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于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探讨范文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是城乡规划专业大三年级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本专业人员从业后考取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必考科目之一。城乡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政策,是指导城乡空间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需要法律法规保证其公平公正及合理性,同时,作为一项行政职能,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过程中,更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具备基本的法律思维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因此,这门课程要求学生了解行政法学有关知识,掌握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熟悉依法进行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内容。这些培养内容的最终目标是希望学生具备一名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在今后的工作实践过程中,能够自觉地运用法律思维帮助处理实际问题,为城市里的居民创造公平公正的美好环境。然而传统的城乡规划学教学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对于物质空间形态塑造的能力,对于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课程缺乏重视,再加上课程内容的抽象,大部分学生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探索合适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贯穿法律思维,通过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有效地弥补他们在法律知识上的欠缺,达到专业知识与通识知识的融会贯通,应是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课程的重要任务[x]。
一、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一)时代的发展要求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具备法律素养
城乡规划作为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对于确保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从xxxx年国家建委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文件《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到《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城乡法制建设通过长时间的发展、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律体系框架基本成熟[x]。但是由于城市的发展是一个面向未来、不断发展的过程,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一直处于不断优化的过程,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城市建设的目标与重点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国迈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城乡规划的工作需要再次适应新的时代要求。xxxx年xx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城乡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被提高至国家治理手段的新高度。时代背景的不断更迭要求城乡规划的学生不仅要掌握现阶段的法律法规知识,更要理解法律背后的意义与价值,具备法律的头脑与习惯。才能在现有知识储备的前提下,不断地更新知识体系,这是培养法律素养的关键点。
(二)城乡规划工作需要以法律知识为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在大学期间接触最多的规划编制工作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规划的实施与管理。规划编制需要清楚地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编制要求与程序,特别是其中的强制性内容,是编制过程中的技术重点。而规划的实施与管理需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统一引导和控制城乡各类用地的开发建设活动,其中重点包括各类规划审批的程序、两证一书的管理以及法律监督检查等,对这类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直接决定了作为一名规划从业人员行政行为的合理以及合法。总之,城乡规划必须依法编制、依法实施、依法管理,这些内容贯穿在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专业法律知识。
二、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现状
(一)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
大学生普遍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目前在大学里,学生能够学习到法律知识的通识类课程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且该课程的重点在于引导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并不全面。另外,这门课都是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里的专业教师负责讲授,课程的性质和类型也决定了学生对于这类课程的重视程度较低,这些都是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的原因[x]。而对于本专业而言,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课程仅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这一门,课时总量一般只有xx课时。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内容本身就比较庞杂,是一个系统的、有条理的体系。因此,在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中,常常发现学生对于基础的法律法规知识不甚了解,而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需要对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学生的一无所知导致在讲授城乡规划专业法规体系时,往往发现课程难以深入开展。
(二)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抽象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教学内容是围绕《城乡规划法》以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展开,其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重点内容在于对于各个条例条款的解读。但是法律条款本身就是规范化、抽象化的内容,对于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来说更加显得晦涩难懂。同时,传统的课程教学通常以教师讲授为主,且讲授的内容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因而学生更加觉得枯燥无味,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
三、在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法
(一)通专融合,在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
鉴于大部分学生缺乏法律基础知识的现状,在专业课教学中引入通识教育知识,实现通专融合是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一个重要方法。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可以融入课程教学的多个环节。例如,在课程第一讲绪论部分可以首先介绍行政法学基础知识,并在此基础上介绍城乡规划的管理与审批,这样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处罚的内涵及外延。同样,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在整门课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学生熟练地掌握各个法规体系、立法权限以及编制审批流程,这些“死知识”对于学生来说往往难以吸收,因此在介绍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之前,可以先介绍我国的法律制度以及基本的法律规范知识,了解其中深层次的价值以及原因,掌握其中的规律,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记忆。还可以通过让学生制作表格、思维导图的方式,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梳理总结[x]。在专业课中融合关于法律方面的通识知识,一方面培养知识体系更为全面的人才,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专业课程的学习。
