扩大。

2、基建与生产混合作业,监察管理不力;通风管理不到位,变电所无防火门和调节风门,致使变电所成为主要进风通道,且风流方向变化后未及时处置;电气装备与检查 不到位,皮带是非阻燃型,变压器是油变型;工程处掘进头局扇停风后人员未及时撤到新鲜风流中;灾区作业人员未佩带自救器。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24.9.27火灾事故

2024年9月27日,潞宁煤业公司22109运巷车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24年9月27日8点班,该矿22109运巷车场内笫4道风门因受相邻的22110采煤工作面采动影响,风门漏风,安通队对该风门进行维修,在风门门墙上使用皮带和道木头做好固定框架后,使用了“优乐速喷I号”高分子化学材料对风门门墙进行了充填。14时30分,累计注入充填材料16kg,完成充填工作。15时3O分,清理完杂物后离开现场。16时06分和16时09分,监测监控值班员发现总回距22109风巷田下风侧25m处及总回1#测风站处CO传感器先后超限报警。16时20分左右,该矿通风副总经理安排通风科副科长下井查看,约16时50分到达22109运巷车场与总回风巷交叉口,发现烟雾大不能进入,然后通过轨皮四号联络巷绕到22109运巷车场进风侧,确认是22109运巷车场第四道风门处着火,17时30分,返到22109运巷皮带机头电话处汇报。由于22109运巷绕道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铺设洒水防尘管路,且运巷的洒水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距着火的第四道风门约30m)洒水软管长只有20m,无法扑救,该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科副科长组织综采队从22109运巷乳化液泵站硐室接出高压水管。17时50分,水管铺设到位,开始灭火。23时20分,集团公司救护队到达火灾现场按照灭火方案积极组织灭火,9月28日零时50分,消除了22109运巷车场明火。由于火灾蔓延到总回风巷引燃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导致通总回风巷有抽放管路的22110风巷及22103风巷局部巷道着火,并烧坏这两个巷道的洒水管路,救灾指挥部紧急确定建立完善洒水系统方案,于9月28日5时明火全部消除。9月28日8时,抢险灭火工作基本结束。

事故原因:

1、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违规使用高分子化学材料“优乐速喷I号”作为充填材料(检测报告中标明最高反应温度平均值为90.4℃,应用范围是表面喷涂防护),充填材料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高温,致使风门及部分巷道煤体被引燃,最后引燃与22109运巷车场平面交叉的总回风巷内共计约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井下采用的PE瓦斯抽放管路经有关部门检验材料不合格,不能达到阻燃效果,导致燃烧的煤体引燃位于总回风巷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所有巷道铺设洒水防尘管路,消防设施配置不全,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4、签定救援协议的忻州军事化救护队,未能出勤,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5、9月27日16时06分发现C0报警,17时3O分确定着火地点,18时40分才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未在笫一时间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综合防范措施

1、按标准要求完善井上下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供水系统、注浆系统、注氮系统及阻化剂、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防火门、监测监控等设施。

2、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不完好。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3、各矿要严格审核所用“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材料的安全资质和手续,严格审核厂家质量,加强抽检力度,确保源头安全。

4、严格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维护管理。

5、加强变电所、机电峒室、爆炸材料库、火药库等硐室的通风管理。按标准安设防火门和调节风门,发现险情后及时处置;

6、井下所有行人、通风巷道必须完成消防洒水管路的铺设,并按规定安装三通和消防栓;

7、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材料使用时或具有充填性质作业的,严禁使用有机化学材料,如高冒区、采空区、钻场、报废硐室、巷道两帮充填等。

8、加强监察管理力度,基建与生产不得混合作业,局部特殊环节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内因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一缘煤业2024.03.22煤层自燃事故

2024年3月22日,一缘煤业发生一起煤层自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地面瓦斯抽放站值班人员在巡检时发现2#泵CO传感器显示数值超标,经下井确认,CO气体来自150105采空区,决定停止抽放150105采空区瓦斯。到3月26日又发现总回风巷CO传感器显示数值偏高,经查找是从150105采空区回风顺槽涌出,立即停止井下与防治自燃无关的工作,实施灭火。

事故原因:

1、150105工作面属15#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但上邻近层遗煤在漏风的持续作用下,与氧发生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后,热量不断积聚,致使煤温上升,达到浮煤的着火点温度后而导致自燃。

