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作为一名动物检疫员,我主要负责屠宰场的夜班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巡查检疫工作。为了确保让老百姓每天都能吃上放心肉,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动物检疫员职责,不迟到早退,认真落实每一项自己职责之内的事情,为群众的肉食安全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检疫知识学习,提高检疫技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疫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在发生着变化,靠以往的检疫经验来进行检疫,已经不能够满足今天检疫工作的要求,我知道,自己必须通过加强检疫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才能够更好地胜任现在的动物检疫工作。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我认真参加中心统一举办的检疫员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检疫理论知识水平。并在平时的检疫工作中结合《x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来解决检疫遇到的问题,通过理论与实际例子的鲜明对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认真开展市场巡查
生猪的屠宰检疫是肉品质量安全中最重要的一关,为了确保被屠宰的生猪头头检疫,减少不合格猪肉和病死生猪等流入市场,我对每一天的.检疫工作都十分重视,按时上班,持证上岗,定时巡查猪栏,严格执行屠宰前15分钟的巡查工作,确保没有病死猪进入屠宰环节。在屠宰过程中,对生猪内脏、胴体等进行认真检疫,发现问题的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出场的产品都是合格的。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万只、牛肉头,剔除患病家禽只、病害牛肉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户,饲养生猪万头,占养殖总量的%。宁都黄鸡养殖大户户,饲养家禽万只,占养殖总量的%。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个。
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
>一、20xx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猪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商务局的领导下,为做好“放心肉”工程,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克服困难,不断完善,根据省、州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简要总结如下,保靖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半年工作总结。
>一、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通过反复宣传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食品安全法》,使生产经营者准确了解法律,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从而达到合法生产经营,从源头上确保市民安全消费。20xx年6月完成生猪定点屠宰量21888头,比去年同期增加,完成今年计划的52%,城区定点屠宰进场率、检疫率达100%,无害化处理31起;猪源调运和存栏工作运行正常,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查处病害肉31起,计2560公斤,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求各大宾馆、酒店、学校、工厂、单位食堂等必须使用从屠宰场加工的、并经过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并签订肉制品安全责任状。对屠宰场设备、加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加工标准执行。为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我们做到宰前检疫,宰中、宰后检验的形式,严把检疫、检验质量关,坚决杜绝有问题的猪肉上市。半年来我们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生猪屠宰和销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定点屠宰管理,建立了猪源——加工生产——消费的肉制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全程监管机制。
(二)结合全国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对屠宰场明查暗访,调查是否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摸底,没有出现使用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2月下旬根据州商务局、公·安局、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定点屠宰负责人签订告知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特别是把好生猪入场检疫关、进场猪检疫率100%,对每批次生猪,不同产地生猪进行抽样检测,没有出现有瘦肉精残留现象,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在屠宰过程中检疫、检验同步进行,检疫、检验率达100%。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单位食堂、学校用肉与定点屠宰场挂钩,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三)在重大节假日和H1·N1甲型流感发生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市民正确对待疫情,消除人们对疫情认识误区,维护肉市稳定,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四)加大乡镇屠宰点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在分管领导李义副局长的带领下,定点屠宰办全体人员到年屠宰量大、人口密集的6个乡镇开展调研(葫芦、清水坪、碗米坡、复兴、普戎、水田河镇),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动物防疫部门共同确定乡镇屠工,对屠工进行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并要求其签订责任书。
(五)屠宰场的设备改造。为了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精神,加快屠宰场升级达标步伐,我局积极筹备屠宰设备改造资金,我县迁陵屠宰场无害化设备建设正在进行,预计在7月底可以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集体食堂、小餐馆、小作坊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三)加大对乡镇屠宰点资金投入。乡镇屠宰点虽然已经成立了,但是乡镇屠工缺乏信贷支持,无力购买全套屠宰设备,屠宰设备部分不全甚至大部分不全的现象很普遍,希望上级给予支持。
