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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陕西社区考试公告:安康(五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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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陕西社区考试公告:安康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25陕西社区考试公告:安康

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5〕27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市招聘计划附后)。

2025陕西社区招聘考试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4.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25年9月10日之前)。

三、聘期待遇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四、方法步骤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

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民政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0︰00时—9月16日24︰00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县(区、市)民政局按本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36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县(区、市)的岗位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的时间为9月11日8:00时至9月18日18:00时。应聘人员资格尚未审查的,可以自行更改个人相关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笔试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25]107号)批准的每人50元标准收取。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时间为9月11日9:00时至9月19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2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用A4纸打印并妥善保管,作为面试资格复审资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19日17:00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21日0︰00时至10月24日18︰0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联系电话: 029-87457489,029-87441673)。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是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9:00时至11:30时(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202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和《202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陕西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为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5〕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25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25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报《202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陕西民政网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市)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在9月24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市)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级民政局复审,市级民政局将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级报刊或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市级民政局复查,最终名单于10月23日17:00时前上报省民政厅。

(3)笔试成绩公布

11月4日10:00时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省人民政

府门户网、陕西民政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1月7日12:00时在陕西民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级民政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市级民政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市)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民政厅审批。省民政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民政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25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民政厅:(029)87290512 87297150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a.offcn.com)

第二篇:陕西安康

陕西安康: 陕西安康:税务文化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精神内 核
——安康市地税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纪实 安康市地税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纪实近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始终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地税文化建设的核心 价值观,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和现代管理理念融入到组织收入、依法治 税、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各个方面,做到了思想导向与制度管理、文化内涵与 形象外延的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文化建设之路,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地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创新理念构建文化管理新模式 管理文化是地税文化建设的关键和保证。近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坚持把制度建 设贯穿于税务文化建设的始终,贯穿于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的各 个环节,结合税收管理的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 税收业务管理、日常政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9 个类别 100 余项规章制度,将一切管理活动置于制度和纪律的 约束之下,做到政务有规则、事务靠规范、财务有制度、服务有流程,从而对税 务干部的日常行为产生规范性、约束性影响。为了将文化管理的理念融入到税收工作的目标体系、制度体系、检查体系和考 核奖惩体系之中,今年,该局提出了“注重基础、注重质量、注重效率、注重规 范、注重落实、注重创新”的目标管理理念,将个人岗位绩效纳入科室目标效能 考核之中,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在个人 与单位之间形成共同目标的价值取向,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增强每个人 的组织归属感,为税务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积极努力,促进了各部门、岗位自觉

肩负起自身的工作职责,实现了目标管理由被动式向主动式,由重结果向重过程 的转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以人为本凝聚地税发展精神动力 多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坚持把地税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塑灵魂、立信仰、提素质、激活力的系统工程来抓,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凝聚集体力量,激发干部斗志,将干 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激情转化成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该局制 定出台了涵盖办公礼仪、会议礼仪、公务接待礼仪、办税窗口礼仪、稽查办案礼 仪等方面的干部职工行为守则,规范干部职工的税收执法行为、纳税服务行为、税收管理行为,使干部职工自觉养成遵操守、懂礼仪、讲规矩的良好行为习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积极实

施“人才兴税”战略,着力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 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与和谐的工作环境。借助信 息化网络载体,搭建起地税文化信息平台,开辟上下沟通、横向交流的联系管道,让干部参与单位管理,扩大个人追求与地税事业发展的共域,从而为税收事业发 展提供持久动力。各基层单位还建立起了以名人名言、廉政小故事、廉政漫画和 税收宣传漫画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宣传墙,在全系统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 为耻”的法制环境和文化氛围,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赞誉,纳税人满 意连年超过 96%。以优质服务展示地税文化成果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文化的重要“窗口”。该局按照标识清晰、功能齐全、优美整 洁的要求,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对全市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实施了规范化改造,努力做到硬件设施功能完善、整洁有序、规范运作,工作人员精神饱满、举止得 体、服务高效。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 深化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地税干部职工 文明服务意识,塑造“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价值理念。