2、进、回风顺槽防火墙四周掏槽未见硬帮硬底,产生少量漏风。

3、工作面在封闭后,进行采空区瓦斯抽放利用,在高负压的情况下,导致煤体裂隙漏气和地表裂隙漏气,大量氧气进入采空区,引发采空区浮煤自燃。

4、对采空区闭墙的检查和取样化验分析不及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工作面回收不及时,防火墙未按标准及时建起,建筑的防火墙质量不合格,在有可能自燃的采空区实行瓦斯抽放,对采空区闭墙的检查和取样化验分析不及时。

案例2:李阳煤业2024.6.28CO超限事故

2024年6月28日,李阳煤业发生一起煤层自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24年6月28日10时,李阳煤业调度室监控系统显示150112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9 ppm。矿上立即安排人员下井现场查看,发现在支架间裂隙处有一氧化碳气体,最高值在74#-75#支架间顶部空隙,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00ppm,并在该处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显示无乙炔、乙烯气体,证明无明火发生。经集团公司、漳村矿和本矿研究决定优先采取封闭工作面措施,并向150112工作面注二氧化碳和氮气气体。

事故原因:

1、150112工作面在停采回收前,没有及时调节风量,以减少渗透在采空区的风量。2、150112工作面巷道布置外错尾巷,造成采空区漏风增大,氧化带供氧增大。3、150112工作面停采后未及时停止高位抽放系统,致使工作面风流进入采空区,使工作面采空区供氧浓度增加。

4、对15#煤层顶部的14#容易自燃煤层未采取必要管理措施。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对开采本煤层或邻近层容易自燃煤层时,要制定针对性的专项防灭火设计,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要制定保障回采速度快、留遗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的措施,不得随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因故停采或延长开采时间超过自然发火期时必须封闭工作面并制定报批专项防灭火措施。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加强日常火灾指标的检查,对工作面、回风巷、上隅角等处实施连续监测。

4、加强对采空区漏风的管理,加强工作面配风量的控制,加强上下隅角放顶和充填管理,从根本上彻底杜绝采空区的自燃发火。

5、加强对采空区浮煤的管理,从生产工艺上严格控制采空区的浮煤量。

6、在回撤工作面前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风、运两巷提前打好防火门并配备充足的封闭材料,超前发火期组织回撤工作,缩短回撤时间。

7、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生产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制定回撤期间防灭火措施,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另外制定针对性措施报公司审批。

第三节 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郭庄煤业2024.3.21乙炔气燃爆事故

2024年3月21日,郭庄煤业发生一起乙炔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轻伤。事故经过:2024年3月21日8点班,郭庄煤业公司机修厂按矿上安排到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气割废旧电缆钩作业,开完班前会后,机修厂职工气割操作者巩某、辅助人员贾某、范某和安瓦员张某从机修厂拿上气割的工具到达三采区变电所,安瓦员张某开始检测瓦斯,范某、贾某接消防水管,当发现消防水管长度不够时,巩某安排范某、贾某去另一个巷道取消防水管,之后,巩某将割炬点燃,约9时47分,在范某、贾某拿消防水管返回到距交电所二十几米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巩某当场死亡,张某、范某、贾某及在作业现场附近皮带机头看护皮带的皮带司机王某、常某等5人受伤。

事故原因:

1、该矿在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切割废旧金属电缆沟作业时,没有严格按标准连接气瓶和割炬,也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并且在安瓦员未下达作业命令的情况下就违章点燃割炬,切割时引燃泄漏并局部积聚的乙炔气体,引起乙炔气燃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对井下切割作业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安全技术措施》会签把关不严,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电焊工(气焊工)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原则上严禁在井口房和井下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

2、确需在井口房内和井下进行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的,井下仅限于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后的井底主要硐室和矿井主要进风井巷(不包括采区进风巷),其它地点不得进行任何明火作业。

3、矿井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汇报。

4、必须严格按标准连接气瓶和割炬,并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所用气体储罐必须置于全风压风流中、作业地点下风侧,并有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

5、明火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在作业地点备有至少2个灭火器。严禁在微风、无风、以及闭前、空(假)顶、老空附近等瓦斯情况不明或瓦斯浓度超过0.5%地点进行明火作业。

第三章 水灾事故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表水、地下水或老空水等通过裂隙、断层、陷落柱、塌陷区、废弃井筒、废弃钻孔等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

第一节 地表水灾害

一、概述

大气降水、江河、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通过导水通道(例如井口、塌陷区裂缝、构造、钻孔等)进入井下,称为地表水透水灾害。这种水害的特点是:

1、多发生在雨季,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后江河湖泊水位暴涨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2、往往与地表水体沟通,来水量大,不易疏干;

3、极易造成淹井事故,造成巨大损失。

二、事故案例

案例1:五阳煤矿1988.8.18特大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1988年8月18日13时05分,五阳矿调度室接到井下调度员汇报,+760水平大巷涌进洪水。13时10分,襄垣县镇办红旗矿办公室副主任来矿通知,漳河水灌入红旗矿井下,要五阳矿赶快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此时,+760水平已被水淹,水量猛增,灾情严重。事故发生后,五阳矿成立了以矿长为首的抢险救灾指挥部,潞安矿务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率领有关处室领导和救护队立即赶赴五阳矿进行抢险救灾。18日17时30分,被困井下的435名职工,432名安全脱险。经过30个小时的抢险工作,剩余的3名矿工分别于19日14时35分、15时30分、17时15分从+760水平到+600水平的暗斜交叉处救出,其中1名经抢救脱险,2名遇难。此次事故,共计淹没巷道15000余米,其中包括2024余米总回风巷和5000米轨道巷,皮带巷被堵塞、冲垮,机电、运输设备、供电线路、通讯设施被冲毁,上下水平主水仓淤塞。全矿被迫停产85天,经济损失高达6400万元。

事故原因:这次透水的直接原因是漳河水溢出河道由地面塌陷区灌入王桥镇办红旗煤矿,洪水通过红旗煤矿越界开采的巷道溃入五阳矿井下,造成淹井事故。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河道防洪设施抵御洪水能力弱,未进行治理;

2、红旗煤矿越界开采造成与五阳矿贯通,且贯通点多达11处;

3、虽然五阳煤矿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了情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在本次事故前,五阳矿没有做出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没有预计到透水淹井的情况发生,是本次事故应吸取的惨痛教训。

案例2:五阳煤矿1993.8.4透水淹井特大事故

事故经过:1993年8月4日,五阳煤矿所处的襄垣地区及漳河上游流域普降暴雨,降雨量高达127mm,最大强度为43.7mm/h。南漳河、西漳河交汇处流量达224.01m?;/s,水位上涨1.27m,超过了1988年8月18日流量的1.79倍,水位高出了0.60m。洪水涨出河道后漫到河漫滩至“8·18”之后建造的临时土坝,并两次冲垮土坝进入原红旗矿采掘活动范围内,形成了长106m、宽76m、深30m的塌陷坑(与“8·18”事故形成的1#大坑边缘相距32m),洪水以12960m?;/h的流量灌入红旗矿井下采空区,经其越界巷道,刷开了五阳矿的防水密闭,灌入五阳煤矿。灌入水量116万m?;,带入泥沙12万m?;,导致五阳煤矿+760、+600两个水平被淹,井下各系统瘫痪。本次事故共计导致4名矿工死亡。井下淹没巷道31000m,破坏巷道8900m,淹没工作面5个,设备1186台件,电缆84100m,皮带18100m,影响生产时间210天,影响产量110万吨。造成经济损失17516万元,其中,直接损失14111万元,间接损失3405万元。

事故发生后,煤炭部、省、市、县、乡、矿务局有关领导赶到现场,了解灾情,指导、支援和帮助救灾。局、矿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险救灾。被冲垮的土坝经过三天多的时间终被堵住。煤炭部从开滦、阳泉调来12台排水设备,积极组织排水。+760、+600两个水平的积水分别于8月27日和9月11日排完,累计排水127.51万方。1993年12月中旬部分恢复生产,于1994年4月底+600水平全面恢复生产。事故原因:这次特大透水淹井事故是1988年8月18日淹井事故的重演。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洪水冲破土坝涌入新形成的塌陷坑,通过红旗煤矿越界开采的巷道,冲垮五阳煤矿密闭周围的煤壁涌入矿井造成的。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红旗煤矿不顾市、县有关部门的关闭指令,以打捞井下设备等理由为名,仍多次进行违法生产活动。

2、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8·18”事故后,沿河修建防洪坝这一关键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3、防水密闭打设不全,抗压强度不够。红旗煤矿未打设密闭,五阳矿密闭周围的煤体因受到采动影响,已经受不住高水位动水的冲击,形同虚设。

总之,五阳煤矿再次发生特大透水淹井事故,是对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 “8·18”事故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贯彻不力的结果,是一次特大透水淹井的责任事故。