(二)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相结合,抽象条例与直观案例相结合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案例可以直观地帮助他们理解枯燥的法律知识。在《城乡规划法》中,涉及法律责任及处罚的条款有十一条,以往的教学中这些具体的处罚措施学生只能依靠死记硬背来掌握。案例教学法通过引入一个又一个生动鲜活的城乡规划违法案例,让学生能够理解违法的危害、处罚的依据以及各种不同的处罚方式。例如近几年轰动一时的某地别墅违建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通过观看相关短视频介绍,让学生熟悉事件发生的背景及过程,以及违建最后的处罚措施,直观的案例不仅让学生明白了实际中的处罚流程,同时也对他们进行了思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从业过程中严守底线,拒绝违法乱纪之事。案例教学法还可以选取一些经典的案例分析题目,采用小组讨论以及课堂辩论的方式,进一步帮助学生掌握具体的知识。
(三)产教融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课外实践也是学习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于笔者所在的应用型高校,按照产学研融合的思路,在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课堂上,教师通过带领学生参与实际项目,特别是设计流程中的报批评审等重要环节,使学生不仅学习了知识还拓展了视野。例如在项目开展前期,带领学生一同召开座谈会,征求地块利害关系人意见;制作项目公示图、去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通过实践项目,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知识其实渗透在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是今后开展工作的基础。
四、结论
法律素养是每个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之一,本文探讨了在《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这门专业课中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法与途径。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实现课堂德育培养目标。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读后感
一座城市如何发展,将呈现怎样的模式在世人面前,很大程度上最近读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它的核心内容是“一个矛盾与两个问题”即管理者(规划管理人员)与被管理者(城市规划组织、编织着、建设活动的实施者)和管什么、如何管两个问题。
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保障城市机体健康发展,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综合性协调、规划、建设和控制活动。城市管理的内容有:城市的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生育、人口迁移)+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秩序、治安)+社区生活服务管理(服务设施、服务、信息管理)+城市文化管理(教育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城市的经济管理(产业、一体化、经济结构)、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生态占用、碳足迹)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当下的社会,我们的日趋需求改变着城市的现状,要求城市随着人们的轨迹适应人类活动。在城市管理中,系统分析、决策科学化等。城市的当前弊端有: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松散,管理法规不配套、城市管理投入少、管理模式的弊端:建管合一模式、多头分散模式、综合协调模式、实体管理模式、管理单一模式。
当然还有很多这样的小知识,在我看了一下下之后,觉得受益颇多。但是,在我隔一段时间后想要机器某点就异常困难。我对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历史十分感兴趣:中国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请前苏联的城市规划大师帮忙的,在一个有学识的人的帮助下果然出现将我国的经济倒退了很多年,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重点是这两个运动彻底打压城市规划,将相关城市规划的东西全都不留,不再设立关于城市规划的课程等等。到了近代,由于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吸取了国外颇多经验,又对近代的城市发展方向做了规划(百年大计)使得我国经济快速腾飞进入了第二个经济的春天。
看着这段历史后我知道一座城市规划真的很重要,它对外关系着环境、经济、人口等等制约因素。如果不好好规划草率而行,那么这个城市的穷途末路就从制订这一个规划开始。所以,做好一项规划真的很重要。对于个人来说,做好自身日常的规划同样也是不可小觑的。
北京建筑大学 本科生课程作业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班级:规10-1姓名:杨惠明
学号:2101021011321成绩:
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现状
摘要 :城市规划管理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并最终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文章分析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给出了改进建议,以供管理人员借鉴。关键词:城市规划;行政责任;核心价值;发展趋势
城市规划管理又是一项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它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再在此过程中,市场制度也在不断更新,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纷至沓来。为保证城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必要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
1.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现状
1.1城市规划随意性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在建设中的地位极其重要,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天,是城市建设的法律。所有的城市建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社区街道,景观绿化等建设都应该纳入到城市规划的行列中。然而,在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经常被改变,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究其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第二,地方领导的更替。第三,利益驱使。首先来自地方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寻求财力大多热衷于土地出让,这些都牵涉到城市的规划。其次是个人利益,有些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操纵或诱导规划的调整,从中牟利。这一切都使现阶段部分城市的规划出现了随意性大特征。
1.2缺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任何一个城市,从形成到发展,都有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伴随这一过程的必定会有大量的文化遗迹。但是在现阶段的旧城改造过程中,蕴涵了深厚文化底蕴的大量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文化街等遭到了严重破坏。
1.3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不仅仅要看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城市设施的完善程度,还要看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评价一个城市是否适宜于居住,并不在于城市规模的大小,建筑的高低,而是要看城市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健康的生态环境,城市的规划建设是否具有人性化,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一方面带来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焕然一新的城市面貌,另一方面却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产生强烈的冲击。
1.4追求速度忽视质量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一些城市为了改变形象早出政绩,大搞特搞献礼工程,形象工程,片面追求建设的高速度,忽视客观规律,盲目蛮干,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损失。
