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邓家塘乡人大主席团邱辉
本人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一年多,通过工作实践、广泛交流和一些调查研究,对如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有了些粗浅的认识。我认为目前乡镇人大已经发挥了其它任何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入发展,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乡镇人大在依法行使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乡镇人大依然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现谈谈乡镇人大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一、面临的困境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人大干部对人大工作的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形式,没有把乡镇人大看作是最基层的权力机关,认为人大只是乡镇的一个工作部门,是个清闲机关,只不过是“搞搞形式,履行一下法律程序而已”。一些年轻的同志也不愿从事人大工作岗位,认为人大工作没有奔头,不能与党委、政府的同级干部一样受到提拔和重用,大多数地方都有“人大秘书不如党政秘书”的错误意识,从而影响了工作热情,即使
是从事人大工作,也常常是心不在蔫,对工作缺乏钻研,缺少热情,缺少敬业精神。这种精神状态和模糊认识,严重影响了人大权力机关的形象,使乡镇人大的地位在老百姓心目中得不到提高,从根本上阻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二、领导重视不到位。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好不好,领导重视是关键。随着人大制度的深入发展,乡镇人大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仍有部分乡镇人大工作未能引起领导重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不重视,专职工作人员偏少,有的乡镇按照工作需要应配备专职副主席或专职秘书,但却迟迟未到位,即使配备了,也往往要兼职其它工作,有的其它工作投入的精力还要多,根本没有主要的精力来从事人大工作,甚至为了搞好政府的中心工作,常常不得不延误人大工作。另一方面是对人大开展各项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没有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中心工作,平时过问不多,认为人大开展工作形式多,可有可无,舍不得花精力,花财力,无形中制约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
第三、行使职权不到位。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以很大的权力,然而,不少乡镇人大在工作中未充分行使好职权,存有“三重三轻”现象,即重吸取,轻
督办;重决议,轻执行;重程序,轻实效。有的乡镇不重视闭会后的人大工作,将人大工作局限于一年一次的人大会议上,没有多内容高质量的开展闭会后的人大工作,即使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也是搞搞形式,图场面图气氛,没有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在处理代表反映的问题时顾虑重重,不敢动真,怕提出问题,被视察单位不重视,处理不了,落个自讨苦吃;也怕处理问题得罪人,关系僵化了以后难办事,常常只是做做表面文章,结果问题仍然存在,这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做法,让人民群众对权力机关的监督能力产生怀疑,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失去信心。
二、应付的对策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党委组织部门在配备乡镇人大干部时,要对主席、副主席注意年龄、文化等结构方面的搭配,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德才兼备的新同志,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努力改变乡镇人大主席兼管过多的状况,保证一定的精力用于从事人大工作。要加强对人大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工作得心应手,同时,还要充实一些年富力强,热爱人大工作,具备做人大工作条件和能力的同志到人大主席团,切实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整体素质。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切实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对于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要高度重视,给予提供方便和物质保障,积极帮助和解决好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努力改善人大办公条件,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区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注重密切联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探索新思路,做到既要适合农村特点,又要具有现代特征的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使乡镇人大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搞好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大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很重要。乡镇人大干部一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深化对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从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去认识人大和人大工作,要丢掉过去“人大工作太清闲,只不过是提提建议,敲敲边鼓,多管少管无所谓”的错误认识。人在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当家作主根本地位的大事情,因此要正确认识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人大干部要树立敬岗爱业,振奋精神的崇高理念,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二要加强学习,热练掌握人大工作
业务知识,具备搞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努力研究人大工作,总结新经验,新路子。要认真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并在提高效果上下功夫。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效有关部门办理好、落实好,要采取定期回访、跟踪监督的措施,抓住不放,使之圆满解决,真正树立人大威信,推动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尽管在地方立法上或多或少地对乡镇人大的职能作了一些规定,但由于现行法律对此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难以形成乡镇人大工作的大环境,导致不少地方的乡镇人大工作举步维艰。
乡镇基层人大工作困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认识不够统一。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否可以开展闭会期间的工作,存在不同看法。其根源在于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在不少地方除每年的乡镇人代会外,基本没有人大活动,有的甚至连人代会也没有按规定召开。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在闭会期间的工作也常常受到冷遇和指责,乡镇人大主席被抽调安排搞经济工作,乡镇人大工作名存实亡。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呈党政化趋势。在不少地方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构成中,不仅包括了正副书记、组织员,甚至还包括了一些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在这种情况下,“首长负责制”取代了人大的“合议制”,使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功能受到扭曲,从而难以自主开展工作。三是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不能完全坚持依法办事。由于少数地方乡镇党委的民主法制意识不够强,习惯于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干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使人代会的召开、大会选举不能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办,把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开成了党委会、人代会开成了党员大会,限制和制约了人大代表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有的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行为。