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市政府金融办在呼伦贝尔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自治区经济金融工作战略部署和呼伦贝尔市优化金融环境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改善地方金融环境、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重点项目融资和破解非公经济融资难等方面做了大量
卓有成效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与域内外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加大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
一是与人民银行合理调度安排支农再贷款资金,保证农牧业生产资金需求,支农再贷款资金规模已经达到5.76亿元,基本满足了备春耕和接羔保育资金需求;二是与银监局共同做好非法集资查处打击工作,保证了金融秩序稳定;三是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信用社对接,探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持途径,在继续加大对我市重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外贸企业、过腹转化项目和基地建设等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54.28亿元。其中: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资金达8亿元;四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域外金融机构合作拓展了域外融资渠道,重点支持了市本级及各旗市区城市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就业、中小企业等社会瓶颈项目的建设。市本级重点公共、公益项目实现融资10.54亿元,并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融资、当年开工建设的预定计划。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担保机构累计发放担保贷款7.49亿元,当年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9亿元;通过努力使担保公司成为担保、融资双平台,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对市投资担保公司进行评估授信,获得授信额度3亿元,发放了7340万元短期营运资金贷款。呼伦贝尔市投资担保公司自组建以来,经过多方努力,股本金由1990万元增加到4838万元,年均增长35.78%;担保规模由6000万元增加到2亿元,年均增长58.33%;营业收入由90万元增加到409万元,年均增长87.49%;通过发放担保贷款使受保企业新增就业人数9399人,新增利税1.63亿元。呼伦贝尔市投资担保公司经营业绩在自治区担保机构中属业务开展比较好的担保机构之一,荣获自治区金融业务创新奖。
(三)、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逐步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
包商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己选定,现正在做开业前各项准备工作;鄂温克旗村镇银行试点己经获得国家银监会正式批准,拟于2月25日前开业;呼伦贝尔融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已经开展起来,其余2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批准筹建,民间资本支持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包商银行通辽市分行已同意受理海拉尔伊士丹商厦扩建等项目,信贷业务已延伸至我市。
(四)、扎实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共同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使我市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满洲里农村信用社组建合作银行己经挂牌成立,成为我市首家地方性农村合作银行。其它旗市区农村信用社已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挂牌开业,并获得了1.08亿元人民银行专项票据资金支持,占应兑付总额的64.3%。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开展我市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已完成对65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对申报的27户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二是继续推进我市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工作。新录入征信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档案962户,更新中小企业信息1504户,核查个人账户1877户,较好地推进了我市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了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我市友谊公司、宏裕科技公司等5家企业,海拉尔啤酒集团董事长孙立军等2名企业法人受到自治区表彰奖励。四是制定了《呼伦贝尔市金融业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呼伦贝尔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文件,并有序展开工作。五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信息交流,研究解决与区域金融稳定相关的重大事项,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六是配合金融机构、协调公安、司法部门加大对各类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维权诉讼案件的执行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市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在社会信用水平、金融司法环境、政府支持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市金融机构存贷差仍然很大,达到288.8亿元,创历史
新高,贷款结构还有待改善;三是我市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没有形成分层次提供
金融服务的体系,农村牧区还存在金融服务的盲点。四是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影响尚未见底,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外向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致使部分银行贷款逾期和担保公司代偿。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
是要加快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一方面要抓机构的引进,另一方面要抓业务的引进。二是加快组建村镇银行步伐。要积极利用国家银监会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争取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将我市其它旗市列为组建村镇银行试点,多渠道解决我市中小企业和农村牧区贷款难问题。三是加快组建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步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我市小额信贷公司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旗市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小额信贷公司准入条件,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帮助已组建、筹建的小额信贷公司规范运作,发挥民间资本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继续做好我市重点项目的融资工作。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对我市授信额度复评工作,争取获得更大的授信额度,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市本级重点项目融资需求。
(三)、积极协调市域内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据初步统计,各家金融机构将发放新增贷款79.4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118亿元。其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计划新增1.2亿元,力争支农再贷款规模达到7亿元;工商银行计划新增贷款20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30亿元,重点投向伊敏煤电三期工程、两伊铁路、国华电力、华能伊敏等项目;农业银行计划新增贷款10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15亿元,重点投向鲁能、两伊铁路、房地产开发、国营农牧场及中小企业等项目;中国银行计划新增贷款16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20亿元,重点投向宝日希勒、国华电力、云天化、东能化工等项目;建设银行计划新增贷款20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30亿元,重点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大中型能源项目和中小企业领域;农业发展银行计划新增贷款11.2亿元,力争新增贷款达到20.8亿元,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中储粮、粮食收购和龙头企业流动资金等项目;农村信用社计划新增贷款1亿元。协调各家金融机构在确保上述贷款投放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大非公经济资金支持力度,改善我市非公经济融资环境。一是尽快做大做强担保机构的实力和规模,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为中小企业获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创造更好的环境。三是做好担保品种创新工作。四是指导旗市区建立担保机构,逐步形成以市投资担保公司为核心、以域外担保机构为辅助和支撑的全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体系网。五是筛选非公中小企业项目,继续建立和完善非公中小企业项目库,及时与各家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东北再担保公司支持,满足我市非公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六是探索建立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
