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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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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办法》(德人[2025]35号)和《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25]8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学历以2025年8月9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专科毕业生年龄26岁以下(1986年8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宁津常驻户口或宁津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在宁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4、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纪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8月23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大厅人事局服务窗口资格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5239117);

3、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中心大街中医院东邻二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需8月9日前取得),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5年、2025年、2025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应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后实施加分。对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同时(8月22日前)到县公安局政治处(公安局二楼西首,电话5776012)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以《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附件4)为准。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岗位数1:1.5的,按照1:1.5比例消减计划。A类出现消减计划按照专业技术1--3的顺序每岗位1人依次重新进行分配;C类出现消减计划按照专业技术5—7的顺序每岗位1人依次进行重新分

配。达不到1:1.5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不再分配。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录工作全过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1.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2.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公布后,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20(含2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计划30(含30)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50人。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应聘人员的认识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附件5)。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合百分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笔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入围人员专业及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确定A类人员分配岗位。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25〕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C类人员为基层项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锻炼三年,期满考核优秀选调到县直工作。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附件1

202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4

2025年宁津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doc 附件5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9日

第二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5〕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5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5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5〕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25]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25]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第三篇: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25]25号)和《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静党发[2025]35号)之规定,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强化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加强考录监督,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静海县户口的毕业生。(二)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18-30岁。其中,本科生和专科生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卫生系统的临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财会和文化系统的作曲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素质能力要求。5.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对应专业和专业类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面向全日制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2025年、2025年和2025年公开招考(聘)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feisuxs。报名时间: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30。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本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人事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给予答复明示。

(二)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年2月23日至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验证、交费,并按报考职位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笔试科目依据招聘职位特点确定。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课程。医疗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6门。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含教育系统的汽车维修、自动化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和卫生系统的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财会、医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师、医疗卫生职位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第8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静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育和卫生系统招聘计划中,若某职位招聘计划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等原因出现空额,教育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英语和数学职位,卫生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职位,并按调剂后的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医疗卫生职位采取说病例和医学常识问答的方式。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具备录取资格。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25]54号)有关规定,2025静海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依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事局。

(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68612067 68615118 68612061 静海县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事局二0一0年一月八日

第四篇: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 大 竹 县 人 事 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及岗位

我县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专任教师220名(高中57名、中小学163名),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65名,其他事业单位15名。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累计工作10年 1 及以上经历的其他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和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依据证明)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高一级教师资格可申请低一级学校的教师岗位,但不能逆向申请)。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中学数控技术与应用、动画创意专业师资及地震灾区所辖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若被聘用,应在一年内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部分特殊岗位,或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者,年龄和学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3日至25日在大竹县人才交流中心(大竹县政府办公楼五楼)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履行报名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 2 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大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7日至8日凭本人身份证或交费发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贴有本人照片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户口簿不能参考),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及考聘成绩计算

考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面(笔)试。

1.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笔试(100分):初中、小学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 3 师基本功;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各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

2.专业面试(100分):凡未进行专业笔试的其他岗位为专业面试。

3.考聘成绩计算: 考聘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面(笔)试成绩×50%。

笔试、专业面(笔)试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调整。面试按考聘名额1:3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2025年8月9日8:00-9:40; 专业笔试:2025年8月9日10:20-12:00。2.笔试地点:大竹县竹阳镇胜利街小学。

3.面试时间:教育类各岗位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其他各岗位为2025年8月17日。相关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告时告知。

(四)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城镇低保考生、民政优抚对象、地 4 震重灾区考生、复员退伍军人凭有效证明(证件)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七、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符合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7月25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等材料交大竹县人事局人才流动股,以便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报考初中、小学的职位,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考生本人按职位依次选择具体的聘用学校。被聘用者与用人 5 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不符合职位条件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川东人才网(www.feisuxs)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大门口公示栏公布。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大竹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条件表

二○○八年七月八日

第五篇:2025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5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应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岗位、综合县直32-34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医学类岗位为山东省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六)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及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位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利津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5年、2025年、2025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东营服务的外地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应聘限东营户籍的非定向招聘岗位。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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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1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 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

缴费时间:2025年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8月6日—8月8日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7日16:00。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将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小时后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直接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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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5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5年8月6日—8月8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二楼会议室(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除外)。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二楼会议室(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 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已签署就业协http://sd.offcn.com/?wt.mc_id=bk14393

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三类。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报考岗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分别命题);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在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公文知识、国情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采取两科连续考试方式进行,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9日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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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报考综合县直35治安巡防岗位的,面试增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综合县直35治安巡防岗位增加政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育类岗位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另依据原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及有精神病史者,体检一律按不合格对待;综合县直35治安巡防岗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处理。

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http://sd.offcn.com/?wt.mc_id=bk14393

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公布。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存在多个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教师类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46-5680621。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5612388。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附件1-2025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5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知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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