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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讲话精神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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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讲话精神的汇报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 李万郴主任讲话精神,认真自查整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

问题的汇报材料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小林

4月14日,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万郴带领调查组微服私访,深入隆回县周旺镇和雨山铺镇进行实地调查。4月15日,听取了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汇报,李万郴主任和童名谦书记作了极为重要的讲话。

4月16日,收到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李万郴主任讲话精神,认真自查整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问题的紧急通知后,我县县委、政府极为重视,县委副书记陈秋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小林迅速组织县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股室站所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认真学习了邵市人口领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迅速开展自查整改:一是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场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人口计生工作半年抽查暨第三次经常性工作督查,二是出台《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李万郴主任讲话精神,扎实整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及时进行了自查

紧急会议后,县人口计生局迅速行动,于4月18日至21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场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人口计生工作半年抽查暨第三次经常性工作督查。从督查中发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党政领导线存在的问题:

(1)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阵地建设情况

①村(居、社区)委会人口计生工作阵地较差,大多为多年前布臵的阵地,陈旧、乱贴。

②乡镇街道计生办专职主任大多为工人身份,全县只有二个专职计生办主任为公务员身份。有7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无开展核定项目资质的技术人员。

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无1名以上高级职称医师。

④县人口计生局无1名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副局长分管科技工作。

(2)没有查处“两非”典型案件。

(二)、基层工作线存在的问题:

1、宣传先导:大部分村居进行了村务公开,但缺项较多。大部分的样本点村没有阵地外移牌。

2、依法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征收不规范,存在先收钱后立案现象,住院分娩实时通报制度尚未建立。

3、村(居)民自治:大部分村有村民自治章程,但缺少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记录。

4、优质服务: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从2025年三月份报表看,儒林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0.33%,茅坪镇为75.02%,西岩镇86.62%,丹口镇85.56%,五团镇83.41%,南山镇84.12%,威溪乡91.87%,长安营乡88.18%,白毛坪乡81.43%,兰蓉乡79.78%,汀坪乡83.58%,土桥农场90.27%。出生缺陷干预检测面较低,生殖健康服务到位率低。

5、流动人口:PADIS平台协查信息及时反馈率低,信息

接收率低,流入人口采集、管理不到位,流出人口中男性采集不到位,且网上办证率低。

6、诚信统计:本次督查中查出人口出生错、漏报6人,其中计内漏报2人,计外漏报4人。多孩漏报2人。

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较差,一是存在漏报,瞒报情况。二是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全员人口信息网上登记的,在村级专干手册、报表上没有。

二、迅速出台整改方案

4月24日,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城人口计生领字[2025]7号文件,《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李万郴主任讲话精神,扎实整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问题的实施方案》,方案对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

1、强化村级基础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各乡镇、场一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乡村计生人员和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扎实提高乡、村计生工作管理业务水平。二是建立计划生育信息引导机制,各乡镇、场要在每月10日以前将信息引导单发至各村,村计生专干根据信息引导单开展工作,并在该月对信息引导单所列内容作出回复。三是进一步完善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手册、计划生育村级报告单、流动人口村级报告单和填报单、已婚育龄妇女台帐等各项资料,确保各项资料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逻辑性。四是加强村级“三位一体”阵地建设,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要按省统一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并切实做到外移,各项公开的数

据要及时更新并与各项资料一致。宣传阵地外移要及时更新内容,并和村务公开栏一起外移到群众能看到的地方。

2、全面澄清底子,把出生人口报实。

全县截止3月31日共计出生1936人,与去年同期对比出生人数减少408人,与上年同期相差一21.07%,由此可见全县出生人口存在漏报现象。各乡镇、场在4月底以前要对2025年、2025年两个年度的出生人口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政策内出生人口,各驻村干部、计生驻村工作人员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人口计生局将在5月初对各乡镇、场人口清理情况进行调查,并将按照相相关规定,对在调查中每查出一例上年度政策内出生错漏报的,对所在乡镇、场驻村工作人员罚款200元;每查出一例本年度政策内出生错漏报的,对所在乡镇、场驻村工作人罚款100元,对漏报人数符合市规定“一票否决”标准的村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实行“即时否决”。