(五)、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一是要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一步强化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工作,规范企业信贷评估制度,同时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二是要在制止逃废债、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提高金融债权胜诉案件执结率、清收党政部门及干部逾期贷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三是开展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农牧户的评选活动,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意识。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信用水平,增强盈利能力。
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认真贯彻落实“三促进一保持”等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我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化创新工作思路,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拓展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信贷投放的力度,为支持我市地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全市三大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一)我市三大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较快发展。今年以来,在国内外经济和金融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市金融机构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保证了我市金融平稳较快发展。一是银行市场快速增长。预计2024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80亿元,新增105亿元,增长15.6%;各项贷款余额320亿元,新增98亿元,增长44.6%;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5亿元,比年初增加28亿元,增长36.6%。二是证券市场急步攀升。预计2024年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1300亿元,同比增长76.15%。三是保险市场健康发展。预计2024年全年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收入16.2亿元,比去年增加1.2亿元,增长7.7%。
(二)三个比例进一步扩张。一是存贷比快速提高。预计2024年存贷比为41.03%,比2024年底的存贷比32.81%高出8.2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业增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明显提高,比08年底提高0.4个百分点。三是金融业增加值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有所提高,比08年底提高0.39个百分点。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同期增长速度31.3%。
二、2024年全市金融工作绩效显著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努力实现全省山区金融科学发展排头兵。今年初,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突出“五注重五提高”实践主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学习实践活动起步扎实、推进有序,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推进金融工作上新台阶,争当全省山区金融科学发展排头兵。
1、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一是成立机构。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认识,研究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二是统一认识。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市委书记徐建华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和内涵,营造良好氛围,为扎实开展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结合办的实际,制定了《韶关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和内容、学习日程安排等,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积极调研,广开言路。结合韶关实际,分析思考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韶关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多次深入人行、银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农信社、长城伟业期货等金融机构进行调研,了解金融支持保增长、促发展、扩内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征求好的建议、做法。共成立3个调研小组,开展3个调研课题,深入实地调研36人次。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970亿元政银战略合作协议的调研报告》、《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步伐的思考》、《金融支持韶关市提高产业和城市集聚度》等三份结合韶关金融实际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查找差距,落实整改。召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主题的全体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对各相关机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和梳理,查找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形成了办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照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从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和金融服务经济建设三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切实提高全办职工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4、锐意创新,结下硕果。为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创新金融服务形式,我办联合市中小企业局共同建立起我市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制度,研究制定了《韶关市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工作方案》。该制度是由市中小企业局推选105家中小企业,由市金融办在全市银行金融机构挑选105名业务骨干出任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推选出的105家中小企业与金融指导员进行双向选择,由金融指导员深入到结对企业,实现信息、产品、供给需求“三个对接”。推行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制度,得到市领导及省金融办有关领导的肯定,并将该制度向全省推广。
市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金融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奋斗目标,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与支撑发展能力,推动金融与地方经济的深度融合,各项工作推进顺利,为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上半年金融工作情况
(一)紧密服务实体经济
协调金融机构对我市西海岸、蓝色硅谷等重点区域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加快落实。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速持续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新增贷款在各行业中居前两位。
(二)拓展直接融资
上半年3家企业实现借壳上市,3家企业向证监会上报首发申请材料,2家企业上报再融资申请。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家,累计募集资金309亿元。华通集团、城投集团、泰能集团通过企业债券融资共计32亿元。
(三)金融机构建设加速
××农商银行完成筹建顺利开业。海协信托重组全面完成。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城阳珠江村镇银行获批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的中信证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落户我市。阳光保险集团电子商务公司完成注册。我市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6家。同时,上半年引进建信产险、长江证券等6家金融机构,日本兴亚保险获批筹建。
(四)金融聚集区建设初见成效
