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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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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黄冈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中长期规划

黄冈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

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和《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着眼于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人才强市战旅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挑战与机遇

农村实用人才及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技术人员和劳动者,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是全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科技推广人员、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扩大,产业化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培养一大批活跃在农村生产一线的农业农村人才,已成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农业农村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强农战略的根本。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条件,是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是农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智力支撑。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省农业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对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构建人才培训教育体系,完善人才使用、服务、评价、考核制度,优化人才成长的客观环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在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增收致富、活跃农村市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骨干力量。但是,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创业兴业能力不强,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农业科技人才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高精尖人才匮乏,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作用发挥不明显;人才分布不均衡,边远山区及欠发达地区人才严重不足;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投入严重不足,工作条件艰苦,人才流失仍较严重。因此,我市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既面临严峻的挑战,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方面,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比以往更加紧迫。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的条件下,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在农业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依然不高的情况下,实现我市粮食作物持续丰收,迫切需要人才加速成长;在农产品市场机制日益健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提高农业竞争力,迫切需要人才素质迅速提升;在工农城乡差距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各类人才不断涌现。

另一方面,我市加速人才队伍建设的时机更加成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

未来一段时期的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和《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中组发〔2024〕10号)都提出要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按照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实施人才强农战略。《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鄂农发〔2024〕46号)指出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要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推进县域工业化,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走出有黄冈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必须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就是打造“三农”事业的未来,这为加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入,城乡之间人才和资本双向流动已开始出现并日趋频繁,人才的来源渠道和成长空间进一步拓宽。这些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也为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按照“激活存量、扩大总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总体规划,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健全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懂科学、善经营、有技术、能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服务“三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因素,围绕“三农”工作需要明确人才发展目标,根据产业发展要求确立人才培育重点任务,从项目开发、资金投向、政策制度、体系结构等方向给予重点支持,形成全社会发现、培养、使用、保护农业农村人才的整体合力。要遵循人才产生于农业农村、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于农业农村的成长规律,尊重人才对农业农村的价值,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现代化服务。

2、提升素质,优化结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在稳步扩大人才数量的同时,把提升人才素质,特别是科研创新精神、文化知识水平、创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技能放在首位,优化农业农村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专业结构,提升农业农村人才的整体质量。

3、市场配置,政策引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要遵循人才资源的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人才资源开发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培育人才市场,健全市场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才需求,适时制定和调整人才发展目标、重点及政策措施,大胆探索,大胆实

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更好地开发配置农业农村人才资源。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统筹城乡人才发展,培养农村用的上、留得住的人才,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统筹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欠发达县(区)人才培养;统筹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现有人才的能力水平,激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总量;统筹人才队伍建设各环节,实现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相衔接。注重农业科研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统筹发展,协调处理好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研究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的关系,突出急需、紧缺杰出人才的发现、培养、引进,提高人才的综合实用效能。

(三)、目标任务

针对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市农业农村人才2024—2024年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人才总量有显著增加,人才素质有明显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创新型、综合性人才比重不断增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初步形成。

定量目标:到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人才总量提高到12万人,每个行政村有3-5名农民大学生,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至少有2-3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结构目标:到2024年,农业农村人才学历层次明显提升,专业素养明显提升,技术职务明显提升,县(区)乡等一线农技推广人才比重稳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明显提高,带动能力全面增强,生产性、经营性、技能服务型人才大幅增加,创业带动就业复合型人才大量涌现。

素质目标: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使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及时了解、领会和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农业农村人才的职业道德、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科技成果应用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主要措施

根据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搭建农业农村人才服务体系为支撑,充分营造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成长创业环境,不断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服务、评价、激励体系,使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总量大幅增加、结构不断优化、能力和素质有较大提高并充分发挥作用,逐步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的贡献率。

(一)加大培训力度,稳步提升农业农村人才素质

1、实施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计划、农村科技致富人才培养计划、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各项培训计划,按照职能分工,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村干部、后备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学历培训,使他们成为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加大对村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对经济强村、经济薄弱村和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分类培训,2、在生产实践中培养人才。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业农村人才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业科技示范体系,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加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努力发挥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党员“双建双带”基地的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作用,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生产技术。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通过田间地头示范、联户结对、巡回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

3、整合城乡实用人才培训资源。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库。加强市、县(区)师资信息库建设,形成有一定规模、门类相对齐全的科技人员及专家信息库,组建市级农业农村人才培训讲师团,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和农业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开展农民网上远程教育。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人才流动情况,积极培育农村人才市场和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引导和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科院等各类培训基地为基础,由教育、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现有或新办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筛选,按照合理布局、交通便利的原则,选择场地、设施、师资力量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基地,明确培训专业和范围,确定培训内容和对象。

