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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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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煤矿通用标准

班前准备通用标准

第一节班前会

1、基本要求

1.1每个上岗干部职工,都应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要点: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准上岗。

1.2值班队干、跟班队干、当班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

2、班前会内容

2.1认真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有关规定要求。

2.2认真传达上一班的安全生产作业情况和作业现场情况。

2.3认真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计划、要求和班前准备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2.4掌握本班上岗职工的身体和情绪状况。

安全要点:⑴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不准下井。⑵酒后不准下井。

2.5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2.6安排工作中的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2.7安排携带本班所需的配件和工具。

第二节班前准备

1、更衣

1.1按规定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1.2井上工:长发挽入帽内,不穿拖鞋或高跟鞋上岗。

2、携带

2.1携带好随身作业工具,保证行动安全方便。

2.2井下工领取矿灯和自救器时,要检查是否齐全完好,性能可靠。

安全要点: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

2.4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要携带完好、准确的便携式瓦检仪上岗。

2.5需办理有关工作票和入井证的,应提前办好,并注意随身携带。

2.6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携带安全工作资格证,无证不准上岗。

2.7高空作业人员,应检查和携带合格的保险带。

第三节入井

1、检身

1.1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接受检身,吹测酒仪考勤。

1.2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侯车和乘车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1.3不准在井口周围20米范围内抽烟,有明火存在。

1.4不得在井口钢丝绳附近逗留、嬉戏。

2乘车

2.1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按秩序排队乘车不得拥挤抢座。

2.2乘客所携带物件以下影响架空乘人装置行动为宜,重量不超过15kg,长度不超过1.5m,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3乘坐间距不得小于15m。

2.4乘坐人员要按标准姿势乘坐,不得侧坐、站立、摆动吊椅,用脚蹬地,而且乘坐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目视前方,随时注意运行情况,遇有掉道或其它问题应时下车,并要及时提醒后方乘坐人员。

2.4.1乘坐人员乘坐吊椅前应检查吊椅的完好情况,严禁乘坐不完好的吊椅,且一把吊椅只能乘坐一人。

2.5携带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物件时,乘坐间距不得小于20m,且必须与其他乘员分批运送(在当班其他乘员运送完毕后再运送)。

第四节井下行走

1、在运输大巷行走

1.1要严格执行矿井大巷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要点: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2、在采区巷道行走

2.1严格认真执行矿上的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2.2进出工作面,应尽可能走皮带运输巷,严格禁止在皮带或溜子上行走、扒乘。横跨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

安全要点: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输送机不论是否开动,都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跨越。

2.3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无论何时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要走钢丝绳外侧。

2.4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等时,都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2.5在巷道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路面和巷道支护情况。

2.6在采区巷道行走,通过一道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携带物品行走

3.1携带长件器具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碰伤人或电灯线等,尤其不能碰触架空线。

3.2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停车再行人,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

3.3携带火工品行走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工种《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准逗留。

4、在采掘工作面行走

4.1在采掘工作面要时刻注意周围的支护情况,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2采掘工作面行走要走工作面的人行道,不准在溜子道内行走,严禁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4.3班中餐时,要先关闭生产设备,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就餐。

4.4不准随意骑跨越皮带、溜子等运输设备。应走行人过桥或打招呼停机后再过。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4.5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煤墙,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4.6不准在工作面相互打闹嬉戏,也不准钻进老塘作业、休息,更不准在井下睡觉。

4.7采掘工作面因故停风,要自动停下工作,并在班组长的指挥下及时、有序撤离工作面。

5、其它井下行走要求

5.1所有下井职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熟悉本矿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巷标志等。

5.2井下人员行走应有序的结伴而行,并不要乱动沿途设备,爱护各类设施。

5.3通过设有挡车栏、挡车门的地方,打开通过后要随手关闭。

5.4已设置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严禁擅自进入。

5.5通过个别风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孔卸压,两人以上合作打开风门,等人员都通过后及时关闭风门,并同时关上卸压孔。

