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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莘县招聘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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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莘县招聘附件二

附件2

2025年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5年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岗位类别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直接面试,不参加笔试。B代表普通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4、报考B类岗位的研究生是否参加笔试?

凡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报名考生需已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高等院校相应的毕业证书,研 1

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等不在招考范围。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相同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30日(8:00—12:00)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低保人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

10、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5年、2025

年、2025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审核确认后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聊发【2025】18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

11、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怎样办理加分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9月1日(8:00-12:00;14:30-18: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优待安臵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12、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不能再次应聘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需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考生必须本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服务卡)、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人事档案。

15、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线如何划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参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做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6、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如何递补?

面试结束后,在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公示期满直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17、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8、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公开招聘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25年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25年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9日

第二篇:落户申请--附件二

附件二

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可登陆www.feisuxs网站下载)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

2、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4、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首次递交学生申请材料时,须带好营业执照原件,办理验证手续;若为非法人企业,须一并提供附加材料)

8、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的,须提供: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25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以高校校办发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 1 —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上述申请所有材料须一次性交齐,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

第三篇:落户申请--附件二

附件二

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3、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文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一级”以上,本专科理工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以上)。

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可免于提交。

7、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8、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9、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5月31日;(2)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及2025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3)2025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为员工(包括毕业生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4)2025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

(5)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情况的相关材料:

——如属自购房,须提交自购房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如属租房,须提交租赁房屋产权证和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缴纳的公用事业费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水电、通信、物业账单等。

10、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 — 2 — 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

— 3 — 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 — 4 — 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上述申请所有材料须一次性交齐,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

第四篇:创一流县级标准——附件二标准

附件二 :

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标准

一、必备条件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努力提高农网智能化水平。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获得并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企业在当地开展的社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名列前三名;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事件,未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3.电网架构布局合理。80%变电站实现双电源供电,县城10kV线路形成手拉手环网供电。

4.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群伤事故;未发生责任性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性设备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考核期内电费结零,电费回收率100%;

(2)综合线损率≤6.6%;

(3)综合电压合格率≥98%;

(4)供电系统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99.750%。

6.规范化供电所和标准化变电站、计量所、修试中心、保线站、调度所建设达到集团公司考核要求。

7.积极推广应用营销服务流程再造和客户供电整套服务方案。营业窗口达到集团公司《供电服务标准》。

8.坚持科技进步,调度自动化系统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实用化验收,建立由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子系统组成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实用化验收。

9.企业用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依法与农村电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100%。

10.按照集团公司部署,抓好企业文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集团公司品牌建设。

二、扣分事项

“扣分事项”设5个扣分项目,每发生其中一项扣5分。

1.安全事故、障碍瞒报、漏报或统计不真实。

2.线损、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统计不真实。

3.员工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事件。

4.被地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负面影响事件。

5.集团公司品牌标识使用不规范。

第五篇:购房合同附件二

共有的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机房、屋面设备房、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共有的建筑面积。

注:具体以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共有的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机房、屋面设备房、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共有的建筑面积。

注:具体以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共有的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机房、屋面设备房、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共有的建筑面积。

注:具体以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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