1.5规划缺乏前瞻性
目前交通拥挤几乎成为每个城市的通病,这除了与中国汽车业的迅速发展分不开,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普及率提高,城市中道路的数量和宽度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行路难的现象突出显现出来。在许多旧城区中,人口密度大、公共设施缺乏、户外活动空间有限,公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严重影响了城市居住生活质量。这一切都与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有关,没有在近期或是较长一段时期内给建设留有一定发展空间,导致了大量的拆迁现象。
2.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
2.1管理主体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力度的加强,违法建设数量总体上有了明显下降。超面积违法建设案件下降最为明显,从2024年的37%下降到2024年的4%。这是与规划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及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分不开的。目前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开发活动较过去已大大减少。但与此同时,一些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擅自搭建的比例从2024年的23%增加到2024年的50%,查处违法建设罚款金额大幅度上升。总体上,涉及违法建设的单位量少面窄,但单个开发项目涉及违法的程度在加剧。
2.2“规划审批权”的使用受限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区规划局受区政府和市规划局的双重领导。一般来说,区规划局在“人、财、物”上均有区政府管理,只是在业务上由市规划局领导。在领导负责制下,区规划局的行政权力受到区政府的制约明显大于市规划局。我国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层次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可能偏向于某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这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从而造成政府失灵。当前,我国城市市区政府之间的协调并不充分,区规划局在“规划审批权”的行使上必然会因区政府的要求而放弃从全市整体利益出发的规划原则,即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到区规划区正当行使“规划审批权”。尽管在全力监督机制上,备案制度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存在着及时性的问题而造成监督乏力。
2.3缺乏公众监督
在我国,许多时候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是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长、四套班子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贵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规划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和规划的决策方,使得规划编制和实施自始至终在规划管理者的单方动作之中。这种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规划领域的决策呈现封闭型、政治家型的特点,缺乏公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决策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被某些群体、个体利益所代替,最终使城市偏离良性的发展轨道。
3.我国城市规划呈现的特点
一、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失去调控作用。这种“规划失效”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许多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到期,但城市建设规模已经完全突破原定的框框,许多城市为期20年的规划指标在5年内“完成”已成为“常识”;另一方面总体规划的实施进程滞后于规划的期限。基础设施不能合理布局和相互衔接,反映在道路建设上就是修了挖,挖了又修,老百姓戏称为城市道路应安上拉链。
二、城乡规划体制分割,城郊接合部建设混乱。城市郊区的规划管理没有具体细则,因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只能将其划成空白地带。实际工作中,规划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使得城郊接合部成了“两不管”的脏、乱、差地带,造成引人注目的“城市郊区病”。
三、开发区规划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自成体系。各类开发区、大学城、科技园、软件园、旅游度假村等等可以独立进行规划,肢解了城市的总体规划,给城市的长远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四、历史建筑、城市风貌受到严重破坏。解放以来,我国城市中传承着城市文脉的历史古建筑和遗迹受到三次严重破坏,第一次是解放初期到大炼钢铁时期,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之后,借“改造旧城,消灭危房”等动人口号,使某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城市风貌遭受了灭绝性的毁坏。
五、城市生态受到破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80%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农村河道、地下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全球十大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我国就占了八个。
4.小结
我国新时期的城市发展正经历着质的飞跃,与此同时,城市规划必然也要面临着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新跨越。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政策、科技和文化对我国城市发展的影响和推动将愈加强烈。因此,新世纪新时期的城市规划要善于抓住这一历史性的变革,加强其社会调控的功能,以保证城市的发展与社会公平、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最佳平衡。
参考文献 :
[1]甄峰,万绪才,张越.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城市发展研究,1999,[2]许广安.关于城市建设现状存在一些问题的思考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24,10(5).[3]吴丁杰,徐聪夏,圆圆.关于新时期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的两点探讨.和谐发展论坛.[4]任致远.略论2l世纪我国城市规划走势[J].规划师,1999,15(2).[5]林兆木,邵宁.跨世纪的发展道路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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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应由【D】组织编制。
A.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
B.有关地区共同组织一个领导小组
C.有关地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一个指导小组
D.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7、根据《水法》,水资源属于【B】所有。
A.国家和集体
B.国家C.集体D.谁开采归谁所有
8、对于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需达到【D】,旧区改造【D】。A.3%;30%B.不应低于3%;不宜低于30 %C.30%;2%注册城市规划师D.不应低于30%;不宜低于2%
9、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C】备案。
A.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注册城市规划师
C.任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024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班讲义之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内部资料
中国工程建设技术协会
2024-09
联系电话:010-83297139
联系人:卫老师 *** 网
址:http:// www.feisuxs 邮
箱:chinajspx@163.com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2