四是乡镇党委对人大主席团的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党委干部与人大干部不能同级同待遇;人代会经费不足,“短斤少两”现象比较突出;主席团办公设施较差,有的甚至“有牌子而无桌椅”,与当地党政部门形成强烈的反差;乡镇党委对主席团工作忽冷忽热,一旦有选举任务时,抓得比较紧,选举过后,则抛之脑后,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不足。有不少主席团成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主动性不够,对如何开展工作,心中无数,习惯于得过且过,损害了乡镇人大权威,导致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五是县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不够,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各自为阵,既缺乏舆论的引导,又缺乏强有力的工作支持,因此,难以形成合力。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处理好“三个关系”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先决条件。一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做到与党委合拍。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工作上,按时完成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行动上,与党委同步、目标同向。对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使人大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得到党委的重视和领导。同时,又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全乡镇人民的实际行动。二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做到与政府合力。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乡镇人大一方面要敢于监督,督促乡镇政府成员学法、守法、执法,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又要善于监督,把对政府监督的立足点放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促进上,找准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真心诚意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三要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做到与代表合心。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生活上时刻关心代表的冷暖,工作上时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好代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二、创新机制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一要激活用人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热爱人大工作的同志选拔到乡镇人大主席岗位,对乡镇人大主席届中既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保证人大主席工作岗位进出口通道畅通,使之工作有劲头,前途有奔头。要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增加一定比例的村社干部代表、农民代表。二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党委考核内容,制订乡镇人大主席团考核细则,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提出明确目标,常检查、常督促,年底与党委、政府领导同考评、同奖惩。评选出乡镇人大主席团先进集体、先进人大工作者和优秀人大代表,以鼓舞先进,激励后进。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优秀党政领导同等对待,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优先考虑,充分激发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热情。三要创新工作机制。首先要摆正位置,乡镇人大主席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大工作上,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工作上:其次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不是简单地代替政府工作,更不是大包大揽,而是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人大自身优势,运用法定的各种手段,督促各级干部和部门依法办事、公正办事、为民办事,从而推动党委中心工作的开展。四要创新监督机制。对政府的监督,要克服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理直气壮地督促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增强监督的力度,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克服监督可有可无,时软时硬的现象。要规范监督程序和行为,通过召开主席团会
议,组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越位。要抓住监督的重点,对重大事项要一督到底。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要在人代会、主席团会上听取专题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作出明确交待。
三、加强领导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乡镇人大行使职
权,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主席新手多的特点,及时为他们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采取进党校、召开会议等方式集中培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分期分批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使其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他们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制定和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规律、原则和方法,指导主席团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永义乡人大副主席戴方冀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
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进行探索与实践,促进了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因素,乡镇人大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在规范性建设、代表作用发挥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了职权行使和作用的发挥,难以适应当前基层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
(一)乡镇人大监督缺乏刚性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有《监督法》,而乡镇人大监督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在《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中赋予了乡镇人大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监督职权。目前,乡镇人大在人代会闭会期间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汇报、开展工作评议等形式,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缺乏相关细化规定来指导和规范,导致乡镇人大在职权作用上难以发挥,无法实施监督。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精力难以到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都是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在人代会闭会期间,除参加一年四次的主 1
