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麻阳苗族自治县从去年3月10日开始,从县直机关、各乡镇抽调干部1156名,组成312支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法律集中教育活动,经过为期2个月扎实工作,全县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初步涉法向积极学法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多种媒体交叉使用。运用了标语、横幅、专栏、墙报、简报等多种手段,对活动开展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因材而异,登门施教。针对农民群众具体情况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因材施教的方法,上门辅导,对个别重点户实行登门施教。舒家村乡将政策法律知识编成了对联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对联贴到每家农产的大门上,既使宣传入情入理,又使活动呈现出节日般的喜庆气氛。三是开办夜校,分类施教。我们采取开办农民夜校的办法,并编写了乡土教材,对村民实行集中宣传教育。四是鸿雁传法,惠及游子。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创造性地摸索了一套催、叫、劝、寄、导的特殊服务方法,共请回外地务工、经商人员5672人次,寄出法律书籍7829套,确保教育尽量无死角。五是集市咨询,有奖竞答。我县利用赶集日,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如县法院在长潭乡设立了临时法庭,实行现场办案,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平溪乡还开展了有奖竞赛抢答活动,由于全民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育、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六是文艺下乡,富教于乐。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文化下乡活动十分活跃,向村民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戏、法制影片、法制电视录相片。组建了一支由原法院院长田良藻为团长的退休老干部政策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以县花灯剧团为主力军的文艺演出队深入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朋友欢迎。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根据农民居住分散,外出打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我们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了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主要普及了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涉及农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刑法、刑诉法、行诉法、税法、村民组织法、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二是涉及农民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第三是涉及农民之间交往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大,目前,我县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干部们对农民搞政策法律封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生怕让农民知道。农民一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政策法律的具体内容,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县通过这一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农村政策法律读本等书籍共13万册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前些年各村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村民议事,以往只讲个理,现在先要看是否合法。如谭家寨乡政府搬迁,征用了弄里村土地。由于在征用后,该政府机关工程设备没有完善,造成农民部分土地荒芜。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按照法律程序,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议案,要求对荒芜土地收取荒芜费。通过协商乡政府按《土地法》有关规定每年给弄里村补偿荒芜费1500元,直到没有荒芜为止。
3、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过去一些农民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甚明了,只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甚至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大增强了农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舒家村乡丁家村过去各项上交提留一直收不上来,乡政府组织干部进村催收,多次遭到村民围攻殴打。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我们向农产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进行综合整治,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该村已由过去的失控村变为治安模范村,上交提留不须村组干部上门催收了。
4、广大农民敢于依法维权。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绿溪口乡洲上村农民向村委会实行三承诺,即(1)遵守法纪,积极交纳税项税费;(2)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3)做一个合格村民。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委会公开向群众承诺以下三项内容:(1)提供一切法律服务;(2)提供生产技术服务;(3)向特困、五保护等提供相应的服务。相互间还签定了承诺书:自承诺公开后,洲上村秩序井然有序,农民遇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该村二组女青年张某某,原与中医院一医生自由恋爱,后男方中止了恋爱关系,女方家族准备纠集近百人向男方讨回公道,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通过学习,张某便打消了这一念头,主动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了这一纠纷。
5、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共为全县7.8万农产中16岁至45岁村民发放了《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在每个村建立了农民普法夜校。同时与农民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现在,农村中打牌、赌博、扯皮、打架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去年,全县有235个村委会被评为市、县安全文明村,占总比例的70%,有6.3万农产
被评为双文明户、遵纪守法光荣户,并涌现大批各种养殖专业户、重点户、省科技致富典型等一大批新型农民。(二)目前,我县通过开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那么现阶段我县农民最需要的是什么,希望是什么? 据调查,得到的回答是:农民最需要的是社会稳定,最希望的是发家致富,最怕的是加重负担,为此,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需要法律进农家,因为法律是他们的护身符,法比神灵验。
一、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农民需要法律保护,今年元月至4月份,我县各乡镇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37起,其中重大案件14起,特大案件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的105起上升30.48%。今年3月6日,江口墟镇大禾田村三组龙弟弟为泄愤将本组村民龙社友已挂果三年的179株桔树砍掉,价值3万元余元;谭家寨乡咸池坳村一组的张青玉与该村二组村民李叶林因土地纠纷,张青玉对村委会调解不服,为泄私愤,张青玉将李叶林的柑桔树砍断24根,价值1000余元。还有家庭暴力犯罪、凶杀、纠纷械斗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地痞流氓骚扰~,在少数乡镇农民缺乏安全感,需要法律的保护。