按照全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要求,明确了金融聚集区“一区一园”规划布局,下发《“千万平米”金融中心推进方案》。崂山金家岭金融新区软课题、概念规划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形成初步成果,金融中心大厦、永新国际金融中心、啤酒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即墨鳌山湾财富管理园区内中国(××)财富管理学院一期工程完成土地手续,中信证券培训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五)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
民生银行与我市签署海洋渔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国海洋渔业金融中心开业。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强化对董家口港区建设一揽子金融服务。协调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为我市大沽河流域整治等重点工程提供信贷支持。加强与人保集团合作,推动我市保险创新和保险资金运用。与平安集团就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展开合作。
(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推进《××市促进金融发展条例》起草工作,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地方立法加以固定和强化。建立地方财政贡献、信贷投放、小微企业与“三农”金融服务等考核评价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良好金融环境吸引20××中国(××)财富管理论坛、20××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蓝色经济财富××”主题论坛、中美保险会谈及监管研讨会在我市举办。
二、主要金融业指标完成情况
(一)经济贡献能力进一步增强
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81.9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8个百分点,在全市各行业中排名第一。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首次突破5%,达到5.4%,比年初提高0.6个百分点。从现代服务业各行业情况来看,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8.8个百分点,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1.6%,比年初提高1.5个百分点。
(二)金融税收增速明显提升
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全口径税收46.6亿元,同比增长61.8%,比去年全年高11.7个百分点;实现地方财力30.2亿元,同比增长55.2%,比去年全年高9.7个百分点。全市重点税控的27户金融企业共上缴地方税收19.9亿元,同比增长35.6%。
(三)信贷投放超额完成半年目标
6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242.1亿元,比年初增加744.2亿元,同比多增151.6亿元,完成全年贷款目标的67.7%,超过计划进度17.7个百分点,超额实现上半年目标。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8.6%,同比增速分别比全国、全省高2.7和3.5个百分点,在计划单列市中列第2位。今年以来新增存贷比达到120%,高于年初6个百分点,处于历史高点。
(四)存款同比少增,月度波动较大
6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523.4亿元,比年初增加622.1亿元,同比少增154.7亿元。存款月度波动较大,6月份当月新增255.6亿元,占存款今年新增额的41.1%。各项存款同比增长9.8%,增速低于全国、全省3.4和4.2个百分点,在计划单列市中列第2位。
(五)证券期货交易量同比下降,保费收入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市证券机构实现证券交易总量5405.1亿元,同比减少6.2%;全市期货经营机构代理成交额17203.6亿元,同比减少7.2%;全市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2.8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6位。
(六)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良好
6月末,全市2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5.4亿元,比年初增加5.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倍;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179.7亿元,担保户数4230户。
(七)金融运行总体保持稳健
上半年,全市银行机构共实现账面利润120亿元,同比增加14.5亿元,同比增长16.3%。6月末,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82.6亿元,比年初增加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与年初持平。
三、下半年我市金融工作重点措施
下半年,将按照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好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工作,以世界眼光谋划金融发展,按照国际标准提升金融业态,发挥本土优势突出金融特色。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一)推进“一区一园”建设。完成软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赴上海等地开展定向招商。启动建设中国财富管理学院。推动民生银行培训机构、山东大学财富管理学院、中信证券培训中心等项目。
(二)强化加快直接融资步伐。落实支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及其补充措施,加大对区市考核力度。吸引重点股权投资企业到我市落户。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取得实质成果。
(三)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出台专项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业务,服务我市外贸发展。争取发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券。落实风险补偿办法,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考核引导。
(四)培育重点金融机构。推动中信证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投入运营,筹建中路保险公司取得实质进展,跟踪重点金融机构引进事宜。
(五)推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与招商银行在财富管理领域深入加强合作,积极新设和引进财富管理机构,推动我市与国内外财富管理机构深化合作交流。
(六)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出台《××市促进金融业发展条例》。探索成立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发挥好金融业民间组织作用。深化与各家总部战略合作。切实维护金融稳定,落实好交易场所整顿和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成果。
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认真贯彻落实“三促进一保持”等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我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化创新工作思路,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拓展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体制改
革,加大信贷投放的力度,为支持我市地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全市三大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一)我市三大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较快发展。今年以来,在国内外经济和金融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市金融机构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保证了我市金融平稳较快发展。一是银行市场快速增长。预计2024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80亿元,新增105亿元,增长15.6%;各项贷款余额320亿元,新增98亿元,增长44.6%;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5亿元,比年初增加28亿元,增长36.6%。二是证券市场急步攀升。预计2024年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1300亿元,同比增长76.15%。三是保险市场健康发展。预计2024年全年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收入16.2亿元,比去年增加1.2亿元,增长7.7%。
(二)三个比例进一步扩张。一是存贷比快速提高。预计2024年存贷比为41.03%,比2024年底的存贷比32.81%高出8.2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业增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明显提高,比08年底提高0.4个百分点。三是金融业增加值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有所提高,比08年底提高0.39个百分点。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同期增长速度31.3%。
二、2024年全市金融工作绩效显著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努力实现全省山区金融科学发展排头兵。今年初,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突出“五注重五提高”实践主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学习实践活动起步扎实、推进有序,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推进金融工作上新台阶,争当全省山区金融科学发展排头兵。
