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召开常委会对全县的整脏治乱”工作进行了研究,近期。决定开展“整脏治乱百日大行动”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整治机制,切实解决当前我县“整脏治乱”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树立龙里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
一、认清形势。
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今年以来。着力加强整脏治乱工作。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形势不容乐观。9月2日,州委、州政府召开“整脏治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全省“整脏治乱”工作的排名情况,县从第一季度的43位下滑到第二季度的第83位。根据省“整脏治乱”工作的考核方案,年终要对在检查考核中位列全省后三名的县(市)进行通报,并挂黄牌进行警告。全省88个县(市)龙里倒数第六。
县“整脏治乱”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从多次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都是以前就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的但并没有得到落实。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到位等问题,工作停留在应付检查、考核层面。二是整脏治乱”工作社会支持率不高,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宣传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特权思想严重,导致乱停乱行、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依然严重,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三是职能部门存在管理缺位,工作沉不下去,没有深入调研,没有认真思考怎样开展工作,致使有些事没人问、没人管。四是部分市民素质不高,不珍惜整治成果,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十分突出。
既影响环境和形象,城市管理中出现的脏乱”问题。更会影响到发展。实践表明,开展“整脏治乱”工作,就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脏治乱百日大行动”顺利开展。9月25日前要彻底扭转全县“整脏治乱”工作被动局面,实现大改观。希望在座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履行职责。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
促进各级各部门尽职尽责做好“整脏治乱”工作。整脏治乱百日大行动”目标任务及要求,一)要强化措施抓整治。县委、县政府出台《龙里县领导干部“整脏治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目的要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刚才已经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取得实效。要深入社区、村寨、交通沿线,深入群众,亲眼去看、亲耳去听、亲自去走,切实把本辖区、本单位存在脏、乱问题找准,对症施治。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分片包干。要突出长效管理,重实际、使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表面文章。
关键在领导,二)要强化责任抓整治。整脏治乱百日大行动”能否取得实效。重点在履行责任。建设、公安、交通、卫生、工商、供销社等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效能的高度,把城区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要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整治工作中,主要责任单位要当好“领头羊”主动站在第一线。各部门要从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发,主动承担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甚至失职缺位现象。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群众“最盼”上赢民心,群众“最怨”上改作风,群众“最需”上求实效,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真正把“整脏治乱”办成民心工程。
特别是省、州必查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三)要强化督查抓整治。要加大“整脏治乱”督查力度。要经常查、反复查,及时指出问题,跟踪落实到位。对敷衍应付、群众意见大、问题多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推而不动、动而不力、横拖竖阻、败坏形象,以及推诿扯皮甚至失职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报,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无视“整脏治乱”活动存在该给予黄牌警示、诫勉谈话、辞去领导职务的都将按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四)要强化宣传抓整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在此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本单位的动员会,让每一名干部职工、群众都积极参与,形成“上下一条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新气象。对不能完成任务、屡教不改、措施不到位和严重的五脏”五乱”不文明行为,要进行曝光。当前,正着手开展商业功能区规划和市场搬迁两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支持和参与。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五)要强化执法抓整治。公安、城建、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顶住来自各方面的人情压力。要动真碰硬求实效,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巩固“整脏治乱”工作成果。
关于对驾校部分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通报
各区域、部(办)、子公司:
近期股份公司法务部及内审部联合对驾校进行了违规、违纪稽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驾校工作人员存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学员满意度,更是极大的损害了驾校形象,给股份公司形象也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调查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教练员孙明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及现金,其中包含香烟数条以及收取多名学员现金共计2500元,且在稽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包含香烟、茶叶及购物卡等,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严禁“吃、拿、卡、要”的规定,坑害客户利益,严重影响学员满意度;
3、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培训学员期间,假借公司之名,多次以提高考试通过率违法收取学员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职务犯罪,严重坑害客户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4、驾校教练队长童林在担任教练队负责人期间,未能加强教练队伍的素质教育工作,致使教练队教练员屡屡出现“吃、拿、卡、要”行为,甚至出现违法收取学员现金等行为,但其在思想上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在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也较为不力,对一些教练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
5、驾校考试办主任王健在担任考试办负责人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致使驾校与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驾校内、外部满意度;另学员资料管理较为混乱,给驾校日常管理带来不便;
6、驾校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在担任招生办负责人期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一直较差,且未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办法,致使多月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招生任务,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7、驾校校长张冬有作为驾校管理第一责任人,本应带领驾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但却疏于安全管理和全体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对部分发生的问题,如:教练员“吃、拿、卡、要”及科目三路训队教练员违法收取学员费用等,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给驾校及股份公司对外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经股份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如下:
1、给予教练员孙明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退赔其收受学员香烟及现金2500元,同时针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减持绩效20xx元,并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考虑到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且能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赔收受学员的礼品及购物卡等,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5人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分别予以减持绩效1000元,留职查看3个月。
