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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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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函„2024‟17号)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切实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

二、重点工作

按照“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

三、具体举措

(一)调研摸底,完善机制。各中小学要根据方案要求,通过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多种方式,摸清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分析,统筹规划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为学习日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科学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各中小学要将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制定活动计划,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文体活动、文体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会实践等课后服务活动小组,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要开放相应场馆设施,并安排专人管理指导。学校要根据活动性质全面制定活动规则和安全预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探索创新课后服务形式。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服务学生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学校教师为主导、家委会参与配合”的服务形式,以少先队、团委、艺体教师、青年教师为主体,并广泛吸纳家委会和社会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县教体局将协调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不断完善经费保障制度,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县教体局将定期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督导考核。2024、9、30

第二篇: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通﹝2024﹞16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

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二)家校协商原则。

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必须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及方案。学校要安排相关人员轮流值班,家长委员会要安排家长代表轮流到校值班,协助和监督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立足服务原则。

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自愿参加原则。

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及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五)因地制宜原则。

各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因地制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能盲目跟风和一刀切。

二、具体安排

(一)内容安排

要切实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课后服务要以实践活动为主,可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等功能教室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可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有机结合。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上新课。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起,全县中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时间与法定工作日基本保持一致,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寒暑假除外)下午最后一节下课至当地法定下班时间。

(三)师资安排

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其他师资来源可以有以下形式:一是青少年活动基地、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公办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二是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大学生、家长等各类志愿者。

(四)经费安排

1.经费来源。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场所。家长承担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由家长商定收费标准并组织收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2.经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实事求是,根据工作实际支付参加课后服务的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人员服务费,做到专款专用。设立课后服务经费专账,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共同成立财务监督小组,监督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每月公示一次,做到公开、透明。课后服务收费接受县发改部门检查,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周期,多退少补。县局基教股、督导室等部门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五)实施步骤

1.征求意见。学校要召开家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课后服务工作。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收费标准等。通过发放告知书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

2.报名审批。课后服务工作报名审批按照家长和学生同时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审批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为单位,报县局基教股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每天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领导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根据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开展课后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局基教股股长、督导室主任、财建股股长、监察室主任、阳光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教育集团)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基教股,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联合群团组织、妇联、街道社区等单位,引进各领域专业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课程及活动。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校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在校内人身安全。各校要积极建议学生参加人身意外保险,更加有效的维护学生在校外人身安全和切实利益。各校要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教师身体条件(如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方面进行审核备案,签订课后服务聘请人员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留存。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入校有相关资质,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三)加强督导宣传。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检查,切实落实责任。县局教育督导室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县局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各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篇:「最新」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解除家长后顾之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二、服务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遵从学生家长意愿,充分征求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绝对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4:20-5:40

四、服务对象

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要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五、形式内容

以公益服务为主,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社团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下形式:

1.对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课业或心理辅导帮扶;

2.开展“书香校园、海量阅读”活动;

3.组织进行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辅导、训练、竞赛、展演活动;

4.开展社团活动。

六、服务场所

学校教室、操场。

七、实施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成员:中层干部及班主任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有序组织学生报名,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实施流程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四)组织实施

1.安全办: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政教处: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3.教导处: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4.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5总务处:负责物质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2.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正常教学计划或教学时间,严禁上新课或“补课”。

(六)经费保障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根据成本核算,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釆取各级财政适当补贴、家长合理分担的办法筹措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公益捐助。家长承担费用标准以发改部门文件为准。”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师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于少年儿童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延时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九、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学生如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课后延时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师生的安全。

XXX中学

2024年9月1日

第四篇: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2024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每周五加二。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每天一加一。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12:30至13:30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4:30至5:30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4:30正好衔接。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心校建议的服务方式有:

1.基本托管服务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组织、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休息、娱乐、作业、阅读等。托管期间教师发挥看护、保育、辅导等作用,保安全、保健康、保快乐、保成长。托管时,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解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开发,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视频观赏、音乐训练、体育运动、绘画制作、劳动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场地大小,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3.编班编组方式中心校本着“服务的了、服务的好”的原则,根据学生年级差别和班级学生数量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原则上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避免不同年级不同服务内容的交叉影响。二是对于校本部,年级(班级)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不足20人的,可以合并年级(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合并只限在“第一、第二、第三”各个学段内。三是对于在校生50人左右的村小,允许以年龄划分和学生需求为依据,全校性实行分项目混班编排,如把原有一二三四五个年级班混编为一二三四五个项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4.活动选择方式为保证各种素质活动取得切实效果,避免各小组活动时设备、场地的冲突,学校要整体统筹活动内容、错峰安排活动项目。一个学校(年级)选择的活动项目宜杂不宜单,确使全校素质活动百花齐放、错落有致;各兴趣小组或社团选择的活动项目宜单不宜杂,既保证项项活动有人练,又保证活动项目可以随服务周期轮换,实现循环发展;所有项目活动开展都要坚持周期时长,提倡以学期为周期,确保训练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深入学有所得。

