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稿 财产收入公开
尊敬的评委,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共同讨论有关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应不应该公开的问题,而我方的一贯观点是,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不应该公开。
要讨论这个辩题,首先请允许我阐明这个辩题的具体概念。
官员,是指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政府工作人员。公开,是将事情的内容暴露于大众、把秘密公布出来、完全不隐蔽。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在我国,官员的工资,本身就是公开的。而我们今天讨论的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的公开,是包括其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的一并公开。
首先我方必须申明,我方对于财产的公开,并不认为其没有优点,只是长远综合来说弊大于利,不适合也不应该实施。对方辩友一定会认为其有利于官员防腐,但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防腐必须靠的是根源上起作用的制度,而不是不合理不合适的随意公开手段。既然我方认为财产不应该公开。那么公开这一手段途径肯定存在着其本身的弊端,下面就请允许我陈述其弊端。第一,财产公开侵犯了官员的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虽然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是哪位官员是想要将自己的财产赤裸裸地展示在公众面前,任社会议论呢?试想,如果你是政府官员,你会实实在在地将你的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吗。
第二,公开的财产并不一定真实。官员的财产组成有很多种形式,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资产性投资股权等等。这些资产,有可能在官员名下,也有可能在家人名下、亲朋好友名下,甚至是二奶,小三名下。银行存款也可能不在国内,还可能在国外等等。因此财产公开也不是说公开就能公开的,公开了未必就能报证所有资产都公开透明。同时,在一项有5600人参与的网络在线调查显示,90.81%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所以说,财产公开这种耗费大量精力物力换来一个不真实数据的做法,并不合理并不可取。
综于以上弊端,我方认为,官员财产公开并不能达到人们预想中的效果,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归制度、法律等根源上的问题,而不是靠这样一个耗费大量社会资源却毫无成效的方法手段。当这种方法实行的不合理时,甚至会出现故意利用此手段栽赃陷害的情况。我方认为腐败问题是国家必须治理的问题,但不是靠一个不合理不合情的方式手来治理。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官员财产及其收入状况,不应该公开。
官员财产是否应该公开化
官员的财产数额一直是人们持续关注的话题,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又或者是为了防腐倡廉等等原因,百姓们绝大多数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化,要求将其家底透明于公众。那么,这不禁引起我们思考,官员财产是否应该公开化呢?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百姓提出这种要求的原因。近年来,官员的贪污贿赂等一系列腐败行为似乎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他们越来越明目张胆的以不正当手段笼络钱财,而百姓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纳税钱被私有化,却无能为力。另外,政府每年公布的财政支出增长的速度也堪比高铁,其中“三公消费”一项就占了18.6%,要知道,教育文化支出仅占16%。但是,最让人震惊的并不是“三公消费”,而是最后一项叫做“其他支出”,占25%。这一项神奇的支出到底支向了谁的口袋,我们不得而知,也由此使得我们浮想联翩。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对此,中国官员又有怎样的反应呢?全国政协委员中共组的一名高官给出了答案: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他与记者就官员财产公示问题进行了如下对话:记者:“某主席,你怎么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高官:“很遗憾,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记者:“新疆的阿勒泰、浙江的慈溪都在搞官员财产公示,贵省有没有意愿搞试点?” 高官:“我不知道。” 记者:“这几天大家有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 高官:“没有。我们中共组里没有人讨论。” 记者:“你会提这样的建议或者议案吗?” 高官:“不会。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 记者:“企业老板?你是说国有大企业的高管吗?” 高官:“不是,是那些私营企业的老板。” 记者目瞪口呆,再也问不出问题。由此可见,从第一个问题开始,这位高官便是消极的态度,并且提出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建议,官员财产公示的路将会充满曲折与艰辛。
