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职工考核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单易行。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系部主任等组成。
四、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
五、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原则上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2.教育教学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纪律、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工作量等8个方面。
3.班主任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按学校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宿管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院党委书记根据学年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与院长、副院长、中层干部、专业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具体考核内容按学校制定的《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后勤宿管人员的考核按学校制定的细则执行。
5.工作量
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6.出勤情况
按照学校制定的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六、相关说明
1.考核结果是奖金分配、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合同解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5%。
学校将奖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发放。
2.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奖金不予发放。
3.班主任津贴由学校按月考核发放。
4.长期病假人员的奖金不得发放,短期病假人员的奖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酌情确定扣减比例。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