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密切配合,协调工作,提高效率,更好地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关于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
1、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其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的主要形式,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常委会会议一经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即具有法律效力。
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视其内容,分别交由“一府两院”贯彻执行。贯彻执行情况需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每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一府两院”办理,“一府两院”应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办理的情况。
2、举行常委会会议时,“一府两院”的主要领导人列席会议,根据议题报告工作,并参加会议的全过程。
3、常委会会议议题,一般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进行。“一府两院”如遇重大事项或人事任免事项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决定的,也可以提出建议议题,经主任会议审定,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
会议议题,必须是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4、“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报告,应经政府常务会议、院长或检察长会议讨论决定,或由“一府两院”的主管领导审阅签署,于会议10天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凡需要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须分别经政府常务会议、法院审判委员会、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再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5、常委会会议进行质询时,被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到会,接受质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问题。书面答复应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关于相互列席会议
1、区人大常委会传达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精神,讨论上级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时,通知“一府两院”派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通知“一府两院”派人列席会议。
3、区政府召开的涉及全区重大问题的会议,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区政府的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的重要会议,可视内容需要,邀请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会议,主任或副主任也可委派相应的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4、区政府办、委、局或“两院”召开的重要专业性会议,通知常委会相对应的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5、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召集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工作,了解情况、商讨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准备按时到会。
6、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加强与区政府区长、副区长以及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联系。
三、关于文书互送与日常联系
1、区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公报》、《主任会议纪要》、《常委会审议意见》、《简报》及其他公文,送“一府两院”领导和政府所属部门。
2、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两院”上报、下发的带有方针、政策和全局性的重要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需抄送区人大常委会。
3、“一府两院”向全区发布的带有约束力的通知、通令、布告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定、实施办法等,在公布实施前,需向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
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应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决定责成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者撤销该规范性文件。
4、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与区政府办、局和“两院”之间应互送文件,并不断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在实践中逐步使之制度化。
5、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应当责成区人民政府予以纠正并报告结果。
四、关于代表工作
1、认真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批评。具体要求:
⑴“一府两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议案和意见、建议、批评的办理情况。
⑵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对重要的议案和意见、建议、批评要亲自处理。
⑶“一府两院”要建立健全办理制度,责成专人负责交办、催办、检查办理情况。
⑷要切实保证办理质量,做到一件一答复,件件有回音。
⑸答复意见须统一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发给提案人,对不合要求的,退回答复单位重新办理。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凡是区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根据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直接调查处理,或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两院”研究处理;凡要求报告处理结果的,应及时将处理意见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
3、开展代表活动时,凡是区人大代表的“一府两院”领导人及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所在选区的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汇总代表活动情况时,“一府两院”主要领导人要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会后,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其中重要的事项,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4、“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走访人大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倾听选民呼声,努力把国家机关的工作建立在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feisuxs网。
五、关于视察、检查工作
1、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视察或检查“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实行监督的一种形式。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提前将视察或检查的时间、内容、要求、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以便做好准备。
“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代表进行视察或检查的,区人大常委会应及时作出安排。
2、视察、检查时,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内容,分别通知“一府两院”的领导人和有关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3、“一府两院”在接到视察、检查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作好准备,届时实事求是地向视察或检查组汇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视察、检查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或单位,要认真研究和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汇报,必要时,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
(1986年灌南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0年3月30日灌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修订,1993年4月6日灌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1998年3月9日灌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24年5月12日灌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为了加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的联系,保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年初、年中各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要议题:互通情况,商定本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各次例会的议题,并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如遇急需讨论的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集。
2、筹备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一个月,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一起研究计划,灌南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法(草案)
明确分工,共同进行各项筹备工作。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应于会前十五天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会前预审。
3、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应列席会议。
按照宪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凡属全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均须按照法定程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县长、院长、检察长不能到会,可委托副县长、副院长、副检察长报告。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告时,县长或副县长、院长或副院长、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4、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在每次会议前二十天通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并分头做好准备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汇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将汇报材料连同会议通知发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便于预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一般应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主任会议决定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5、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并加强检查督促。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报告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应以正式文件发给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办理情况。
6、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参加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事先应发出通知或邀请。
