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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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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文字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对《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自2025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第11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要求,自2025年四季度开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就着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的修订工作,在初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同时,通过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将对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论证。现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有关方面、各地方、各企业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意见回收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可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

邮政编码:100824

联系电话:68505673、68505676、68505675,传真:010-68505833

电子邮箱:miaocx@ndrc.gov.cn

附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

第二篇: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改说明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发布

2025年05月13日 16:25:11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2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于近期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目录(2025年本)》维持202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目录(2025年本)》条目共1384条,其中鼓励类721条,限制类234条,淘汰类429条。此次修订过程中,鼓励类删除175条,新增413条;限制类删除70条,调整到淘汰类12条,新增85条;淘汰类删除157条,新增189条。经修订,《目录(2025年本)》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指导;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省发展改革委一是将加大宣传、学习新《目录》的力度;二是以新《目录》为依据引导产业投资,加强项目管理;三是进一步明晰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陕西省“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四是进一步做好国家鼓励类企业的甄别确认工作,使企业充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产业协调处

第三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钢铁类条款解读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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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9号令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简称《目录(2025年本)》),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目录(2025年本)》实施以来,得到了有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设计单位、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的高度关注。从近半年的实施情况看,《目录(2025年本)》对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部分钢铁类条款的认识上还存在分歧,为促进《目录(2025年本)》的贯彻执行,现就部分钢铁类条款解读如下:

一、目录概况

《目录(2025年本)》中钢铁产业类条款共计84条,其中鼓励类17条,限制类20条,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44条,落后产品3条。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简称《目录(2025年本)》)相比,减少了8条鼓励类条款,增加了7条限制类条款,淘汰类条款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增加了14条,落后产品减少了1条。

二、修订的原则

《目录(2025年本)》钢铁类条款是在总结《目录(2025年本)》实施情况,结合钢铁产业发展状况,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原则如下:

一是严控产能增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对钢铁产业前沿和关键工艺技术的研发、消化、推广和储备,以及重点品种的研发和应用,删去已经取得突破的工艺技术条款。同时,按照国家控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的要求,大方坯连铸、热连轧、冷连轧、薄板坯连铸连轧等与增加产能直接相关的工艺技术不再列为鼓励类条款。二是注重节能减排,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大了钢铁产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类新增了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冶金废液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装备,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等条目。

三是提高准入标准,加大淘汰落后力度。近年来,我国钢铁产业发展的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制约不断加剧,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等列为约束类指标。因此,《目录(2025年本)》在提高高炉、轧机准入标准的同时,加大淘汰落后力度,提高了淘汰落后装备的标准。

四是鼓励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

柱性产业。《目录(2025年本)》既考虑到钢铁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也密切关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钢铁材料的研发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非高炉炼铁技术(鼓励类)

非高炉炼铁技术包括直接还原和熔融还原炼铁技术等,是国际上较为前沿的炼铁技术,由于不使用焦炭炼铁,省去了焦化工序,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该项技术仍存在技术瓶颈,有开展跟踪和研发攻关的必要性,因此在《目录(2025年本)》的鼓励类中予以保留。但该技术对原燃料的要求苛刻,工艺流程电耗较高,不宜大面积推广使用。具备资源和能源条件的地区和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业,可视情况开展相关的研发攻关工作。

(二)关于海洋工程用钢(鼓励类)

海洋工程用钢主要是指具有高强度、高韧性、抗疲劳、抗层状撕裂、良好的焊接性及耐海水腐蚀等特性,应用于海洋移动钻井平台、浮式生产系统、海底管线、海上输送管道、海洋货轮油仓、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及关键配套设备的高品质钢材。目前,我国海洋工程用钢保障程度较低,产品主要依赖进口,难以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日益发展壮大,因此《目录(2025年本)》中将海洋工程用钢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列为鼓励类。

(三)关于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鼓励类)

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包括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等产品,通过成分优化和工艺创新,在保证钢材使用、耐蚀性能的同时,降低镍、铬等贵金属的使用,节约成本。但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与市场在售的“200系不锈钢”不同,“200系不锈钢”在降低镍元素用量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钢材的耐蚀性能,大大缩短了钢材和制品的使用寿命,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属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在鼓励之列。