1、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一是成立机构。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认识,研究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二是统一认识。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市委书记徐建华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和内涵,营造良好氛围,为扎实开展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结合办的实际,制定了《韶关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和内容、学习日程安排等,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积极调研,广开言路。结合韶关实际,分析思考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韶关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多次深入人行、银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农信社、长城伟业期货等金融机构进行调研,了解金融支持保增长、促发展、扩内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征求好的建议、做法。共成立3个调研小组,开展3个调研课题,深入实地调研36人次。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970亿元政银战略合作协议的调研报告》、《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步伐的思考》、《金融支持韶关市提高产业和城市集聚度》等三份结合韶关金融实际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查找差距,落实整改。召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主题的全体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对各相关机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和梳理,查找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形成了办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照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从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和金融服务经济建设三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切实提高全办职工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4、锐意创新,结下硕果。为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创新金融服务形式,我办联合市中小企业局共同建立起我市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制度,研究制定了《韶关市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工作方案》。该制度是由市中小企业局推选105家中小企业,由市金融办在全市银行金融机构挑选105名业务骨干出任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推选出的105家中小企业与金融指导员进行双向选择,由金融指导员深入到结对企业,实现信息、产品、供给需求“三个对接”。推行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制度,得到市领导及省金融办有关领导的肯定,并将该制度向全省推广。
(二)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用好用足970亿
元贷款授信额度。金融危机袭来之初,我办积极应对,要求各金融机构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行加强与我市的金融合作,在2024年元旦前后市政府先后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5年内授信970亿元的政银战略合作协议,为我市打造粤北经济强市,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又添新活力。
1、落实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根据韶市办联20094号
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好970亿元政银战略合作协议已被纳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24年市领导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我办作为“落实政银合作协议”的牵头单位,将该项工作作为0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韶关实际,配合支持中央扩大内需系列政策。2024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好政银贷款授信协议,在自身效益下滑的情况下,仍加大贷款的投放力度。
2、建立信贷考核激励机制,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了跟踪落实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与市政府签订合计97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和创新积极性,市财政局与我办联合制定出台了《韶关市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银行给予财政性资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经济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更多的银行资金投向我市各个领域和中小企业。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来,我办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2024年10月末,中小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长31.44%,切实为我市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我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1、制定政策措施,设立施政依据。根据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和工业企业大调研上各银行、企业提出需要政府解决的实际问题,我办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起草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五条切实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具体措施,受到了银行、企业的一致好评。
2、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推进园区企业发展。根据韶府办2009124号要求,组建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经与莞韶管委会、市财政局、经贸局、工商局协商配合,成立了我市首家政策性担保公司——韶关市鼎盛担保有限公司。
3、设立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根据韶府办2009124号要求,由市财政设立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由市金融办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帮助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又符合还旧借新条件和信用好的企业办理到期还旧借新手续,并成立了“韶关市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审核小组”,专项资金帮助了众多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受到中小企业和银行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企业解决了到期贷款无法还贷的周转问题。
4、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金融办的要求,我办积极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企业商洽,成立了韶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核准通过并于上半年挂牌开业,成为全省首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单位。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坚持不非法集资、不放高利贷、不以非法手段收贷的“三不”原则,为我市“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了快捷、简便的金融服务。
5、搭建金融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作。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我办加强了与市发改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召开了多次政银企联席会议,并与中小企业局联合先后三次对我市108家、36家、40家等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将掌握到的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分组分配给各银行(社)。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平台,促进银企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每月在金融信息平台上定期更新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银行产品推介信息。特别值得肯定的是,为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寒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让利给企业,在自身效益下滑的情况下,仍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6、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办会同市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上报,由市政府出台《韶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7、普及金融知识,加强企业金融意识。我办为促进银行与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先后多次与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银行监督管理局韶关分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中心等,以讲座、活动、互联网等形式,开展了反洗钱知识宣传、征信知识宣传、送金融知识下乡、创业企业上市发行论坛、融资租赁系统知识培训等主题活动,让企业更加了解金融、掌握金融,提高企业驾驭金融工具的能力,也让金融进一步服务于我市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推进我市金融环境健康良性发展。