三、综合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案例的事故教训,对于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综合防护措施:

1、充分调查当地地形、地貌,计算评价水体面积、积水体积,进行矿坑充水条件分析;

2、掌握不同降水强度下地表水和地下水模数,进行流域水均衡观测;

3、根据采动影响范围,分析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渗补条件和范围;

4、按照5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标准,设计沟渠堤坎的抗洪强度和排洪能力;

5、要和周边矿井建立定期图纸交换制度,要做到对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心中有数;

6、对排查出的地表裂缝、塌陷区、废弃井筒等可能导水的通道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措施,并严格落实;

7、要定期对防治水工程(如防水密闭、水坝等)的质量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防治水工作要求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完好有效。

第二节 老空水灾害

一、概述

古井、小窑、采空区积水,由于采掘工作面直接或间接与其沟通使得积水进入巷道或工作面造成的透水事故,称为老空水灾害或老空透水。老空透水一般水势猛,破坏性大,危害严重,但若与其他水源无沟通联系时,则突水量急剧减弱。

二、事故案例

案例1:五阳煤矿1999.6.26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1999年6月26日8点班,综掘二队751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在681m处安全穿过7308放水巷掘进至693m。班前会上,队长李某根据地测科提供的资料,前方空巷与已过的7308放水巷相距19.5m,推算8点班还有12-13m,后接井下汇报0点班架棚8架,扣除8架棚距,则距空巷还有7m多,于是安排8点班班长苗某探眼掘进。当班工人在跟班队干赵某的带领下于9时50分到达工作面接了班。接班后,班长苗某认为距空巷还有7m多,比较放心,没有打探眼,就安排了割煤掘进,后因架棚材料不足,就对副班长王某说:“下一架棚一定要打探眼,我到外面催料”,随后就走了。副班长王某在第一架煤割完架好棚后,没有安排打眼放水,就又指挥割煤。在工作面进行第二架割煤作业时,队长李某进入工作面,问正在皮带机头维护挡煤皮的副班长王某打探眼没有,王某回答说打了,没问题,队长李某因预计有7m多,还急于处理7308放水巷流入本巷的水,就进入7308放水巷疏导水流去了。当掘进机在割挖下帮柱窝时,煤墙出现异样响声,工作面作业的5人迅速向外跑,在撤退到巷道无积水处时,跟班队干赵某与这时从外面跑进来的班长苗某一起清点人数,发现副班长王某没有撤出来,遂迅速向矿调度作了汇报,时间为13时45分,经局、矿组织人员多次进入积水巷内找寻,于27日凌晨5时40分左右在排水泵前方100m处的水中将王某救出,但人已死亡。

事故原因:掘进机割煤直接破坏隔水煤柱,导致空巷中的老空水直接涌入工作面,是造成本次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还有:

1、违反了先探后掘和作业规程中“探四掘一”的规定,没有进行超前探;

2、未使用专门探放水设备;

3、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督不严;

4、作业规程措施制定不严密。

这次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缺乏对超前探重要性的认识。在对7308放水巷内的积水情况没有探明的情况下就盲目掘进,严重违反了“有疑必探”(现为“有掘必探”)的防治水规定,造成事故发生。

案例2:慈林山煤业2024.2.3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慈林山煤矿位于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庄头村北。该矿始建于1953年,1955年投产,安全许可能力45万吨/年,六证齐全有效。

2024年2月3日4点班,采煤队在7203采煤工作面生产,掘进队在7306掘进,开拓一队在7206正常生产。21时30分左右,7206巷(已掘31米)第一个作业循环最后一次爆破完毕后,工人们在皮带巷等待炮烟吹散,也就是大约二到三分钟的时间,突然听到巷道里一声巨响,工作面突然出水,开拓一队带班长赵晚富见状随即组织该队10名作业人员迅速撤退。撤至73变电所时,赵晚富向调度室报告该队发生透水。21时38分,值班调度主任接到开拓一队透水汇报后,立即电话通知井下所有受透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进行撤离,同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接到汇报后,井下立即启动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矿长带领调度、生技、机电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井下人员撤退,22时40分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报告。当班入井人员141人,受水害威胁56人(开拓一队10人,采煤队24人,掘进队8人,安瓦员及各司机等其他人员14人)。23时10分,受水害危胁的七采区所有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23时50 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安全升井。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透水事故透水量约2024立方米。

事故原因:掘进工作面放炮直接揭露老空区,使老空水涌入巷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在明知前方有老空水的情况下,没有进行专项探放水,甚至没有进行常规超前探;

