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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共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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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

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范文

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xxxx年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国务院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xxxx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xxxx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xxxx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xxxx年底前,省级和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x版。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着手研究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厅(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三)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四)规范考核评估。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篇:某市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某市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范文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是我市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xxxxx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做好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方位开启“港城经济、港城功能、港城生态、港城生活、港城治理”五个升级版建设、推动港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一、做好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推动建设公开透明营商环境。加大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建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企业专家咨询顾问机制,聘请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业代表等作为咨询顾问,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出政策完善、流程再造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积极做好减税降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改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力度。不断加大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力度,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有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推进政策简明问答工作机制,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通过一问一答形式进行全方位政策解答。全面落实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堵点难点,加大回应力度,及时答疑解惑。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进一步完善xxxxx平台“一号答”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健全政策业务咨询智能知识库,鼓励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共享和监督。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二、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镇(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做好评估后的政策微调和改进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评价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方便公众更好监督执法行为。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在线“快递式”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集成式公开。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xx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配套指导文件,继续深化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学习工业园区先进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x类信息的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渠道等,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将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三)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的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镇(区)、市政府各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五)强化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市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各镇(区)、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发布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栏目功能新建、整合、改版等工作。建立宣布失效文件清单,对宣布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

(二)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xxxx〕xx号)的有关要求。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清理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加强我市政务新媒体与市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推动融合发展。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各镇(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认真组织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抓紧研究制定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新条例执行。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广泛知晓,深入人心。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xxxx〕xxx号)要求,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加强对行业条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做好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做好与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对接工作。认真总结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有益做法,积极向国务院网站、省政府网站、xx市政府网站、xxx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等平台报送有关信息,宣传展示xxx工作。

第三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对未明确人员或人员有变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清理各类政府信息,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录入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一)抓好部门政务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政府和政府办及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民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执法部门要搞好行政执法程序及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指导,实现乡镇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良性互动。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移动、公共交通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进行办事公开。继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 2 —

点、难点问题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重点,学校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医院要重点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在办证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多媒体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提供台式电脑等方式,免费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务中心开通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实施全程监控、及时预警、跟踪督办,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政务服务信息,收集政务公开监督意见。

(四)继续加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

(五)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和收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权限有关联的重要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防止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五、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服目标考评,重点跟踪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各乡镇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程序落实情况。

第四篇: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

(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

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违法曝光台”社会效应,定期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和调查结果。

(二)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信息公开。聚焦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重大部署,加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对外开放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加快推动改革红利尽快释放。抓好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信息公开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聚焦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瞄准产业、产品、服务、工程、环境五大领域,及时公开质量动态信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质量共建共治,建设品质xx。

(三)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和不动产登记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处置结果按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及时组织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四)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4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按季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行政处理处罚信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围绕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及时公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情况和价格走势情况。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规定分级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加大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省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全面推进绩效目标公开;

深化全省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二、提升关键环节公开实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促进重要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化。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赢得市场理解和支持。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和调整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保持涉企政策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省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关于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的有关要求,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决策依据等,采取书面或者网络征集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促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常态化。围绕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决策部署、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示执法信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链接。探索建立执法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执法信息。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助力稳定社会预期

(一)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等;

解读材料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回应制度,及时预警、科学分析、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网络日常巡查,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密切收集监测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苗头性舆情,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政策出台后,要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等多种方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多举实例,多讲故事,使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要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积极运用中央新闻媒体、省主流媒体及各级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交互性强、传播迅捷的特点,提升解读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和影响力。

四、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24〕19号),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功能,重点提升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水平,加强全省政府网站科学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力争2024年年底前,省直部门(单位)网站、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网站技术平台,同步推进市(州)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动态管理政府网站域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123号)等文件,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机制。逐级梳理统计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按照集约节约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应用系统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或应用。推进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统筹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扎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各市(州)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公报管理和办刊机制,尚未创办的要在2024年内完成创刊和发行等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在政府公报上统一刊登。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运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内容安全可信、不被篡改。市(州)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公报”专栏并在年内实现政府公报全部上网,有条件的市(州)可适时推出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政府公报电子版。抓紧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平台,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府公报数据库标准规范,实现全省政府公报数据资源共享。