(四)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县域金融发展。
1、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动员大会精神的要求的部署,我办及时成立了韶关市农村信用社改革专责实施小组,并与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及市农信联社沟通协商制定了《韶关市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改革和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2、积极推动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粤府办200927号文件精神,完善多层次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共同承办、市场运作”的原则,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和《韶关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操作细则》。截至9月,我市2024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投保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农户参保率94.88%。农户自愿参保、政府和农户共用承担农房保费的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将得到长期的推行。
3、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有效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试点市之一。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拟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韶关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办联合人行中支在乳源县桂头镇开展了“支付系统宣传月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宣传日活动”,加强宣传,推进农村地区金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
4、积极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办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森林保险,加大宣传,提高林农保险意识,并结合我市各县区不同林种的需求,因地制宜地推出了有针对性的险种。如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韶关分公司向省公司争取推出了林木火灾保险,降低了林农的损失,提高了林农的抗风险能力。
(五)加大对企业资本市场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资本市场发展。
1、落实市支持已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奖励措施。为落实韶金200891号文中对我市已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进行奖励的规定,我办多次与韶关韶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申请奖励的企业进行了协商与沟通,收集到企业相关的合法证明材料,审核获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上报,确保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激励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企业调研,充实改制上市后备库。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了解辖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同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现状和发展动向,长期跟踪关注,并不断向企业灌输改制上市理念,介绍政府的方针和政策。根据调研结果及时更新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今年还拓宽了对企业调研的范围,如对资源库外的企业如曲江正星、武江韶瑞重工、铁友建设机械、乳源赛普超硬材料科技、鑫鹏特钢,粤北开发区广东丹霞生物制药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
3、加大对资本市场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我市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对改制上市的认识和学习。多次组织干部和企业家参加境内、外举办的资本市场知识培训、论坛等。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在我市成功举办了一期讲座——“韶关市创业企业上市发行论坛”,邀请到省金融办领导及深交所的专家授课,讲解了中小企业登陆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条件,积极帮助了我市企业掌握登录创业板的有关政策、条件及操作要点,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改制上市的意愿。
4、引导企业利用期货等现代金融工具,开展业务创新,实现风险管理。为了帮助我市企业能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大宗商品的价格风险,帮助企业灵活应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成本管理和利润管理,我办会同中小企业局、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韶关市期货知识推介暨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加强对企业的期货知识培训。
(六)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1、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我办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保证权力运行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阳光行政”,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增强行政透明度;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化,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五是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2、全面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今年来,我办结合我市的“抓作风、塑形象”活动和纪律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创新,端正学习风气。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超前的思路谋划工作,坚持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全体干部的能力素质。二是抓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把握大局、服务中心转变作风,围绕化解矛盾、攻坚克难转变作风,围绕关心群众、为民谋利转变作风,围绕强化责任,推动落实转变作风。以金融重点工作为中心,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引导办理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等各项制度,促使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更为务实。三是抓监督,领导班子带好头。办一把起好带头作用,不贪不占,不搞特殊,以身作则,并督促检查指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金融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各金融机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搭建交流平台,营造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氛围。二是积极开展“韶关好人”评选活动和“双百”感动中国评选活动的投票活动。在“韶关好人”评选活动中,一批敬业奉献的金融行业优秀标兵脱颖而出,其中中国人寿黄寿林远赴北川灾区勇担理赔重任,荣获2024韶关“敬业奉献好人”,我办获得了市文明办颁发的“优秀组织奖”。三是组织举办了韶关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广场系列活动——韶关金融文艺演出,展示了金融人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三、贯彻落实韶市联有关文件精神
(一)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82次常委会议精神的意见》(韶市联200914号)的情况。我办认真落实市领导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县(市、区)制度,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度,由分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领导带队多次到联系的重点企业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相关意见建议上报市政府,并加强对2个联系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确保“三促进一保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参加我市“千干扶千企”活动,我办4名科级干部参加了该项活动,第一批2名干部已到企业挂点,积极协调解决挂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帮助企业度过寒冬。我办根据工作职能范畴,积极支持我市扩大投资规模,做大做强支柱产业。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建立信贷考评激励机制、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设立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指导员制度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支持我市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电力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支柱、优势产业聚集发展,加快传统产业高新化进程。