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实体经济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帮助企 业早日度过经济寒流,安康市地税局广泛开展了“百户企业访谈”活动,税务干部 带着政策走进工矿企业、厂房车间,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 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倾听企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优化纳税 服务措施,尽力给企业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企业发展增添信心。一位房地产 老总在参加企业回访座谈会时深有感触地说,“地税部门真心支持我们企业的发 展,把我们的困难时刻放在心头,尽心竭力为我们实现扭亏增效出真力、办实事,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贴心人。”近年来,为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方式,安康市地税局还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个性 化的纳税服务新举措,在城区办税服务厅配置了“排队叫号机”和“服务评价器”; 规范了办税厅标识,设置了自助服务区;安装了政策查询专用电脑和“税法宣传 免费图书专柜”,在办税服务窗口配备了双屏显示器、服务评价器,安装了 POS 机实行刷卡缴费。针对偏远乡镇个体纳税户办税不便的实际困难,试点推行了“流 动办税服务车”,通过流动、预约和上门 3 种方式为山区纳税人服务,极大地方 便了山区的纳税人。通过扎实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安康地税事业科学、持续、和谐发 展,为税收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

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截至今年 10 月 底,全市地税收入总量达到 90964 万元,同比增长 18.27%,增收 14049 万元。全市地税系统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 个,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 个,个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有 12 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2 称号。(刘歆军 陈显信)


第三篇:陕西安康专题

陕西安康:税务文化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精神内核

——安康市地税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纪实

近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始终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地税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观,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和现代管理理念融入到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各个方面,做到了思想导向与制度管理、文化内涵与形象外延的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文化建设之路,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地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创新理念构建文化管理新模式

管理文化是地税文化建设的关键和保证。近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税务文化建设的始终,贯穿于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结合税收管理的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税收业务管理、日常政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9个类别100余项规章制度,将一切管理活动置于制度和纪律的约束之下,做到政务有规则、事务靠规范、财务有制度、服务有流程,从而对税务干部的日常行为产生规范性、约束性影响。

为了将文化管理的理念融入到税收工作的目标体系、制度体系、检查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之中,今年,该局提出了“注重基础、注重质量、注重效率、注重规范、注重落实、注重创新”的目标管理理念,将个人岗位绩效纳入科室目标效能考核之中,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在个人与单位之间形成共同目标的价值取向,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增强每个人的组织归属感,为税务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积极努力,促进了各部门、岗位自觉肩负起自身的工作职责,实现了目标管理由被动式向主动式,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以人为本凝聚地税发展精神动力

多年来,安康市地税局坚持把地税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塑灵魂、立信仰、提素质、激活力的系统工程来抓,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凝聚集体力量,激发干部斗志,将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激情转化成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该局制定出台了涵盖办公礼仪、会议礼仪、公务接待礼仪、办税窗口礼仪、稽查办案礼仪等方面的干部职工行为守则,规范干部职工的税收执法行为、纳税服务行为、税收管理行为,使干部职工自觉养成遵操守、懂礼仪、讲规矩的良好行为习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积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着力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与和谐的工作环境。借助信息化网络载体,搭建起地税文化信息平台,开辟上下沟通、横向交流的联系管道,让干部参与单位管理,扩大个人追求与地税事业发展的共域,从而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各基层单位还建立起了以名人名言、廉政小故事、廉政漫画和税收宣传漫画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宣传墙,在全系统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法制环境和文化氛围,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赞誉,纳税人满意连年超过96%。