(四)关于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TMCP工艺技术应用(鼓励类)

该工艺技术通过高精度控制,发挥多种强化机制的复合作用,实现钢材的高效轧制,能在降低合金元素含量的同时,改善钢材综合性能,压缩生产工序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国内部分钢铁企业已经启动了对该项技术的研究工作,但研发进度、工业应用稳定性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给予鼓励。

(五)关于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鼓励类)

我国铁矿资源禀赋不高,多以低品位难选贫矿和(共)伴生矿形式存在。在当前我国铁矿石需求量大、对外依存度高的形势下,加强对难选贫矿和(共)伴生矿

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的研发,能最大限度提取资源中的有价组分,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矿石资源,有利于提高铁矿自给率、降低对外依存度,保障钢铁产业运行安全。但在加大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开采后不能实现生态恢复的贫矿、(共)伴生矿采选项目不予支持。

(六)关于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鼓励类)

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是指,在做好钢铁产业内部循环的基础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间的横向、纵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环流程,从而使钢铁产业具有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和社会废弃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这些产业间循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炉煤气与发电的互换;二是焦炉煤气制氢;三是钢铁厂与装备制造厂的合作;四是钢铁废料作为建材企业的原料;此外,还包括钢铁企业制氧机产生的氮气、氩气等可供其它行业使用,发电厂的蒸汽供钢铁厂使用等等。随着“十二五”城市钢厂搬迁和产业布局的实施,首钢京唐、湛江、防城港项目具备了发展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的条件。将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列入鼓励类,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的原则要求,体现了钢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七)关于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限制类)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年底,国内已投产热镀锌生产线200余条,产能约4500万吨,大多数生产线装备水平较低、技术力量薄弱、机组作业率低。2025年,我国热镀锌实际消费量约1646万吨,低档次产品产能过剩突出。为了控制产能过快增长,提高产能集中度,提高准入标准,《目录(2025年本)》把3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热镀锌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彩色涂层板与热镀锌板卷的情况类似,《目录(2025年本)》同样提高了彩涂板的准入标准,把2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

(八)关于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淘汰类)地条钢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即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25〕1003号),对其予以打击。《目录(2025年本)》将地条钢及其生产设备列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装备。鉴于目前地条钢在全国已基本绝迹,且地条钢为淘汰类产品在全国已得到广泛认同,因此《目录(2025年本)》仅将“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列为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力求从源头杜绝地条钢产品。用工频炉和中频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虽未明确列为《目录(2025年本)》淘汰类落后产品,但仍应继续按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行处理。不锈钢属高档钢铁产品,对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均有严格要求。使用中频炉生产不锈钢电耗高、浪费资源,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将用于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予以淘汰。

(九)关于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淘汰类)

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投产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企业1238家,总产能约2025万吨,60%的产能集中在生产规模5000吨以下的小企业,生产线装备水平低、能耗高,生产管理不规范。2025年,我国冷轧带肋钢筋产量为137万吨左右,产能过剩情况较为严重。考虑到目前冷轧带肋钢筋在国内还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一部分技术装备水平先进、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的新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还应予以保留。为有序推进淘汰落后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实施分阶段淘汰。自《目录(2025年本)》颁布实施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5000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十)关于热轧钢筋:牌号HRB335、HPB235(淘汰类)

牌号HRB335热轧带肋钢筋及牌号HPB235光圆钢筋在发达国家早已停止使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都提出要大力推广应用400MPa级及以上级别热轧带肋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但我国建筑领域仍在大量使用HRB335、HPB235热轧钢筋。目前,我国用于替代HRB335、HPB235的高强度钢筋产品生产工艺已经成熟,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建筑市场需求,淘汰HRB335、HPB235钢筋产品条件已具备。为提高用钢水平,降低建筑工程用钢强度,推进节能减排,《目录(2025年本)》将HRB335、HPB235热轧钢筋产品列为淘汰类。考虑到钢筋使用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正在修订完善之中,当前仍有大量《目录(2025年本)》发布之前的在建工程,为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淘汰工作预留一年过渡期,至2025年底,全面淘汰HRB335、HPB235热轧钢筋。

第四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

第一类 鼓励类(与水利有关的项目)