1.下列建设工程中哪些不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A.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改变了原设计的内部装饰标准 B.持有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改变了原设计的房间内部色彩 C.持有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经验线就开工的D.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在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对建筑间距的控制不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
A.消防安全因素 B.工程管线布置因素 C.建筑自身结构因素 D.建筑色彩因素
3.查处违法建设的程序是什么?
A.制止和立案登记、作出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 B.罚款、没收、强制拆除 C.立案、罚款
D.制止和立案登记、强制拆除、司法诉讼
4.哪项不属于城市规划实施行政检查的内容? A.道路规划红线钉界 B.复验灰线 C.总平面布局
D.工程结构安全和构件质量
5.哪项是城市规划实施行政检查的特征?
A.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和直接的法律依据 B.以司法手段进行、单向强制性和按领导批示 C.按领导批示、群众举报和内部规定为依据
D.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单向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依据
6.什么属于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 A.沿路两侧建筑物 B.交通标示设置 C.道路横断面设置 D.道路立交结构材料
7.哪项不是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内容? A.容积率控制要求
B.室内家具摆放要求 C.建筑形式色彩等要求 D.建筑规模控制要求
8.哪项是建设单位送审建筑方案时的材料? A.总平面设计图
B.国有土地使用证明 C.有关领导的批示文件
D.建设单位人员、财务等基本情况
9.在原使用土地上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一般需经哪些规划管理程序 A.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送审建筑设计方案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申请规划设计条件、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申报选址、申领“两证”
10.哪项不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的材料? A.建设地基地形图 B.项目建议书批复
C.环保、消防、绿化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D.填写的申请书
11.哪项是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
A.市政专业规划、土地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 B.城市规划、市政专业规划和建设单位要求 C.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 D.法律法规、市政专业投资计划
12.哪些是影响建筑间距的因素? A.只有日照因素 B.土地价格因素
C.日照间距就是建筑间距
D.日照、消防、卫生、施工、空间关系和其他因素
13.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是? A.各类建设单位
B.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C.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D.各城市土地使用者
14.哪些项目不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A.在本单位办公用地上自建住宅的 B.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C.扩建项目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D.在本单位办公室用地上零星添建的附属用房
15.哪些不属于建设单位申请选址意见书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A.申请书
B.建设项目建议书 C.现有用房房产证 D.选址要求的说明
16.项目选址意见书在什么阶段核发? A.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
B.建设计划任务书下达阶段 C.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 D.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7.哪项是建设用地管理的依据
A.项目选址管理的依据和结果,以及计划部门的可研批复 B.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C.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 D.出让与受让双方的协议
18.甲级规划设计单位的年检有谁负责? A.建设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市人民政府
D.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审批
19.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不能承担哪项规划设计? A.50万人以上城市总体规划 B.各种详细规划
C.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D.当地各种专项规划
20.项目任务书报批时,()
A.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B.可以暂时不附上选址意见书,事后及时补上 C.不需要选址意见书
D.是否需要视具体问题而定
2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
A.在城市行政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可研报告)
B.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 C.在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设计任务书
D.在城市市区、近郊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设计任务书
2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其中,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核发选址意见书 A.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项目所在地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3.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在()运用城市设计 A.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B.城市规划各个阶段 C.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D.分区规划阶段书
24.建设单位和个人只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A.进行施工准备 B.进行开工建设 C.办理开工手续
D.办理各项建设手续
25.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应由哪个部门批准()
A.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B.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C.须经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公安交通部门方可批准 D.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批准
26.《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A.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B.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
C.编制城市规划地下空间规划
D.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
27.《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地下空间是指()A.城市规划区地表以下的空间 B.城市市区及郊区地表以下的空间
C.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空间
D.与人防行政管理区域一致
28.国家在村庄和集镇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A.必须遵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B.不受《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约束
C.既不受《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约束,也不受《城市规划法》的约束。D.视具体情况而定
29.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A.《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B.《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C.《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D.视具体情况而定
