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从内容上讲,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资储备局2024年上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推进粮食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和质检体系建设,加大查处涉粮案件处罚力度,努力打造“法制粮食”。现根据省粮食局2024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4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抓监管
根据国家局和省粮食局的要求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并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监管能力的提升。
(一)推进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参加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照评审细则,学习借鉴其他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和放心粮油工程的推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投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执法装备,强化监管保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层级监督和指导,构建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二)提升监管技术手段。推进库存粮食识别代码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实现粮食库存可追溯的动态监管。在省粮食局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移动执法,实现库存检查、工作日志、档案管理、诚信评价、案件处理的电子化。要加强企业监管住处的录入、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粮食经营者监管档案,工作日志要全部纳入执法系统,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重点端正检查理念、完善政策业务知识、增强责任纪律意识、提升监管实战技能,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监管实际需要,加强对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学习,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开展的相关业务的培训,市局也将组织一次业务培训。
(四)提高监管执法质量。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导向,对库存检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切实起到警示作用,增强震慑力度。规范案件工作程序,建立案件受理查办情况上报制度和案件通报机制,做好案件卷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办案进度和质量。
二、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
(一)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执行“三个绝不允许”,突出收购活动、收购资格等检点,综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检查。适时开展粮食收购、加工、运输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加大“出库难”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毗邻地区联动执法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对媒体有关粮食舆情的跟踪、研判,及时处理苗头性事件,及时受理涉粮投诉举报。
三、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
(一)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为主体,积极培育发展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商贸渠道,将“放心粮油工程”与“万村千乡工程”、成品粮应急供应网点、军粮供应网点相结合,加快网点建设步伐,使全市“放心粮油店(柜)”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二)完善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网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粮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信誉。同时,积极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餐饮企业活动,使更多的消费者能够便利地购买到放心的粮油产
(三)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监管。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机构的优势,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点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坚决予以查处和摘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机制。
四、切实加强粮油库存监管
(一)扎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地方储备粮库存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推动地方储备规模和费用补贴落实到位。
(二)积极做好粮食库存监管工作。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处于历史高位,仓储压力突出,库存监管任务繁重。在做好常规例行检查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的核心任务,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必要时通过暗访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地方国有粮企业参与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加大,责任加重,各地要对政策性粮食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和举报查实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威慑力。
(三)增强库存检查效果。在检查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和通报粮食库存管理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粮食库存检查要着重从完善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式、突出问题整改、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入手,增加检查效果。
五、强化粮食企业信用监督管理
(一)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粮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长期规划、三年计划,深入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诚信情况的完整数据库。对各辖市区数据库建立情况,市粮食局将定期进行通报、考核,推动企业信息及时、准确地更新。根据每个涉粮者规范经营的状况确定诚信等级和年度巡查频次,进行差别化监管。
(二)加强信用信息成果应用。在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加工等任务、申报各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等称号以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积极发挥信用信息成果作用,促进粮食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社会诚信环境明显优化。
六、加强质检体系建设
(一)启动质检机构省级挂牌工作。结合省局启动“1440”工程,对落实机构建制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以及拥有规定的检验场所、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符合条件的质检机构力争由省质检所认证挂牌。
(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根据省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稻谷、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在主要产粮区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收获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通过开展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及时掌握了收获粮食质量状况,从源头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三)开展入库粮食质量监测工作。加大对收购入库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力度,掌握当年入库粮食质量情况。对因异常气候、病虫害等造成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进入加工和口粮市场。
(四)开展放心粮油质量抽样检测。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检测经费不足的,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投入。
_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及__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__〕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__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__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__〕190号)文成立由__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__粮食上市情况,于20__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__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__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__〕28号)文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__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