●农林业 1.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2.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防堤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检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电力 1.水力发电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2.用水监测仪器开发、生产

第二类 限制类(没有与水利有关的项目)第三类 淘汰类(没有与水利有关的项目)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

文件依据: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辽发改发[2025]1088号)。

企业投资项目范围: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之内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机关: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项目核准机关。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规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同时抄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不再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批准程序。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报告》须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主要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4.节能方案分析。

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7.经济影响分析。8.社会影响分析。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应附招标事项核准内容。

10.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25]1169号,省发展改革委以辽发改投资[2025]59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发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企业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 1.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为方便项目单位办理相关预审手续,应项目单位的要求,项目核准机关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预审。

●根据法律法规需水利行业出具的文件包括: 1.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2.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技术审查意见(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起草实施细则,技术报告应达到可研深度)。

3.根据《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专题报告等文件及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需办理取水许可的水利建设项目,要附具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经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5.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提交建设工程(不含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审查意见。

6.征地和移民数量较大的项目,要附具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批准文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准内容。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6.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未影响公共安全。

●核准效力 1.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准予延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在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尚未开工的项目,如果《目录》发生调整,对项目核准权限或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准。

2.已经核准的项目,如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3.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同意的项目,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技术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五篇:20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5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 27.高产牧草人工种植 28.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31.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的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开发 44.中幼林抚育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培植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

53.竹质工程材料、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和应用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防治 4.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开发及生产 5.水煤浆技术开发及应用

6.煤炭气化、液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7.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8.低热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 9.管道输煤

10.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及应用 11.节水型选煤工程技术开发及应用

12.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及利用

13.煤电、煤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一体化建设 14.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应用及装备制造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

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6.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7.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8.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9.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10.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 11.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

12.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 13.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 14.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15.输变电新技术推广应用

16.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 17.分散供电技术开发及应用

五、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

2.低温核供热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高温气冷堆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 7.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8.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 9.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10.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六、石油、天然气

1.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 2.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提高油气田采收率、生产安全保障技术和设施、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

七、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新一代大容积机械化焦炉建设 3.煤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工艺技术应用 4.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技术应用

5.120万吨/年以上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等氧化球团生产

6.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还原法炼铁 7.先进适用的熔融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

8.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和打包,不含炼钢)9.合金钢大方坯、大型板坯、圆坯、异型坯及近终型连铸技术开发及应用

10.现代化热轧宽带钢轧机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1.薄板坯连铸连轧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2.高强度钢生产

13.高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

14.石油开采用油井管、电站用高压锅炉管及油、气等长距离输送用钢管生产

15.H型钢、400MPa及以上螺纹钢筋生产

16.冷连轧宽带钢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7.冷轧硅钢片生产

18.控制轧制、控制冷却工艺技术应用 19.直径55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 20.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生产 21.优质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 22.铁合金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应用 23.全燃煤气热电联产 24.蓄热式燃烧技术应用 25.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应用

八、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铜、铝、铅、锌、镍大中型矿山建设 3.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4.硫化矿物无污染强化熔炼工艺开发及应用 5.高效萃取设备和工艺技术开发 6.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及技术开发

7.高精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生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 9.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

10.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 11.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

12.锡化合物、锑化合物(不含氧化锑)生产 13.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

14.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生产 15.非晶合金薄带制造 16.新型刹车材料制造

17.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开发 18.有色金属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

19.焙烧、热压预氧化和细菌氧化提金工艺技术开发及应用

九、化工

1.化工原料矿产资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矿山建设 2.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

3.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 4.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及中间体开发生产 5.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和改造无机化工生产装置 6.环保型涂料生产

7.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8.新型高效、无污染催化剂开发及生产

9.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生产 10.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 11.新型染料及其中间体开发及生产 12.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建设

13.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及节能降耗装置改造

14.大型乙烯建设(东部及沿海80万吨/年及以上、西部60万吨/年及以上)及现有乙烯改扩建

15.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开发 16.大型己内酰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产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制造

17.大型合成橡胶、合成胶乳和热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开发、新产品制造

18.新型环保型油剂、助剂等纺织专用化学品生产 19.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产

20.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 21.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 22.低硫含酸重质原油综合利用 23.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