(二)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

1、构建新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快整合农业科技推广资源,建立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组织。

2、支持各级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技术协会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特点,积极支持和扶植各级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技术协会建设,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规模的壮大和素质的提高。

(三)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1、认真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研究制定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细则,扩大评定范围,通过开展评定农民技术职称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实用能力。

2、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考核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标准,规范和完善农业农村人才的选拔、表彰奖励和考核办法,实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与其他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乡村之星”、农村拔尖人才、高中级农民职称人员和科技致富带头人档案,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和动态管理。

(四)、健全激励机制

1、积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开展对农业农村人才推荐工作。对评选出的各类人才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学科技、用技术、创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

2、建立和完善扶持激励机制。一是积极扶持帮助农业农村人才开展科技推广、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保护农业农村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经营所得。二是支持农业农村人才进行科研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鼓励支持农业农村人才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兴办科研实体和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并在用地、科技立项、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

3、不断提升优秀人才的政治待遇。加强对优秀农业农村人才的管理,对农业农村人才在政治生活上给予关心。及时把思想素质好、贡献大,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积极培养,大胆使用。把优秀农业农村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范畴,有计划地推选优秀农业农村人才进入村级班子。优先推荐突出人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评选为各类模范人物。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抓好落实,不断推进我市农业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篇:农村实用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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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1、农村实用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现代农业发展有坚实基础;才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带动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开发,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确保广大农民持续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13、加大投入力度。确立人才投资优先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力度,纳入预算,在项目和配套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争取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小额信贷,发展生产,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

14、搞好人才规划。根据本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分布情况,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人才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1chazidian.com/Article/“ target=”_blank">事迹、先进经验和成果,起到树立一个典型、搞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群众的作用,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影响、有地位、有荣誉,努力营造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氛围,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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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农村实用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农村实用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根据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24年)》和《xx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制定本规划。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1、农村实用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现代农业发展有坚实基础;才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带动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开发,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确保广大农民持续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压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24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着力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构建人才评价和服务体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到2024年底,全省已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54.5万人,其中,生产型人才21.8万人,经营型人才2.8万人,技能带动型人才3.3万人,社会科技服务型人才26.6万人。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我省农业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示范带动作用不够明显;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投入不足,人才向城市和省外流失严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农战略,城乡统筹,创新机制,健全体制,加大投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创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正确把握培养、吸引、评价、服务、激励、使用等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为强农富省、加速xx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规模较大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4、基本原则

坚持实用。

充分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实用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变动方向,以转变观念和提升技能为重点,以业绩、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为核心,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优化农村实用人才结构,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兼顾。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要求,统筹城乡人才发展,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城乡人才培养、交流和创业兴业的政策环境,培养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积极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统筹农村实用人才梯队建设,提高现有农村实用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激活人才存量;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扩大人才总量。要根据人才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激励和服务措施,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

充分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本地实际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总体规划和目标,积极培养适合本地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

夯实基础。

健全培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真正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到实施人才兴农战略的高度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村劳动者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动能力,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5、发展目标

扩大人才规模。

到2024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到2024年达到150万人,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至少有1-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改善人才结构。

到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全面提高,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带动和社会科技服务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大幅度增加。

三、重点工作

6、配合组织部门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增强“双培”对象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安排一些“短、平、快”的实用项目,鼓励党员、干部和非党发展能手参与,带动群众参与;通过建立“双培双带”示范基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特色产业。

7、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全面完成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奠定农业公益性服务的体制基础。配备村级农技联络员。壮大农技推广队伍,全省每个村配备1名村级农技联络员。创新运行机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现代农技推广人事管理制度。

8、推进畜牧、渔业人才培养工程。把提高畜牧业、渔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作为转变畜牧业、渔业发展方式的核心动力。加速畜牧业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结合兽医职业考试,每年培训1000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加强畜牧业、渔业人才培训。每年培训2024名农村养殖专业大户、养殖企业主,提高专业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引导专业渔民转产转业,逐步减少天然捕捞。加强畜牧、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每年开展畜牧、渔业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次以上。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强化执法人员理论和实践知识培训,加快推进畜牧、渔业养殖与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提高畜牧、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9、推进农业企业及营销人才的培育工程,完善农业产业化人才队伍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为龙头企业培养和输送紧缺的高级管理、技术、营销等人才。以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体系为重点,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农业企业人才培训班,重点培训市场营销、外经外贸、企业管理等知识;组织他们到省外、国外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工技术和营销策略,提高农民工在龙头企业的就业能力。强化龙头企业培训责任,将农民工培训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用于职工教育经费。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完善龙头企业与院校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落实龙头企业各类培训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0、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育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每年培养2024名,力争到2024年培养2万名既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具有较高学历,又具有较强实践技能和发展后劲的农村实用人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到2024年,力争确立100个重点新型农民培训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80个重点农业技术实训基地。力争每年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6万人,农民创业培训3万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6万人次。要运用各种方式,为农民培训、转移就业和创业提供政策发布、信息交流、宣传服务、远程培训等平台。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农民通过承包、创办经济实体、组建专业化劳务队伍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11、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培育工程,畅通农村市场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产、供、销协调发展。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总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培训、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创办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经营规模化、活动组织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综合化、市场多元化、服务信息化。省重点培训市、县业务指导人员;市、县重点培训乡村干部、基层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信息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辅导员制度的建立,以县、乡农经人员为培训重点,实行辅导员资格证书认定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要求,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对合作社财务人员三年内轮训一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财务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开展法律政策、合作社知识、经营管理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和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每个合作社培训2-3名专兼职信息员。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培训措施,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辅导员、理事长、财会人员、信息员四支队伍,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素质。

