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新供给经济学”
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均近10%的高速增长,在世界各国的排名由第十位上升到第二位,占全球经济总量的比重由1.7%上升至10.5%。
这一成就的取得,主要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指导下,在总供给管理方面开创性地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极大地释放了供给潜力,同时也较有效地对总需求进行了管理。但中国未来10年至30年的发展,将面临来自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减速压力,经济可持续快速发展难度显著加大。从内部因素看,高速增长是后发经济体在特定追赶时期的一种增长形态,随着与前沿国家技术差距和其他相关要素、机制差别的缩小,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规律性地向成熟经济体的水平收敛,且这一过程将横跨较长时期。从外部因素看,自202_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尽管美国、欧洲、日本等经济体采取了以宽松货币政策为核心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局部及个别时段出现一些积极信号,但总体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这表明,一方面,欧美近几十年的主流经济学派,即从需求端入手调控经济的思路已步入穷途;另一方面,中国以欧美日需求驱动出口,进而带动经济发展的模式,在未来将很难持续。增长速度回落时期既有严峻挑战和风险,也蕴藏着重大的机遇。一方面,倘若不能正确认识潜在增长率的应有水平而一味通过政策刺激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则很可能重蹈日本泡沫经济的覆辙,特别是这一过程还可能与矛盾凸显期的“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叠加。另一方面,未来十年,中国所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仍与供给方面的特殊国情、特定转轨、特色化结构变迁有关,即以生产关系的自我调整继续解放生产力,在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充分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活力,在中等收入阶段培育起以创新为主的接续增长动力,继续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稳步而持续地提升。面对未来的挑战,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应按照党的十八大已经在凝聚社会共识基础上作出的部署,以改革统领全局。尽管大方向已经明确,但“怎么改”的操作性问题也不容忽视。没有“对症下药”的经济理论作指导,就不能保证正确的改革路径。我们认为,在经济理论和政策领域,急需构建促进总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增长方式转变的“新供给经济学”,并以此作为指导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经济理论之一。在当前全球应对经济危机乏善可陈(欧美日主要依靠宽松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但成效不明显)的情况下,“新供给经济学”着重从供给方发展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的核心理念,不仅对中国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亚非拉发展和欧美走出危机也有一定程度的积极意义。传统供给管理学派的沿革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最根本的失误是,“假设”了供给环境,强调需求而忽视供给,没有意识到生产力革命带来的总供给的根本性变化。事实上,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虽然离不开消费需求的动力源,但更为主要的支撑因素是供给。从更综合、更本质的层面上讲,经济发展的停滞不是需求不足,而是有效供给(包括生产要素供给和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一般而言,要素供给(如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供给等)是经济层面的,与千千万万的微观主体相关联;而制度是政治社会文化层面的,直接与社会管理的主体相关联。马克思曾指出:“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将从这种社会生产组织开始,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以往的一切都大大地相形见绌。”“二战”后,传统凯恩斯主义曾占据经济学的统治地位,西方国家普遍依据传统凯恩斯理论制定政策,对经济进行需求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为了追求经济增长,凯恩斯主义在实施中扩大需求,导致了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失业与物价持续上涨并存的滞胀局面。经济学者纷纷向凯恩斯主义提出挑战,并研究替代的理论和政策。供给学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起,并在里根总统任期内得以实践的。上世纪80年代“里根经济学”时期所盛行的 “供给学派”,所依托的是并不太成体系的供给经济学(Supply-Side Economics),并非强调政府在有效供给形成和结构优化方面的能动作用,而是强调税收中性和减税等“减少干预”、使经济自身增加供给的原则。供给学派针对传统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复活了古典的“萨伊定律”,即“生产自创需求”——谁也不为生产而生产,目的是消费,生产、分配、交换只是手段。因此,从这一角度审视经济运行机制,问题并不在于需求,而是在于政策错误等导致供给出现了问题。供给学派力主加强市场经济作用,反对政府干预。而立足于中国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追赶(即实施“三步走”现代化赶超战略)的客观需要,解读和借鉴供给学派的主张,应强调一点,即政府以经济手段为主,优化供给引导政策而避免行政干预失误。政府的经济政策,体现为对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刺激或抑制,其中财政政策在结构导向上最为重要,操作工具、操作方式的合理性亦是关键。