5.6从有人工作的立体交叉巷道上面通过时,要先联系再通过。

5.7行进中接近放炮警戒区域时,必须停止行进,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5.8沿途如发现支护设施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都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5.9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紧急情况,不准任何人随意乱发各种紧急信号。

5.10井下职工班中及班后乘车、行走等,都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五节自救互救

1、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1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的方向卧倒,脸朝下(有水沟的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位)。

1.2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

1.3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并辨别方向。

1.4沿避灾路线,逆着风流方向走,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2、井下火灾事故

2.1救火:⑴马上切断电源。⑵用灭火器进行灭火。⑶向调度室汇报。

2.2撤退:⑴马上带好自救器。⑵位于进风侧时要沿火焰相反方向撤离;位于回风侧时,顺风撤离。

3、井下水灾事故

3.1位于透水点上方,沿上山方向撤离。

3.2位于透水点下方,拽住管路等物体闯过水头迅速撤离。

3.3撤离通路被水隔断:①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躲避。②发出呼救信号,间断地敲打铁器或煤墙等。

3.4老空、老窖透水,必须迅速佩戴自救器或湿毛巾掩住口鼻,尽快撤离。

第六节创伤急救

1、止血

1.1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或止血带结扎出血点上方(近心端)。安全要点: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代替止血带。

1.2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

2、骨折

2.1肢体骨折:用夹板或木板、竹片等将骨折处固定,避免部位移动。开放性骨折,必须先止血,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安全要点: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2.2腰椎骨折: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四肢一同进行固定。

2.3颈椎损伤: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保证颈部固定不动。安全要点: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

3、颅脑外伤

3.1将伤员置于平卧位,保持气道畅通。安全要点:耳鼻有液体流出时,切勿堵塞,避免引起颅内感染。

3.2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或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4、不明损伤4.1立即护送到抢救地点。4.2迅速向调度汇报。

5、搬运伤员

5.1腰椎、盆骨、胸外伤员,⑴将担架放在伤员的一侧。安全要点:对呼吸、心跳骤停的伤员,先复苏,后搬运;创口出血的伤员先止血,后搬运;骨折伤员先固定,再移到担架上。胸外伤员呼吸困难时要取半坐位。⑵搬运者的双手同时插入伤员头部、肩背部及腰部、臀部、下肢的下方。⑶动作一致将伤员托起,平放在担架上或硬木板上。

5.2颈椎骨折伤员:⑴有一人专门固定头部,严格防止左右扭动。⑵其他人分别托住肩、腰、背、臀部及两下肢。⑶动作一致将伤员放在担架上,用两件衣服卷成枕状物。塞在伤员头部两侧。

5.3行走:⑴担架运送时,伤员头部在后,便于后面护送人员观察。⑵行走时要保持平稳。

第七节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1.1迅速切断电源。安全要点:严禁触及带电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裸露身躯。

1.2用相应电压等级绝缘工具(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安全要点:距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线的断点周围10m内不能盲目进入。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才能去施救。

2、心肺复苏

2.1如发现触电者意识不清,立即将触电者仰面平放在地上。安全要点: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

2.2口对口呼吸:奖一只手置于伤者颈部将其颈部托住,另一只手掌置于伤者额部加压使其头后仰,使气道畅通,同时将拇指与食指捏住伤员鼻翼,深吸一口气,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吹1-1.5s),如触电者牙关紧闭,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安全要点:两次吹气后试测颈

动脉仍无博动,立即进行下一步抢救。

2.3胸前拳击:右手握拳,拳心向上,从距胸壁上方20-30cm高处,用中等力量快速猛击胸骨中、下1/3交界处1-2次,立即触诊颈动脉。安全要点:如无颈动脉博动,立即进行下一步抢救。