四、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在同级组织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13、加大投入力度。确立人才投资优先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力度,纳入预算,在项目和配套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争取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小额信贷,发展生产,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

14、搞好人才规划。根据本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分布情况,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人才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15、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和充分运用有关农村实用人才政策和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实用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对周围农民进行传帮带,通过大户辐射的方式推广技术成果。进一步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和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和成果,起到树立一个典型、搞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群众的作用,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影响、有地位、有荣誉,努力营造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氛围,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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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主要成就

自2024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特别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舆论环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2024年底,高技能人才达到2631万人,比2024年底增加771万人,增长约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24.7%。二是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制定了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国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范围。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企业行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开始得到发挥,一批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津贴市场需求,密切与企业合作,在加快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四是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得到加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院校资格认证等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五是高技能人才竞赛选拔机制逐步健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开展,已成为加快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渠道。六是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加强。以“首席技师”、“首席工人”为代表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开始建立,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工艺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发挥。七是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崇尚劳动、尊重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二)基本经验

总结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实践,主要有四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二是必须坚持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必须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四是必须切实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形成各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协同配合的格局。

(三)存在问题

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与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高技能人才总量短缺,结构不合理,领军人才匮乏;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培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滞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三是对高技能人才的认识仍有偏差,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观念还未根本上得到扭转,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仍然面临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等问题,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四)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对加强高技能人才素质培养提出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实现我国经济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对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新要求。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实施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急需一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作支撑。随着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具备高超技能、良好理论和技术知识素养、一专多能的高技能人才将成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主体。

2.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员的需求日益强劲。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迫切需要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二是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服务技能的人员。三是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的技能人员。据预测,2024年和2024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将分别比2024年增加近1900万人和32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9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440万人)。

3.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逐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4.人口和劳动力的规模与结构变化对就业形势产生深刻影响,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未来10年以至更长时间,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每年实际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新成长劳动力规模呈下降趋势。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将加快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转移。我国经济发展将更多依赖人口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提高。

二、思想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产业政策与高技能人才开发政策相互协调。适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方向,制定高技能人才开发战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实施积极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政策,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建立产业发展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高端带动与整体推动有机结合。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制、机制上的突破,畅通整个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通道。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通过技能劳动者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素质的不断提升,为高技能人才的产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机制建设与能力建设并重。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技能成才的激励机制,改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强化与高技能人才开发有关的培训资源开发和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1. 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明显提升。

到2024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高级技师140万人,技师630万人,高级工263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15天,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50%。

到2024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4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高级技师180万,技师820万,高级工2900万),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左右,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30天,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80%。使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

2.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1)统筹社会优质资源,建立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4年底前,全国建成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2024年底前,建成40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进一步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3)改革培养模式,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4)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类型多样、布局合理、运行高校的公共实训基地。(5)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6)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7)依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其他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4年底前,全国建成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系统。

3.高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个人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到2024年,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积极探索引导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成才的有效途径。推动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通过财政投入和多种筹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各类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完善公平公正、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通过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以及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规范鉴定程序,构建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建立有利于激发高技能人才岗位责任感和创新创造活力,实现高技能人才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方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长”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

四、重点举措

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加强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通过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度提高,使用效能明显增强。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需要,以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重点加大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到2024年,全国新培养技师350万人,高级技师100万人,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国家重点推动加强上述行业(领域)50万名高级技师培训。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24年底前,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成1200个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其中,到2024年底前,建成40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来布局,重点依托上述行业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职工培训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举办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城市公共实训基地来建设。