席团会议听取汇报和代表活动外,平时很少过问人大工作,与其他代表联系较少,没有充分发挥主席团成员的作用。在乡镇,人们都认为任何事情都是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说了算,人大只不过是走过场和形式而已,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在目前,虽说乡镇人大主席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表面上看起来乡镇人大地位有所提升,但实际上是削弱了人大的地位,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繁重,跟本无从顾及人大工作。因而在日常工作中,乡镇人大工作就落在人大副主席的身上。而对于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仅靠人大副主席一个人是不好开展的。尽管各乡镇都配有兼职人大秘书,也只是图有虚名,不能发挥其作用。就我乡而言,人大秘书是党政办主任,本身工作就够累的,哪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而人大副主席又分管政府太多工作,在精力上也很难到位。因此,在组织代表活动时难免存在着走马观花,听听汇报,看看现场的现象,很难取得实效。
(三)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强。近年来,乡镇人大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路子,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领域,深化监督内容,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但由于农村代表相对而言文化程度偏低,一些代表的素质不高、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一些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还有一些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质量不高,只立足于一村一组,大多
数是架桥、修路、修水渠等局限于要钱要物办实事等,对于财力有限的乡镇来说,很多都难以落实。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乡镇人代会议质量不高。从近几年所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来看,第一次会议相对比较认真和重视,这主要是第一次会议一般都有选举任务,会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而第二次会议后的每次年会,大部分乡都存在着“上午念报告,饭后就审议,下午就散会”的现象。虽然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为开好人代会化了大力气,对会议的议程也做了精心安排,但由于没有组织代表集中调研,会中很少有时间让代表审议。因此,大部分代表都是“无话可说”,只是“吃顿饭,举个手”,尽管程序都很规范,但无实效,让基层干部感到人代会是“累赘”,是在“认认真真”走过场。
(五)乡镇人大副主席无力实施监督。机构改革以后,乡镇班子成员职数减少,一般都在9人。在班子成员的分工上,乡镇人大副主席大多都分管政府工作,一年到头都是以政府工作为主,在监督上造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境地。另外在班子成员的排名上,人大副主席在班子中排名最后,要人大副主席倒过来监督乡镇长的工作,显得很无力。
二、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的人大意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关键在于乡镇党委书记要有很强的人大意识,不要“种了党委书记这块责任田,而忘记了人大主席这块承包地”,要将人大工作与党的工
作、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人大副主席则要有更强的人大意识,不论分管的工作有多少,任务有多么繁重,始终都不要忘了自己是一名专职人大干部,要尽最大努力牵头做好人大业务工作,同时上级组织要更加注重人大副主席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乡镇人大干部,以体现上级组织的人大意识,以调动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要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一是要把好代表候选人的“进口关”。要将有参政议政能力,有较高群众威望,讲品行,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为人大代表,在候选人条件上要制定更高的标准;二是要进一步合理确定代表结构。要进一步减少乡镇干部的比例,增加产业大户、创业人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的比例,让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行使代表职权的基本方法和工作程序,提高其履职能力;四是要更加注重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尽可能给予充足的时间来开好人代会和开展各项活动,要尽可能地让每名代表在任期内都能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做一次比较透彻的发言,让代表心中时刻有人大这个组织,改变“开会是代表,闭会是群众”的局面。
(三)进一步提高乡镇人代会的质量。一是会议时间要保证。乡镇人代会一年召开一次,要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讨论重大事项,审查财政预决算,有时还有选举任务,可谓是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由于法律对乡镇人代会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在时间安排上随意性很大,造成人代会匆匆忙忙走了过场。因此,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安排人代会的会期,让代表充分行使权力。二是会前准备要充分。在召开人代会前,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研究和制订会议筹备方案,按照法定程序作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会议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在人代会上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供可靠依据。三是会议组织要严密。会议议程一经确定,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更改。大会主席团要为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引导代表积极发言,提出各种建议、批评和意见,真正让代表将各种事项和报告议深议透。
(四)要进一步强化建议办理的跟踪检查。县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让办理建议的政府相关部门不敢搪塞,不敢应付,这样既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将项目放在最迫切需要的地方,又能极大地调动乡镇人大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和权力机关,最贴近广大农民。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发挥,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乡镇人大主席在工作中也感到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为了切实加强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各地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这些经验和做法,对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认为乡镇人大工作在创新的基础上需要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都明确提出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积极,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还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面临四大挑战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从乡镇机构设置来看,全国各地乡镇人大主席有的是党委书记兼任,有的是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的是专职,有的是兼职;有的增设人大副主席,有的增设了一名人大干事。从我县来看,一乡(镇)只设一名专职人大主席,既没有人大副主席,也没有专职干事。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主席一名,可设立也不设立副主席。人大工作是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单独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所以只能通过乡镇代表大会来进行,至于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由于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少,力量薄弱,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乡镇人大所处地位不够合理。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是对政府实行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应该是排在乡镇党委书记之后,乡镇长之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按照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的顺序来排名。