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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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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江苏选调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

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24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

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各有关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推荐人选。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4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

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3365、83392029,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4年12月28日

第二篇:2024选调生公告(定稿)

关于河南省202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24—2024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2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00人(本科213人、硕士76人、博士11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志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3月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5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咨询电话0371-65769317,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于3月3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整理后,于3月5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13楼1302房间,咨询电话:0371-65920357)。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3月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级各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3月6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24〕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12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3月24日,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考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14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feisuxs)、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4月21—2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2—11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本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发布。5月中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努力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第三篇:福建选调生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通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闽委组通„202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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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 2024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深化选调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称选调生),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4‟3号)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2024年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新增选聘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24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24年计划选调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400名,其中:2024年应届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50名,分别为党政类160名(含硕士研究生48名),法院、检察院类190名(含硕士研究生60 名);2024年新增选聘生50名,分别为党政类40名(含硕士研究生2名),法院、检察院类10名。对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的选调,根据省直机关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实际需求和编制使用情况确定。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中解决。

二、选调范围

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3所法律专业院校(仅限报考法、检类选调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24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全日制2024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24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2024年新增选聘生。

以上所有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本科生必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用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长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新增选聘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的,仅限于法律专业。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突出工作业绩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新增选聘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确定划分名额。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各地2024年选调生的接收名额(见附件1),并下达省内各高等院校和省外重点大学的选调名额(见附件2)。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eisuxs)发布选调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直接在网上填表报名,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报名者必须翔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新增选聘生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填报志愿:选调生种类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为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本省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外省籍硕士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新增选聘生必须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原则报名。选调过程中如山区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2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新增选聘生参加选调生招考未被录取的,仍按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24‟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审核(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此外,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推荐人选。(5)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6)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7)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24年1月3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9)各院校于2024年1月6日前将《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并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6)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位于福州市工业路523号)子兴教学楼,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同时,填写体检表、预交体检费,熟悉考场。

新增选聘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审核。(4)考生上网缴交报名费。(5)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加盖公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6)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于2024年1月6日前将《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荣誉证书复印件、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统一组织考试。2024年1月1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应届毕业生,在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4、分批安排体检。2024年1月16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体检。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待初步落实接收单位后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调人选。

5、确定考核人选。区分选调生种类、学历层次和选择的工作地区,根据资格考试成绩,省内外高等院校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新增选聘生按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24年2月底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名单。

6、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考察组,于2024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和新增选聘生所在设区市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24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

7、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名单。

8、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相关高等院校对应届毕业生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委托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对新增选聘生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选聘生所在的乡镇、村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新增选聘生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予以取消资格。

9、决定录用。对公示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新增选聘生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发出选调录用通知。应届毕业生由有关高等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新增选聘生由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协调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在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选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选调对象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取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1个月后不到岗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五、录用安排

1、安排去向。2024年选调生原则上充实到基层。本科生都要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党政机关空编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相应层级党政机关总体空编且接收单位也有空编,下同)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检察院工作,如设区市所属的各县(市、区)党政机关都已总体满编,分配到该市的党政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省、设区市级机关工作。

2、分配办法。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选调生名单。党政类的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安排意向;法、检类选调生分别由各设区市法院、检察院提出预分配名单后,送设区市委组织部、编办和公务员局(人事局)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办理。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公务员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并将选调生分配方案送省委编办备案。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法、检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

3、档案接转。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高等院校按选调通知的具体要求,径寄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和转递工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新增选聘生被选调后,由相关设区市级组织部门按规定办理转递档案。

4、报到事宜。选调生的报到工作,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初步安排应届毕业的选调生统一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随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谈话。2024年8月1日前,将选调生分配安排到工作单位;新增选聘生录用为选调生的,按首批选聘生接转为选调生的办法办理。对当年异地调整安排现考回生源地的新增选聘生,由省委组织部协调办理有关手续。

5、上岗培训。为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应届党政类选调生在省委党校进行上岗培训,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组织应届法、检类选调生进行上岗培训;新增选聘生录用为选调生的培训,与首批选聘生接转为选调生的培训统筹安排。

6、录用要求。选调生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调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在其所派遣的基层单位服务2年以上,在其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源志愿调剂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服务期为4年。新增选聘生录用为选调生的,按首批选聘生接转为选调生的管理办法实施。

六、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奉献海西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切实抓好选调生人选考核和接收安排、培养管理等工作。

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和有关高等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电话:0591-88017698,87875512;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有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附件:

1、2024年福建省选调生接收名额计划安排表 2、2024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名额计划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福福福

建建建省建

省省省高级人公

教民

检务

员育察

局 厅 院 院

人民法 2024年11月11日

第四篇:甘肃2024选调生公告

3月30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布《甘肃省2024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公告》,决定今年拟选调300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详细情况报考者可登录甘肃省组工网()和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查询及下载相关登记表。同时,还可拨打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电话0931-8288467进行联系。

据悉,今年选调对象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条件包括省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等四项条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条件外,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等六项条件。

省内院校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院校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部门统一于4月18日前将相关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对于省外院校的报名,省委组织部将于4月中下旬派人到北京、南京、西安、成都等重点院校集中地区组织报名。其它地区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可前往上述地区报名,或于4月16日至17日到兰州市西北宾馆(兰州市南昌路649号)3号楼报名。另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名,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负责,4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按选调条件确定并通知初选人员。5月份组织初选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按拟选人数分研究生、大学本科、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大类和专业类别,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录人选,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202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生分配坚持面向基层,鼓励到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工作,博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兰州市以外的市州党政机关,硕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兰州市以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本科生主要安排到兰州市以外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继续留在本人所在乡镇工作。

我省今年将选调300大学生下基层

第五篇:2024年选调生公告

2024年河南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 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 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 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 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 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24-2024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24年计划选调 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50人(本科242人、硕士96人、博士12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 5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1年以上,或被 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于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 报考。

2、本省参与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目前在岗且任 职2年(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 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 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 的高校毕业生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 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 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体检和考察。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 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 定面试名单(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 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毕业生)。5月9日-10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 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 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7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

调名额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 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 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5、岗前培训。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 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 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 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服务农村基层的专科生、本科 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表现 优秀的,要及时选拔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 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 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 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 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 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 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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