二、农村山、林、地界纠纷、因催收提留款等经济交往引发的问题增多,农民需要法律保护。如我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因百亩山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争执,乡政府指令国土站进行调查处理,国土站获得大量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该争议山地的所有权归李家村所有》的决定。然而跃马寨村以村、组干部为首无视党纪国法,纠集数十人,手持刀斧趁夜赶往争议地将该地承包经营大户符某已挂果的柑桔树砍掉一千余株,价值数万元。公安部门出面才平息了这一事件。当今,我县农村渔塘、水库、果园的承包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为了吃上定心丸,不少的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这些都说明了农民急需得到法律保护。
三、农民减轻不合理负担需要法律保护。前几年,我县不合理上交仍然存在,据农户反映我县和平溪乡的牲猪屠宰税变成田亩税、人头税。绿溪口乡的柑桔特产税也变成田亩税、人均税,而不按实征收,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此外,还有个别乡镇为了解决经费不足,下达创收任务,乡干部便在农民头上打主意。(三)经过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从我县农村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不难看出,还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仍不强,导致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要落实好我县四五普法提出的抓好基层乡、村农户普法与依法治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思考之一:应强化基层领导带头学法,把农村依法治家活动抓好抓实。农村问题事关大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我县的经济发展,人们要切实转变观念,走依法治村、治家之路,这就要求我们把法律交给农民。事实证明,农民掌握了法律,就可以变成生产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要推动农民学法用法守法,至关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思考之二: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农民普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的任务才能落到实处。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要围绕农民普遍关心的减轻农民负担、农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思考之三:要用法律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目前,我县农村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的理解仍带有片面性和模糊认识,如果不去占领农村这块思想文化阵地,不及时把有关政策法律交给农民,农民容易受喜欢钻政策法律空子的人的影响,一些封建的、迷信的甚至反政府的东西就会见缝插针。95年8.9、8.11杀人抬尸冲击、打砸县委和政府机关,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思考之四:完善农村立法,确保农民有法可依。现在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仍然存在一些法律空白点,如耕地抛荒怎么办,这类问题既无政策又无法律法规规定。另外,国家重点工程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乡、村、组、农民个人的分配比例均无法统一规定,有的地方因处理不当造成农民阻工、~。还有农民外出打工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无需在乡、村办理任何手续,有的在外赚了钱,盖起了楼房,并且银行有了存款,而他们的上交却分文不给,乡、村、组无法对他们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农民反映强烈。思考之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齐抓共管,以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和农村依法治理的领导与管理。现在乡镇除了党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抓这项工作外,主要靠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抓,这是远远不够的,既要充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又要动员法庭、派出所、国土站、林业站、农业站、工商、税务等部门,一齐上阵,还应发挥村支两委、调解治保小组、村民小组长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麻阳苗族自治县从去年3月10日开始,从县直机关、各乡镇抽调干部1156名,组成312支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法律集中教育活动,经过为期2个月扎实工作,全县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初步涉法向积极学法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多种媒体交叉使用。运用了标语、横幅、专栏、墙报、简报等多种手段,对活动开展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因材而异,登门施教。针对农民群众具体情况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因材施教的方法,上门辅导,对个别重点户实行登门施教。舒家村乡将政策法律知识编成了对联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对联贴到每家农产的大门上,既使宣传入情入理,又使活动呈现出节日般的喜庆气氛。三是开办夜校,分类施教。我们采取开办农民夜校的办法,并编写了乡土教材,对村民实行集中宣传教育。四是鸿雁传法,惠及游子。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创造性地摸索了一套催、叫、劝、寄、导的特殊服务方法,共请回外地务工、经商人员5672人次,寄出法律书籍7829套,确保教育尽量无死角。五是集市咨询,有奖竞答。我县利用赶集日,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如县法院在长潭乡设立了临时法庭,实行现场办案,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平溪乡还开展了有奖竞赛抢答活动,由于全民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育、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六是文艺下乡,富教于乐。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文化下乡活动十分活跃,向村民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戏、法制影片、法制电视录相片。组建了一支由原法院院长田良藻为团长的退休老干部政策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以县花灯剧团为主力军的文艺演出队深入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朋友欢迎。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根据农民居住分散,外出打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我们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了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主要普及了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涉及农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刑法、刑诉法、行诉法、税法、村民组织法、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二是涉及农民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第三是涉及农民之间交往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大,目前,我县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干部们对农民搞政策法律封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生怕让农民知道。