特别是人大主席的待遇和干部使用上更是如此,这样在人们心目中就形成了先党委后政府,再人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削弱了乡镇人大的权威和法定职能,影响其工作的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四是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另外,乡镇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等等,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乡镇人大代表除乡镇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外,多数代表是农民,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都比较低,农民代表参加活动需要补贴,需要经费给予保障,但多数乡镇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这些问题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各地乡镇人大为了创新人大工作,积极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努力构建了履职的工作平台。如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调查、视察、评议,创建代表活动室,为代表进行活动提供了地,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等等,从形式和内容上,提高了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务和水平。在工作中大家也逐步形成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些共识:
一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工作只能争取党委的支持,才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权。在工作中,人大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行使人大的监督权,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法律上没有明确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权,对政府的工作,目前开展了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做到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即不失职,又不越权,在监督中支持,在督办中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在了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上。
三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是人大代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其法律地位和各项权利与代表是平等的,乡镇人大主席在服从党委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的基础上,人大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好各项工作制度,安排好代表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好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代表的自身素质建设。
四是做好乡镇人大必须处理好的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关怀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沟通,经常向常委会汇报工作,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权,引起常委会的重视,才能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
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一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首先是县级以上党委要重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党管干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乡镇干部的管理权在县级以上党委。上级党委要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联系本地实际,对乡镇人大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编制,干部的使用上给予高度的重视,配齐、配好乡镇人大工作队伍,便于乡镇人大更好地开展工作,行使权力。其次是乡镇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理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和监督政府执行的关系,年初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特别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经费问题,乡镇人大干部的待遇问题要落实到位。
二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人大所面临的困难和所处的地位,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确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给予大力的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设置来看,人大主席团是每次人大代会会议期间选举产生的,为了人代会的需要,组成人员一般是党、人大及代表团团长成员组成。如果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继续作为镇人大日常工作行使权力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不一样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如果有利于乡镇人大主席团更好地发挥作用,上级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以从法律法规上考虑产生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从工作制度来看,法律没有赋予乡镇人大主席闭会期间日常工作职权,主席团的职责和程序尚不明确,上级人大常委会要从规范化上给予精心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避免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
三是乡镇人大要努力做好人大代表的工作。人大工作离不开代表,人大代表是工作的基础,代表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的如何,关系着人大工作的好坏,首先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是基础。在把好代表“入口关”的基础上,要抓好代表的学习和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真正具备政治素质强、懂法律知识,会履行职责的“有为”代表;其次是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在抓好建章立制的前提下,努力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服务。第三是要办理好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保障代表的权力落到实处。
四是乡镇人大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前提下,要增强“五个意识”:责任意识:对党对人民负责,热爱人大工作;中心意识: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顾全大局,把握重点;监督意识:充分发扬民主,突出工作重点,抓到点上,促进工作;法律意识: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团结意识:努力做到依靠不依赖,自立不独立,有威不越位,谋政不扰政。总之,乡镇人大干部要紧紧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基本原则,从理论上制度上不断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浅谈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议
