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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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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根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较大以上等级安全事故,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二是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工作;每年确定一个宣传教育主题。2024年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年,2024年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年,2024年为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三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

(二)深化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单位安全管理能力。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底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各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善于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层次。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按规定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

(三)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024年底,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2024年底,建成上下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二是建立完善风险警示与报告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清单。2024年底,基本实现单位信息管理平台与监管平台对接。2024年底前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安全风险自动预测预警。三是健全完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应组织验收。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学习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4年版),根据《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二是集中开展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逐层逐室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持续深化“打开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依法全面清除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全面排查各类消防产品,对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产品的,逐项登记并整改。2024年,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2024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4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4年8月底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加强与消防部门系统平台沟通对接。2024年底前全县规模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实现全覆盖。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一是全面摸排危险源。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对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行业品种目录中三类危险化学品(1.消毒使用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等;2.检查使用甲醛溶液、氰化物等;3.麻醉使用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的储存、使用、经营、转移和废弃处置等过程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危险化学品数据库。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测监控全覆盖;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泄露应急处置预案;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要符合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废物(液)临时储存室符合安全暂存要求;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交接、处置;接触危险化学品及废物(液)时做好标准防护。2024年底,全系统建立危险化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的危化品管理体系。三是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2024年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专家库,构建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评估团队,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督导、评估工作,逐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各地要参考市级做法建立专家库,提高本级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制定有效奖惩措施。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至6月)。制定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4年7月至12月)。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本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4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4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制度规定和相关措施并推动落实。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底前,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向委应急办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方案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单位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

(三)强化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风险防控和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强化人员保障,确保岗位满编的同时,着重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四)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五)严格问效问责。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纪问责。

第二篇: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xx号),为加快xx卫生事业振兴发展,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用电、消防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单位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氧气)、危险物品设施(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放射性物质,检验科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首先是重点检查单位的救护车、公务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管理,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检查重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第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3.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本单位自查、县卫生局督查、社会监督和市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结合单位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会议、专栏、通信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5日-8月26日)。

一是局机关检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是迎接上级督查。各单位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院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三)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把好源头安全关。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只查不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报送局人秘股,并做好台账登记,随时迎接上级的督查。

第三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XX和XX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12月9日起在全县卫健系统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结合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和“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卫健系统各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审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具备医疗执业资质的医疗工作站等机构,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危险源头管控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不经过正规渠道购买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化学药品、化学试剂、氧气,以及储存氧气的高压容器等危险化学品和储存装置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风险摸排不彻底,危险化学品采购、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责任分工及领导监管责任落实不清晰、存在管理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打非治违工作不到位,非法生产现象不同程度长期存在等问题。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氧气储存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有毒液体的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等问题。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一报告双签字”、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及储存警示公告制度;未认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两个15天”要求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等问题(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翻模、滑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防高空坠落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简易工棚等问题(具体方案见附件2)。

(四)其他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和全县“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含小医院、诊所)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场所用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未使用安全材料、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现象。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2.道路交通。整治医院卫生单位院车、校车、内部运输电瓶车“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整治院内不按规定建设交通标志标线、硬质隔离设施、人行道保护措施。整治不合理设置交通限速标识和减速带等问题。

3.瓶装液化石油天燃气。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购买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充装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站位。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安全整治中的消极情绪,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要结合十大专项整治、“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等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瓶装液化石油天燃气等领域,制定再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本单位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意见箱、网站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中来,献计献策,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五)强化考核,切实夯实安全责任。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单位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分别于2024年12月16日和2024年2月13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完成报送;附件3(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于12月30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附件1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卫健委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隐患,理清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把好源头管控关口。

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开具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二)落实部门统一管理责任。

根据统一管理,专门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危险化学品仓库专门储存。入库前要严格验收,详细记录。使用部门领取时要有详细登记。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配备专门器皿,存放地有防火、防爆、防雷、防电、监测、报警设施。储存点应通风、阴凉、干燥、低温,杜绝与相互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一同堆放。建立详细台账,定期检查记录,交接清楚,做到帐、物、卡相符,凭证出入库。

(三)落实科室管理制度。

科室应在危险化学品专储存设置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化学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科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使用用人员讲解清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并随时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回收剩余部分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发生其它事故,使用后的废液、残渣必须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日常检查随机抽考;三是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储存、采购等相关人员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执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变理时,须严格交接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报告双签字”、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警示标识制度;二是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两个15天”要求将排查的安全隐患全部及时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整改,闭环管理;三是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储罐区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四是按照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示范,依法推进安责险制度落实;五是强化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特别是要落实冬季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周密部署。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危化品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排险除患”等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单位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危化品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本单位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生产行为要坚决打击,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处,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工作调度信息报送。

切实做好危化品集中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内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4年2月13日前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附件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XX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卫健系统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项目审批、分包转包情况。未办理许可,从事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等。

2.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资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

3、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高空作业、道路沿线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预案不制定、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配备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开展等的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

1、危大工程各环节管理情况。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翻模、滑模、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控。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3、基坑、管井、沟槽开挖项目安全管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排水管网、城镇燃气管网等未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方案放坡和采取坑壁支撑的、在坑边堆放土方的情况。

(三)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进行施工。

(四)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大风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未执行停工要求,不执行冬季施工作业规范,雨雪天气后未设置防滑措施、大风天气时未采取吊篮防风措施等,未做好项目生活区管理,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设备,消防措施、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利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XX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行业特点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对施工工程监督指导,推进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隐患。