(四)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2024年年底前,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实现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事流程,实现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五、持续健全体制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国家部委工作部署,探索建立行业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强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巩固扩大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效,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各市(州)、县(市、区)要立足基层实际、结合行业特点,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加强经验总结和亮点提炼,并积极通过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等交流经验做法。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各市(州)要在省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把握基层政务工作特点,梳理形成市、县、乡三级差异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年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已完成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省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和优化完善。要充分发挥目录的规范性和工具性功能,运用目录对日常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并探索通过目录与各类信息发布载体、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的方式,实现目录内信息可获取、服务可直达。

第五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县政府本身政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县政府部门和社会化服务单位政务公开,抓认识、抓深入、抓落实、抓合力,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认识,增强自觉性

继续把不断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中央两办《关于 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24]25号)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冀办发[2024]3号)精神,进一步把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文件精神上来,着重引导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层次。要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加强政府机关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需要;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改革发展的需要。推行政务公开是要经过一个由浅而深,不断发展过程的,工作不断发展,要求认识不断深化。以思想认识的提高,促进行动的自觉。以认识的深化促进工作的深化。6月份,在调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召开全县政务公开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feisuxs查看工作会议,结合安排今年的工作,对各级各部门进行一次再宣传、再发动,着力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自满、松劲、畏难、厌战等不正确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增强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重点,保证见实效

(一)抓好县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下半年全面推行县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1)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2)县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3)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4)县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5)县政府采购情况;(6)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7)县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8)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9)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热点、难点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要本着服从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继续办好县政府门前的政务公开栏,实行新闻发布制度,做好县长公开电话(5612345)的记录,有关问题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馈,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落实。继续坚持每周四的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评议。并结合我县实际,在6月底之前研究制定出县政府本身政务公开的意见,确保县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下半年推开。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办要与县委农工部相互结合,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落实工作。特别是抓好上级要求公开的9类20项内容的落实。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开的落实。为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县政务公开办要对政务公后进乡镇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帮助。各乡镇要建立乡镇政府定期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要事项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对乡镇政府工作和乡镇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在抓好乡镇政务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乡镇站所的公开。县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乡镇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要制定有关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推进县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政务公开。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的公开。继续把政法、工商、税务、交通、城建、土管、技术监督等执法机关作为重点部门;把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窗口和基层单位作为重点部位,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进行考核;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公开。坚持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不仅要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更要公开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今年要把财务、干部人事管理、行政审批作为公开和检查的重点;三是规范单位内部公开。着重解决好单位领导班子决策环节的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抓深化,促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结合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单位要根据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原有公开内容进行清理、检查、审核,修订本部门的公开内容,并及时上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行业、部门特点,对这些公开内容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feisuxs查看分类梳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坚持公开内容审批制度,认真填报《政务公开内容呈报表》,防止单位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的真实性。要按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档案管理,凡是涉及到政务公开的资料,要统一收集、整理、妥善保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的完整。使这些资料能全面、真实、系统地反映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便于上级检查和群众监督。

(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导向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今年全县要在抓好县政府本身政务公开的同时,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单位内部公开,两个方面的典型,推动全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把政务公开由过去的工作措施变为规定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原来行之有效的制度。逐步建立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评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案卷管理制度等等。把制度建设情况列入考核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四、抓督导,促公开落实

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网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建立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特邀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织,变过去阶段性监督为经常性监督,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直接监督。发挥投诉中心的作用,通过狠抓群众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高投诉内容办结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取信于民。

五、抓合力,争上新台阶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双为杯”竞赛活动和创建星级文明机关活动。认真落实市下发的《关于搞好“四个结合”推进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促进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行风评议、社会服务承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把我县的政务公开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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