册亨县自2024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后,一批年富力强的乡镇党政副职走上了人大主席岗位,从对人大工作不熟悉、经费无保障、身兼多职等诸多矛盾和问题中不断摸索总结,到能基本胜任人大工作,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乡镇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和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运作程序不规范,思想认识不高。第一,会议时间短,成效不高。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途径,但由于乡镇人代会安排时间短,一般只有一到二天,代表们没有充足的时间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代表只是来参加会议,从不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致使行使管理地方事务的民主权力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第二,监督体系不完善,效果不明显。法律虽然已赋予了乡镇人大的监督职权,但乡镇人大监督权不能得到体现,监督体系除了大会期间能行使监督职能外,闭会后缺乏严格的运行程序,时常会出现监督的随意性、非规范性现象,影响监督效能。第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存在一些随意性、形式化等现象。审议深度不够,建议质量不高。这不仅影响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的发挥,也降低了乡镇人大作为一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第四,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的活动不够正常。随意性大,内容单一,形式不灵活,效果不够好。少数乡镇对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实质性地解决本乡镇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实际问题。第五,部分领导对人大工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平时过问不多,没有把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物质保障提高到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来对待。一些乡镇干部对人大工作的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形式,认为人大是乡镇的一个工作部门,认为乡镇人大干部是二线岗位,把人大岗位当作解决待遇、养老、休息的最后一站。第六,对人大工作认识浅显,不理解工作实质。刚参加工作的同志不愿从事人大工作岗位,认为人大工作没有奔头,没有地位,对工作缺乏钻研,缺少敬业的精神,不知道乡镇人大工作该干些什么,怎样干好,年初无计划,阶段无检查,年终无总结。这种精神状态和模糊认识,严重影响了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形象,阻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机构人员少,专职人员不“专”。目前我县乡镇人大只有主席一人,且还兼任其他职务,既担当党委委员又担当人大主席,工作也是以党委工作为主,造成人大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直接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没有专职的人大工作人员,一般事务性工作由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兼任,缺乏精力承办人大工作的具体事宜,很难适应新形势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
(三)财力紧张,经费难于保障。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源规模小,收入少,乡镇财政几乎没有收入,且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统支统用,没有专款专用,致使开展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宣传不深入,代表履职不充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乡镇人大工作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没有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乡镇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对人大是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的、对乡镇人大作为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地方事务的主渠道作用没有真正了解,这造成乡镇人大建设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工作模式欠妥。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集体行权、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等基本工作特点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人大工作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性质不了解,仍习惯按行政工作的思维模式来思考人大工作。有的把监督当成领导,把本应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职权直接代替了;有的既监督又参与,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中,直接去处理具体事项。
(六)工作支持不够。部分乡镇党委没有将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过问不够,一些具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工作局面。
二、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发挥广大人大代表的主观能动性,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必须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人大建设,着力解决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一)增强工作意识,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乡镇人大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树立起宪法赋予乡镇人大的形象和权威,使乡镇人大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因地制宜开展人大工作,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人大主席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人大工作上,积极探索如何发挥人大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提高工作实效,努力为乡镇各项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逐步设立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专职工作人员,有利于开展经常性的人大工作,更多地联系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监督乡镇政府工作。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对于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乡镇政府要努力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便利条件,年初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人大经费到位。
(三)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把好代表候选“进口关”。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方面代表的比例,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行使职权的方式和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改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为选民服务,为群众服务。
(四)加强指导,推进人大建设。上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之间工作上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上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定期地、有计划地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乡镇人大建设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开好乡镇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工作会议;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搞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扎实搞好对乡镇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和选举出的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册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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