那么,高官们为何不愿意公布自己的财产呢?据官方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近期答《财经》记者问:对于许多国家通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为什么在我国不能实行?王振川答:“关键还是社会发展还没有到那个阶段,条件不具备。”他说的阶段、条件,不是指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和监督要求,也不是指官员的承受能力,而是技术性条件,“比如国外的实名制”、“如金融体制的完善、健全还有待时日。” 但是,这种理由却不完全可信。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一份关于“贫富两极分化”的调查报告表明:高干子女掌控五大经济部门。三千人不到的他们,居然拥有的财富相当于中国国家一年财政收入的一半。而一旦实行自上而下的公布自己、配偶和子女财产这项制度,他们之中不知要有多少人就要老菩萨过江一一自身难保。
所以,尽管人们吁请呼唤已经二十多年了,高官们也只是用“国情论”和技术条件论来应对。
当然,也并不是每个官员都反对。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表示,他可以带头公布财产,因为自己没有多少家当。可以看出,其他官员不
愿公布并不是时机不够成熟,而是不符合“没有多少家当”这一标准,这更加让百姓怀疑官员财产的干净度。
因此,官员财产公开化的必须的,其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中国,这条公示之路必定会走的艰难。抛开国内,放眼国际,俄罗斯在2024年5月20日正式颁布官员家庭财产公示法。总统梅德韦杰夫18日签署多项旨在根除腐败的政令,要求俄罗斯公职人员必须每年公开年收入。2024年12月,俄罗斯《反腐败法》就规定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有义务提交收入和财产信息。
既然国外已有国家为此立法,中国也没有理由拒绝百姓的要求。九三学社提议将“三公消费”纳入刑法,加大惩罚力度,利用法律的威严起到震慑性的作用,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或者就像张春贤所暗示的先让一部分官员公示起来,让先公示带动后公示。只要百姓继续施压,政府官员也加强互相监督,相信我国在不久可以出台相关财产公示法,以遏制三公消费,反腐倡廉。
民商0901张荩2009110061
为什么官员财产公开应该缓行
导语:公务员无权在外国拥有资产
10月22日下午,正在中国进行正式访问的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回答中国网民关于俄罗斯反腐败的问题时表示,一个公务员从现在开始就没有权利在外国拥有资产。俄罗斯真是给脸不要脸的节奏,先是吹嘘免费医疗,这回又炫耀财产公开了,看来在邪路上已经越走越远了,也难为我们兔死狐悲地为他们制作《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周年祭》,真是“诲汝谆谆,听我藐藐”!更有喜感到肉紧的是,作为博彩业的天堂澳门也按捺不住凑热闹的节奏,日前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官员财产公开,这明显想搞出“一国两制”的节操么!
不能给我们鞭挞,那么我们就大声歌颂!既然中国官员财产公开遥遥无期,那么就让我们态度鲜明地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财产公开。
一、队伍性质决定了没有财产公开的必要
官员财产公开要缓行,如果说句正能量的人话,特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话的话,那就应该坚决禁行!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这主要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性质决定的!
众所周知,我们的领导干部,历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是人民公仆、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这样的队伍性质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拥有任何个人财产的事实,绝对个个都如同澳门特区政府海关关长徐礼恒的节奏,名下房产、地产、车位等等显示为零框蛋!
面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强烈要求财产公开的呼声,其实,我们领导同志们觉悟很高,也是十分迫切地希望财产公开的,以证清白的,给予那些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不法分子最有力的回击。有权威机构进行过专项调查,领导干部要求财产公开的愿望相当强烈,在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有70%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在不同行政级别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比例最高,超过80%认为应当公开财产!
话挑明到这个程度,想必大家都已洞若观火了:要财产公开根本没有任何难度,无非就是晒晒领导干部的财产罢了,主要难的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名下根本没有任何财产的。如果贸然地进行官员财产公开,绝对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浪费纸张„„毫无意义,也根本没必要!令人无比遗憾的是,被无偿服务到至今的人民群众,竟然还是无法理解我们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无私性。领导同志们都在替我们这些人的智商捉急啊,幸亏他们的胸襟无比的宽广!
这回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在新华网与中国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互动,谈及反腐败事业,又无耻地涉及到了官员财产公开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这又给很多人吐槽喷粪的好时机。
对此,我们一定提高认识,千万不能上当,众所周知,俄罗斯已经彻底地走上了邪路,他们的官员队伍与我们的领导队伍性质是完全不同了。小学政治课的基本常识,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领导是为人民服务的,而资本主义的官员是为人民币服务,基于这样的现实,我们的领导根本没必要财产公开,而他们的官员非常有必要财产公开,毕竟他们是拿钱干活的!