24.2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25.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26.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 27.醇醚燃料生产

十、建材

1.日产4000吨及以上(西部地区日产2025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

2.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3.优质环保型摩擦与密封材料生产

4.3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5.优质节能复合门窗及五金配件生产 6.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

7.优质浮法玻璃生产技术、装备和节能、安全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8.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节水型小便、蹲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生产

9.高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制造

10.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生产中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

1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机械化成型技术开发 12.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

1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14.50万吨/年及以上人工砂生产线及其技术装备开发生产 15.10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

16.20万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

17.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十一、医药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2.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3.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生产

4.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第三代宫内节育器等)5.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6.制剂新辅料开发与生产 7.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8.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1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

12.原料药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 1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14.中药现代化(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15.少数民族医药开发生产

16.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开发与制造 17.早期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开发制造

18.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开发制造 19.医疗急救及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开发生产 20.实验动物养殖 21.微生物开发利用

十二、机械 1.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

2.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3.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

4.轿车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 5.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6.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7.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成套设备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8.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

9.40万千瓦级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制造 10.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 12.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潮汐等)

13.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设备制造

14.6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 15.集散型(DCS)控制系统及智能化现场仪表开发及制造 16.精密仪器开发及制造

17.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 18.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9.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

20.可控气氛及大型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1.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设计制造 22.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23.粉煤灰储运、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24.废旧电器、塑料、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设备制造 25.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设备制造 26.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

27.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综合采掘、装运成套设备及大型煤矿洗选机械设备制造

28.2025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 29.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

30.自动化高速多色成套印刷设备制造

31.种、肥、水、药高效施用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具制造 32.5吨/时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3.禽、畜类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制造 34.设施农业设备制造

35.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6.秸秆综合利用关键设备制造

37.农业(棉花、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草饲料等)收获机械制造

38.营林及人工植被工业化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开发 39.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40.电控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制造 41.蓄冷(热)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2.大型能量回收装置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3.7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4.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 45.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制造

46.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7.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48.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49.地质灾害监测治理新技术及设备研发 50.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制造

5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 52.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处理设备制造

十三、汽车

1.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 2.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适用汽车、发动机制造 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

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 5.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 6.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气、醇醚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7.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集装箱运输车、多轴大型专用车辆

8.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 9.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十四、船舶

1.高技术、高性能、特种船舶和1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船舶设计及制造

2.万吨级及以上客船、客滚船、滚装船、客箱船、火车渡船制造

3.5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船制造

4.3000标准箱(TEU)及以上集装箱船制造 5.船用动力系统、电站、特辅机制造

6.大型远洋渔船及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等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

7.船舶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导航、仪器仪表等船用设备制造

十五、航空航天

1.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机载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4.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及生产 6.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8.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9.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0.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11.卫星地面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

十六、轻工

1.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 2.高新技术制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4.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5.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农用多层薄膜开发、生产 6.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产品及装备技术开发 7.陶瓷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8.光、机、电子一体缝制机械及特种工业缝纫机开发制造 9.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制造

10.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11.新型塑料保温板、大口径塑料管材(直径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渗土工膜、医用塑料等新型塑料产品开发、制造

12.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 13.高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制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14.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15.天然食品添加剂原料及生产技术开发应用

16.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十七、纺织

1.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 2.采用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 3.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 4.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脂(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产 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6.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7.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8.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9.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

10.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新型纤维(聚乳酸纤维、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产

11.纺织、纺机企业生产所需检测、试验仪器开发制造

十八、建筑

1.节能省地型建筑暨绿色建筑的开发 2.高层建筑与空间结构技术开发 3.低噪声建筑施工机具开发与制造 4.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 5.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6.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7.建筑节水、节能、节地及节材关键技术开发 8.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9.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量计量技术应用 10.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

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城市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2.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4.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5.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6.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7.城镇燃气工程

8.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9.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10.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制造 11.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2.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3.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和推广 14.燃气汽车加气站工程

15.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技术开发 16.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

17.城际快速、城市轨道交通(经国家批准)系统开发、建设及车辆制造

18.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 20.国家住宅示范工程建设

二十、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 2.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