3、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全面落实好节育措施。

各乡镇、场在4月底以前一是要狠抓违法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对应该流引产的坚决流引产。二是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原则上生育一孩已婚育龄妇女上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女扎,确保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达到96%以上。三是落实好药具避孕措施,对期内生育一个男孩45天以后或生育二孩以上子女30天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落实一项有效药具避孕措施,确保期内药具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4、加强依法行政,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省市文件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二是要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罚力度,各乡镇、场要选择一到两户违法生育钉子户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达到打击一例,威慑一片的目的。三是要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过硬的措施确保“两非”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重点对象的跟踪管理,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两非”案件线索。重点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⑴符合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⑵2025年4月1日以来领取再生育证怀孕后,孕情突然消失的;⑶2025年4月1日以来,在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民营医院施行了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四是加强对领取再生育证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对领取再生育证的对象按月进行妊娠登记,从源头上杜绝“两非”案件的发生。

5、强化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

各乡镇、场要加大后进村的整治力度。对后进村要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罚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专业队伍,进驻后进村,帮助指导工作。对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水平有所提高的村,要指导其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回头看”活动,冷静地分析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做到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提高,促使其尽快转化。

6、强化信息化管理,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各乡镇、场要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化管理,实行计生例会

制度。计生办要在每月1日召开村级计生专干例会做好全员人口各项数据的收集工作,每月8日前做好全员人口数据的录入工作。各乡镇、场在4月底以前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核查,摸清人口流动情况和生育、节育等情况。一是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对流动人口逐一调查摸底、建档上网。并进一步强化两级平台的督查,切实提高我县信息回复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对逾期未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将按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的责任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二是要提高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到位率,对所有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实行网上办证,确保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到100%。三是要加强流入人口管理。各乡镇场要加大对流入人口的管理力度,对流入的人口要及时上报跟踪管理。

7、强化督查力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各乡镇、场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经常性工作的督查力度。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各项资料、村“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网络,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规定配备好村级计生女专干、组指导员。搞好村、组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25‟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

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5‟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25‟18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统一部署,从2025年开始,在我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25‟78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实施这项制度,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 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

(一)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别扶助条件的具体政策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 领取扶助金。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起发放扶助金。

享受特别扶助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领取扶助金:

1.死亡。

2.再生育或收养子女。3.户口迁出本省。4.残疾子女康复。

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扶助对象确认。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具体程序是: 1.本人提出申请。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资金来源、管理和发放

(一)资金来源。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特别扶助金,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50%。提标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二)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和监督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中央财政拨付和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并及时足额将扶助金拨付到代理发放机构,监督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核实扶助对象人数,编制资金需求计划,管理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并监督代理发放机构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 金管理情况。

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特别扶助资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参照《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农村地区特别扶助金发放按照我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渠道和要求执行。

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扶助金。

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组织管理与监督考评

(一)组织管理。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体系,由各级人 口计生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明确专门人员和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监督评估

1.国家和省人口计生、财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制度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绩效考评,对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3.实行政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各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三)考核奖惩。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在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制度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2.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 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制度实施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个案信息档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了解政策内容,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各级残联要负责残疾对象的甄别、核残与鉴定等工作,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开展扶助对象的摸底调查登记和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代理发放机构要按代理服务协议要求,确保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搞好政策衔接。认真做好特别扶助制度与奖励扶助 制度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逐步形成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于目前已经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且同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资格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2025年起不再确认为奖励扶助对象;对于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资格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要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以及“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各地要按照本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厅。

第三篇:人口计生委主任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组织部领导宣布了关于我的任职决定,这是对我的无比关怀和极大信任。此时此刻,感想颇多。

我从82年调计生委以来,这25年,从青年到中年,拼搏进取,追求进步,不虚年华,把人生美好时光奉献给了人口计生事业;我与人口计生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深深热爱这项事业,我为能给人口计生事业献出一些微薄之力而感到自豪,也为取得一些成绩和荣誉而倍受激励;我得到了党组织和历任委领导的精心栽培,使我懂得了人生的真谛和做人的准则,政治上不断成熟,工作上得到锤炼;我与同志们建立了深厚友谊,得到了同志们的无私帮助和热心支持。在此,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深深地道一声:谢谢!

