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认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持党中央权威是原则和底线。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讲法治。我个人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2.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品格。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单位领导干部能够政治忠诚,在树牢“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上做到政治自觉;能够思想忠诚,在坚定“四个自信”和强化理念武装上做到思想自觉;能够行动忠诚,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到行动自觉。
“四个服从”,主要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坚持“四个服从”,才能使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有力,确保各项决策的有力执行。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能够坚持“四个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保持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七个有之”,主要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单位领导干部不存在“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但是,党组在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执行不严。党组会决策一定程度上存在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现象。比如保密工作总题,目前存在泄密的个别现象,党组很重视,明确要开,但保密工作会议一直未开。
3.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将“四个意识”当口号,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盛行,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增强“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志、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不存在上述提到的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4.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请示,甚至报假情况、捂盖子等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措施,既是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安排。本单位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政治站位,不折不扣、严格请求报告制度规定,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不存在上述问题。个别部门在例行工作报告方面不够主动,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不全面,容易导致党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陷入被动局面。如本单位聘任制书记员在疫情期间去韩国的事情。
5.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法院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组织坦诚相待,不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6.你认为党委(党组)是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存在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够;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形式单一、只学习不讨论、以会代学等现象;调研报告、学习心得、学习笔记等存在抄袭造假现象;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存在他人代学等形式主义现象。
我们党历来重视理念学习。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党委(党组)把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1、党组班子带头学习的表率作用不明显。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以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为主,且参学率达不到100%,学习记录也不完整。2、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党委(党组)干部只是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学习书目,未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浮于表面的现象,不能做到入脑入心。
7.你认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信仰缺失,政治定力不强,精神“缺钙”;形式上入党,心中无党,只讲待遇,不讲担当;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等现象。具体有哪些人?哪些具体表现?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本单位党员干部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心系群众,为民尽责任,不存在上述问题。
8.你认为党委(党组)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面做的如何?是否存在不认真、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问题?有哪些问题表现?
党委(党组)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面,能够聚焦教育主题、紧扣教育焦点,坚持早预热、早谋划、早安排,将主题教育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牢思想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通过主题教育,我们普通干警能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坚守,工作有坚持,以实际行动为法院审判事业增光增彩。
9.你认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学用“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等问题?有哪些具体表现?请举例说明。
开题主题教育,切忌学用“两张皮”。本单位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学习时,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一线干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部分党支部没有围绕学习新思想开展专题研讨,理论武装与执法办案结合得还不够紧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各学校校长召开迎接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提高大家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有所准备,确保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顺利过关,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就是自查自纠、迅速规范,不因为巡察工作而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形象,更不能因为巡察工作出现丁点问题,这是要求,更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需要。正确认识形势,理性分析问题,规范各种行为,这就是今天我们开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有没有问题,问题大小,大家自己清楚和明白。今天来的都是一把手,至少是掌管着单位的人财物大权。这个不能捉迷藏。据我侧面了解,这次巡察九月份到位,而且是巡察三个星期,至于到我们教育系统几个单位,这个没有确定。究竟是来教育系统总共三个星期,还是深入到巡察单位各三个小时,这些都没有敲定。但敲定的是九月份必到,因为开学了,巡察不至于再放假影响巡察工作。同时,从别的巡察单位来看,非常认真负责,而且是细致入微,至上而下的要求就是必须巡察出问题。没有问题,巡察组无法给县委交账。不能说是拨草寻蛇,也能说个没有问题不撤出。我想大家至少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这个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至少而下的巡察,有人说发现问题是成绩,查出问题才是政绩。这也是立规矩、守纪律的集中体现。更是传导压力的一种方式方法。我想这就是一种硬着陆。就是在短时间内让大家感受到压力,然后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从而一切都要按照制度、法律和规矩来办事。二是巡察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这已经成为一种氛围了。就是要发现问题,甚至是发现问题线索。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只要是小问题,就能成为监察的线索,这是要求,也是巡察组的一种工作常态。认识上必须提高,万不可忽视。说的不客气一些,忽视了,出了问题,谁也保护不了谁,谁也不去保护谁。三是从去年到今年的巡察过得单位了解,过关确实不容易。大家想一想,如果是有了问题,甚至是非常明显的问题,出事是必须的,不出事才是偶然的。希望大家从思想上绷紧一根弦儿,重视起来。我想在巡视问题上,积极配合,主动澄清、赢得同情,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问题不整改,有了大问题,甚至是积少成多、积小成大。这次巡察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就是三大块儿,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以及财务方面的内容。时间跨度是20_年到20_年。可以说是时间长、跨度广、范围宽、纪律严等特点。按照我这几年来教育系统工作,针对巡查内容,也想了一些问题,简单罗列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重视。好像巡察工作是例行公事,加上本地人都熟悉,想的就是融通、忍让或者是不好意思巡察。我想坚决杜绝这种想法。关心不代表放纵,熟悉不代表让步,工作是工作,人情是人情,井水不犯河水的泾渭分明。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压力,这是时代。认识清楚时代要求做什么,这才是明白人。不能得过且过,更不能不闻不问。我们一些校长总是感觉到查不到我,而且是这些人都熟悉,不是这个事儿。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纪委监委的成立,其实就是要监督到一切公务人员,说的彻底一些就是吃皇粮的人都是监察对象。而我们一些学校领导意识不到,对于一些普通教师的违规和违法行为,觉得不属于监督对象,疏于管理和教育,这个问题存在不?尤其是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方面根本不懂,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要求和涵义,在思想认识上模糊,根本不懂得,更不要说严格执行了。