3.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

4.机车同步操纵、列车电空制动(ECP)、25吨及以上轴重货运重载技术开发

5.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 6.编组站自动化、装卸作业机械化设备制造 7.铁路运输信息系统开发

8.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9.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高原机车、机车车辆救援设备制造及技术开发

10.交流传动核心元器件制造(含IGCT、IGBT元器件)11.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接触网、道岔、牵引供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开发 13.铁路线路检测、机车车辆监测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4.大型养路机械、多用途养路机械、轨道检测设备、工务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15.行车调度指挥自动化技术开发 16.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高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 17.高速磁悬浮交通系统技术及材料开发与应用 18.铁路旅客列车集便器及污物地面接收、处理工程

二十一、公路

1.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3.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4.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5.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

6.公路工程及养护新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7.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

8.特大跨径桥梁修筑和养护技术开发 9.长大隧道修筑和维护技术开发 10.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 11.农村公路建设

二十二、水运

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

2.出海深水航道及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建设 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4.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5.水上安全保障系统和救助打捞装备建设与开发 6.内河航运及船型标准化

7.港口、深水航道及航电枢纽建设所需特种工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8.集装箱多式联运及水上集装箱运输 9.水上高速客运

10.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船舶运输 11.船舶溢油监测及应急消除系统建设开发 12.水上滚装多式联运及水路大宗散货运输 13.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14.国际邮轮运输

二十三、航空运输 1.机场建设 2.公共航空运输 3.通用航空

4.空中交通管制和通讯导航系统建设 5.航空器维修

6.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与建设 7.航空油料设施建设

8.航空特种车辆、货场设备、仓储设备、货物集装器、高性能机场安检设备、高性能机场消防设备开发与制造 9.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二十四、信息产业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邮政储蓄网络建设 11.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12.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13.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4.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5.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6.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18.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数字移动通信(含GSM-R)、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20.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及高性能微机、工作站、服务器设备制造

21.线宽1.2微米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22.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3.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4.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5.软件开发生产

26.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27.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28.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和数字产品用存储卡制造

29.新型显示器件、中高分辨率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制造及技术开发

30.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31.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制造 32.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 33.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34.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制造 35.普通纸传真机制造

36.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37.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38.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 39.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40.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41.医疗电子产品制造

42.金融电子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43.无线局域网(Wi-Fi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44.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 45.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二十五、其他服务业

1.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

2.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

3.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及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设施建设

4.闲置设备、旧货、旧机动车调剂交易市场建设 5.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租赁服务 8.后勤社会化服务 9.城市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10.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11.社会化养老服务 12.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13.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14.血站建设 15.远程医疗服务

16.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17.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18.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特殊教育 19.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20.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儿童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2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22.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23.信用卡及其网络服务 24.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25.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中介及培训服务

26.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27.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及气象、环保、测绘、地震、海洋、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28.经济、规划、工程、管理、会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服务

29.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化学试剂、文献信息等科研支撑条件共建共享服务

30.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 31.防伪技术开发和运用

32.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体系建设 33.动漫制作

二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4.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5.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 6.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7.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8.区域性废旧汽车处理中心建设 9.流出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工程

10.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新型环保技术开发应用

11.放射性废物及其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技术及设备开发、制造

12.流动污染源(火车、船舶、汽车等)防治技术开发及应用

13.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及材料生产 14.电网、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 15.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7.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8.“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9.“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及生产 20.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 21.重复用水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与使用

22.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3.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24.废物填埋防渗膜生产 25.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及生产

26.煤气、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27.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28.交流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29.机动车、内燃机车节油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电器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及技术开发 31.节水、节能产品生产 32.用水监测仪器开发、生产

33.新型节能照明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和配套的材料、设备技术开发

34.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35.日产2025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热发电 36.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

37.高能耗、污染重的石油、石化、化工行业节能、环保改造

38.高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及设备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39.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40.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41.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4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二、煤炭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陕西、内蒙古30万吨/年;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3万吨/年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

1.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空冷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

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10万吨/年以下及DMT法聚酯装置

2.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装置(连续法及间歇法)3.1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装置

4.10万吨/年以下ABS树脂装置(本体连续法除外)5.6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 6.8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7.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装置、4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装置、8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80万吨/年以下延迟焦化装置