当然我们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像俄罗斯这样的走上邪路的国家,即使官员财产公开也无济于事了,因为历史不止一次地证明,资本主义道路是没有任何出路的。对此,素以传递正能量著称的《环球时报》非常合时宜地站了出来,伟光正地说上了人话:这回俄罗斯绝对补药碧莲的节奏,还好意思进行官员财产公开?公开到底有什么效果呢?恰恰证明并未阻止腐败的!告诉大家一个真相,俄罗斯的腐败比咱们中国可严重多了,在2024年全球腐败指数报告,中国居第80位,但是俄罗斯可是133位,相差50多名的节奏,这位叫韦德韦的姐夫该吃药了,竟然还好意思谈清廉,绝对要开补药碧脸的方子啊!
当然,中国排名80位看上去并不是很美,确实排在某些财产公开的国家后面,不过我们必须要声明,那绝对是西方的标准强加在我们的中国身上,是有意在污蔑我们大中国。至于有人说,俄罗斯从今年7月1日才开始实行严厉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根本不说明问题,问题是这种财产公开制度注定是不得人心的,绝对会无疾而终的,这就像他们搞的免费医疗一样,内啥叫梅德韦的姐夫,郑重地告诉你,医院也不能有效阻止人类的死亡,还是知趣点马上废除吧。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相信《环球时报》,就像相信素来有节操的胡锡进总编一样——这种节操,虽然也是赤裸裸的操,但毕竟属于有节制地操了。基于此,笔者对于《环报时报》传递的正能量,历来是举十个爪赞成的!
二、不能财产公开是国家性质决定的
虽然我们这个国家拥有了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同时也拥有了掌握了宇宙真理一批特殊材料制成的社会精英,但是不容回避的基本国情是,还拥有了人口基数无比庞大的觉悟不够高、素质很低的民众,因此必须由这群精英们来带领着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摸索着走上正路,有效地避免走老路和邪路!
众所周知,财产公开是国际惯例,但绝对是资本主义老掉牙的那一套,是普世价值的表现,是宪政行为,按照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那注定是要被历史所淘汰的,因此,我们根本没有必要与世界保持步调一致。而我们是注定天降大任,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一项开天辟地的事业,这是一条实现宇宙真理的道路,所以,既存的人类基本常识是不符合我们中国人的,我们必将谱写人类最伟大的篇章,为此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感到无比自豪——我们为这个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国度而生!
然而,许多别有用心的人,这里没有必要点名了,纯粹没事找抽,竟然大肆宣扬资本主义财产公开制度腐朽的那一套,抛出了各种奇葩言论:美国告诉你,那是当政的基本要求;台湾告诉你,那是证明清廉的方式;澳门告诉你,那是执政的先决条件„„这统统都是妖言惑众,用心险恶,绝对是挑拨离间歪曲事实的节奏。对此,我们一定要立场坚定、斗志强,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穿阴谋,坚定“三个自信”不动摇,必须形成这样的认识:美国等西方国家与我们伟大中国处于两个平行的空间,“道不同,不相与谋”,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交集和共识,只要它们赞成之,我们必须态度鲜明地反对之;至于台湾和澳门虽然跟我们是同一个国家,但我们必须坚持“一国两制”,财产公开制度绝对属于“两制”范畴,绝对不能混为一谈,要不然无法体现我们的制度的优越性。
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我们必须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坚持一切财产属于人民的底线!必须坚定信心,社会主义国家任何形式的财产公开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属于人民的财产有什么好公开的?再说公开的主体——官员也是我们人民的固有财产,他们是我们的公仆,是为我们服务的一群人,这一公开岂不是公开了我们这些作威作福的主人做派,公开我们这一群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主人寄生虫般存在的事实?
在这里,我要慎重地告诫大家:把财产公开当一回事,那绝对是上了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的当的节奏。众所周知,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通过内部来瓦解是他们惯用的伎俩,千万不要上当,一上当就是苏联人民的下场,绝对是“亡党亡国”的节奏,睁大眼睛醒眼看看《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周年祭》吧,亡党那个惨了,人民将痛失全心全意为我们服务的公仆,人民主人的地位永久性地消失;而亡国那是就更不忍睹了,绝对做定亡国奴的下场,俄罗斯人肠子都悔青了,享尽“三等公民”的待遇:
1、全民免费医疗;
2、学龄前、基础和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并提供免费午餐;
3、女55岁男60岁可领养老金,不论是否为国家工作过;
4、2024年人均收入达12700美元;
5、实现了宪法赋予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在搞免费医疗、免费教育„„这实在太水深火热了,作为俄罗斯人民纷纷要求回到从前!
