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嘴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总结
根据卫教发〔2024〕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4年春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学习,加强学校领导及学校收费人员的认识,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在这次收费自查工作中由校长亲自挂帅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本学期的收费工作做了一次彻底全面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抓落实。为了有效地开展好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专门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的整治工作。
组
长:李勇奇 副组长:俞文刚
成员:姜
瑞
李天云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抓落实。学校领导小组通过开校委会,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统一全体领导的思想;利用教师会,校长亲自做动员宣传。集中学习了上级部门关于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调规范收费的重要性。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是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教,全体教师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效机制,为李嘴小学规范办学作出贡献。通过广播、公示栏等,向学生宣传收费情况,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舆论监督能力。
三、规范收费行为,从行动上抓落实。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真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本学期收费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不另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坚决贯彻上级的规定,不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和快慢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学校无违规补课收费,没有和社会力量办学合作举办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没有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无利用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收费补课。
5、学校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用的管理,上级规定允许代收的保险费,作业本费、规定教辅等全部都尊重学生(家长)意愿,让其自愿选择。
6、不为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活动或受委托收费,对其要求学校向学生宣传推销商品或要求向学生摊派等行为,学校坚决抵制。
7、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对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从名额的确定到发放全程公开透明,并作出永久性公示。
8、学校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牌的方式,开学前在学校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让家长明确知道应交的费用,以便上级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检查和监督,大大提高了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四、存在个别问题,以后必须改进。
1、本学期有书店老板曾出售过学习一点资料(四库全书、练习题)、试卷,有个别学生自愿购买后,引起了部分家长的误解,误以为是学校班级要求订资料,以后将书店承包商约定,不准在校园周围推销学习资料,严格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有极个别家长因家在农村为学生购买图书不方便,所以就委托学校老师在城里为其孩子购买资料书,因此造成其他家长的误会,为避免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告知老师应让家长自己购买图书。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校完全按收费制度行事,财务制度规范,各类票据、帐户使用正确合理。全体教师的思想意识规范、清晰,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学生家长对我校的收费工作满意度较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
中卫市李嘴小学
2024年9月16日
塔尔拉克乡中心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
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我校对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校党支书记、校长亲自抓教育收费情况,成立了专业人员工作组,对秋季开学以来所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
二、中心校及幼儿园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法违纪行为
1、我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均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更无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现象。
2、我乡各中心校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无学杂费及书费。
3、无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现象和行为。
4、无违反国家规定跨学期收费的行为。
5、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均取决于自愿,凡由学校统一向县教科局推荐的出版机构订购的教辅资料,均有学生及家长的自愿签名,且费用均没有超出收费标准的要求。
6、中心校及幼儿园均认真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在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
7、中心校及幼儿园“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正常、规范。
8、根据县教科局的文件精神,收了幼儿园的每个学生每个月33元的伙食费。
塔尔拉克乡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小学 2024年4月10日
**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阿荣旗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南昌大学附属小学红谷滩分校2024-2024学年第一学期
收费自查工作总结
我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收费政策要求,对2024年秋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学习,加强学校领导、全体教师的认识,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
一、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抓落实。
为了有效地开展好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专门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的整治工作。组 长:余卫 副组长:吴爱明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抓落实。
学校领导小组通过开行政会,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统一全体领导的思想;集中学习了上级政府关于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调规范收费的重要性。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是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教,全体教师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效机制。通过广播、公示栏等,向学生宣传收费情况,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舆论监督能力。
三、规范收费行为,从行动上抓落实。
1、根据上级政府文件规定,真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
学杂费、课本费。
2、收费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不另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学校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用的管理,上级规定允许代收的保险费,教辅全部都尊重学生(家长)意愿,让其自愿选择。
4、不为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活动或受委托收费,对其要求学校向学生宣传推销商品或要求向学生摊派等行为,学校坚决抵制。
5、学校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牌的方式,开学前在学校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将学期的收费情况贴入公示牌,让家长明确知道应交的费用,以便上级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检查和监督,大大提高了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东南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收费自查工作总结
我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收费政策要求,对2024年秋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组织全体人员、班主任进行了学习,加强学校领导、全体人员及学校收费人员的认识,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
一、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抓落实。
为了有效地开展好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专门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的整治工作。
组 长:常陇奎 副组长:窦培祥
成 员:代宗仁、各班班主任。
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抓落实。
学校领导小组通过开行政会,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统一全体领导的思想;集中学习了上级政府关于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调规范收费的重要性。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是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教,全体教师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效机制。通过广播、公示栏等,向学生宣传收费情况,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舆论监督能力。
三、规范收费行为,从行动上抓落实。
1、根据上级政府文件规定,真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收费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不另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学校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用的管理,上级规定允许代收的保险费,教辅全部都尊重学生(家长)意愿,让其自愿选择。
4、不为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活动或受委托收费,对其要求学校向学生宣传推销商品或要求向学生摊派等行为,学校坚决抵制。
5、学校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牌的方式,开学前在学校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将学期的收费情况贴入公示牌,让家长明确知道应交的费用,以便上级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检查和监督,大大提高了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四、存在个别问题,以后必须改进。
由于学生保险单票据迟迟未到,所以正式票据填写推后。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校完全按收费制度行事,财务制度规范,各类票据、帐户使用正确合理。全体教师的思想意识规范、清晰,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学生家长对我校的收费工作满意度较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东南镇中心幼儿园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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