8.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装置

9.20万吨/年以下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装置、12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

10.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装置(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1.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装置 12.22.5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装置 13.20万吨/年以下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 14.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15.20万吨/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装置

16.100万吨/年以下氨碱装置 17.30万吨/年以下联碱装置

18.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

19.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装置

20.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为原料的化肥生产项目 21.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22.1000吨/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 23.5000吨/年及以下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24.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25.5000吨/年以下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 26.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27.2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

28.单线2万吨/年以下或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 29.氯化汞触媒项目

30.单套1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氢(HF)生产装置(配套自用和电子高纯氟化氢除外)

31.单套反应釜6000吨/年以下、后处理3万吨/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

32.2万吨/年以下的(甲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33.8万吨/年以下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不包括为有机硅配套的一氯甲烷生产项目)

34.8万吨/年及以上、对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没有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 35.斜交轮胎项目

36.力车胎项目(手推车胎)

37.高毒农药原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基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生产项目

38.以滴滴涕为原料的生产三氯杀螨醇项目 39.以六氯苯为原料的生产五氯酚钠项目 40.林丹生产项目

41.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钢铁企业和缺水地区,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3.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4.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5.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6.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2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10.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线 11.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直径550毫米以下及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3.5万吨/年以下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4.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气化炉)

七、有色金属

1.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下铅冶炼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7.4吨以下的再生铝反射炉项目

8.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9.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离子型稀土矿原矿池浸工艺项目 12.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青藏高原除外)

5.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处理砂金矿砂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

九、建材

1.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3.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4.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5.202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 7.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8.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9.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10.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1.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2.5000吨/年以下岩(矿)棉生产线

十、医药

1.维生素C原料项目 2.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4.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5.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6.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7.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

8.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 9.充汞式血压计项目 10.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13.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16.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17.普通电火花加工机床和线切割加工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

19.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20.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1.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 23.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4.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

25.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制造项目 26.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27.普通电焊条制造项目 28.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9.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0.100立方米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制造项目 31.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2.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 33.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4.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十二、船舶

1.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民用大型造船设施项目(指船坞、船台宽度大于或等于42米,能够建造单船10万载重吨级及以上的船坞、船台及配套造船设施)2.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船用柴油机制造项目

十三、轻工

1.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 2.达不到国家《电动洗衣机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洗衣机项目

3.达不到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器项目

4.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5.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6.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7.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8.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9.普通中速工业平缝机系列生产线 10.普通中速工业包缝机系列生产线

11.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12.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13.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14.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5.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16.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17.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18.二片铝质易拉罐项目

19.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20.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21.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22.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23.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24.镉镍电池项目

25.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26.2025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7.原糖生产项目

28.北方海盐100万吨/年以下项目;南方海盐新建盐场项目;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湖盐2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9.白酒生产线

30.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31.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2.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十四、纺织 1.74型染整生产线

十五、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十六、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4.高尔夫球场项目 5.赛马场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5年是指应于2025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农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2025年)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2025年)

(二)煤炭

1.未按批准的矿区规划确定的井田范围和井型而建设的煤矿

2.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

3.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4.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极薄煤层除外)(2025年)

5.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6.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7.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8.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9.PG-27型真空过滤机 10.X-1型箱式压滤机 11.ZYZ、ZY3型液压支架 12.木支架

(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

(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油气田,不符合国家油气资源整体开发规划的油气田

2.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3.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2025年)

4.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2025年)5.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

6.1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7.1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线

8.单线1万吨/年以下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线(2025年)9.土法炼油 10.汞法烧碱

11.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12.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 13.铁粉还原法工艺

14.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 15.高中温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 16.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设备 17.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

18.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19.直接火加热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20.氯氟烃(CFCs)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1.主产四氯化碳(CTC)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2.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3.CFC­-113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4.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5.甲基溴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6.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2025年)27.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2025年)

28.含滴滴涕的油漆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29.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2025年,西部地区2025年)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25年)6.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7.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炉(不含铁合金高炉)(2025年)

8.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炉(不含专业铸铁管厂高炉)(2025年)

9.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10.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11.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12.化铁炼钢

13.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25年)14.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25年)

15.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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