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镇强化粮食生产安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现代粮食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负起全县产粮大镇重农抓粮的政治责任,在《XX县2024年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八项措施》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和品种结构,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坚持稳面稳量、提质增效总基调,力争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XX万亩,总产X万吨的任务目标;主要粮油作物良种率达到96%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2%以上,争创粮食生产先进县。
二、目标任务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恢复和稳定双季稻生产。严格落实“三个严禁”措施即:严禁抛荒、严禁双改单、严禁直播。支持乡村游主干道、休耕复耕区域、五福村双季彩色水稻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恢复双季稻生产,完成上级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见附件1),粮食单产、总产比上年度稳中有增。持续扶持培育二类主体:扶持适度规模种粮主体,加强对新型种粮主体的培育,出台扶持政策,解决谁来种粮和怎样种粮问题。加大对粮食种植补贴力度,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重点扶持,推动耕、种、防、收、烘、销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落实种植计划(2月23日至3月20日)。
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通过“村村响”广播、村组户三级会议等方式宣传粮食种植政策,组织各联村网格化干部、联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逐户逐丘落实粮食种植面积,3月20日前将早稻种植计划台账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见附件2)。(二)增强物资储备(2月23日至3月10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的走访,对当前农资储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联合市监所对镇域内农资门店储备数量、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进行坚决打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摸底情况,调拨部分种子、农膜等粮食生产必备物资,保障春耕农资供应。(三)推广集中育秧(3月10日至4月25日)。
抓好粮食集中育秧基地建设,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种粮大户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大力推广抛秧、机插秧育秧技术,力争各村(社区)建设一处以上集中育秧基地,全镇集中育秧面积(可插大田面积)8000亩,种植储备秧4000亩;对于集中育秧的建设主体,按投入金额适当进行补贴。(四)加强技术指导(3月15日至6月30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育秧技术指导,准确提供春耕生产期间天气预报,对影响春耕生产的不利天气要提前预警;在水稻育秧、插秧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与上级农技部门对接,完善水稻重大病虫害田间测报水平,抓好二化螟、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爆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害防治。(五)完善产业体系(6月30日至7月30日)。
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通过开展初级农产品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产供销一体化发展,鼓励培育本土粮食品牌,支持五福村双季彩色水稻示范片区建设。(六)规范补贴发放。
各村(社区)要规范农业补贴的数据采集和审查,对于种植非农作物(花卉、苗木)的不予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提升粮食生产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精准统计和发放双季稻补贴,真正实现“多种多得”,对适度规模经营种植大户进行适度补贴;对于2024年种植早稻的农户,在核准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给予适度奖补。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一把手”抓粮食安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书记“一把手”抓粮食生产。成立XX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XX任总指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为办公室主任,周才斌为联系员,加强我镇粮食生产工作调度。镇与各村(社区)签订《2024年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年种植任务分解到村(社区),各联村党政领导和联村组长要加强对所联系村(社区)粮食生产的督促,网格化镇、村干部要加强巡查、走访和核查,形成“党政领导包村、网格化干部包组”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计划落实到位。(二)强化工作保障。
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提前调拨农资用于粮食生产,对适度规模发展的大户进行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种植。各村(社区)要结合粮食生产适当安排公益性岗位负责粮食种植区域内水利设施巡查维护和管水,确保生产季节用水需求。倡导“谁种谁得、多种多得、不种不得”机制导向,探索试点按农户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兑付耕地地力补贴,按县相关要求,对连续抛荒两年以上的基本农田,依法依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严格督查问责。
严格对标省、市、县粮食生产各项考核指标,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村(社区)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将粮食生产和非粮化、抛荒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绩效考核,作为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对于连片抛荒2亩以上的耕地,除收回承包人的土地经营权外,倒查和追究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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