三是党的建设缺失和不严谨问题依然存在。经过一年多的狠抓落实,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尤其是支部书记认识上提高了许多,也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在认识上觉得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是觉得影响了业务工作,这不仅仅是思想上的一个误区,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不严不实,甚至也有照抄照搬、补资料的现象发生,也有在记录上的笑料和笑话的现象。更为不能忽略的是根本一丁点党的建设知识都没有,说的都是门外话。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方面的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也是不少。
四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想当然、瞎支出。财务问题是最敏感的问题,财务问题一方面是立制度,包括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吃准、吃透。一切都要按照规定报销、支出,不能打擦边球,更不能逾越红线。另一方面就是三公支出不规范,下账下的更是瞎糊弄。我们有时候就是自以为是,也不向人家学习,尤其是财会人员不研究如何规避风险,倒是听领导的话,最终坏事了。曾经我们也发生过这样的问题。三是想当然的思想依然存在。自己觉得是对的,其实在财务制度上就是一种错误,一查一个准。其实也没有多大的问题,关键的就是做账做的不行。财务管理上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大家都是校长法人大人,回去自己想一想,然后改一改,我想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态度。
五是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也有一些个人利益方面的考虑。这个确实不是危言耸听。你们想一想,一到了假期,尤其是暑假的时候,学校成了大工地了。我也不知道你们履行过相关手续没有,但据我了解,很多时候没有向上汇报和请示。几十万的工程就做了,不知道是如何走程序和处理账务的。有的领导说,这些学校把好做的事情,有利益的工程项目抢着做了,一到了涉及到安全或者是棘手花钱的事情,踢皮球一番到了教育局了。这个有一点不应该。去年到今年,有的学校连暖气费都没有交,但工程倒是不少,这有一点自相矛盾。
六是管理上不是非常到位,也有不敢管、管不了、放任自流的现象。有的学校环节干部多如牛毛,而且是有一点尾大不掉。已经证明,那就是出了问题,校长都不知其可,都是环节干部惹的祸,总不能因为是中层干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主观臆断,不想后面有许多负面效应。说到底,管干部就是保护自己。也有个别教师收受家长红包、礼物,甚至是启发式的,这个越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这些算不是微腐败,我想肯定是,更要坚决打击,不能形成气候和氛围。负面的东西就要反对和大家,让正能量弘扬起来。这才是一个单位管理需要见到的效果。
态度决定着我们的言行举止和思想重视程度。态度问题决定于
我们的素质和素养。我一直讲,教育人就是文化人,不要做那些小儿科的事情。夜郎自大、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大事不去做,小事做不来,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我想,对待这次巡察工作,务必要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实事求是。不管是账务、财务不能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更不能藏起来,过去我们也有过这种现象。有一是一,有二就二,不要掩埋。程序和步骤上即使是有错误,也要说清楚和讲明白。
二是自我规范。放假期间,财务人员一定要认认真真把20_年到20_年以至于20_年的账目整理一下,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乱成一锅粥。最起码,我们的账务和账务非常清晰,拿出来像那么回事儿。这个你们懂的和明白。
三是主动积极。不管是有什么问题,态度上必须明确,主动和积极向人家巡察组汇报,征得人家的理解和谅解。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态度问题,更是一个工作艺术问题了。发现问题不可怕,因为作为学校来说,问题都不是太大。但关键是态度问题。这个不能忽略。
四是谈话要广。谈话是一个必走的程序。我想谈话一定要范围广,让想谈的老师都谈,可不能有选择的确定谈话对象。不要划圈子,不要定名额,五湖四海、放之四海,这样才能真正听到意见和建议。
五是不怕事情。有事不怕事,无事不惹事。即使是巡察出了问题,我们也要正确对待。好好想一想其中的是非曲直和对错与否,一个态度就是无则加勉、有则改之。因为我相信,小小学校不会有多大的问题的。
有备无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想九月份前以至于下半学期,各位校长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巡察工作巡出公开透明,巡出阳光明白,巡出正能量,最终实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目标。谢谢!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8.“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四个伟大”: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3.“三看齐三坚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6.“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7.“十二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18.“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20.“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1.“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2.“凡提四必”:凡提四必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分别是: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24.“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5.“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7.“中央八项规定”:20_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主要内容: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9.“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30.“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_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职能即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即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即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3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2.“一岗双责”:“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3.“三重一大”:20_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_]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4.“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5.“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6.“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7.“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3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40.“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41.“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42.“全覆盖”: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43.“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44.“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45.“常规巡察”: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党组织,每年根据情况安排巡察轮次。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6.“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47.“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48.“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察过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49.“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区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区党委反馈,并由县区党委督促整改。