2、探放水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无专人管理和落实;

3、对重大危险源和变化环节的管理未引起高度重视。虽然制定了相关安全措施,但作业现场无专人监督、落实,使得各项措施成为一纸空文;

4、人员培训不到位,对水害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本次透水事故的发生反映了慈林山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监管缺失的问题。虽然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是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使得各种措施都仅仅停留在了纸面上,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3:漳村煤矿2024.2.21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24年2月21日7时许,漳村矿机运队排水工到13采区正头排水时,发现水量突然增大,已淹至距9#横贯40米处,当即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关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排水。安全调度接到通知后,对受威胁区域进行了人员排查,经查,该区仅有排水工和一名巡回瓦斯检查员,排水工已自行上井,巡回瓦斯检查员下落不明。经过公司和矿组织的紧急救援,于2024年2月28日,在1312出煤巷绕道风门间找到巡回瓦斯检查员,已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和漳村矿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集团领导亲临现场了解灾情、研究方案、指挥抢险,全力抗灾。本次事故共计淹没巷道1820 m,直接损失3972万元。其中,巷道及设备损失1253万元左右,施救费用271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184万元。事故原因:经过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邻近的政策性关闭矿井长治郊区耀北煤矿,因长期不排水且存在越界开采现象,老空区水量积聚,水压逐步增大,最终挤垮矿界煤柱后涌入漳村煤矿13采区,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周边小煤矿排查和水害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彻底摸清小煤矿积水情况;

2、没有对可能存在水害影响的区域进行物探、钻探等综合探查工作;

3、水灾应急预案不完善;

4、对井下作业人员防治水培训的力度不够,救灾物资不足是使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通过此次事故暴露出漳村矿对周边小煤矿及井下采空积水排查不到位,探放水工作不扎实,人员防治水意识薄弱等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4:石圪节煤业2024.1.4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24年1月14日四点班17时15分左右,15105运巷距工作面10米区域内,发现底板往上涌水,综采队跟班队干立即向矿调度和队部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20时左右,底板水量增大,涌水量约30m3/h。

调度室接到底板出水汇报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各生产业务科室,约20时30分总工程师安排生产科、地测科、通风科、安监处等人员到现场勘察,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排水及增加排水设施。约23:30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以及调度、生产、地测、通风、安监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一步勘察,并现场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后,总经理立即安排在增加排水备用系统后,由综采队配合探放水队打钻探测底板是否有空巷,调度、安全、生产、地测现场跟班指挥,15日早6点30分,50度角打钻到4.5米深处,探测到空巷,并涌水量增大,出水量约为30m3/h。现场人员及时对钻孔进行了封堵。随后,公司领导立即召集生产业务部门,进一步确定空巷具体位置,制定探放水和排水方案。经过10天的排放,老空水已全部排尽,并对旧巷进行了加固,现场确定无安全隐患后,进入正常生产。

事故原因:在霍家沟某矿充水旧巷道上生产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原因有:

1、根据霍家沟某矿提供的图纸,该积水巷道已进入石圪节15105工作面,图上有相交,但矿方采信了原霍家沟某矿技术人员的描述,认为该巷道实际施工距离并未进入15105工作面,故未彻底对疑似区域进行探查;

2、在15105运输顺槽的掘进过程中,未对异常区域进行专项探放水;

3、发生底板渗水情况后,未进行专项探放水设计,直接在渗水区域向底板方向切眼侧打钻,仅钻进4.5m就出水,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且未安装孔口安全装置;4、15105工作面底板方向的钻孔出水后,水沿钻杆喷出,在没有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贸然将钻杆拔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本次事故的发生,反映了石圪节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在明知有水害的区域没有进行认真排查,没有彻底消除水害隐患之前就开展了下一步生产活动,并最终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案例5:潞宁煤业2024.2.4透水事件

事故经过:2024年2月4日早7:20分,原大廖沟矿(关闭矿井)老空水大量涌入22109综采工作面运巷,当班3名人员立即撤离了现场,并向队部汇报,至9:30分,涌水稳定到100m3/h左右,事故导致22109工作面运巷全部被淹,三条下山部分被淹。8时30分,潞宁矿紧急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集团有关领导和处室人员于当日赶赴潞宁指导抢险工作。11时10分,启动排水。2月16日,排水完毕,经估算涌水量约为39600m3。积水排完后,风运两巷检测到上隅角支架后部CO最高浓度达2000ppm,瓦斯最高浓度达2.3%,并伴随少量氢气,乙炔等有害气体。经排查,共发现了12处漏风点。经过治理,3月22日,22019工作面各测点瓦斯平均浓度为0.2%,CO浓度降低为0ppm,并保持稳定。