3、考虑到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调查过程中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退赔违法收受学员的现金,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11人予以通报处理,留职查看3个月,同时免去王云贵科目3路训队队长职务,减持绩效3000元;另分别予以减持郑鸿、姚国民等10名科目3路训队教练员绩效20xx元。
4、给予教练队队长童林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教练队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总队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5、给予考试班主任王健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外协调失当及工作不力的管理责任,予以免除其考试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6、给予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驾校招生工作管理、执行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招生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7、给予驾校校长张冬有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同时追究其对驾校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校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5000元。
8、宣黄区域经理肖美荣对驾校工作管理不严,致使驾校出现上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承担领导管理责任,给予20xx元的绩效减持。
20xx年集团公司提出了“依法治企战略”,旨在教育、查处、打击各种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与客户利益的行为,刹住歪风邪气,加强企业管理,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挖取蛀虫、纯洁队伍,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树立企业正气。同时要求各区域综合办、总经办企管科、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精细化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为全面实现股份公司20xx年各项指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报!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6日
按照中共x市委印发《关于开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的专项工作方案》有关安排部署,今天,我局组织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以我市x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查找“四风”顽疾、干部选任歪风、政商关系不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们的案例让人震惊之余又倍感惋惜。党的***以来,在以往从严治党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阐明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走制度化建设道路。习近平***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治党,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加大制度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党的十九大以来,又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近期,我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一些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内容,针对目前自身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剖析,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腐败和不正之风交织等“四风”顽疾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干部,自己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自己仍存在一定差距,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认识不足,有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组的事,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担责。责任上存在模糊,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关注不够。执行规定上存在惯性思维。如,对所属人员提出的要求,有得过且过,“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工作上有时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表现在有时机械地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只注重出台文件、制定方案,不注重跟踪问效,不注重下基层调查研究。
(二)是否存在政商关系亲而不清,为他人在公司经营、工程承揽、协调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自己平时注重政商关系问题,在分管的领域比如资金拨付上能坚持原则,不搞亲疏有别,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执行和监督延伸上做的还不够。一是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存在。当工作繁忙时常常忽略了政治学习和政治生活,政治学习和政治生活制度落实的还不够。二是“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虽然采取了廉政风险点查找、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廉政警示教育、向企业发放廉政卡等措施,但是对个人廉政方面的监督还不够细、不够深。三是服务企业上大局观念不强。自己虽然也多次带队入企开展帮扶活动,但在处理好环境和发展的关系上,有时还厘的不清,在企业发展和排污治理达标的尺寸上有时还把握不够,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还有想法,如何在严格监管中搞好服务方面,如何尽快使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如何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上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有时候只想着眼前救急,缺乏通盘谋划,系统布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与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副中心城市建设上解放思想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通过自查,感觉自己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但对待部分同志在涉及考核和职务晋升过程中,还有一些模糊认识,片面认为同志们平时工作也比较辛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提升时,只浮于表面,没有深挖根源,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在没有大的毛病的情况下,大都投了赞成票、同意票。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做政治坚定的捍卫者。
古人云,“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作为党员干部,要更好地为民服务,就需时刻坚守党性思想,把牢政治方向,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认真秉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习态度,将党纪国法的学习作为终生课题,日学之、常审之、践行之。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掌握全方位的本领,真正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
(二)廉洁自律,做从严治党的参与者。
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夜校和各种廉政教育活动,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和减少腐败。开展作风纪律自查,摈弃“四风”影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廉洁从政,做党纪法规的执行者。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在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工程项目等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财务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绷紧廉政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以上是本人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肯定有不全面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请各位党组成员批评指正并予以监督。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_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_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_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_年至20_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2_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_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_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_年至20_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_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_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_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