2.4胸外按压。⑴伤员仰卧硬板,如无此条件也可使伤员直接仰卧于地上,抢救者立或跪于伤者一侧,将一手掌置于伤员胸骨下1/3处,使掌宽与胸骨长轴平行,另一手掌叠加其上,双臂伸直,上身前倾,依靠抢救者的体重,肘及臂有节奏地垂直按压胸骨。按压时用力要适中,不宜过猛,每次按压以胸骨下陷3~5cm为宜,然后迅速放松,使胸骨恢复原位。⑵操作频率。按压时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大致相等。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要同时进行,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起2次,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两次吹气应在5~6s内完成。

3、通知专业医务人员

3.1在现场心肺复苏抢救同时,迅速采用各种方式通知专业医务人员到场。安全要点: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不得随意放弃抢救。

第八节消防抢救

1、电器着火

1.1迅速切断电源。安全要点:尽快向调度汇报。

1.2将干粉灭火器上下翻到数次,一手握住喷嘴,另一手向上拉起圈环,握住提柄提起机身,将喷嘴对准火焰灭火。

2、非电器着火

2.1将泡沫灭火器颠倒,拉起圈环,握住提柄,提出机身,将喷嘴对准火焰扑救。安全要点:尽快向调度汇报。严禁扑救电气。碱金属以及醇、酮、酯类易燃液体火灾。

第九节自救器操作

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1.1佩戴

1.1.1正常携带自救器时应腰带穿自救器腰环,背带斜挎在肩。

1.1.2使用时首先应将佩戴的自救器移至身体的正前面。

1.1.3拉开自救器上端的扳手并抛掉上盖。

1.1.4展开气囊,注意气囊不能扭折。

1.1.5把口具放入口中,口具片应放在唇和下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紧闭嘴唇,使之具有可靠的气密性。

1.1.6逆时针转动氧气开关手轮,打开氧气瓶开关(必须完全打开),用手指按动补气压板,使气囊迅速鼓起。

1.1.7把鼻夹弹簧扳开,将鼻垫准确的夹住鼻孔,用嘴呼吸。使用时如果看见气囊在呼完气后仍不太鼓或吸气有憋气感时,应及时手动补气,直到气囊鼓起;也可用力吸气,气囊吸瘪后,补气压板压迫补气杆,也会自动补气。

1.1.8撤离灾区。

1.2、使用。

1.2.1撤离时,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均匀,当感到呼吸困难时,可放慢行走速度。

1.2.1.1在使用过程中要养成经常观察压力表的习惯,以掌握耗氧情况及撤离灾区时间。

1.2.1.2严禁开启,磕碰及坐压自救器。

1.2.1.3使用时保持沉着,在呼吸和吸气时都要慢而深(即深呼吸)。口与自救器的距离不能过近,以免气囊内的呼气软管打折,呼吸阻力增加。

1.2.1.4使自救器处在最佳状态。在使用过程的中后期,清净罐的温度略有上升是正常的,不必紧张。

1.2.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防止利器刺伤、划伤气囊。

1.2.1.6在未到达安全地点时不要摘下自救器。

1.2.1.7严禁狂奔乱跑。

1.2.2行进中只能用嘴呼吸,防止碰掉鼻夹后用鼻孔吸气引起中毒。

第二篇:煤矿文本标准格式

贵州煤矿措施

贵州煤矿(小一黑体加粗居中)

措施名称(小一宋体加粗居中)

矿长: 总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编制:(4号宋体居中)

2024年X月X日(4号宋体居中)

贵州煤矿措施

正文标题

(3号黑体加粗居中)

正文(首行缩进两字符,4号宋体行距1.5倍)页边距:左31.7,右25.4,上25.4,下25.4。1级标题(小3号黑体加粗)

2级标题(4号黑体加粗)

3级标题(4号宋体加粗)

阿拉伯数字编码格式

1.....1.1.....1.1.1......页码:(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位于每页页底中部。距边距15mm)页眉:(5号宋体居中距边距15mm)

第三篇:煤矿“四个标准”