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__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__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__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20xx年,我市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勤勉敬业、创新争优”要求,围绕“三提升三服务”主线,紧扣粮食安全监管主题,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自我加压开展自选动作,辖区粮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流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8次专项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夏粮收购检查、军粮专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检查、秋粮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对于军粮专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检查、秋粮收购检查,按照省局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一下4项活动:
1、重点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根据《河南省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x〕55号)精神,首先组织开展了县级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复查工作。对市级复查阶段发现的5个问题,我们制作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档案,落实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其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下达整改通报1份,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做好我市库存检查的同时,还参加了到三门峡、洛阳的省级复查,参加了到江西的国家级抽查,较好完成了国家局和省局交办的任务,收到国家局和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2、重点开展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自6月初收购预案启动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监管,特别注重疏堵结合。一方面,按照省局《关于规范粮食收购秩序做好20xx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公开透明,让售粮农民和经纪人卖“明白粮”。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市区包含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在内的所有收购库点进行全面检查,对5个县(市)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个体民营收购库点进行随机抽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89次,检查收购主体135个,参加检查人员329人次。另一方面,积极建言献策,通过争取政府支持,鼓励多元收购,利用各种信息和渠道,主动联系用粮企业与种粮大户对接,多途径助农卖粮。全市共完成夏粮收购51.28万吨,同比增长2.1%,未发生一例因“卖粮难”而越级上访或举报的案件。
3、重点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在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工作中,我们成立了由市粮食局牵头,农发行、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共同参加的政策性粮食出库联合监管机制,并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每月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排查,使我市出库监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及时受理、协调并化解纠纷,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升级,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全年累计挂拍成交出库100300吨,期间虽有波折,但经各方努力最终都按要求实现出库,辖区内全年未发生“出库难”问题。
4、重点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根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豫粮文〔20xx〕146号)精神,我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快整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综合交叉”的方式,对辖区内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早谋划、早安排、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集中行动自8月24日启动以来,历经企业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普查、省级抽查和国家级抽查5个阶段,总体来看,全市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并能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在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方面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经整改或正在纠正。省粮食局副巡视员张聪智带队到我市督导检查时指出:平顶山探索出了县级检查全覆盖,地方粮食系统与中储粮系统交叉互查,市级抽查“五必须”(中储粮直属企业必查、省直粮食收储企业必查、民营粮食收储企业必查、库存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粮食收储企业必查、三方共管新增的粮食收储企业必查)等较好地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值得全省粮食系统学习。
具体来看,企业自查工作8月24日启动,8月31日完成,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635人,检查企业27家,库点61个,发现问题48个。县级普查工作9月1日开始,9月8日完成。期间共派出检查组6个,抽调检查人员53人,配合检查人员328人。共检查企业22家,库点55个,超过省定检查数量20个百分点,发现问题88个,目前已整改完毕。市级抽查工作9月11日启动,9月23日完成。期间共派出2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18人,配合检查人员385人次,共检查企业及库点16家,抽查比例57%,发现问题16个,进行详细登记、分类汇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个,下发整改通报5份。通过压实责任、明确时限,细化分工、强化措施,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分别于9月27日至9月30日迎接了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抽查、10月13日至10月23日迎接了国家级有关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期间,我们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积极配合国家和省两级抽查组开展工作,协助抽查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集中行动抽查任务。11月至以来,我们还对辖区内“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并同步开展了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推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2024年,受新一轮机构改革等原因的影响,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县级粮食局机构撤并、队伍不稳、思想波动、工作下滑等问题较为突出,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思想顾虑较为普遍。为此,我们做了两项工作:
一是举办专题教育培训。下半年,我们组织举办了由各县(市)粮食局分管局长、监督检查科长、执法队长,及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系列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重温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剖析工作难点痛点问题、交流工作体会及内心疑虑,解读典型案例及执法程序,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二是组织现场观摩活动。11月份,我们在对辖区内“大快严”集中行动认真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粮食局、分管局长、监督检查科长,及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领导到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现场观摩库存管理工作,并安排直属库监管科、财务科、仓储科3位科长现场谈工作体会,讲“大快严”迎检心得,警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监督检查工作再动员、再提气、再鼓劲。
(三)积极探索尝试,有序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
近两年我市在粮食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对全市335家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人员状况、仓容状况、经营状况、设备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企业数据信息库和完整详尽的企业档案,按照不同性质、不同地域、有无案底和违规记录5个方面划分,完善等级评价标准,实施“YGM/A+3模式”跟踪评价,对不同等级企业在关注程度、检查频次、帮扶政策、库点审批等方面分级分类动态服务和监管,并以此为抓手有效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法经营。
