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危险源控制措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桩基础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清单》;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
二、重大危险源:
1、吊装作业
2、临时用电
3、施工动火
4、夏季高温作业
5、机械操作
三、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控制措施:
(一)、吊装作业
1、防止高空坠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防止物体打击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3、防止起重机倾翻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7)
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8)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二)、临时用电
根据国家JGJ
46-2024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以下措施:
1、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求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上岗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日进行巡查,项目部每周、公司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8、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
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9、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粘贴、明示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照明专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1、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设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2、使用移动电气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3、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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