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24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办发〔2024〕8号)确定的重点任务落细落实、高效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全市作风整顿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统筹协调,整体方案、重要文件制定审核,特色经验、创新做法挖掘选树,突出问题、典型案件问责通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强本领优环境”主题学习活动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一是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督查督办,重要文稿起草、会议活动安排、方案意见制定、情况通报编发及日常服务保障;二是持续整治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制度;三是督促各地各单位持续开展“强本领优环境”主题学习活动,全面推进“基本业务+”建设,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加大督学督考力度,提高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素质本领;四是深入发掘各地各单位的特色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力度选树正面典型;五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频发或整顿迟缓、拖而不决的单位,进行“一对一”督导,推动整改。
(二)监督问责组:一是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二是成立专项督查组,常态明查暗访,及时受理办理市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投诉,跟踪督办等媒体反馈的问题线索;三是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不担当不作为、不守纪律和漠视群众利益等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反面案例,并通报曝光。
(三)“五细”要求落实组:一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督办问效等环节“五细”要求落实办法;二是开展市直机关“治低治粗治差”行动,定期通报工作效率低、标准低、成效差的相关情况或反面典型案例;三是组织市直单位“机关工匠”评选,开展岗位大炼兵活动,表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干部职工。
(四)宣传报道组:一是协调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组织市本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改作风优环境的突出典型和经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强化媒体监督,组织办好“行风在线”“行风热线”公众质询活动专场,指导各地开办媒体问政节目,督促县(市)区持续跟进、深化开展。
二、法治环境专项组
负责组织指导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市委政法委
承担办公室职能,牵头负责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推进落实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措施,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督促全市政法机关深入落实“办事不求人”要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指导全市政法机关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检查抽查,督促各政法单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负责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甄别纠正涉企冤假错案,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开展涉企强制行为专项评查,深化审判权运行制约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深度拓展审务公开,依法查处法院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三)市人民检察院
负责落实“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开展涉企强制行为专项评查和涉企案件专项法律监督行动,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改革,深度拓展检务公开,依法查处检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四)市公安局
负责落实公安战线“办事不求人”承诺,开展企业周边治安乱点专项排查和涉企强制行为专项评查,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拓展警务公开,依法查处公安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五)市司法局
负责落实“法律服务不求人”承诺,集中评查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曝光重大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平台建设,健全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制度,深度拓展司法行政公开,依法查处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三、营商环境专项组
负责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深化产业园区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市场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市营商环境局
承担办公室职能,统筹安排营商环境专项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持续推进“清赖行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重塑办事流程,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跑一次”;推广“首席服务员”制度;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改革,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二)市营商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清理我市自设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行“办照即营业”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监管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
(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
深入清理涉企收费事项;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建设用地区域评估、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即开工”制度。
(四)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委网信办、国网***供电公司
负责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查处工程验收结算环节不规范行为;开展优化水热气电讯公共服务专项行动。
(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集中整顿旅游、工程建设、食品药品、防护用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市场秩序。
(六)***高新区管委会、***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负责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加快形成与国家级高新区战略地位相匹配的治理体系;加快***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步伐,积极推进“大三江一体化”发展;深化县(市)区产业园区综合改革,推动特色发展。
(七)市金融服务局
负责建设金融网络服务平台,推动银企对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市容环境专项组
负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开展乱搭乱建、乱摆乱占等十类城市乱象整治。完善道路维修、物业管理、垃圾处理、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
(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承担办公室职能,牵头负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城市乱象。
(二)市住房保障局
负责改造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加强对弃管楼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
(四)市城乡建设局
负责维修城区背街巷道破损路面。
五、其他工作涉及部门
(一)市委办公室
督促各地各单位持续精简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考核,查实增加基层负担、困扰基层干部的具体问题。
(二)市委组织部
指导试行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深入推进人才制度机制改革,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评体系。
(三)市委巡察办
负责开展机关作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各专项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工作,各牵头单位在专项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组各单位要根据承担任务,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为各专项组在沟通配合、行文办会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工作运转、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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