我深知,自己有许多这样或那样的弱点或不足,理论水平、开拓意识、工作能力与新的工作岗位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一定不辜负党组织对我的期望,以此为起点,百倍努力,万分珍惜,争取以更大成绩向党组织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是讲学习。学习是工作进步的不竭源泉。因此,我要一以贯之地、认真地学理论、学管理、学业务,向领导学习,向同志们学习,不断“充电”,丰富思维,努力把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阶段。

二是讲党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服从领导,与各位主任及班子成员互助友爱,精诚团结,密切配合,一丝不苟地执行以刘主任为首的领导集体做出的各项决议,坚决维护领导集体权威

三是讲奉献。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努力创出亮点,体现特色;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作风扎实,工作过硬,经得起考验;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讲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按照[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廉洁行政,在反腐倡廉中起模范作用。

五是讲和谐。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尊重领导,尊重同志,职位变化后更要讲人性、讲人文、讲和谐,与领导和同志们掏心窝子,说心里话,紧密联系,和睦相处;更要保持清醒头脑,顺境中保持冷静,警钟长鸣,逆境中耐住性子,毫不气馁,遇事多沟通,集思广益,三思而后行,慎重稳妥;更要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做,同志们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努力去做,往好里做。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四篇:县计生委主任向省计生委主任的书面汇报材料

位于洛阳市西南部,距洛阳90公里,属边远山区,全县辖16个乡镇,317个行政村,总人口54万人,育龄妇女10.8万人。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明确提出了202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11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2025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2025〕24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3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9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挑选出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100万元,划拨50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2万元;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3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5万元,并实施“一票否决”。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2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三是为了解决干部

第五篇:县计生委主任向省计生委主任的书面汇报材料

位于洛阳市西南部,距洛阳90公里,属边远山区,全县辖16个乡镇,317个行政村,总人口54万人,育龄妇女10.8万人。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明确提出了202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11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2025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2025〕24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3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9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挑选出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100万元,划拨50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2万元;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3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5万元,并实施“一票否决”。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2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三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规定收养一孩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因特殊原因,确需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子女的,一般干部职工由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婴儿,由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寄养人。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收(寄)养手续而收(寄)养子女的,无论有无相关证件,一律视为非法收(寄)养,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履行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手续。在推动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凡发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重点管理”,两起的给予“黄牌警告”,三起及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确定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把计生关,去年以来有65人因计划生育原因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失去提拔使用机会。

二、选好载体,推动创优工作全面开展今年以来,县乡计划生育部门以营造宣传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推进技术优质服务、关爱女孩行动等为载体,不断把创优工作推向深入。

(一)以宣传教育为载体,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环境宣传。以实施“旅游带动”战略为契机,在通往“三山一水”的主要公路沿线制做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十六个、路牌标语362条、墙体标语973条,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新建生育文化大院、漫画一条街18个。二是抓好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计生委统一印制宣传单10万份、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手册1.6万册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三是扎实开展了“13亿人口日”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在电视台发表题为“成就辉煌、应对挑战”的电视讲话;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踩街活动;建设“13亿人口日”宣传一条街,在县政府门前的主干道上悬挂横幅46条、摆放版面34块,并设立宣传咨询台两个;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县电视台开设人口专栏。

(二)以队伍建设为载体,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以“县级双向选择,乡、村公开竞聘,全员动态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实行“双向选择”。从农历初八开始,委党组首先初步研究了各科室负责人的人选,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讨论,结合无记名投票的结果进行正式确定。然后由科室负责人选择科室成员、一般干部职工选择科室。最后由党组进行研究确定。通过“双向选择”,有5名同志最后落选,由党组集体和这5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他们找出差距、正视问题,尽快找准位置,以全新面貌投入工作。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实行公开竞聘。3月份,县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有6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重用。根据这种情况,为确保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干事创业,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办领导岗位上来,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对现任、拟任的乡镇计生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公开竞聘。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了《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聘人员资格、竞聘程序、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宣传动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笔试、面试、研究确定八个环节,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乡镇计生办主任16名、副主任19名。村管理员全部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针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先试点、然后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推广的办法,各乡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于4月份开展了“村管理员公开竞聘活动月”活动,对 个不符合省定标准的管理员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通过竞聘全县317个管理员全部达到“年龄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女性”的省定标准,年龄结构由原来的平均 岁降低到目前的 岁;文化结构大大改善,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 %,中专占 %,高中占 %。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村计生管理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除一年两次目标管理考核外,每年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管理员分别进行三次、二次、一次业务考核,将综合考核成绩做为下一公开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一是投资280万元、建筑面积2025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于3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对不符合省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标准的37个村室进行了达标升级;三是为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县计生委结合3月份单月健康检查组织各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不在册已婚育龄妇女407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首次突破20%;四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请市计生委法制科长陈元明、县司法局法制股长邓红峰、县纪委监察室主任韩金强等于2月17日举办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并进行了严格测试,对不及格的21名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取消了执法资格。