3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农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农业经济主管部门
31.村庄和集镇规划由()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A.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乡级人民政府
D.乡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2.历史风貌地区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什么标准? A.相当于总体规划 B.不低于现行详细规划
C.在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 D.全部达到修建性详规
33.哪些不是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法? A.拆除新建 B.修旧如故 C.整体位移 D.维护修缮
34.哪些不属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内容? A.新建大型居住区 B.古村镇
C.有民族特色街区
D.有传统风貌的建筑群
3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有哪些级别? A.国家级
B.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 C.国家级、省市级和地县级 D.国家级、部级和市级
36.规划和土地对建设用地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A.规划管理负有实施城市规划责任而土地管理负有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责任 B.规划管理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而土地管理是在城市规划区外 C.规划管理负责国土地管理负责集体土地 D.规划管理负责非耕地而土地管理负责耕地
37.哪项属于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 A.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B.控制合理使用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C.支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改善人民居住条件 D.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38.城建监察是指()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A.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 B.城市规划、城市建设
C.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
D.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
3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检察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A.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城市管理部门
C.市政管理部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0.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时,应当将基本农田的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A.城镇体系规划
B.区域发展规划
C.城市总体规划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哪级政府部门执行?()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A.100万人口的城市及国家指定的城市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 D.国务院
42.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方式,无条件的,可采取()方式。
A.拍卖和招标;双方协议
B.拍卖;招标和双方协议 C.招标和双方协议;拍卖
D.双方协议;拍卖和招标
43.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A.不得
B.可以 C.有条件
D.无条件
44.单位或个人占用农田保护区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A.可以
B.不宜 C.不得
D.禁止
45.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方针
A.逐级保护,确保重点
B.分级管理,重点保护 C.分类保护,确保重点
D.分类管理,重点保护
46.人民防空实行()方针
A.长期建设、重点准备、平战结合 B.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C.重点建设、重点准备、平战结合 D.长期建设、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分类
47.军事设施改作民用的,军事机场、港口、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批准 A.军 区
B.军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D.军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8.《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闲置未动开发必须满()年。
A.1年以上
B.2年 C.3年
D.5年
49.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A.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B.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抵押,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B.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抵押 D.房屋的使用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50.主管全国文物工作的部门()
A.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B.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C.国家文物局
D.国务院
5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A.经原公布单位和同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B.经原公布单位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C.经原公布单位和同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D.经原公布单位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52.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A.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C.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D.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国务院批准
53.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包括建筑物附属物),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A.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B.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特殊情况除外。
C.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下,可以作适当调整。D.遵守基本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是()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土地范围内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土地范围内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指定的土地范围内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
55.古树名木的定义是()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A.百年以上
B.20年以上 C.30年以上
D.50年以上
56.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对古树名木()A.不得砍伐
B.不可砍伐 C.不许砍伐
D.禁止砍伐
答案:
01-10
ADADA BCACC
11-20
ADBAC CBAAA 21-30
BCBDC DAAAA 31-40
CBAAB ABAAD 41-50
BBADC BCBAB 51-56
BCAB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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