农民一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政策法律的具体内容,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县通过这一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农村政策法律读本等书籍共13万册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前些年各村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村民议事,以往只讲个理,现在先要看是否合法。如谭家寨乡政府搬迁,征用了弄里村土地。由于在征用后,该政府机关工程设备没有完善,造成农民部分土地荒芜。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按照法律程序,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议案,要求对荒芜土地收取荒芜费。通过协商乡政府按《土地法》有关规定每年给弄里村补偿荒芜费1500元,直到没有荒芜为止。
3、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过去一些农民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甚明了,只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甚至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大增强了农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舒家村乡丁家村过去各项上交提留一直收不上来,乡政府组织干部进村催收,多次遭到村民围攻殴打。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我们向农产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进行综合整治,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该村已由过去的失控村变为治安模范村,上交提留不须村组干部上门催收了。
4、广大农民敢于依法维权。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绿溪口乡洲上村农民向村委会实行三承诺,即(1)遵守法纪,积极交纳税项税费;(2)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3)做一个合格村民。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委会公开向群众承诺以下三项内容:(1)提供一切法律服务;(2)提供生产技术服务;(3)向特困、五保护等提供相应的服务。相互间还签定了承诺书:自承诺公开后,洲上村秩序井然有序,农民
(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麻阳苗族自治县从去年3月10日开始,从县直机关、各乡镇抽调干部1156名,组成312支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法律集中教育活动,经过为期2个月扎实工作,全县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初步涉法向积极学法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多种媒体交叉使用。运用了标语、横幅、专栏、墙报、简报等多种手段,对活动开展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因材而异,登门施教。针对农民群众具体情况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因材施教的方法,上门辅导,对个别重点户实行登门施教。舒家村乡将政策法律知识编成了对联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对联贴到每家农产的大门上,既使宣传入情入理,又使活动呈现出节日般的喜庆气氛。三是开办夜校,分类施教。我们采取开办农民夜校的办法,并编写了乡土教材,对村民实行集中宣传教育。四是鸿雁传法,惠及游子。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创造性地摸索了一套催、叫、劝、寄、导的特殊服务方法,共请回外地务工、经商人员5672人次,寄出法律书籍7829套,确保教育尽量无死角。五是集市咨询,有奖竞答。我县利用赶集日,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如县法院在长潭乡设立了临时法庭,实行现场办案,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平溪乡还开展了有奖竞赛抢答活动,由于全民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育、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六是文艺下乡,富教于乐。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文化下乡活动十分活跃,向村民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戏、法制影片、法制电视录相片。组建了一支由原法院院长田良藻为团长的退休老干部政策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以县花灯剧团为主力军的文艺演出队深入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根据农民居住分散,外出打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我们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了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主要普及了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涉及农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刑法、刑诉法、行诉法、税法、村民组织法、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二是涉及农民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第三是涉及农民之间交往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大,目前,我县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干部们对农民搞政策法律封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生怕让农民知道。农民一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政策法律的具体内容,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县通过这一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农村政策法律读本等书籍共13万册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前些年各村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村民议事,以往只讲个理,现在先要看是否合法。如谭家寨乡政府搬迁,征用了弄里村土地。由于在征用后,该政府机关工程设备没有完善,造成农民部分土地荒芜。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按照法律程序,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议案,要求对荒芜土地收取荒芜费。通过协商乡政府按《土地法》有关规定每年给弄里村补偿荒芜费1500元,直到没有荒芜为止。
3、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过去一些农民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甚明了,只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甚至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大增强了农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舒家村乡丁家村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
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xx县司法局xxx xxx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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