事故原因:受采动影响隔水煤柱被破坏,失去隔水能力,老空水压穿煤柱进入工作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原因有:

1、未充分调查清楚原大廖沟煤矿实际开采范围及老空积水情况,收集到的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

2、在超前探存在盲区的情况下,未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进行进一步探查;

3、对相邻矿井的危险源辨识和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4、未建立专职的探放水队伍,地测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潞宁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防治水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专职探放水队组建迟缓,制约了探放水工作的开展。这些都是本次事故我们应该深刻吸取的教训。

案例6:常兴煤业2024.3.4水泥浆涌出事故

事故经过:常兴煤业公司设计能力90万吨/年,井田面积17.2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0.46Mt,目前开采2号煤,煤层厚度1.6m。2102综采工作面是该矿首采工作面。根据矿区小窑调查记录,坑透及钻探等地质资料显示,2101工作面内有一处废弃15#立井,该井直径2.5-3m,深度106m,与一条空巷连接。2024年4月,当地政府已用黄土、矸石等物对其进行了充填。考虑到该井筒有可能出现积水或泥浆涌出,常兴煤业在风巷向该立井方向开掘了一条总长17m、高2.2m、宽2m的探巷。事发时综采工作面处于停产状态。

2024年3月1日,掘进一队根据《2101工作面探巷与15#小井空巷贯通安全技术措施》,采用风镐挖掘方式沿底板开始向小井方向掘进。当掘进到13.5m处时,探水队使用直径65mm的钻杆进行了第2次钻探,右前方钻孔钻至3.5m时,发现钻孔内有一股黄水流出。3月4日,准备使用放炮贯通,先通知2101综采工作面及探巷所有13名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23:00分,放炮贯通。贯通后,发现探巷有大量水泥浆持续涌出,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3月5日10:00涌泥停止。事故造成该工作面回风巷被水泥浆堵塞长度达50余米,该矿3月5日开始组织泥浆清理,直至3月15日清理完毕,泥浆总涌出量为700m3左右。

事故原因:该矿在2101工作面掘探巷时,违规使用放炮的危险方式进行贯通,导致废弃井筒内水泥浆大量涌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该矿制定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和重大安全隐患,未对前方小井中积水和淤泥采取疏放措施就直接爆破贯通;

2、爆破贯通措施未向主体矿上报审批;

3、变化环节管理严重不到位,未将探巷贯通纳入“二级变化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出现重大变化未上报主体矿和集团公司;

4、对周边小矿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5、事故发生后,未向主体矿和集团公司进行汇报,属瞒报事故。

本次2101工作面水泥浆涌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在多种地质资料显示有异常的情况下,常兴煤业主观上的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导致了客观上对变化环节考虑不周、准备不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常兴煤业的教训,对异常区域和变化环节的处理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切不可麻痹大意。

案例7:阜生煤业2024.5.11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24年5月11日零点班,打钻队队长王某在班前会中安排零点班班长高某等4人到1103切眼窝头向1103运巷方向施工预抽瓦斯孔。4人于10日23时50分左右进入1103切眼,由于钻机胶筒破损漏油且没有推进,当班班长高某组织工人配合机修工修理钻机。在确认钻机修复完好后,于11日5点10分左右开始打钻。施工完15根钻杆(22.5m)后,接上第16根钻杆开始打钻时,班长高某发现钻孔内反水异常,水 量变大,且有压力,水质较清,有异味,立刻下令停止打钻,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调度室、相关部室和队组值班室进行了汇报。

调度室于6时10分接到打钻队1103切眼打钻出水汇报后,立即通知了公司领导及各业务部室负责人,立即启动了《阜生煤业公司水灾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了抢险指挥部,同时安排专人赶赴1103切眼。待人员到位后发现已无法进入出水地点。指挥部命令当班带班领导立即开展现场排水准备工作,优先调用井下排水设施,同时安排调用地面排水设施、配件入井,加强排水能力。7时46分调度室向司马煤业和集团公司总调汇报了1103切眼打钻出水情况,并请求司马煤业与兄弟矿井调派排水设备到矿协助排水。截至5月12日21时已形成了双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的三回路供电。5月14日22时左右1103切眼巷道内积水基本排空。7月16日采空区内积水全部排完,总排出水量约为90000m3。