在此基础上,指导舞钢、宝丰两县(市)先行先试,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舞钢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将国有粮食企业纳入守法诚信评价的范围,待取得工作经验,熟悉工作方法后,再推广至民营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户。根据日常检查处理结果,依照办法规定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划定等级。目前,划定A类企业10个,B类企业4个,暂无C类、D类企业2个。宝丰组织专人逐个到申报企业现场,对照评估标准逐项核对,目前共有守法诚信等级企业32家参加评级,其中A级28家、B级4家,暂无C级、D级企业,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粮食流通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是辖区内粮食行政执法力量普遍薄弱,体系建设不健全,存在“三难”现象,不适应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二是一些地方的同志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关键时刻不敢亮剑,存在“三怕”现象。三是监管思路和能力滞后,存在“三不”现象,与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不适应,与行政执法透明化、法制化不适应。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地克服和加以解决。
三、2024年目标任务
2024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改革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找准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构建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监管体制,构建适应粮食市场特点和监管现代化的执法机制,推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粮食库存检查,坚决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看家本领”。经过连续多年的实践探索,库存检查形成了一整套成型的制度和方法,在摸清家底、纠正违规、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要提前做好库存检查的组织领导、登统自查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自查工作要督促到位、认真严格,决不能走过场。二是要突出今年检查工作的重点。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地方储备粮食就是今年工作的重点。最低收购价粮,点多面广,粮食数量大,储存条件不同,储存企业性质差异也很大,个别地方隐患多,一定要认真检查。地方储备粮,根据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市、县两级都增加了不少,一定要监管到位。三是要强化检查措施,规范检查行为。理清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巡查督导力度,对违反粮食购销政策等问题,要结合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增强检查的威慑力。要严格库存检查工作纪律、财经纪律,防止检查人员出现廉政风险问题。
(二)扎实开展夏粮收购检查活动。坚持并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留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增强政策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是保障小麦口粮绝对安全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提高认识,做到收购专项检查要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针对“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全力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二是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针对当前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情况,严防查处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就地划转等“转圈粮”行为,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三是要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配合协调工商、物价部门做好收购市场检查,相邻县际间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同维护交界区域收购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对粮食经纪人收购行为的引导、管理和服务,督促粮食经纪人守法诚信经营。
(三)认真组织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目前,粮食库存叠创历史新高,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消化粮食库存的方案,逐步将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消化至合理水平。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去库存”方案及规定,有效防范“去库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销售出库监管,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扰出库、索要不合理费用,以及提报不实拍卖标的信息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厉打击“出库难”、“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出库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动态,提高形势判断和问题预见能力,提升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为合理消化粮食库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政策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不断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查办涉粮案件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内容。今年可能是我市涉粮案件多发频发期,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要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案件的查办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动真碰硬,敢于担当,办结案件要事实清楚,有根有据、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经得起检验。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媒体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抓早抓小抓经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查办、结案等工作程序,传导压力,发挥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实现查一个案子整顿一条线,查一个地方规范一大片。
(五)全面加快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依法管粮的新载体和新抓手。在去年试点先行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步伐,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建好粮食经营者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搭建全市统一的粮食行业信用据数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分级评价和分类监管,推动传统监管方式转变。
(六)进一步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行为。二是开展好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开展好地方储备粮和军粮的专项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七)认真开展“市场监管改革年”活动,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依法管粮能力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一是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契机,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不足、经费和装备不够的问题,力求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二是推进执法重心向县级政府下移。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重心在基层,通过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示范单位创建、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善打硬仗的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三是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系统梳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分析涉粮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以及国家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真正做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过程规范、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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