重庆市南川区嘉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潼仪煤矿

2024年1月

目 录

跟班管理人员职责标准......................................1 矿工行为标准..............................................1 井下员工操作标准..........................................2

(一)采面作业(挖煤、扒煤、放架)工操作标准..............2

(二)安架回厢工操作标准...............................3

(三)掘进打眼工操作标准...............................3

(四)耙装机司机操作标准...............................4

(五)井下电钳工操作标准...............................4

(六)蓄电瓶机车司机及跟车工操作标准....................5

(七)小绞车司机操作标准...............................5

(八)信号把钩工操作标准...............................6

(九)提升司机操作标准.................................6

(十)钻探工(探放水工)操作标准.......................7

(十一)爆破工操作标准.................................8

(十二)瓦斯检查工操作标准.............................8

(十三)安全监测工操作标准.............................9

(十四)防突工操作标准................................10

(十五)通风设施工操作标准............................11 采掘头面质量标准.........................................11

(一)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11

(二)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12 采掘区域操作层面安全质量班验收备案制度...................14 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班检查备案制度...........................15 1

跟班管理人员职责标准

1.按时全过程参加班前安全会,协助排查员工的岗前状态,认真了解上班的交班情况。

2.履行排班记录,组织当班员工联保互保小组的划分。

3.接受工作任务后,参与或组织当班生产任务的分配,合理配备劳动力和特殊岗位人员,并布置当班安全管控重点和提醒操作注意事项。

4.督促员工带齐当班安全生产所需工具、材料,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装备,组织职工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计划。

5.负责开工前对作业地点的操作环境、机电设备、通风安全设施、防突(防治水)等进行全面安全确认,如实填写安全确认牌板,并向调度室汇报。

6.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监控重点环节和工序,督促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制止现场违规操作行为,处置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和其它突发问题,并向调度室履行班中安全生产状况的动态汇报。

7.负责完工后的工程质量验收,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向调度室履行收工汇报,出班后填写当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账。

8.督促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矿工行为标准

1.热爱矿山,举止文明,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自觉维护矿荣矿貌和企业利益。

2.参加班前安全会,明确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主动签订安全联保互保协议,宣读安全誓词;带齐工具、材料,列队进入工装更衣室。

3.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列队乘车。

4.遵守乘车秩序,听从跟车工提示,依次排队乘车,上车后挂好防护链,严禁打闹嬉戏,人车停稳后方能上下车。5.乘坐架空人车时要依次上车,保持正确乘车姿势,不晃动吊椅,不携带超过规定的物品,不随意上下车。

6.步行时要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运行车辆,严禁抢道拥挤;行走途中严禁乱碰安全防护设施和触摸机电设备开关、按钮,严格按照井下标识路线行走,不乱穿乱行。

7.跨越十字道、交岔口等,必须一慢、二看、三联系、四通过;切实做到通风禁区不擅入,斜坡提升不行走,保护设施勤检查,岗位操作细观察。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隐患、问题处置后方能开工。

9.工作过程中遇到领导巡查要礼让,主动招呼要汇报,隐患处置要及时;安全管理人员要履职,员工违规要制止,联保互保严执行。

10.工作完成后严格执行验收和汇报,清理好工具和材料,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集体列队出班。

井下员工操作标准

(一)采面作业(挖煤、扒煤、放架)工操作标准

1.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回采前对作业范围内的危岩进行全面检查清刁,立柱、斜撑等控架支柱、防倒绳及掩架进行检查、加固。

2、采用手镐落煤,掩架随采随放。要把顶板的煤、伪顶取尽,掩架必须靠在直接顶上。工作面的煤壁必须采直且采深一致。

3、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保持伪倾角26°~30°, 当工作面回采过眼子时,其眼子的两边应打不少于2根背顶支柱,以利于控制顶板及人员上下安全。工作面下煤眼、转载溜煤口必须搭设防坠落设施。