(四)服务内容中心校拟定了本学期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1.中午12:30—13:30的一个小时,执行“二加四”模式:练字二十分钟,午休四十分钟。

a.练字。根据科学研究,人在饭后不宜立刻进行各种运动。此时学生来到学校先静一静,沉下心来,运运笔,练练字,或硬笔、或软笔、或粉笔,一憋一捺写人生,既能训练“写好字”的技能,又能“修身养性”“鉴美启智”,陶冶思想情操,一举多得。

b.午休。练字二十分钟的“身心沉淀”,正好为接下来的午休环节做铺垫。午休是我国传统文化倡导推行的“睡子午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学校已经把学生午休写进了课程表。中午适度的休息,能够缓解上午学习与生活的疲惫,清除前摄抑制,储备精力和能量,为下午高效学习做准备。我们安排午休四十分钟的时长,在心理学上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中心校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下午4:30—5:30的一个小时,执行“四加二”模式:自主作业(阅读)四十分钟,集体活动二十分钟。

a.作业。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在班作业,教师现场督促看管,大大缓解了“家长辅导难难辅、学生不认真作业作业不认真”的困局,更是改变了学生借用电子产品抄袭作业的现状;再加上服务教师均是专业人员,及时、规范、专业的讲解与指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现状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作业的诊断、巩固、深化功能,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推进作用显而易见。

b.阅读。在此服务阶段,当学生作业较少时,或者作业花时教少时,我们可以借阅读活动替代或补充时长。开卷有益,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启智、读书可明理,阅读的好处不言自明、妇孺皆知。书包里的书、图书室里的书、电子书,应该是我乡学生读物的三大来源。课后服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好这些书籍,采取多样形式阅读,争做“诗书少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用书籍的厚度架起他们人生的高度,用知识的广度托起他们眼界的宽度。

c.活动。学生作业时身体基本是静态的,作业后大脑也比较疲乏,所以下阶段要让学生动起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培养特长。根据我乡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中心校暂时把活动内容划定在都便于落实与开展的一些项目上,包括诵读与演讲、绘画与制作、合唱与演唱、体操与舞蹈、球类与棋艺等。学校学生喜爱什么项目,就开展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条件成熟,学校就落实什么项目。以上活动项目一定要以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为载体组建并实施,这样的集体性小组或社团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指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责任担当,促使大家齐进步共成长!注:由于一二年级学生作业本身较少,他们在此环节仍然可以执行“二加四”的模式,具体由服务教师调配。

(五)服务人员

1.充分调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学校非教学教研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性课后服务,休假老师和未代课老师不得参与课后服务,语数学科老师和代课课时多的老师优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中心校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3.中心校从安全和服务质量角度考虑,课后服务时原则上要保证两个以上的教职工同时服务,因为不同学科作业和活动项目需要不同专业的教师指点答疑和指导示范。对于师资紧张的学校,每50名学生范围至少配备一名辅助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一个老师放一群羊”的现象。

(六)服务费用经县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

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实行减免服务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学校支持。我乡校2024年秋季学期执行此收费办法。

(七)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五篇:关于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24〕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24〕13号)、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XX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X教发〔2024〕57号)、XX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综〔2024〕4号)和《XX市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2024〕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困难、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各中小学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不断创新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到家长学生满意、学校教师支持、社会各界拥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需求和意愿,在学生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对自行选择参加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要及时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课后服务成本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筹措,学校应通过家长委员会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学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保障。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急需服务群体需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所需费用由政府予以支助。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要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安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责任落实,制定应急预案。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四、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自愿申请的学校在校生。要优先考虑和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和低年级儿童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同时要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确保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可根据实际具体制定课后服务时长,当天的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服务时间从下午放学起,结束时间为夏秋时段最迟不超18:15、冬春时段最迟不超17:45。

(三)服务形式。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阅读书法活动及艺体兴趣特色活动等;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跨年级、跨班级组织,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同时安排拓展和延伸的特色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一是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分层分类多样化服务体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主题阅读、书写训练、个别辅导,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兴趣小组活动。二是积极协调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校外机构,开展普惠性的课后社团或志愿者服务。三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艺术、体育等社会专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艺体等相关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以及项目负责教师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编班。

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学校要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以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为主;如校内教师不足,可聘请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和支持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专业教练、志愿者以及热心家长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外聘(请)人员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由学校负责审核、聘用,并签订聘用责任书,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及待遇报酬,聘用及相关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备案。课后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报酬、经费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等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原则上按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广大教师应积极主动介入和参与课后服务,原则上按以下三类人员配备:(1)辅导教师:按每班35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按1名教师配备),每100名学生增配1名教师协助。(2)带班领导: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3)保障人员:医疗、保安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2.服务报酬。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服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服务报酬:每人每课时(40-45分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聘请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每学期按实际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按学期结算和发放;服务报酬费发放要进行校内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和县教育局的监督。

3.经费来源。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当地政府、社会、家长共同承担:一是由县总工会和财政局每学期视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集团化办学的分校或校区单独核算)。二是不足部分由社会捐助、学校公用经费、或由家长委员会与所在校测算商定并经公示后,向自愿申请参加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予以解决。

4.拨付程序。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将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再分别向县总工会和财政局申请补助金额。县总工会和财政局分别于每年的5月底、12月底前将本学期补助拨付到每所学校。

5.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购买活动课程和物品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原则:一是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使用应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服务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在费用方面应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减免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教育民生的工程,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扩面提质”。

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力争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乡镇和农村学校也应结合家长需求积极推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三)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机构积极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供家长自愿选择。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向学校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学校要购买“校方责任险”,建议有条件的家长为孩子购买“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学生平安险”等;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课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课后智能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在线申请、自动统计、自动编班、离校告知等管理功能,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水平。

(六)健全监管机制。

结合省纪委“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学校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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