三、财产不公开是人权至上的表现
10月21日《中国人权成就图片展》在联合国驻日内瓦办事处所在地万国宫华丽丽地开幕。我们欣慰地看到:这几年来,中国政府将人权普遍性和中国国情相结合起来,全面地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是有目共睹的,成绩是举世瞩目的。
在人权保障方面我们充满底气,在全世界都是响亮的发言权。基本常识告诉我们:财产权是一个人的隐私权,而隐私权是人权的最高形式!
试想一个国家连个人的隐私权都无法保障的话,谈何保障其民众的自由权、生命权乃至追求幸福的权利?天赋人权,保护人权首当其冲就是要保障人们的隐私权。因此,不进行财产公开绝对是保护人权最佳方式,是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高度表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中国的人权是世界上最好的,完全可挺起胸膛谴责西方国家肆意污蔑中国人权状况的举动!因为在保护人权方面,西方世界已经落后中国不是那么一截截的距离,那是相差几百年了。
更让我们感到喜大普奔的是,我们国家对官员的保护也是属于世界领先的地位。上文刚刚批评过俄罗斯这样的二流乃至三流国家,这里有必要批判一下像美国这样自诩为世界第一,实则邪恶至极的极度二逼的国家,因为这个国家根本不具备任何保护官员的意识,最近让全世界人民看了场狗血好戏,10月1日到17日让官员们被迫接受无薪休假,导致美国政府停摆。
众所周知,政府停摆造成的损失绝对是不可估量的,而这种损失最终还是要美国老百姓来埋单的,这充分说明美国式的制度绝对不是什么好制度,已经日薄西山的节奏了,我们要拿出《环球时报》的高姿态,主动劝诫美国,不能再因循守旧,完全有必要进行改革开放了。
在我们国家,是充分重视官员的,坚决杜绝类似“官不聊生”的状况出现。因为我们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官员财产公开了,不仅隐私权被侵犯,而且其合法财产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你们倒冷静地想想,如果堂堂的世界大国,经济总量都排名世界第二了,连他们的官员都无法保护好,谈何保护其民众?毕竟美国作为反面教材,已经告诉我们:“官不聊生”最终的结果还是“民不聊生”的下场!
为了防止这种“官不聊生”的局面出现,出于保护人权的角度来抵制官员财产公开观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在少数,著名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刘玲。这说明我们的代表和委员会绝对是头脑健全、思维正常,不像西方国家的议员那傻缺,要不然让小偷来反腐、让强盗来肃贪,甚至让小姐和二奶们战斗在反腐的第一线,这将成何体统,岂不是贻笑世界的节奏?现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节奏,效果很好,说明没有官员财产公示,我们倒能打上一场漂亮的反腐败硬仗!
通过以上分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我们完全有必要反对一切形式的官员财产公开。
四、财产公开从技术层面上讲是行不通的
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还将面临一个最为关键、最为实际的问题,那就是技术难题。
最近这段时间,意识形态的斗争很激烈啊,左右之争更是隔空喊话,在这个多事之秋,有些受西方敌对势力蛊惑的人动辄提出官员财产公开,搞得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们很是气短,又不好进行反驳,这毕竟是我们人民内部的矛盾啊。其实,只要稍具头脑,理智地想一想,就会明白,按我们目前的国情和目前的技术,的确还不能进行财产公开。
如果现在仓促地推行应景式的官员财产公开,出现的结果只有两种:要么造假,要么真公开。
造假的公开,由于制度不完善,民众也无从核实,也不敢核实,假公开了有何用?反而给了那些贪腐官员洗白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有时间转移非法财产。问题更为严峻的还是真公开,大家也不难猜到,真公开可能会惊倒大多数的群众,毕竟我们领导干部是不可能有财产,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万一某些官员有个财产,那么人民群众就会不明真相地出离愤怒,干出非理智的事,会引起天下大乱,这正好符合国外敌对势力和国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心意,借机让中国政亡人息,从而使他们逃脱追查。
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进行技术处理,为了慎重起见,进行二十年三十年酝酿,乃至上百年的研究,是必须的。虽然二百多年前瑞典就实行了官员财产公开的制度,但是瑞典式的财产公开并不是符合宇宙真理的财产公开制度,关于这个人类伟大的创举,任务必然是由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来完成的。
对于此,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可谓是煞费苦心了,他就是充分地意识到了官员财产公示“技术”难题,他“诲尔谆谆”,我等切不能“听之藐藐”。
他说,官员财产公示缺两个条件,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这些技术壁垒是一时间还是很难克服的,比如说金融实名制度不完善,身份证管理混乱,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备等等,登记信息没有实现整合„„综合来看,造成核查难题的因素大致有:一是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二是身份信息仍需更加准确;三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备;四是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更不能轻易摸清;五是信用意识缺失„„细细想来,这些技术难题实在数也数不过来了,何况要一个一个去解决。
正因为有这样的技术难题,所以,官员财产公开必须耐心等待,等待一种世界上最完善、最科学、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五、我们已经有了中国特色的财产公开
其实,我们早就有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财产公开,而且这种特殊的财产公开,绝对是优于西方世界任何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事实永远胜于雄辩的!为了保持我们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节奏,一般而言,在我们中国,被财产公开的官员必须经过特殊处理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双开”,将这些贪官们无情地打回原形,遣返到人民群众中来,然后进行重新改造!