在国家干预方面,德国经验值得借鉴。同样是广场协议后,德国马克大幅升值36%,但德国并没有推行大规模刺激政策。时任联邦德国经济发展专家委员会主席施奈德教授在解释政策出发点时指出,对于解决失业问题,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可以在短期内奏效,但是无法在长期中根本性地解决问题。增加就业要靠投资,但利率 下降只是暂时性、一次性地减少了企业的投资成本,而企业投资是一种长期行为,最终将取决于利润率情况。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改善企业盈利的环境,而不是一味地对经济直接进行刺激。1982年至1987年,德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由3.3%递减到了0.4%的水平。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企业和个人大幅减税;在财政支出方面也通过减少补贴等手段削减开支。这些是在约束政府作用方面的理性的、机制性的调整。另一方面,政府又确实有所作为:在削减财政收支的同时,注重对经济结构的调整,用财政补贴资助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一些生产行业;积极支持企业的研发,并向劳动者提供各种培训及其他形式的帮助,从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如果不考虑两德统一的影响,广场协议后的德国经济,一直保持了2%左右的温和增长。至今,德国成为表现稳定且有可持续性的经济体,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仍无大患,也因而成为了维系欧元区不解体的决定性力量之一。当前,在世界遭遇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后, “国家干预”具有无可辩驳的必要性,这使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再次成为思想界的热点或侧重点。需求管理政策效用减弱中国特色的新供给管理,在过去30多年已在孕育,其源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历史命题。上世纪80年代以后,就先后有一些学者在广泛的意义上讨论“供给管理”,其讨论侧重于总供给变化机制中更多样化的政府行为,并特别注重在转轨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框架下产业政策优化,强调在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创新。这已经体现了从理论层面到实践层面的“中国特色”。近几年,中国经济、社会伴随着“黄金发展”而来的矛盾凸显,已使渐进改革路径所依赖的制度供给的“后发劣势”有所暴露。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既得利益阻碍明显的胶着期,同样也是时不我待的改革攻坚期。应当看到,如果没有一个以改革为核心的充分注重于供给方面的经济理论来指导改革,就难以达成清晰、理性的配套推进思路,并凝聚社会共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必须适应中长期经济模式的转变和社会转型,并学会在一个更具广泛性、与国内消费和服务业联系更大、对出口和投资依赖程度较小的增长模式中操作。由于劳动力供应逐渐紧张,劳动者工资率趋于上升,从而有望提高劳动者收入和服务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同时实际有效汇率也将有一定程度升值。新背景下,虽然逆周期性质的总需求管理不乏用武之地,但寻求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增长的供给政策,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现实情况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已难以适应中国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后的总体要求。货币政策作为总量管理政策,难以有效解决经济中的结构性问题。中国最近两轮通货膨胀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主要以食品价格推动为主因,交通、通信、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价格几乎没有上涨,甚至小幅下降。而对于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除考虑货币因素外,如果能够有效增加产品供给,将可以缓解物价上涨并实现价格调控目标,而无须过分依赖货币政策调整,进而减少对本应大力发展的其他部门的不利影响。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和潜在增长率下降的情况下,总需求管理如果操作不当,不仅可能会和其他因素综合而使经济运行陷入滞胀风险——美国等已有前车之鉴,还可能引发资产泡沫——例如日本。日本经济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达到顶峰后,不可能再像六七十年代那样高速增长。但是日本决策当局过分自信,且迷信宏观政策的刺激作用,实行了低利率的宽松货币政策,结果放任了资产泡沫,并导致泡沫崩溃和陷入痛苦的“失去的二十年”。财政政策所受的“三元悖论”式的制约,是一个永恒命题,即减税、增支和控制负债三项要求不可能同时满足。经历上一次4万亿元政府投资为代表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后,中国财政刺激的安全空间已明显收窄。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宏观税负总体水平尚属合理,但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和居民实际社会保障情况,进一步提升税负总水平并不可行。与此同时,未来中国财政支出将迅速增加,包括用于健全养老金体系、医疗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投入。另外,目前积累的大规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已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隐性财政负担。因此,中国公共财政负担总体而言会逐渐加重,预留财政空间和保持财政可持续性是重要的目标,需要有关部门未雨绸缪。
目前,通胀压力与增长速度下降的因素合在一起,已使中国经济面临某种“滞胀式”的潜在威胁,调控当局的操作空间正明显收窄。中国非贸易产品大多是低生产率且人工密集型产品,这也是这些部门劳动力分享经济高增长收益和保持充分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因而,宏观决策者应当适度降低经济中长期增长目标并提高通胀容忍度。与大宗商品成本的周期性冲击不同,劳动力成本冲击属于持久性冲击。部分学者的分析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决策者仍想实现过去较高的经济增速,最终只能带来物价更高水平的持续上涨,而对产出的拉动作用不大。总需求刺激政策并不明智,很可能仅是出现比以往更高的物价上涨,但经济增长仍未见起色,甚至还要低于已经下降的潜在经济增长率。一旦在某个临界点上,增长率居于下方,而通胀水平居于上方,中国的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将变得极其两难和棘手。此即中国不可忽视、无法回避的“滞胀式”威胁。所以,只有以实质性的结构优化和增长质量的提升,形成全要素生产率的支撑作用,在以可持续的上行因素对冲各种下行因素之后,保持增长率居于上方而通胀水平居于下方的基本格局相对稳固,才能化解这种“滞胀式”威胁。而优化结构和提高增长质量,势必要求以实质性的改革来克服种种既得利益的可能阻碍,化解深层矛盾制约。改革需要新的理论基础30余年的“中国奇迹”是依靠全面 开放、利用人口红利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但更主要的是依靠改革调动了相关经济资源配置的潜力。市场经济在逐步替代计划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其制度优化进程还存在不对称的地方。目前,中国一般产品市场已基本完全放开,但要素市场和大宗基础能源、资源市场仍然存在严重扭曲,人为压低要素价格,从而粗放地促进经济增长。