7、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时,应事先通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以便了解情况,及时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共同召开交办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交书面答复代表同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办理情况。
8、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命令、审议意见、会报及重要的工作简报等应抄送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上报、下发的有关全局的重要文件,以及公布实施的规章、决定、命令等须抄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部门的联系
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如需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汇报情况,或县人民政府委托各委、办、局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工作,应由该部门主任或局长到会报告;确实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副职到会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应由分管的副县长到会报告。
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到基层视察调查时,可以邀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参加,以便了解真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及时通知被视察调查的部门,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配合,提供方便,接受视察调查。
3、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干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任期目标管理,给予经常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任期内至少要听取述职一次。
4、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代表活动一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大检察院要热情支持人大代表工作,自觉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
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部门的联系
1、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应经常进行联系,每年至少召集两次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安排重要活动。联席会议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
集。
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会报、审议、意见、调查和视察报告及有关文件及时抄送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也应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行政措施、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资料及时抄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3、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对口联系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对口联系部门举行有关的重大活动,也应邀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工作委员会可就某些重大问题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联席会议交换意见。
4、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和自身计划安排,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对工作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应予以协助。
5、各工作委员会和对口联系部门要互相抄送各自制发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以便互相了解情况,协调配合,搞好工作。
本办法自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之日起实施。
在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履职方式不同,但工作的目标一致、奋斗的方向一致、服务的宗旨一致,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加快XX发展。今天,通过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大家一起互通情况、互换意见,既有利于增进共识、凝聚合力,也有利于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高效运行。下面,在XX书记、XX主任作重要讲话之前,我先结合区政府工作,讲三个意思。
第一,表示衷心感谢。自去年XX月份换届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区委的总揽全局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区法院、检察院的协同配合下,凝心聚力、务实奋进,特别是今年我们紧扣“加快转型提质,彰显实干善为”的工作主题,吹响了加快率先发展的号角,实现了建设“三个XX”的良好开局。X-X月份,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X亿元(含长烟,预计数,下同),增长XXX%;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XX亿元,增长XXXX%;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XXXX亿元,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平稳增长。与此同时,重点片区的开发建设、征地拆迁的扫尾清零以及城管环保、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能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靠的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全区的共同努力,也与区人大常委会及区法检两院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在XX主任的带领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组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和整理,为区政府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区人大常委会、区法检两院与区政府的联系更紧密、对接更顺畅,大家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为推动XX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区政府的工作,以及我个人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二,恳请继续支持。刚才,XX主任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就相关制度作了说明,我们深切感受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紧扣发展大局,贴近民心民意,对政府工作也是很好的参考、支持和保障。20XX年,是新一届区人民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要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不仅需要政府上下奋力拼搏,更加需要区人大、区法检两院的大力支持、协同配合。
一是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上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我们确立了以项目建设为发力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的工作重点,致力在强化发展支撑、培育发展动能、增强核心竞争力上取得新的突破。工作中,我们将在政策引导、科技创新、产业培育、项目帮扶等方面推出一些更加精准的举措,这些都需要人大加强协调对接、加大监督支持。特别是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希望人大能够一如既往地给予帮助,通过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更好地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后劲。同时,区人大领导很多曾经在区委、政府工作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一些问题的把握、处理上有真知灼见、真招实策,也希望大家能够多给予指导和帮助,给我们抓经济工作提供更多的好思路、“金点子”。
二是在加快推进社会转型上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在加快经济建设同时,也会将重点放在发展社会事业上。人大是沟通联系群众的好平台,人大代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我们在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代表们更多地反映群众的呼声、基层的意愿,确保区政府的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区政府也会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扎实完成民生实事工程,切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统筹推进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不断增强XX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在加快推进政府转型上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人大对政府各项行政行为特别是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有监督规范、检查评估的职能,有助于我们改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效果进行法律监督,也有助于政府行为更加规范、程序更加完善、决策更加科学。今年,区政府将继续把加强自身建设推向深入,始终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自觉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经常就事关全区发展和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项,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环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增强三个意识、落实四个环节。今天,区政府全体班子成员以及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借此机会,也希望政府系统要牢固树立好三个“意识”。一是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各部门单位是人大各项决议、决定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实际执行者、直接责任人,能不能办理好、落实好,主动接受监督非常关键。要加快适应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新常态,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最大的工作支持,虚心接受检查、询问,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自觉贯彻到本职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要树立主动依法行政的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远工程,要将发展环境打造为区域核心竞争力,我们的政务环境,特别是我们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必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将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依法服务、依法发展的水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加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三是要树立主动高效执行的意识。政府执行能力建设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体现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对区委的决策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我们政府系统要义不容辞、勇于担当,发扬雷厉风行的务实工作作风,定了就办、办就办好,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抓执行的局面,做到善谋善为、善作善成。
要实现好三个意识,我们政府系统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具体落实到“四个环节”。一是将加强沟通落到实处。政府班子成员要带头示