事实上,我们国家确实是通过这样的路线来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公开的。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地方上基层的科级干部,还是至省部级高官,乃至政治局委员的级别的国家级领导人,都是经过“双开”这种形式,然后进行全世界最为详细的财产公开,可以直接盘点出与多少名女性发生或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可以具体到一块神肉的节奏,可谓无微不至。
从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到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再到重庆市原市委书记***,我们看到的一份份官员财产公开成绩单,早已是超越了西方国家的财产公开制度了,因为这种公开已经公开到了裤裆的层面。所以说是事实胜于雄辩,彻底粉碎了那些说中国没有财产公开的无耻论调。
具有中国特色的财产公开的制度,早已有之且行之有效,但是我们很实事求是,并不声称这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正因为我们有了超越所谓阳光法案的新型的财产公开制度,我们政府的廉洁度历来是值得全世界称道,执政党也因此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六、必须警惕媒体的“公开化”节奏
我觉得问题已经讲得很透了,许多人可以明白王功权、刘昕之流的公知们,简直在无理取闹;而那些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人,那更是用心险恶了。我们必须明确这样的认识,所谓的西方的财产公开就是官员的财产公开,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是代表普世价值和宪政理念的,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杜绝这种西化思想,让内啥梅德韦的姐夫可以闭嘴了,要坚定这样的认识:官员财产公开并不是反腐的灵丹妙药!
现在有一点很不好,国内很多媒体明显跟不上《环球时报》的节奏,竟然追求起“公开化”了。这种脚步越来越明显,而且都公然地为官员财产公开背书,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媒体煽阴风的节奏越来越明显,越来越赤裸裸。比如香港的媒体对我们指三道四,没大没小地说:腐败,已经成为今日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它已经从权力周边扩散到一切有垄断性和有寻租空间的各个领域,中国,要想靠官员自律和政府自身监督,那是痴人说梦。中国,权力与资本已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侵害社会利益已成顽症。中国,如果不让人民对权力实行监督,抑腐枉然!所以官员必须实行财产公开!这种腔调,很不健康,很不和谐,完全不了解中国国情,完全是对我们当前反腐事业在泼冷水,坚决要抵制!
可惜的是,连《人民日报》也明显地出现立场错乱的症状,竟然也大肆地宣传起财产申报制度,恬不知耻地声称:反腐没有秘诀,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腐败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权和透明之路。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完善官员房产乃至财产申报制度,“房腐”才无处遁形。
人民日报都如此,《中国青年报》那就是更甚了,血气方刚,很不理智,简直在大放厥词:涉及百姓利益的说改就改了,雷厉风行毫不留情,企业改制说下岗就下岗,社会福利说市场化就市场化;可 一涉及官员利益无论是规范公车,还是财产公开,还有革其他特权的命,往往是一改就停。改革者只改别人,而把自己当例外,这样改革岂有公信力?
媒体如此公然煽阴风,意欲何为?这些媒体不履行喉舌的作用,实在“拿衣服图样图森破”,他们明明可以做到“人艰不拆”的么,却偏偏要来拆穿,如此不识抬举,我们政府必须要坚决打压和严格管控!为了以正视听,传播正能量,有必要培养几位诸如周小平、王小石之流高素质评论员,至于能够看懂世界历史,从而对广大人民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然适当的时候,还要做一些关门放专家的动作!
结语
官员财产公开,在邪路上执迷不悟的俄罗斯觉得很正常,但是走在正路上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需要坚定信念的是:全世界都可以这么做,但我们中国是不能做的!