4、两个作业头之间间隔20~30m。在下个采头的上部必须设置挡煤板。在回采过程中应设专人控制放煤。

5、在回采过程中,严禁采深头和齐头放架,应分次放架,以免仓矸或断绳。每次放架时应准备好备用替换支柱。

(二)安架回厢工操作标准

1.作业前详细检查回柱绞车钢丝绳、防护网、开关及按钮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尾巷回架按规定进行加固,防护网必须在回柱绞车电机和钢绳滚筒之间系牢,人员必须站在绞车后方安全的地点,遇紧急情况立即停车。

2.保持作业地点安全退路畅通。使用回柱绞车回撤支柱时,必须两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安全操作。

3.采面上、中、下安全出口的前(后)20m巷道内必须进行单排超前托梁支护,支柱必须挂有防倒绳。

4.严禁人员进入老塘回撤支架及其他材料。

5.回撤支柱时先里后外、逐架回撤,远距离卸载。人员站位、材料堆码等符合规定。

(三)掘进打眼工操作标准

1.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工作服衣角、袖口、领口必须扣紧。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危岩观测制度,危岩清刁必须两人一组。实施有效临时支护。

4.通风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5.执行先探后掘,探眼深度、角度符合要求。

6.按照炮眼布置图的施工参数布置炮眼,严禁残眼加深。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凿岩机侧面,保持推力均匀,不得强推硬压,不得骑架操作。

8.随着钻眼的推进及时调整气架角度,使气架、风钻钎子与炮眼方向始终保持在一直线上,同时不得左右摇摆;水量要均匀,不能忽大忽小,停水后要立 即停止钻进。

9.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钻具各部位连接情况,发现松动,及时停钻处理;炮眼到位后,托住钻体,使风钻保持半速运行,再徐徐退出,打完眼后应先关风,后关水。

(四)耙装机司机操作标准

1.开机前对操作地点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确认。

2.检查和处置耙装机及附属设备符合运行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工作期间,在耙岩作业区域内严禁任何人员停留。两边设好防护栏。4.开车前后要有专人检查撤除与耙渣无关的设备设施,按要求悬挂好瓦斯监控探头,打好撑杆,夹好与轨道的固定夹板。检查钢绳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电缆开关,安装和铺设符合要求。

5.停机前必须把耙装机上的矸石清理干净,并将铲斗收拢放置于耙装机铲斗第一节上,停机必须关闭总电源。

(五)井下电钳工操作标准

1.带齐必备的装备和工具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岗。

2.进入操作地点必须对操作环境和顶板、危岩、支护等情况进行安全确认。3.操作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停电规定,即检查瓦斯、停电闭锁挂牌、验电、放电后、挂接三相短路接地;高压检修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4.进行电气设备作业前,必须先用试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及电缆。

5.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工作完成后,要进行防失爆检查和试运行。6.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电缆悬挂符合规定。设备检修或更换前,涉及电气的必须停电闭锁、挂牌。

7.设备安装要检查起吊设备和起吊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起吊物下方和起吊受力方向严禁有人。

8.压力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隔离压力系统,释放残压。9.高空作业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使用安全带。

10.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要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紧固并试运行。

(六)蓄电瓶机车司机及跟车工操作标准

1.启动机车前对闸瓦间隙、撒沙装置、车灯、喇叭进行安全确认。2.组车数量符合规定,顺序符合要求。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四超”材料严格按措施执行。

3.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机车运行过程中,身体和头部严禁探出车外,随时瞭望前方,遇行人必须鸣笛减速或停车,车未停稳严禁上下和摘挂车。

5.发现运行路线有障碍物必须停车,设置警戒处置。6.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开停车。

7.保持车距,列车过道岔、弯道、车场、噪音大的地点必须减速鸣笛。7.会车场抵车时要低速行驶,跟车工必须处于尾车斜后方,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禁止机车隔道牵引。

8.停车时,司控手把回零、扳紧车闸、切断电源、取下操作手把,但不得关闭车灯。

(七)小绞车司机操作标准

1.操作前必须对操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仔细检查设备及基座和阻车保护装置是否完好。2.绞车运行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如遇钢丝绳未按顺序排列缠绕、磨损锈蚀、断丝超限、钩头绳卡松动时不得使用。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