事故原因:预抽瓦斯钻孔穿透充水的旧井采空区,导致大量老空积水涌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有:

1、对该区域未进行超前物探,致使钻探设计不合理,未能揭露老空水;

2、周边矿井及采空区积水情况掌握不清;

3、矿井未形成新的排水系统,旧排水系统能力不足;

4、超前钻探、探放水设计专项设计把关不严,矿井水文地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5、对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不到位;

6、主体矿“以矿带矿”日常监督管理及专业对口技术帮扶工作落实执行不到位。此次透水事故的发生,暴露了阜生煤业公司对防治水工作的认识不足,没有严格对老空区的范围、积水情况进行彻底探查,主观上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客观上暴露出应急排水设施、物资等储备不足的问题。

三、综合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案例的事故教训,对于此类老空透水事故应采取以下综合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与周边矿井进行图纸交换,掌握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做到对积水情况的动态掌握。

3、对于补给充沛老空水要采取“先隔后放”,防止绕流和渗漏的措施;

4、积水量较大,短时间内无法疏放完毕时,应划定安全红线,严格执行隔离开采,只在安全区域组织生产;

5、接近疑似积水区时,不论调查资料如何描述,都要严格执行探放水程序,杜绝侥幸心理。在异常区域没有彻底查清之前,严禁开展下一步生产活动;

6、加强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源辨识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执行工作;

7、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保证足够的排水能力;

8、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对探放水工作的思想认识。

第四篇: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潞安集团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潞安集团

实践,也许真是我们从大学踏入社会的必经之路,也是开启我们踏入工作,适应社会的钥匙,是我们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实践与学习,我们每一天都在接触不同的事物,每一天都在学习,同样我们每一天都在做不同的事,每一天都在实践。有哪件事不是从实践开始认识的呢?我们的第一次自己洗脸,第一次自己刷牙,第一次自己穿衣服等等,只因我们不断的在学习,不断的在实践,所以我们在不断成长,不断的将所学到的变成自己的。

2024年7月18日中午12点半,经过3个小时的高速路,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一行20人终于抵达了本次暑期实践目的地——潞安集团。准备开始为期五天的实践活动。

下午四点我们在两位部长的陪同下准时到达了潞安展览馆,由解说员给我们讲解潞安集团的起源篇、艰苦创业篇、现代化建设篇、战略发展篇、宏图愿景展望篇。其中有各时期采煤发展机组模型电子图书及大、小沙盘。面积达200平方米的潞安集团产业战略发展模型的大沙盘,仿真的模型瞬时让大家感觉到潞安的强大,绿色环保的合理规划,更使得大家一目了然。在3D影厅,坐在屏幕前观看潞安集团发展的画面,使人身临其境,震撼无比。

第二天,来到了潞安集团小区,对小区内的居民做了以“安全用药”为主题的宣传。内容包括“家庭用药常识”“家庭储药常识”两方面。同学们积极热情地给居民们讲解,博得了居民们的热情支持与拥护。

中午学院张瑞芳书记与院长尹士优以及院团委书记苏珍枝书记在潞安集团团委书记的陪同下,来到潞安看望我们,并表扬

此次社区活动意义非凡,鼓励大家要好好学习。

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了,我们八点怀着激动的心情,乘坐潞安集团大巴,前往常村煤矿。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新鲜。展现在我们眼前的煤矿的实景跟我们想象中的差别很大。

当我们脚踏煤矿这片土地的时候,就受到了常村煤矿团委韩愈书记的热情招待。在会议室的短暂座谈,韩书记身上所散发的青春、活力、热情、奔放感染了我们,不仅我们对煤矿又有了重

新的认识,跟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对青年一代的关怀。接下来韩愈书记带着我们参观了常村煤矿调度指挥中心、企务大厅、煤矿井口、餐饮中心、东胜院小区、煤矿新公寓、幼儿园。一路上大家被常村煤矿的现代化与人性化所震撼,从职工上井到井口食堂免费用餐,到职工餐厅的“文明窗口”“特色窗口”“少数民族窗口”,再到三星级单身职工公寓,东胜苑小区“勤、恒、思、行”等,常村煤矿处处将以人为本表现得淋漓尽致,将对职工及职工家属的关心关怀细致到极点。

