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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大会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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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大会致辞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正式挂牌了,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事和劳动保障两局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原市人事、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事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肯定和表彰,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回顾过去,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我们陪感责任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我们要以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建为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面貌,努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把民生之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各项任务,努力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众人划桨开大船,继往开来写春秋。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扬帆起航的历史时刻,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迎接事业发展的新时代,共同书写伟大事业的新辉煌!”

谢谢大家

第二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年,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克难攻坚,狠抓落实,人力社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下岗再就业**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万

人,都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低于4%的控制目标。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推进,主要抓了五个方面: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39家、创业培训基地5家、职业技能鉴定认证机构130家,培训进城务工农民6**万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万人。二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落实政策引导、搭建平台、职业培训、见习实践、优化服务等五大举措,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和农村基层就业、开展自主创业,全市温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为近年来最高。三是突出抓好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工程,通过建立就业援助基地、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全市共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次,支出岗位补贴 **万元;全市3090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合计**万元。四是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就业。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340个,充分就业村达**个,创建比例分别为*8%和67%。

(二)人才资源开发成果丰硕。我们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市5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构筑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才政策体系,积极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坚持“走出去”揽才,组团赴美国、加拿大以及重庆、西安、兰州、成都等国内外重点城市举办9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组团参加宁波“浙洽会”、深圳“高交会”、浙港服务业高端人才交流洽谈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浙江行等活动,全年共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3500多名、顺利对接引智项目154个、聘请外国专家347人次。坚持“请进来”引才,重点组织举办了中国温州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12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430多家企业参会,达成合作意向148个、签订协议49个,洽谈会的成果之多为历年之最。三是更加突出培养层次。以实施551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计划为载体,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6人、省“千人计划”19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14人,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174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47万人。四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培育扩大各类服务平台,努力为用人单位、各类人才提供全天候服务。全市共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8家;举办大型综合人才交流会、专场招聘会、人才夜市和网上人才交流会146场次。同时,还在温州大学设立了人才工作驿站,在北美、西欧、澳洲等地建立了17个海外人才联络站,并聘请了25名海外引才顾问。

(三)社保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我们坚持以普惠共享和完善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紧盯“全覆盖”目标,花大力气抓好社保扩面工作,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的新增参保人数,全部超额完成任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0.7万人,也超额完成了任务6个百分点。二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顺利完成市民卡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举行了市民卡首发仪式,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在做好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同时,制定出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我市的社保政策体系。四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41元,全市所有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已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逐年提高。此外,还积极稳妥推进新农合职能移交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全市各县均已顺利完成。

(四)各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我们坚持“高效、合理、优化”的原

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各类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温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公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特别是率全省之先打破地域限制,组织实施了面向全国、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期实施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

效工资;率全省之先全面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并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充分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待遇。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组织召开了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牵头组织起草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1+X文件初稿。稳妥抓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成东海石油温州服务总公司改制,启动市机关第一印刷厂改制。四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在取得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目前,市本级已全面完成应设岗316家事业单位的设置方案审核工作,并已认定246家。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会同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完成市本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拟订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五是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拓展职称外延延伸评审范围,新增了橡胶专业,总数达到25个。在工业电器、橡胶、泵阀等14个专业开展了评审,共评出特色专业技术人才247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955人。六是稳步推进军转安置工作。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推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做法,*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提高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劳动关系协调发展。我们着眼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加大劳资纠纷协调处理力度,逐步完善劳资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努力维护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市7.4万多家企业、*多万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其中小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春雨”、“春雷”和“春苗”专项行动,全市共完成书面审查*多万家企业,比2025年增加101%;全市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举报投诉案件1.3万件,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清欠补发拖欠工资额1.9亿元,涉及人数5万人。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市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庭前调解制度和周末仲裁制度。全年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4.74%,7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庭前调解。

第三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年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的一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转型的工作主线,着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积极实施就业创业战略,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

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奋勇开拓、争先创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温州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强化人才的引领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发展。一是抓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认真实施新一轮**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对象*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120名,第三层次**名;重点资助1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选派30名**人才赴国内外科研院校培训进修,继续举办出国培训人员BFT培训班。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象、省*人才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堂”培训资源向其延伸,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8期,新增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基地1-2个,完成4万人次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会同市委人才办举办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和赴海外开展招才活动,深入实施“*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组团参加宁波“浙洽会”、**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等国家和省级国际性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全年聘请外国专家200人次,实施引智项目150项,继续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评选表彰工作。研究制定人才新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揽各类人才,全年组织12次赴国内重点城市招才活动。三是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认真实施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年计划组织5万名进城农民工技能培训,评选表彰一批“**技能大奖”、“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选派一批紧缺型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举办全市万名职工技能大比武,加快组建**技师学院,建设具有综合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公共实训基地。全年力争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四是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调整完善博士后工作站财政补助政策,新建一批博士后工作站。遴选第二批20家市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省博联**科技创新基地第二轮签约合作,完善温州大学人才工作驿站运行机制,继续加强鄂渝川高校毕业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建设。五是抓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加快整合政府所属人才市场、技工交流中心、职介中心等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贯通。继续加强**人才网、华夏英才网、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网站建设,着力拓展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20次“扶工扶农”、“百名博士企业行”等各类科技智力服务企业基层活动。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就业稳定。一是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继续加大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98%以上,充分就业村达到70%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就业人数。二是大力推进就业援助帮扶。深入开展破解企业招工难专项行动,帮助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全市举办招聘会200场次,征集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重点强化对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就业帮扶,落实*名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社保补贴,市区帮扶1000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新增公益性岗位*名。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以内。三是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富有成效的工作迎接省里检查验收。坚持鼓励创业创新,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一条龙”的帮扶服务。四是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项计划”,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各项服务,切实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适时举办市、县两级区域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就业招聘专场,全市建立2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名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以上。

