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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鄂职改办〔2024〕3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24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各地、各省属单位申报职数按照《关于上报2024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6号)执行。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29号)文件执行。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24号)规定,从2024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含省直,不含武汉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领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各高校、中专学校可根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办法。各专业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组织方案和测试结果要及时报省职改办审批。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组织程序
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应在本年度内完成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政府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主持年度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评审情况的记录。
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各专业高级评委会办公室今年必须统一使用2024年版“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可在省人社厅“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汇总、表决、打证等工作。以前版本由于数据修改可能出现不兼容问题,导致申报人员数据不能入库、不能发文打证。
(二)评委库的建设
按照《关于2024年规范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4号)文件规定,2024年各专业高评委会专家库应调整更新。入库评委推荐的范围、条件仍按《关于推荐报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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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文件执行。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一般不得少于90人。其中,年度参评人数较少的专业也不得少于40人。年度评委会只能由入库评委组建。各地、各单位也要按此要求做好中级评委会的管理和建库工作。
(三)年度评委会的组成要求
各高评办应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省职改办审定。年度评审的高级评委会成员,由省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中抽选。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凡是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年度评委会;一个评委原则上只能入选一个综合性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更新比例必须达到或超过1/3。原则上高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9人;中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6人。
(四)有关评审政策
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其他申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凡申报《一览表》未经过公示的,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全职引进我省高校的,经省职改办批准,完善申报材料后交由相关专业高评委会在年度评审时直接认定。外语、计算机考试可免试。
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军转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继续做好特殊评审工作,重点服务我省大中型企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急需人才。对非公企业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市场认可、业内公认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经济师的专项评审。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申报“破格”者应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报省职改办集中办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五)中评委会的备案
按照《关于对全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清理和重新备案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9号)规定,各中评委会要报省职改办备案登记,并纳入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结果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一批备案文件见《关于公告湖北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第一批)》(鄂职改办〔2024〕100号)。从2024年起,未经省职改办备案公布的中级评委会,其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高校等代理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但必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3、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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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2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2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8、2024、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或省直部门)审批。
六、其他具体要求
1、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省职改办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见附件1)。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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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省职改办。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征集、更新入库工作,按《关于2024年规范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4号)要求,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应于4月30日前,将“评委入库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本报送省职改办。
3、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关于水平测试和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以省职改办在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4、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关于开展2024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鄂职改办[2024]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24或2024在岗的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计算不得突破2024年申报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29号)文件执行。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要求组织统一测试,各校可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组织方案和测试结果要报省职改办审批。
四、评委会的管理和评委库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湖北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鄂职改办[2024]2号)文件规定,评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
1合。全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高、中级评委会在省、市(州)职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高级评委会和省直中级评委会及办公室由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市州中级评委会由市州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评审范围由省职改办确定。省、市职改办按照规定范围分别建立高、中级评委会总库。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省、市职改办统一要求设立并管理各专业评委库。
按照高评委会评委专家库建设的要求,今年省职改办在新的职称管理软件中建立各专业高评委会专家库。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更新专家库人选,评委专家库规模必须达到评委会人数的三倍以上,评委会只能由入库评委组建。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注重选拔中青年专家,退休专家原则上不再入库。评委会办公室要对评委在评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各地、各单位也要按此要求做好中级评委会的管理和建库工作。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8、2024、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省直部门)审批。
六、评审会议的召开和其他有关要求
(一)评委会组织程序
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政府人社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其中对破格申报的重点审核。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评审情况的记录。
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省职改办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
(二)评委的抽选程序
评审的高级评委会成员,由省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抽选。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中级评委会按此办法分别在市州职改办或省直部门的主持下抽选组成。高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9人;中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6人。
(三)其他具体要求
1、职数审批时间、材料受理时间、高评委入库时间。
今年各市州、省直事业单位高级申报职数审批时间为4月30日前完成。以单位集中一次性审批,不分期分批进行。
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见附件1。其中7月4-5日为省直高评委会集中受理时间。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周报省职改办。
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征集、更新入库工作,5月1日前将入库评委人选推荐表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通过《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软件录入的电子文本一同报送省职改办。
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高评会办公室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弄虚作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3、高评会办公室要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系列高评会评审范围;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综合一览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业务水平考试是否合格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可拒收或退回原单位,对弄虚作假的及时向省职改办通报,予以处理。
4、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5、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关于水平测试和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以省职改办在“湖北人社网”上公布的为准。
6、各地、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将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的原件交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附件:
1、《2024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公示证明
4、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
2024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2024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为了做好2024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标
根据****2024职称评审工作要点,2024对职称评审继续实行指标控制,****对****下达的副高级职称推荐指标7个(指专业化评审以外的专业),中级指标18个(包括推荐到公司评审的中级职称)。
二、工程和政工系列需个人提交的材料
1、填写《********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格式和要求见表内填写要求,用A3纸打印。参评高级和政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人事部审核后,加盖建设****公章和负责人印鉴后复印,高级50份,中级30份;参评工程类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章后,中级复印20份,初级1份。各单位同时统一提交电子版《********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
2、晋升机械、信息、安全环保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必需参加集团公司专业化评审,按公司要求统一上报相关资料。
3、晋升高、中级职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高级及政工类中级一式2份,工程类中级一式1份,初级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由各单位统一到人事组织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填写方式参考《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附件2)
4、参评人员,每人准备一个资料袋(档案袋),在资料袋正面上贴“职称评审资料”清单(见附件3),在资料袋底部接缝处贴“资料带底部贴条”(见附件3)。
5、技术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1份,中、初级不超过1000字,高级不超过1500字,用A4纸打印。