50.“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区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区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51.“延伸巡察”:县区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52.“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巡察干部人选,一次一授权。
53.“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54.“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55.“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6.“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7.“两职”观念:巡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58.“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9.“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60.“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61.“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62.“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63.“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4.“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65.“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66.“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67.“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68.“三个汇报机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县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69.“三不两防三把关”: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
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70.“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71.“五个持续”:20_年7月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2.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73.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_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
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
74.“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5.“七抓”:20_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_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
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
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76.“问题线索分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建议组织处理类。
巡察组对问题线索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分类处理:(1)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的。
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把握,从严掌握标准和数量。
(2)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需要给予了解关注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握,从实掌握。
(3)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经了解后,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判断其不具备给予党政处分条件,但可能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4)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的问题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性质,以及经了解可初步判断不实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7.“五个扎实”:五个扎实是20_年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来陕西视察工作,看望干部群众时作的重要讲话,即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78.“五新战略”:20_年5月7日娄勤俭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五新战略”新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7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以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重点查处党的***后(20_.11.08—20_.11.1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_.12.0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_.06.18)。
80.“十二+n种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会议,即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3)召开座谈会,即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聚焦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4)受理信访,即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5)个别谈话,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为巡察市直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个别谈话对象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年来退休的班子成员。
巡察组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发至谈话对象。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经组领导批准可“一对一”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报巡察组领导审阅。
定期召开全组会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与谈话对象再次约谈,或适当扩大谈话面。要严格做好谈话内容等资料的保密工作。
(6)询问有关知情人,即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可向了解相关具体情况的参与者、见证者或者密切关系人询问情况。
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
9月27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竖新镇村居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在竖新镇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委巡察办、村居巡察工作小组成员、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中层干部、市、区“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等共170人参加动员会。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郁彧作巡察动员讲话,竖新镇党委书记王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郁彧同志强调,巡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竖新镇村居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指出,村居巡察将巡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是打通基层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村居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好区委交付的巡察任务。同时,他还在讲话中明确了本次村居巡察监督的对象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式等相关要求。