(四)扎实开展了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片、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包后进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推行后进村治理“以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乡镇配合、严格奖惩”的措施。出台的《关于搞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嵩计生组〔2025〕5号)向27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包村名单和四项手术任务。要求有包村任务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抽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驻后进村开展综合治理。并要求后进村治理情况和四项手术进展情况每周两次直接向县计生委上报,活动结束后对完不成任务的县直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5000元,流产、结扎罚2025元,所罚款项由县财政局从单位包干经费中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活动中各乡镇大员上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个月内共完成四项手术2385例,其中引产291例,流产635例,上环763例,结扎696例(其中双女户92例),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926例,能够使我县2025人口出生率下降1.7个千分点,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以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为载体,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国家实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大转变,县委、县政府借此东风,强力推动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10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50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努力建立奖励、保障、减免、优惠等内容的较为完善、全面的利益导向机制。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绿色通道一卡通》(正在搞试点),计生户持明白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享受哪些优先优惠政策都记录在卡。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落实哪些优先优惠政策,哪一级落实,不仅要出台具体办法,并要在计生户所持的明白卡上加盖单位公章。县委、县政府将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一票否决”项目,凡未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的,取消该单位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六)以技术优质服务为载体,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为推动创优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村评估标准》,对优质服务示范乡镇的七大类39项具体指标、优质服务示范村的七大类24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明确。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2025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对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截止目前已对62个行政村的20615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98.7%。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128人,其它疾病9363人,使患病群众做到了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深受群众好评。

(七)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多年来,我县存在的出生一、二孩性别比基本正常,出生二孩及以上性别比不稳定、不平衡、有反弹性的特点,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宣传教育开路,优惠政策导向,优质服务推动,依法治理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局面。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主抓副县长为副组长,计生、民政、公安、司法、卫生、药检、文化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等。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全县性别比治理措施的落实。二是宣传教育开路,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集贸日开展游行踩街、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宣传活动。计生委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十佳优秀女生”、“好婆婆、好媳妇”、“十佳优秀女青年”、“十佳独生子女及双女户致富家庭”等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还与电视台开办“关爱女孩、关注未来”专题宣传栏目,组织编排关爱女孩剧目下乡巡回演出等。三是优惠政策导向,解除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各部门针对女孩就业、上学、务工经商、卫生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县计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助贫帮困活动,落实优惠政策。两年多来,共争取资金20万余元,帮助女孩家庭发展生产;帮助260余名辍学女孩重新返回校园,为独女户、计内双女户家庭办理全家福保险310户,保险金投入15500元。四是优质服务推动,帮助女孩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乡、村计生部门成立生产互助组322个,在农忙季节帮助女孩家庭开展种、收服务,先后为2387个女孩家庭提供生产服务。县计生委抽调30多名医疗技术骨干组成16个下乡服务指导组,开展医疗、生殖保健服务;利用流动计生服务车定时到乡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妇女病普查诊治10多万人次,开展四项手术9000余例,为经济困难的女孩家庭减免费用20000余元。五是依法治理保障,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施治的综合治理新机制。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具体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政策内生育服务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等,对出生人口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综合治理。2025年以来,县计生、卫生、药监等三部门多次联合对个体门诊部进行了清查,全县共清查个体门诊部43余个,没收违法拥有使用的B超机3台,查处违法开展流引产手术器械14余台套,查处违规销售口服流产药的个体门诊部7个,没收口服流产药270人份,销毁了一批非法开展B超及引流产业务、销售口服流产药的广告宣传牌。各乡、村都制定了孕情监测跟踪服务责任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对象实施全程监控,减少了管理漏洞;县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了对计划内怀孕对象的引产审批管理,实施了政策内怀孕对象双月报告制度,进一步理顺了管理程序,强化了对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我们的工作与省市要求相比还有很多差距,请孟主任少肯定我们的成绩和优点,多指出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于我们更好地做好创建工作。以上我的三点建议可能不是很成熟,仅供孟主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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