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车辆收费及停放方案
1.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必须核实车主信息后方可进入,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2.所有停车场出入口都必须设置防闯设施,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3.根据亳州市出台停车场临时收费标准:30分钟以内不收费,4小时-12小时(5元),12小时以上(10元),24小时含24小时(15元),超出24小时超出标准按核定标准重新计算。月租用户地上每月(60元)地下每月(80元)来站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工程施工车辆免收停车费。
4.对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我服务中心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采用停车场智能月租卡。
5.对于临时停放车辆,应核查其进入时间、行驶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秩序维护员值班(交接)记录表》登记,并交纳补卡费后放行。
6.车辆进出时,严格实行一车一杆,禁止车辆跟随,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7.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8.临停车辆: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
9.停车场车辆管理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的动作、手势,用标准的动作、手势指挥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
10.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11.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或秩序负责人处理。
12.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对于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允许其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特殊情况须报客户服务中心。
13.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
14.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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