(二)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广州韶关两市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韶市办联200943号)的情况。办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办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传达部署如何贯彻落实韶关广州两市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办根据广州的汽车零部件和重要装备零部件制造企业转移韶关的战略部署,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促进我市加快产业升级;通过与市直有关部门联系,完善政银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我市能源、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芙蓉新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市金融办的联系,商讨广州、韶关金融方面的合作,积极引进广州金融保险机构在韶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我市现代金融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多融资渠道。截至11月4日,我市共引进三家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别是人保寿险、合众人寿和国寿财险。
四、2024年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继续落实由我办牵头的八项具体有效的工作,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司和非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作用,积极发挥韶关市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作用,督促各行(社)做好金融指导员工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搭建政银企金融信息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普及金融知识等。
(二)进一步抓好资本市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培育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加强调研,及时更新我市改制上市后备资源库,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重点培育,促进企业尽快改制上市。二是利用期货市场,加强期货知识宣传,引导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利用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三是积极推进发行准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与信誉好、资金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沟通合作,开拓我市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我市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三)进一步落实970亿元授信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韶关现状,配合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大环境,把握机遇,进一步加大投放力度。积极拉动我市三个产业增加值,带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别是对我市三农、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建设等更要加大贷款投放,以带动我市重点领域的建设和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
(四)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引导我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和保险保障。
(五)进一步抓好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以市为单位统一法人,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进一步发挥农信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为我市县域经济和“三农”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市金融办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计划
市金融办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各类进驻的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协调、引导、鼓励异地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三)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金政、金企合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债券、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负责资金风险预警监测。
(四)拟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协调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规范发展工作。
(五)拟定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措施,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 立和变更的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与金融业务相关企业的监管工作。
(六)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分析全市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措施和建议;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等工作。
(二)银行科
拟定全市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银行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措施建议;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泰银行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属银行业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服务,引导其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负责组织金政、金企合作,建立资金预警监测网络,组织化解企业资金链紧张,确保资金链安全;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管部门对地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三)证券与资本市场科
拟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省证券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泰证券、期货等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数据,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协调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规范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债券、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四)保险与担保科
拟定全市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保险业和担保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保险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泰保险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引进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治安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工作;拟定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措施,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和变更的审核、报批和业务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典当、拍卖、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与金融业相关企业的监管工作;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系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金融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中国大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推动开展信用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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