3.听清信号启动绞车,注意电机和机械运转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提升车辆掉道必须按专项措施处置,严禁硬拉复位。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设置可靠的防滑措施,司机要压好制动闸且不得擅离岗位,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6.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合闸。7.绞车停止工作时钢丝绳回收缠在滚筒上,并断电闭锁。

(八)信号把钩工操作标准

1.提升前认真对操作环境、安全间距进行安全确认,信号通讯设施、钩头及安全装置等必须符合规定。

2.钢丝绳锈蚀、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和斜坡轨道不完好、有障碍物不得提升,及时汇报处理。

3.严格执行斜坡“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4.检查车辆及销、链完好情况,不合格的严禁使用,确保提升装置连接安全可靠、到位。

5.按规定组车,严禁超拉、超挂。6.提升“四超”物资严格执行好安全措施。

7.合理站位,身体严禁探入两车之间,提升时必须进入躲身硐室。

(九)提升司机操作标准

1.开机前确认提升机过卷、松绳、紧急制动、闸瓦、跑车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2.提升机操作时,操作司机手不得离开操纵手把,运行中集中精力,随时观察深度指示器、仪表和钢绳排列,各液压系统压力符合规定,观察各部件是否运行正常。

3.紧急制动后要及时汇报,钢绳未重新检查不得开车。4.无信号和信号不清严禁开车,严禁放飞。

5.钢绳出现摆动异常、排列错位、各压力表、压力突然波动等必须及时停车汇报处置。

6.严禁甩掉提升机任何一种保护装置开车运行,检查钢绳时的车速不大于0.5m/s,发现有松绳情况,必须立即反车收回已松出的钢绳,防止跳绳。

7.间歇性停车或司机需要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控制回路电源,工作闸处于抱闸状态,绞车处于安全制动状态,主令控制器锁在中间“0”位。

(十)钻探工(探放水工)操作标准

1.操作人员工装必须穿戴整齐,并对操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2.安设钻机必须使用垫料,并用液压支柱固定后用拉杆锁紧。

3.操作人员及钻机操作台必须处于进风侧,钻进前先开水(风),低压缓速旋至孔底,待水(风)返出后方能逐步增压加速。

4.撤、装钻杆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钻机运行时,操作司机注意力集中,双手不得离开手把,人员严禁正对钻杆和靠近钻机外露转动部件。

6.经常检查油箱,当油箱的油位下降到标定位置以下时,及时停机加油。7.停止操作后关水(风)、断电闭锁。

(十一)爆破工操作标准

1.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巷道帮、顶及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雷管、炸药分装分运,入箱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时必须把爆炸物品箱放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加工起爆药卷扎孔时只能使用竹木材质,并不得与金属、管缆接触。4.炮眼封堵必须用水炮泥和合格的炮泥封实,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撤风筒或风量不足放炮。

5.爆破前确认禁区搜人、断电和岗哨设置,向矿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起爆。

6.起爆后,等足规定的爆破等候时间并待炮烟吹尽,请示调度室同意方能进入爆破地点检查。

7.通电拒爆后,爆破工必须立即取下起爆器把手、将爆破母线取下,扭结短路,并等足规定时间后,方可沿线检查线路,查找拒爆原因。

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处理。9.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7.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8.电雷管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并严格执行现场保管、使用、核销、退库规定。

(十二)瓦斯检查工操作标准

1.入井前必须检查光学瓦斯检测仪的电路、气路是否完好,药品是否失效,各种工器具和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是否带齐。

2.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同一水平的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对光学瓦斯检测仪气室进行清洗调零。3.随时对作业地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排查。

4.严格按制定的巡回检查计划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检查,不得假检、漏检、少检,检测数据必须真实,瓦斯检查手册、记录牌、班报必须“三对口”。出井如实填写瓦斯日报表。