以优质服务展示地税文化成果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文化的重要“窗口”。该局按照标识清晰、功能齐全、优美整洁的要求,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对全市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实施了规范化改造,努力做到硬件设施功能完善、整洁有序、规范运作,工作人员精神饱满、举止得体、服务高效。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地税干部职工文明服务意识,塑造“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价值理念。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实体经济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帮助企业早日度过经济寒流,安康市地税局广泛开展了“百户企业访谈”活动,税务干部带着政策走进工矿企业、厂房车间,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倾听企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尽力给企业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企业发展增添信心。一位房地产老总在参加企业回访座谈会时深有感触地说,“地税部门真心支持我们企业的发展,把我们的困难时刻放在心头,尽心竭力为我们实现扭亏增效出真力、办实事,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贴心人。”

近年来,为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方式,安康市地税局还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新举措,在城区办税服务厅配置了“排队叫号机”和“服务评价器”;规范了办税厅标识,设置了自助服务区;安装了政策查询专用电脑和“税法宣传免费图书专柜”,在办税服务窗口配备了双屏显示器、服务评价器,安装了POS机实行刷卡缴费。针对偏远乡镇个体纳税户办税不便的实际困难,试点推行了“流动办税服务车”,通过流动、预约和上门3种方式为山区纳税人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山区的纳税人。

通过扎实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安康地税事业科学、持续、和谐发展,为税收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地税收入总量达到90964万元,同比增长18.27%,增收14049万元。全市地税系统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个,2个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有12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刘歆军 陈显信)

第四篇:2025陕西社区考试面试公告:汉中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25陕西社区考试面试公告:汉中

2025陕西社区考试面试公告暂时还没有出来,等出来后会为大家整理。2025年陕西社区考试公告如下:

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5〕27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市招聘计划附后)。

2025陕西社区招聘考试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4.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25年9月10日之前)。

三、聘期待遇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四、方法步骤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民政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0︰00时—9月16日24︰00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县(区、市)民政局按本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36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县(区、市)的岗位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的时间为9月11日8:00时至9月18日18:00时。应聘人员资格尚未审查的,可以自行更改个人相关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笔试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25]107号)批准的每人50元标准收取。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时间为9月11日9:00时至9月19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2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用A4纸打印并妥善保管,作为面试资格复审资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19日17:00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21日0︰00时至10月24日18︰0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联系电话: 029-87457489,029-87441673)。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是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9:00时至11:30时(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202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和《202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陕西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为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5〕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25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25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报《202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陕西民政网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市)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在9月24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市)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级民政局复审,市级民政局将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级报刊或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市级民政局复查,最终名单于10月23日17:00时前上报省民政厅。

(3)笔试成绩公布

11月4日10:00时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民政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1月7日12:00时在陕西民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级民政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市级民政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市)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民政厅审批。省民政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民政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25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民政厅:(029)87290512 87297150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a.offcn.com)

第五篇:202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2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2559名(其中,选调生2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25年3月1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未就业,下同)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法院系统选调生职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以本科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7.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25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陕西党建网(http:///)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3月18日0:00至2025年3月22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注册报名。

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3月21日23:00至3月22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8:00至2025年3月23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18日0:00至3月22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3月22日1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报名期间,每天10:00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8: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以及设置城乡规划类专业合并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8日至4月1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25年5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

2025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25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五)面试

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含退役士兵加分。

四、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录用计划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时,属英烈子女或退役士兵的,优先进入体检。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可暂缓公示,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考对一些紧缺专业的职位按县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形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载有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照片的《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报考限定户籍、生源职位,以及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特设职位和其他有服务期规定要求的职位,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职位或所在县(区)服务5年,5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或其他招聘。

八、纪律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考场使用视频设备,留存考生影像,作为核查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依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在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并根据甄别结果处理有关违纪考生。核对《申论》笔试答题卡笔迹,严防替考作弊。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同时,本次考试录用各个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考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考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刊发,各市人民政府或市人社局网予以转载(发)。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电话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告为准。

4.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将作三年内不得报考陕西省公务员的处理,以确保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5.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务员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对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如果实施调剂,将发布调剂公告。调剂时,学历、专业、性别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可适当调整放宽。请未进入公示环节的有关人员留意相关公告。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被误导或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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