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对参加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培训的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制定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企业与职工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二)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并能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发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主体作用,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学员,在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依托现有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一批适应不同层级培训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城乡青年及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引导、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岗位需求和职工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和在岗职工的岗位技能;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应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新录用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三)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依托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能力。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院校教学实际,开发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标准,指导职业院校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规范技能鉴定活动,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规范,同时,大力发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绝招绝技,探索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做好职业资格目录的公告工作,规范职业资格设立和管理。加快新职业开发,规范新职业申报审批和发布流程。进一步完善鉴定所(站)设立审批和管理、鉴定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管理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鉴定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和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推动鉴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统筹组织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程序、参赛条件、竞赛职业(工种)的选择、竞赛内容、竞赛后的激励方式等,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按照世界技能组织要求,积极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技能大赛,推动我国优秀技能人才走向世界。获得国际、国家级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名次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四)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重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鼓励企业以岗位为基础,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层次发展通道,并给予相应待遇,引导高技能人才立足本职,钻研技能,提高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并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等支持。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到2024年底前,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全国技术能手,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成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价值实现及代际传承推广机制。

(五)以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高技能人才规范有序流动。在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高技能人才市场,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高技能人才流动渠道。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技能人才面向西部地区重点项目流动。大力发展行业技师协会和区域性技师协会,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使之有利于引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高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制定完善适用于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加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六)以完善制度和落实政策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进一步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以及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相关政策,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对为本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崇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

鼓励行业企业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出访考察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使职工获得与其职业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相适应的工资和待遇。探索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加大对技能创新成果的评价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

(七)以强化技术支持为重点,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立法,完善培训鉴定配套规章制度,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出台《技工院校管理办法》等规章。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为开展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同时又能指导生产实习的一体化教师。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研究,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加快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的开发。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保持国家标准体系具有动态性、开放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通过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及时准确获得高技能人才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岗位)需求预测和定期发布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有效培养和合理流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分层次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台。

(八)切实加大投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理念,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并对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在推进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使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项目建设同步。完善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支持更多青年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在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经费中,对就业率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支持。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并按规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给予支持。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支付的报酬,可按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术攻关、创新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提供支持。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有关规定安排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努力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4-2024年)》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贯彻实施本规划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全国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体系。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各地区、各行业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控和评估。建立高技能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各地区、各行业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上报信息,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每年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阶段性实施情况。2024年和2024年,分别开展两次大规模检查评估,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总结。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人才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本规划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举措,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高技能人才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第五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农村

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导语: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我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调研,认真总结了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了当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讨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和途径。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农村发展、农民富裕为目的,以提高实用人才素质和技能为目标,以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搭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为支撑,在充分发挥实用人才作用上下功夫,按照“激活存量、扩大总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工作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有觉悟、懂科技、善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到2024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结合经 1

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际,不断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和使用的工作力度,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要有显著增加,人才素质要有明显提高,人才结构要得以优化,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比重增加,产业间和地区间的分布趋于合理,专业、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的比例进一步优化;实用人才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趋于完善,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环境初步形成。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以提高广大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每年重点培养一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经纪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不断壮大乡村科技人员、种养能手、能源服务、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重点人才工程

(一)实施“现代农业工程”,搭建人才创业平台。按照建设“农业特色县”的发展思路,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乡土人才创业致富,搭建创业平台。

(二)实施“阳光培训工程”,着力提升人才素质。利用农广校、远教平台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创业者协会和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采取集中讲授、讨论交流、实地观摩、现场实践、外出参观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农忙时节组织各涉农部门农技人员组成生产技术指导组,深入农业

2生产一线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三下乡”等活动,提供技术帮扶,指导开展农业生产。

(三)实施“人才开发工程”,发掘农村人才资源。把农村“种养大王”、“农机能手”、“土专家”、“田秀才”等各类能人纳入人才资源管理的范畴,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土人才资源库,推动乡土人才管理制度化和信息化。注重在乡土人才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使基层组织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

(四)实施“典型培育工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通过提供创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鼓励乡土人才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发展新的生产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双带”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农村实用人才是人才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人力资源。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实用人才的首要标准,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要突破以往对农村各种能人和巧匠的认识,按照实用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特点,尽快将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范围,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

3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定期研究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二)强化队伍培养。人才培养是壮大实用人才数量和提高实用人才素质的主要手段。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应用型人才成长的特点,注重在实践中的培养锻炼。要通过不同形式,帮助支持一批素质好、有带动能力的农村青年骨干进行创业发展。要有计划地选送一些农村实用人才到大中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深造,或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丰富知识,开阔眼界,提高技能,增强能力。

(三)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特长和作用。培育建立农村人才市场和中介机构,形成与城市人才市场相贯通的农村人才市场服务网络,及时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信息服务。

(四)营造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面对广大山区农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宣传报道,激励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开拓思路、钻研业务、创新发展,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向实用人才、实用人才向优秀实用人才成长发展,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要本着注重实效、体现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原则,大力开展对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表彰和宣传工作,充分肯定其

4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扶持,对于激励广大农民创业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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