时间虽然只有半天,看到的、听到的、了解到的还不够深入,但参观学习一次,我们总觉收益匪浅,终身难忘。

下午,在两位部长的陪同下,我们来到了老爷山,感受了一下上党战役的艰难

最后一天上午,我们本组社会实践团的成员老师与两位部长的进行了联欢,大家都是芬芳的年龄,大家都有着雄心志气,在欢声笑语、在欢快交谈中,我们与潞安集团结下了深深地缘分。

作为一名大学生,社会实践是我们在大学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开始之前我就想:这次去实践,我不仅是去学习,更重要的是珍惜学校给的机会,把好的经验与理念带回学校,扬长避短。更好的去我们团委干事一起学习进步。

我面前的路还很漫长,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我坚相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践,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来说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程楠

2024年8月

第五篇:潞安集团土地管理制度

潞安集团土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建设用地需要和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矿井、各单位土地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土地,包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通过行政划拨、有偿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本制度所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新增用地、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处置及监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第五条 公司土地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取得,规范使用土地;

(二)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

(三)有效盘活,合理处置土地;

(四)加强监督,维护总厂土地权益。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地质处设立土地管理科,统一负责公司所有土地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环境,指导、监督所属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公司土地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相关用地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各单位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进行审核;

(四)指导所属各部门、单位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协调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五)负责对重大土地复恳项目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初审工作;

(六)组织开展公司土地整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七)组织拟订公司内部有关土地处置方案;

(八)指导、监督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管理工作;

(九)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取得、利用和处置土地,应当依据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

第八条 土地管理科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各单位积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 土地利用规划经各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各单位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于每年10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下一项目用地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

新增用地

第十一条 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标准等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和标准使用土地。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新增非生产性用地。所属各部门、单位商业(产品销售除外)、旅游、娱乐、商品住宅以及办公楼等用地,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取得。

第十三条 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新增用地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用地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争取以协议出让方式和最低价格取得土地。

第十四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需报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应在审批、核准阶段申报用地预审;需报政府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备案后申报用地预审。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批准后,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规定的报批程序、审批权限和时限办理用地手续,并依法交纳相关用地费用。

经批复取得土地的,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工程验收。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使用权应当登记集团公司名下。第十六条 使用期不超两年、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的建设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向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地,并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急于开工的建设项目,需先行用地的,应征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开工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林地的,或因管道敷设对地上附着物产生影响的,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原则上所属各部门、单位在同一地区的用地补偿标准应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或承租土地的,以及在资产收购、企业兼并过程中取得土地的,应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租赁手续。

对权属不清的土地,所属各部门、单位不得受让、承租和接受入股。

所属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

第二十一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3月将上一年新增用地情况(包括报批、登记等)报送公司土地管理科,对未完成报批、登记的项目应予以说明。

第五章 利用与保护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对合法取得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承担保权保量、保值增值义务。

取得土地后,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开工建设,不得违法闲置土地。

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第二十三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应优先使用本部门、单位的存量土地。

第二十四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取得土地时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经公司批准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和生产建设需要,可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进行整合,按以下规定统一调剂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地上地下资产已报废的土地或低效利用土地,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上报土地处置计划,由公司统一组织调剂使用;

第二十七条 对外租赁土地的,应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出租土地上存在建筑物的,可以将建筑物一并租赁。

划拨用地对外租赁,应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或者避免造成土地破坏。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组织土地复垦。第二十九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核算土地资产价值,加强土地资产价值管理。

第三十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土地界标,明确用地界址。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土地调查制度。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及时掌握土地宗数、面积、分布、权属、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员工对破坏土地、侵犯土地权益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与他人发生土地权益纠纷的,应按照企业纠纷案件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处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在用和非在用土地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内部划转、交国家收回或置换、转让、作价出资等。

第三十四条 在用土地除根据需要在内部调剂外,不得擅自对外处置。

严禁以处置地上资产名义变相处置土地。

第三十五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处置收益应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章 档案与信息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交接、归档、登记、利用及销毁,应纳入档案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按照企业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土地档案,是指用地企业在取得和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协议书(合同书)、图纸、费用单据、用地批复、声像材料、土地权属文件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土地权属文件,应由公司集中管理。第三十七条 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土地数据,进行,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定期组织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日常管理、土地处置以及非在用土地综合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管理不规范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四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擅自购买非生产性用地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

(四)未经审批处置土地,或者故意拆分整宗土地规避审批的;

(五)在土地处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

(六)在土地管理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土地管理科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印发之日起实行。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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