但也正是如此,对生产者和投资者的补贴,使得经济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经济结构失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在“顶层规划”的全面配套改革中,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实现市场和政府力量的有效结合,逐步实现向较高水平的常规经济增长路径和可持续增长路径转变。根据未来一个时期中国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宏观调控政策要在总需求管理上稳健审慎且能灵活地预调微调,避免在稳增长努力下的通胀抬头;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化解制约中国长期发展和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的深层制度因素。当前,中国还有很多深层次改革仍未全面开展,如新一轮价税财改革、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打破垄断的改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等等,这些改革都能够帮助企业对冲成本上升的压力,增加总供给,从而提高经济活力,既有利于控制住物价,又有利于保住增长的可持续性。
由此考虑,我们基本的政策主张可表述为:“双创双化双减”。1.创新: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需要靠自主创新艰难前行,建成创新型国家,才能完成从工业经济向“中国新经济”的艰难转轨。可以预计,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和纳米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新引擎。在此过程中,科技创新客观需要以制度创新和运行机制的改造作为关键性支撑,从这种中国特色转轨道路上的创新特色而言,我们强调:“制度高于技术。”2.创业: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鼓励全民创业,特别在中小微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上,要以多种制度变革和政策优化举措,支持实现民营经济新飞跃。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深化战略性改组,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深化改革中消除过度垄断因素和优化治理结构,发挥其应有的特定功能与辐射力,与民营经济相辅相成共同发展。3.城镇化:由于城镇化意味着收入的提高、消费和服务的提升、人口的高密度聚集,以及进城农民生活和居住方式的改变,城镇化毫无疑问是中国经济增长持久的内生动力。城镇化强烈需要供给结构的变化,城市人口的聚集和规模经济,这将大大促进产业分工的细化和就业结构的细化。但在城镇化过程中,要预防和阻止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与发展,对资产泡沫危险绝不可掉以轻心。要引导好中国城镇化进程,发挥城镇化红利,需要对阻碍城镇化进程的现行户口制度以及户口附属的福利制度、农村土地、城市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进行相应地变革。在弥合“二元经济”的历史过程中,推行制度建设、经济手段和其他各种调控手段、政策措施的优化组合,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服务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走出一条城乡一体化一元经济的“中国道路”。4.产业优化:在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中国不能放弃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不能简单将现有传统产业淘汰到国外,而应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其渐次向中西部转移,同时鼓励现有产业改造升级。
要改变对服务业不够重视的传统观点,“中国服务”可能比“中国制造”更有可持续性。大力发展服务业是结构调整的主旋律和扩大就业机会的制胜法宝,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充分发展。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至关重要。同时必须看到,政府扶植产业的效果已经在逐渐递减。开放条件下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限制,使我们传统的通过政府扶持和优惠为主的产业政策手段,越来越多地受到贸易对手的关注和制约。因此,新时期推动结构优化和升级的措施,应该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企业真正成为围绕需求结构变动展开创新和产业、行业结构升级的主体。政府的作用应重点转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如深化改革金融体系、培育创业和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政策性金融产品、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5.减税:应以结构性减税作为现阶段宏观调控和财税政策的重点和亮点之一。结构性减税是激发市场主体“两创”活力并以经济杠杆引导结构优化、方式转变的代表性机制之一。税外负担的减轻需与减税相互结合与协调。税制的总体优化需在远景上依照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发展目标模式,近景上适应各具体发展阶段上的要求与制约,纳入财政、经济、行政和政治体制配套改革,积极有序推进。6.减少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审批应成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和基本取向,进而达成实质性减少政府行政干预特别是行政许可的制度改进,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降低交易成本,达到鼓励创业、创新,提高效率,推进“两化”的综合效应。前不久公布的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打胜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把中国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到新的水平。”因此,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迫切地需要凝聚改革的共识,也强烈呼唤能促进改革的新供给经济学,并且在这个理论框架下探讨“顶层设计”和“系统改革”。新供给经济学研究小组主要成员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万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姚余栋,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黄剑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培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研究员李宏瑾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其所在单位无关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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