9月15日星期二,阴到多云
官员收入公开了吗?
今天看了《今日观察》的视屏,内容是关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官员收入公开的一个话题。对此我的看法是支持,这是一破冰之举,开创了中国官员收入制度公开的先河。即使现在公开的内容是工资条上也几乎可以查到的,但公开在政府纪委网上,普通老百姓都能上网搜查每个机关干部的收入金额,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腐败的作用,虽然在第四行,关于家人是否有收受礼品、财务等一栏中,没有官员填写,许多网友认为这仅仅是在作秀,但依我个人看来,他仍旧能起到监督和震慑作用,加入我是一个官员,我也不会在这一行填写有,不就相当于自己去自首了?但是当我在填写无“时”,我会留心的填写,这将受到所有百姓的监督和内心的自律。因为个人资料一公开,就受到大家的注视和监督,如果事实与申报表有太大的差距,那么势必会引起大家的检举,我想任何一位官员都仍旧希望自己继续任职。所以这一做法就像是反腐的利器,多多少少使得尖刀刺进了腐败的心脏。我更愿意说这是一种防腐的行为,只有公开了才能受到监督,只有在光天化日之下,百姓才能够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质疑甚至是检举。在中国官员工资秘密的历史上,这无疑是一大创举,对官员起到来自外界和内心的约束作用。随着腐败成本的上升各方监督的深入和广泛,迫使公职人员思考、掂量为此行为付出的代价。有限的公开也是一种进步,确实这一行为还存在诸多不合理或者有待加强之处,但这并不是一个小的地市级能解决的了的事情。
中国的制度说少也不少,关键是制度的执行里问题。当一小老百姓看到一官员的申报表工资是2万,但手上带着价值40万的手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怎么能不让人产生疑惑?但是他无权去查,这不是的的权利,而有权利的机构,却没有配套的法律,衔接之见差了点生么。在我看来,反贪污需要公开财产,不仅是有级别的官员,应当是所有有公权的公务员。而从此去彼的这一跳跃,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比如说,如何制定申报表,以使得其更加合理,体现公信力,如何界定财产,如何界定公务员的家人等等,都需要有关的法律部门等去动脑子的一个复杂的问题,以防止公务员执行公权时候有所偏差。
大家下午好,今天的辩题有些沉重。正是对待死亡的慎重督促我们要基于现实情况,综合必要性,可行性,正当性综合考查再做出应不应该立法允许安乐死的选择。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安乐死。安乐死是指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可见,安乐死诚然让人死亡,但重点更是授人以安乐,关注病人的生命质量,让其从痛苦中解脱。
我方认为应该立法允许安乐死。理由有三:
一是通过立法允许安乐死能解决现实和法律的双重困境。
安乐死的立法议案最早于1988年七届人大会议上由严仁英和胡亚美这两位中国妇产科和儿科的泰斗提出。自1994年之后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从中人民的需求可见一斑。安乐死客观存在的巨大现实需求遭遇着法律上的空白,安乐死便只能以隐秘私下的方式进行,而这才恰恰是许多问题事故产生的原因。安乐死在法律上的困境更严重,实施了安乐死,在现存的法律评判体系是只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来界定医生或病人家属的。这样做明显违背了基本的法律精神和道德评价。安乐死迫切需要一个合法实行的渠道。
二是通过立法允许安乐死能促进安乐死制度本身的完善。安乐死制度自提出便受到广泛关注,其立法问题是国际国内各界多年深刻讨论的核心所在。伴随着现今荷兰,日本,瑞士等国都已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际大背景,我国在安乐死制度的研究上尤其是在安乐死的立法问题上已有一定可行的储备。例如关于安乐死实际的操作程序形成有具体严格的标准方案,简称“643”。而更重要的是,立法允许安乐死,就是把安乐死放在法律框架下运行,由立法,司法,执法等多方面来监督和约束,安乐死日益规范和完善的前景更值得期待。
三是通过立法允许安乐死能实现对病人权利的真正尊重。我们今天讨论的安乐死是作用于患不治之症的病人,所以要是就像你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大呼好死不如赖活着,未免站着说话不腰疼。让我们设身处地于病人的视角去看待安乐死,也许就不难理解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了。秉承自主原则,尊重临终病人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是真正符合病人利益的。在最后一程上给予自由才真正实现了对他们的尊重。
尽管身死,充满安乐。综上,我方坚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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