(四)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xx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xx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1、屠宰场基本情况
我乡今年新修了xx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所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 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
>一、企业概况
云南神农肉业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集生猪屠宰分割、食品加工、出口贸易为一体。目前在昆明市经济开发区征地215亩,投资1。59亿元,严格按照美国(US)及欧盟(EU)农业部标准,全套引进德国BANSS自动化屠宰设备,采用三点式低压电麻、真空放血、火焰燎毛、蒸气烫毛、溯源式操作、冷却排酸等国际化加工工艺,引进韩国好烤克分割生产线,年生产冷鲜肉等产品15万吨的高标准的分割线。公司以昆明为中心,高标准开设猪肉连锁专卖店,目前在昆明、曲靖开设无公害猪肉专卖店30余家,依托神农缜密、科学的生猪产业链优势,通过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竭力打造神农无公害肉食品大品牌,倡导“标准的才是健康的”消费观念,施行“五大标准体系”和“十大健康承诺”将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以“猪肉营养专家”为产品开发方向,通过构建“OVN”营养体系,使猪肉产品富含多种人体必须的营养物质,更有益于消费者的健康。公司以科技为大,农业为本,要让神农猪肉产品走出云南,打造云南健康猪肉大品牌。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5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024。05万元,建设期利息72。2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80。14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323。6万元。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为215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为80亩,总设计规模为年屠宰100万头现代化生猪屠宰线、5000吨冷库。其中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可以实现年产30万头现代化生猪屠宰线、5000吨冷库。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辅助生产和公用设施三部分。生产建设内容主要是待宰间、屠宰车间、分割及冷却车间、急宰间、冷库、锅炉房、回车场等;辅助生产内容主要是机修、污水处理站、排水、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包括供电、供水、食堂、职工宿舍等。项目建设内容及占地情况见表2—1。
(三)项目建成后运行情况
20xx年1月,项目建成后向昆明市环保局申请试生产,项目最初运行的一年内,日均屠较低,最低时每天不足20头,一直未能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20xx年7月,我公司申请项目生产试运行延期,昆明市环保局同意延期至20xx年10月31日。20xx年初,由于屠宰量逐渐上升,我公司初步具备了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由于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负荷量大,一直未能安排实施现场监测,于是我公司再次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延期,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于同年12月[昆环保复[20xx]419号批复不允许延期,要求对存在整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xx年7月,昆明市环保局等9部门发文[昆环保【20xx】159号]挂牌督办,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9月30日以前完善相关环保验收工作;
目前,昆明市猪肉消费主要是热鲜肉,冷鲜肉的消费量日消费的千分之一,由于项目建设理念超前,以冷鲜肉为主要产品的生产线不能适应昆明市场的需要。面对20xx年12月25日以前完成主城区12家屠宰场搬迁整合提升的任务,公司紧急规划对当前生产线进行改造,投资建设以热鲜肉生产为主的屠宰线。经过努力,20xx年8月,经过改造以后的生产线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污水量未超过污水处理厂最初设计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得以顺利运行。
>三、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整改情况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以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局及相关部门,对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公司具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包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附属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500m3,目前每天产生的污水大概是800m2,每天有600m2为自来水,有200m2处理后的污水回用。
我公司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以期达到最佳的运行状态。
自20xx年以来,我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整改完善,达到一定的效的效果,历次投资情况如下:
原投资34万元,建设垃圾房建设的垃圾房投入使用,用于临时贮存猪粪等垃圾;
投资65万元,建设1000m3中水回用蓄水池,用于贮存处理完成的中水,再回用于绿化用地浇灌和猪圈冲洗;
投资43万元,重新铺设覆盖所有绿化用地的自动喷灌设备、蓄水池至生产车间管道、污水处理原排水口至蓄水池管道、水泵等设备;
投资26万元,在污水处理环节增加气浮工艺设备,格栅式固液分离器配合气浮工艺使用,用于分离油脂,降低COD和BOD浓度;
投资21万元,增加带式污离脱泥机,以提高污泥处理效率;投资15万元,增加固液分离设备2台,用于分离大颗粒悬浮物;以上设施目前已投入正常使用。
我公司除了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优化整改以外,成立专门污水处理职能部门,增加卫生清洁人员和绿化工人计35人,连同污水处理人员15人,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人员达50人。
20xx年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对本乡的定点屠宰进行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xxxxx任组长,xxxxx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xxxxx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xxxxx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1、屠宰场基本情况
我乡今年新修了xxxxx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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