(三)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民社保。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努力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18万人,职工基本医疗

第四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人社力发〔2025〕31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2.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第五条(材料受理)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材料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持证人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相关情况。

2.查验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

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5.核实持证人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企业纳税情况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

6.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7.核实持证人的户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第七条(积分核定与告知)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书面告知单,用人单位也可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第八条(积分查询)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第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积分变动情况。

第十条(积分有效期)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第十一条(积分失效)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第十二条(监督与复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积分申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违规材料取得的积分予以纠正,并由原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对积分存在异议的,向原受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第十三条(相关积分指标的具体解释)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期间,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

第十四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实施日期)

第五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年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的一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转型的工作主线,着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积极实施就业创业战略,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奋勇开拓、争先创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温州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强化人才的引领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发展。一是抓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认真实施新一轮**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对象*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120名,第三层次**名;重点资助1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选派30名**人才赴国内外科研院校培训进修,继续举办出国培训人员BFT培训班。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象、省*人才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堂”培训资源向其延伸,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8期,新增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基地1-2个,完成4万人次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会同市委人才办举办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和赴海外开展招才活动,深入实施“*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组团参加宁波“浙洽会”、**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等国家和省级国际性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全年聘请外国专家200人次,实施引智项目150项,继续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评选表彰工作。研究制定人才新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揽各类人才,全年组织12次赴国内重点城市招才活动。三是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认真实施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年计划组织5万名进城农民工技能培训,评选表彰一批“**技能大奖”、“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选派一批紧缺型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举办全市万名职工技能大比武,加快组建**技师学院,建设具有综合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公共实训基地。全年力争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四是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调整完善博士后工作站财政补助政策,新建一批博士后工作站。遴选第二批20家市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省博联**科技创新基地第二轮签约合作,完善温州大学人才工作驿站运行机制,继续加强鄂渝川高校毕业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建设。五是抓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加快整合政府所属人才市场、技工交流中心、职介中心等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贯通。继续加强**人才网、华夏英才网、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网站建设,着力拓展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20次“扶工扶农”、“百名博士企业行”等各类科技智力服务企业基层活动。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就业稳定。一是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继续加大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98%以上,充分就业村达到70%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就业人数。二是大力推进就业援助帮扶。深入开展破解企业招工难专项行动,帮助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全市举办招聘会200场次,征集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重点强化对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就业帮扶,落实*名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社保补贴,市区帮扶1000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新增公益性岗位*名。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以内。三是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富有成效的工作迎接省里检查验收。坚持鼓励创业创新,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一条龙”的帮扶服务。四是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项计划”,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各项服务,切实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适时举办市、县两级区域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就业招聘专场,全市建立2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名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以上。

(三)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民社保。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努力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18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8万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新增12万人、5万人和8万人。二是继续完善社保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不同制度之间相互转换顺畅。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和市级统筹等三项统筹工作,加快制度整合步伐,研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整合到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扩大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市级统筹,整体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全面贯彻落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加快实现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费率政策等“六个”统一,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认定工伤的范围,探索快速、便捷、高效的工伤认定方法。重新修订《**市生育保险办法》,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增加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政策,调整和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规范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保险费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的内控和全程监督,实现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调剂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软件应用,争取实现市、县两级系统应用联调。

(四)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活事业发展活力。一是创新完善公务员考录交流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精心组织实施公务员“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公务员、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学员公开招考工作。探索创新公务员考录机制,扩大面向全国全省招考对象和专业范围,加大面向基层人员招考比例,市级机关面向基层招考比例达到60%。依法推进公务员转任调任、竞争上岗、非领导职数审核、考核奖惩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继续开展“周末讲堂”讲座和公务员“四类培训”,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实施新一轮3+X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载体,充分发挥“温州网络学堂”自主选学平台作用。举办1期公务员境外培训班,推进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培训公务员2万人次。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全面巩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成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内部分配、考核管理的指导性办法,进一步落实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待遇。四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牵头制定事业单位改革“1+X”政策文件,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善岗位设置和聘后管理,促进制度全面入轨运行。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推进市级国资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继续做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年新增高级职称人员2100名。五是切实做好军转安置和解困维稳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认真完成各项军转安置任务。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前适应性培训和岗前培训,改进和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全市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会同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争使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努力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春雨”专项行动、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春苗”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推进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提高矛盾纠纷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效快速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确保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继续开展书面审查,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实现书面审查基本全覆盖。三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落实办案场所、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实现县、乡镇、村和企业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使70%以上劳动争议能在基层调解组织得以及时化解。努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处理效率,确保全市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2%以上。

(六)继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大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市县两级都要根据新局组建后的运行需要,进一步制定出台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紧盯考绩目标,健全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成效。要着眼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五型”机关创建,以强责治庸推进责任型机关建设,以强化窗口服务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以落实即办要求推进效率型机关建设,以领学促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风险防范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在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实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人力社保系统资源和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重点拓展公交、商场等公共服务应用,逐步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全年社会保障·市民卡主卡发卡量达到150万张,手机等副卡发行量达到5万张。建设开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是大力推进人事考试全面发展。以人事考试保密场所、计算机考试场所和人事考试网建设为重点,抓好人事考试各项软硬件建设,优化人事考试服务内容,扎实抓好人事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人事考试“零差错、零投诉”,安全无事故,做大做强*考试品牌。四是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服务和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做好市社保大楼设计、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年内启动施工。加强劳动基层平台建设,重点抓中心村、示范村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在全市范围推广市区街道社区人力社保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社保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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