王昊同志代表镇党委和23个村居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竖新镇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巡察既是对我镇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和基层治理效能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次“政治体检”,必将有力推动竖新镇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的有序实施。做到认真学习、主动配合、严守纪律,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村居各项工作实际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即知即改,有力推动巡察工作的整改落实。对于问题整改,既要做到即知即改,更要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来强化整改效果,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四是把握重要机遇,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积极效应。要把本次巡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真正将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促进竖新镇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地为魅力竖新“六乡建设”汇聚起磅礴之力。
动员会后,召开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竖新镇村居党组织工作汇报会,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村居巡察工作小组成员、我镇相关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组织、纪检、财经、信访等条线分管领导分别作条线有关情况报告。区委第一巡察组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竖新镇党委对本次村居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反映问题能做到实事求是,为顺利启动村居巡察工作打好基础。
随后,召开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竖新镇村居党组织分组和对接会,明确了分工安排、巡察流程等事项。
按照一届崇明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即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对竖新镇村居党组织进行巡察。
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对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班子成员)
依据巡察工作步骤,现在进行巡察谈话环节,希望你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
1.目前,你在单位的任职情况怎样,具体分管哪些工作?
2.简要谈一谈你对***新思想的认识?
3.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部署以及省市区委部署方面,你单位是怎样做的?(简明提纲式或举例式说明)
4.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你们平时是怎么做的?主要有那些措施?存在哪些不足?(简明扼要)
5.你在个人分管的工作上,怎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存在哪些不足?
6.你认为你们班子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决策部署方面有哪些不足?请你评价一下你们班子和单位?(举例说明)
7.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如何?存在哪些不足?
8.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怎么样,党费是是如何收缴的?
9.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发挥,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有不正当言论,是否有抵触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现象?
10.中共耀州区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和2342工程与你单位有哪些联系?(简要列条)
11.你怎么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你单位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方式是什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哪些做得好,还存在哪些不足?特别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婚丧嫁娶、发放津补贴方面是怎么做的?是否有违规现象?
12.谈一谈你对“文件”和“会议”的看法?
13.汪新军、赵晓峰案对你最深的感触是什么?(列举一二)
14.你认为本单位容易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工作点(权利点)都有哪些?平时是怎么预防的?
15.你单位在财经纪律的执行方面还有哪些漏洞?
16.“六项纪律”指什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单位和个人存在哪些不足?
17.作为领导,你平时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还有哪些不足?
18.据你了解,你单位或个人有无违法违纪问题?
19.说说你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你是否还有其他需要向巡察组反映的问题?
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职巡视机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的制度。
02
什么是巡察制度?
巡察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指市(地、州、盟)党委,县(市、区、旗)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是巡视在市县的延伸,是老百姓身边的巡视。
03
巡视组、巡察组是谁派出的?
巡视组、巡察组是由各级党委派出,对党委负责,是党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而不是纪委监委派出,这从名称上也可以看出,比如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
04
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是怎样的?
省级以上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一级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别对本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巡视组、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其他职位,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行“一轮一授权”。
05
巡视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查找政治上的温差、落差、偏差,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
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监督,重点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06
巡视组、巡察组主要采取哪些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召开座谈会;
8.列席被巡视、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11.开展专项检查;
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派出巡视、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07
党员干部群众如何向巡视组、巡察组反映情况?
巡视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将公告巡视组、巡察组办公地点、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箱。党员干部群众可以当面反映情况,可以通过公告的举报电话反映情况,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材料反映情况。
08
被巡视、被巡察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哪些责任?
被巡视、被巡察党组织要全面、客观、真实地报告情况、提供资料,积极协助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承担主体责任。
09
干扰巡视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详细规定了干扰巡视和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6种具体情形,即:
1.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2.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3.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5.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6.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10
对干扰巡视的行为怎么处理?
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
1. 巡视巡察概念: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的延伸、补充;是巡视工作向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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