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

(三)做好信息收集,及时报送总结。

各单位收集本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在2024年12月16日和2024年1月13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第四篇: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4卫生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指标达到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给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局202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通过定期检查,考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抓好基层单位的“四个一”建设。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一个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一套安全生产制度和台帐、一定比例的安全费用投入、一套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四个一”工作规范。把“四个一”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一项工作重点,增强各单位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督促基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本单位易发生意外的场所、部门、环节与重点时段(台风、雷电、高温、节假日)、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落实具体有效措施,确

保不发生意外事故。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坚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隐患排查整治这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是常规措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整改,要认真落实各级安全检查部门的督导意见,不断完善安防措施,确保安全。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法制意识。强化对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安全防范意识宣传教育及安全规范化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做好应急演练。

六、继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畅通,各种安全标识达到标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藏、使用的安全。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防范安全意识。

七、探索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继续实行基层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季报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月报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做到信息及时畅通。年终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各单位年终综合评审,列入项目管理。篇二: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乡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就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医院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医疗行业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等各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人人提高认识入手,坚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结合我院工作情况,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坚强领导,层层落实。

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为此,我院成立以院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院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针对上一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真正做到依法治院、科学管理。

三、本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2、加强院内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法律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内有领导带班,无脱岗、漏岗现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6、及时上报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同时我们也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卫生局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完成本的工作目标。xx卫生院

2024年1月5日篇三:2024年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4年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的现代意义在于它伴随着人类的稳定、繁荣、发展和进步,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就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医疗行业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患者生命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等多方面,还关系到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医院管理的基本任务。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为了推动本医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院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因素,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经院务研究决定,成立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林华担任组长,主抓具体工作,组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华(院长)

组 员:陈国顺、李明辉、曹象文、余俊骆、以上同志请认真做好辖院内化学药品、氧气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严

防食物中毒事件及火灾的发生,具体工作由陈国顺负责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为此,我院设立由院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查缺补漏,狠抓落实

针对上一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科室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依法治院、科学管理。

三、本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不发生重特大医疗事故、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杜绝集体上访事件。

(二)加强院内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每季度对全院职工开展一次法律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三)继续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科室考核,并直接影响到当月的奖金,并要求各科室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查找不稳定、不安全因素,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医院与各科室负责人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为了加强院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有领导带班,无脱岗、漏岗现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加强对我院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对临时用工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明,管理规范。

(六)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七)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

(八)针对医院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辖区范围内的化学药品、氧气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 ;密切监测疫点,防止疫情发生;遵守各种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一定要收到明显的效果,这为医院在今年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确保生产安全提供了保证,也为医院顺利实现新一轮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坚信,同时我们也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市卫计局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完成本的工作目标。2024年11月18日篇四:2024年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厦门东南医院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1、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皆知,扩大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3、加强院内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每季度对全院员工开展一次法律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4、将医院安全生产纳入各科室的季度考核,并直接影响到当月的奖金,要求各科室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查找不稳定、不安全因素,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切实把医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上一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 1 位职责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依法治院、科学管理。

6、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医院与各科室负责人要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7、组织一次预防火灾事故预案的演练。

8、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2篇五:2024年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1] 源城区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1、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皆知,扩大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3、加强中心内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每季度对全院员工开展一次法律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4、将中心安全生产纳入各科室的季度考核,并直接影响到当月的奖金,要求各科室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查找不稳定、不安全因素,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切实把医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上一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依法治院、科学管理。

6、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中心与各科室负责人要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7、组织一次预防火灾事故预案的演练。

8、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

第五篇:xx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xx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维护稳定”的方针,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健康单位能在第一时间获悉,以最快的速度,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把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全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指导本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卫生健康单位负责处置本单位突发

安全生产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预防为主,有效应对。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卫生健康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水平。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概念

(一)交通、危险化学品、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事故;

(二)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

(三)楼房及其它建筑物坍塌等事故;

(四)暴力恐怖事件;

(五)其它在卫生健康单位发生的可能导致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

医疗纠纷按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按照《xx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处置。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卫生健康单位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各卫生健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各单位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领导小组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办)、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应急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职责。

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各股室(办)、相关卫生健康单位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应急的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安全应急救护及防疫

(一)应急医疗救护。

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网点,形成覆盖全县的医疗救护网络。以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为主站,其它医院为分站,遵照就近就急原则,服从急救站统一调度,承担医疗急救工作。未被定为分站的医疗单位随时服从应急领导小组调配。负责现场救治、院内抢救、转运病人等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组建相应数量的疏散人员医疗队,负责战时疏散人员途中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卫生防疫体系。

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卫生防疫体系,负责卫生防疫、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指导与监管等应急工作。

第三章报告

第八条报告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卫生健康局认为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九条预警行动

县卫生健康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件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

第十条报告内容

(一)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二)事件类型;

(三)伤亡情况及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四)事件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五)事件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六)事件的初步原因判断;

(七)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八)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九)事件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预警启动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单位迅速组织人员救治,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卫生健康局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

(三)重大事故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指对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要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由县委、县政府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特大事故应急响应。

特大事故,指对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以上,由县委、县政府或以上有关部门,统一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同时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指挥协调。

县卫生健康局应急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和事发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5.抢修被损害的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6.向县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县卫生健康局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县应急办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县政府同意,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撤销现场应急指挥部。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四条善后处置

县卫生健康局、事发单位会同县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应急预案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和现场清理与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事发单位尽快恢复正常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调查和总结

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对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件,请求县政府派出调查组。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组织纪律

第十六条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故,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在处置紧急重、特大事故过程中,要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依法、及时、妥善、果断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或次生灾害发生。

第十八条事件发生时,各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主要负责人外出的,由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处理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

第十九条对在应急处置重、特大事故中,不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和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卫生健康单位参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处置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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