6、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1册(用A4纸复印),严格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3),并经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有: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成人学历必须提供由人事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2)英语(或政治理论)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无合格证原件的,应由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职改办开具证明。
(3)中(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各1份。
(5)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或发表的论文、专著)复印件各1份,其中高级至少三篇,中级至少两篇,初级至少一篇。论文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主要部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和在公司、厂(处)两级机关及科研单位工作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交厂(处)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6)其他证明材料,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7、评审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另将“三证”(毕业证书、英语成绩单、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
8、机关及附属单位参评人员直接将资料报至****人事部,基层单位参评资料由各单位人事员统一报送。所报送的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公司集中销毁,请注意保留资料原件。
三、会经统审类需个人提交的材料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关于2024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人事
[2024]522号)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参评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均应参加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分数在评审时参考)。从2024年开始,参评高级审计师人员均应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符合晋升中、初级条件的由个人填写电子版的《会经统审卫资格考试入档审批表》(附件4),同时提交学历毕业证书(符合评审条件年限的证书)、资格证书、外语成绩合格证(中级要求)、成绩合格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另外需个人准备的资料
所有参评人员所提供的科技成果、获奖及荣誉证书等资料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晋升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达到晋升标准(附件5),并且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不得参评。破格参评的需达到《****号文件要求的条件(附件6)。
六、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要求在年月日前上报****人事部。对逾期上报有关资料的参评人员,转入下一年进行评审。
联系人:
附件1:《********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表例)》
附件2: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3:职称评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装订样式
附件4:《会经统审卫资格考试入档审批表》
附件5:学历、资历条件晋升标准
附件6:高、中级资格破格参评条件
**** ****
人事劳资(党委组织)部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关于开展2024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十职改办【2024】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34号)精神,今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统一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更好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服务,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做好2024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24在岗的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及卫生技术等专业中、初级职称,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各系列(专业)申报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及规定
1、事业单位继续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申报高、中级职称的职数由市职改办依据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确定,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在市职改办分解下达的申报控制数内组织申报。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2、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29号)要求执行。申报各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应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测试。2024、2024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申报2024职称评审时继续有效。
3、严格破格审核制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不得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应符合各专业破格条件规定,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后报送评审材料。
4、申报各专业职称评审、确认的,按申报条件的规定,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以上。对实行量化评审的专业,从今年起,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必须合格方可参加评审。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申报。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按省对评审材料装订要求,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应分别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当年有效。8、2024年、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或考核单位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本人现实表现书面鉴定材料。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11、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2、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工资卡片》原件及复印件。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件(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各专业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申报。
上述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需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对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均由各单位、县、市职改部门在对其提供的原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职改办审批。
2、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中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3、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完整。《承诺书》及相关表格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定”栏目中下载。4、2024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按照 《关于开展2024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34号)文件执行。各系列、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详情请随时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发布的通知。省职改办有关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的通知在省厅网站公布后,市职改办不再转发,市职改办在省职改办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受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
中初级各专业申报评审时间另行安排(拟在下半年进行)。
有关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专项评审等工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加强职称评价诚信建设,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依据条件,认真把关、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假学历、假证书、假资历、假论文”等问题的发生。
各地各单位在申报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职改办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一采油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9-29
厂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油田公司2024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厂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统一到厂人事组织科领取相关资料,并将需要个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填写,按时上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和政工系列需个人提交的材料
1、符合晋升条件的摸底人员,填写《长庆油田公司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格式和要求见表内填写要求,用A3纸打印。参评高级和政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人事组织科审核后,加盖厂印鉴后复印,高级50份,中级30份;参评工程类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章后,中级复印20份,初级1份。各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长庆油田公司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和《晋升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按照油田公司参评高级职称必须做到“三统一的要求”,即工作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所申报高级职称系列必须一致,工作岗位性质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由个人申请转评与工作性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填写评审表和基本情况表(打印1份)。工程、政工系列转评会经统审系列的须通过国家统一专业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2、晋升物探、测井、机械、信息、安全环保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必需参加集团公司专业化评审,按公司要求统一上报相关资料。
3、晋升高、中级职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初级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各单位统一到人事科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填写方法参考《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附件3)。
4、参评高、中级职称的,每人准备一个资料袋(档案袋),在资料袋正面上贴“职称评审资料”清单(见附件4),在资料袋底部接缝处贴“资料带底部贴条”(见附件4)。参评初级的每单位准备一个资料袋(档案袋),在资料袋上贴上参评人员名单及
晋升职称。
5、技术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1份,中、初级不超过1000字,高级不超过1500字,用A4纸打印。
6、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1册(用A4纸复印),严格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4),并经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职称评审证明材料
复印件主要有: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成人学历必须是经过油田公司认证过的学历。
(2)英语(或政治理论)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中(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4)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各1份。
(5)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或发表的论文、专著)复印件各1份,其中高级至少3篇,中级至少2篇,初级至少1篇。论文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主要部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和在公司、厂(处)两级机关及科研单位工作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交厂(处)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6)其他证明材料,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7、评审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另将“三证”(毕业证书、英语成绩单、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
8、所报送的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公司集中销毁,请注意保留资料原件。
二、会经统审类需个人提交的材料
参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取得国家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符合晋升中、初级条件的由个人填写电子版的《会经统审卫资格考试入档审批表》(附件2中含有),同时提交学历毕业证书(符合评审条件年限的证书)、资格证书、外语成绩合格证(中级要求)、成绩合格登记表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另外需个人准备的资料
参评工程技术中级职称人员需准备一份答辩所需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以便参加厂
专业组答辩评审会。
四、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要求在2024年10月9日前交厂人事组织科。
联系人:王新锋 联系方式:86506194 wxfeng_cq@petrochina.com.cn 附件1:长庆油田公司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 本情况表(表例).xls
附件2:晋升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4:职称评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装订样式.doc
第一采油厂职改办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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