范,经常性与人大常委会领导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二是将报告工作落到实处。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对改革发展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或视察政府工作后所形成的意见等,都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三是将代表参与落到实处。在作重要工作决策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取意见和建议,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必要时要征求代表意见;重大政策执行过程中,邀请人大进行监督检查;政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主动邀请人大的领导参加。四是将督导督办落到实处。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落实的事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政府督查室要与人大联工委保持联系,对承办政府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督促、通报和反馈;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分层次的办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对人大重大督查事项,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总之,区政府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和对接,努力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营造团结共事、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为建设财富品质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长在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就今年以来各自工作进行相互通报,交换意见,增进共识。应该说,每年举行一次这样的联席会议,是一项很好的制度,是一种非常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履职方式不同,但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奋斗方向是一致的,服务宗旨是一致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刚才在座的领导就座谈会的四个议题和人大常委监督工作也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我很受启发。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但就是在宏观经济环境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前面***常务副市长也就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应该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与政府之间互相支持、相互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及广大人大代表在许多方面给我们做好政府工作提供了有效监督和宝贵支持,特别是在一些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在政府工作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够到位的地方,监督及时有力,为推动经济发展、强化社会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人大与“两院”、政府与“两院”之间也呈现良好互动的局面,“两院”工作的扎实开展也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政府,感谢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讲两方面意见:
一、密切配合,履行好政府的工作职责
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与人大工作的配合,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做好各类的执法调研和督查工作,提高办理的回复率、满意率和落实率。今年以来政府系统共承办***件人大建议,现已基本办理答复(实际情况为书面答复***件,申请延期*件,逾期答复*件。效能考评方案为出现人大建议逾期答复*件扣***分,目前人大方面口径未明确)。下阶段,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主动向市人大汇报。同时,凡应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定及时报告并提请审议。对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人大开展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配合。主动探索研究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完善重大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列席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代表的审议意见,并抓好落实。主动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评议活动。针对今天会上讨论的城市脏乱堵、餐桌污染以及探讨市政府及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工作,大家提出的建议,市政府一定会认真梳理吸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及时向人大报告有关建议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做好二季度政府工作既有不少有利条件,也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尤其是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稳增长、调结构、促和谐的任务繁重,各方面工作都需要人大进一步支持,对此我提几点建议和希望。一是希望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上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一季度受工业经济增速减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项目建设进展不够快等影响,整体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安征迁和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要素保障的制约瓶径依然突出。如何破解要素制约,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仅是政府的工作任务,也需要人大加强指导、监督和支持。人大领导很多曾经在党委、政府得岗位工作过,工作经验丰富,在一些问题的把握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以多出思路和点子,而且,市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全市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重点乡镇、工业园区走访调研,尤其在重点工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从人力、智力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解决问题,推动经济发展。二是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上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人大与群众联系密切,人大代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希望市人大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多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帮助化解人民矛盾。多检查了解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方面情况,开展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水土保持、污水排放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充分反映民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政府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事业热点问题和其他民生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让社会满意、群众满意。三是在提高政府行政水平上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人大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职权,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目的在于确保法律得到实施,确保各项职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全市重大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希望人大对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多组织执法检查、评估,推动政府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进行监督,有利于保障政府行为规范、程序完善,使政府决策的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形成政府与人大、“两院”的工作合力,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某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席 会议 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法、检两院领导参加今天的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支持配合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有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和两院的联席会议很有必要,是一项很好的工作制度,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对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共促发展、达成共识、凝聚合力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和法、检两院之间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高效运行。
人大工作与政府、“两院”工作相辅相成,分工不同,目标一致,都是聚焦总目标,紧紧围绕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抓大事、议要事,既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也将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交办事项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继续监督和支持好“一府两院”工作,切实做到决议决定为发展凝聚人心,监督检查为发展提供保障,调查研究为发展献计出力,共同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首先请政府县长 xxxxxx 同志通报县人民政府 20XX 年工作计划;
……
下面请法院院长 xxxxx 同志通报县人民法院 20XX 年工作计划;
……
下面请检察院检察长 xxxx 同志通报县检察院 20XX 年工作计划;
……
下面请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xx 同志通报县人大常委会20XX 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县人大常委会 20XX 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是根据刚刚闭幕的 xxxx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我县实际指定的一个初步方案,请“一府两院”的各位领导再结合各自的具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各自通报了 20XX 的工作计划,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xxxx县长就如何做好“一府两院”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性、程序性工作,从认识上、方式与方法及操作层面上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按照 xxxx 县长讲的意见抓好落实。今天的会
议开得非常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相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县两院大力支持配合下,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群众、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与“一府两院”共同发力,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 xxxxx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新贡献!
谢谢各位领导、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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