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全局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事项、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等事项决策的监督管理,根据《xx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二)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
(三)决策过程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四)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依法公开相关决策事项,并接受监督;
(六)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策等情况;
(七)决策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科学合理,决策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八)其他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需要落实的事项。
三、检查形式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发改、审计、财政、人社、编办、招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巡查的方式,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批次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通过听取被检查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任免文件、相关资金使用账目等印证材料,谈话了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等方式进行。对被检查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认真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责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二)落实监督责任。
联合检查组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归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工作提供帮助。(三)建立长效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将作为今后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联合检查组要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着眼于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各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四)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有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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