5.瓦斯超限、积聚必须停止作业,及时处理汇报。

6.检查作业区域内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对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局部通风严格按要求管理,遇停风停电及时撤出人员,打上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8.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的工作局扇和备用局扇每天必须进行切换试验,认真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

(十三)安全监测工操作标准

1.监测设备必须保证正常、持续运行,具有瓦斯电闭锁功能,确保控制规定区域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断电试验。

2.设备安装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冲击。敷设的电缆与动力电缆间距符合规定。电缆之间、电缆与设备连接要牢固,密封良好。

3.安装、撤除监测设备及故障排除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规定,严禁带电作业;排查故障工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监测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变化情况。

5.监测分站、传感器、传输电缆安设稳固、整齐,安全监控设备按期调校测试。

7.传感器和分站安设位置符合规定。安装完工后,要详细检查所有连接,确 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8.便携式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校,确保仪器正常。

(十四)防突工操作标准

1.入井前必须对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2.操作前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断电、设置禁区。

3.检查作业地点的通风设施完好、安全防护设施灵敏可靠,并认真核实剩余允掘(采)距离。

4.清理安全退路、保证畅通。

5.作业地点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进行防突施工作业。

6.使用风煤钻施工时,打眼工、扶钻工禁止戴手套,工作服袖口、衣角要扎紧,纽扣要扣好。钻进时应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不准强推硬压,防止断钎伤人。上下钻杆时严禁正对孔口。

7.打眼时严禁用手或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打眼时前方和钻杆下方严禁有人员。

8.每钻进1米测定一次钻屑量,每钻进2米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值,测试结果准确。

9.施工钻孔时,发现有瓦斯超限、突出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沿避灾路线撤离,向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置。

10.金属骨架施工的深度、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11.对金属骨架注浆时,操作人员严禁正对注浆泵管口和骨架管口,注浆时要佩戴好防护眼镜、口罩等防护工具。

12.注浆工作完成后,要将注浆泵及管配件等清洗干净,放置到安全位置。13.防突工作完成后,收齐工具,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具实填写防突控制牌板。出井后如实填写防突允掘(采)通知单。

(十五)通风设施工操作标准

1.作业前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检查通风状况、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必须处理汇报。

2.栅栏施工必须符合规定。栅栏外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牌和瓦斯检查牌。3.密闭构筑前撤除密闭处所有连接的管线、轨道。

4.风门、密闭构筑时人员站位得当,传递材料要稳拿稳放,不得抛扔。5.设施构筑要按规定掏槽、勾缝,做到严密不漏风,顶板破碎带构筑设施要进行有效支护,并加大掏槽深度。

6.达到规定高度构筑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佩戴安全带。

7.设施构筑完成后,完善所需的管理牌板,并对留设的管孔进行封堵。8.撤除设施必须设置警戒,按顺序撤卸。

9.完工后,清理工具、材料,疏通水沟,搞好现场文明生产。

采掘头面质量标准

(一)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

1.两巷支护完好,巷道断面达到规定,无杂物、淤泥、积水,设备、材料按规格、分层堆码整齐,并挂牌管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与现场相符。

2.巷道管缆吊挂整齐牢固,抽采管路与电缆分设巷道两侧。

3.通风系统可靠,防逆流风门设置符合规定,通风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符合要求。

4.上、中、下安全出口通道畅通,通风断面符合规程规定,人行通道宽度不低于0.8m,回风巷高度不低于1.8m,运输巷、中运巷高度不低于1.6m;两巷超前支护不低于20m。5.控制掩架的立柱间距2~2.5m/根,斜撑2~2.5m/根(如遇地质构造带时,应适当加密支护)。煤层及顶板岩石正常时:立柱和斜撑相间均匀布置,立柱净高保持1m;遇煤层变薄未放炮破岩前:立柱打不起的情况下先加密打好斜撑;遇煤层变厚架头未挂到顶板岩时:要加密立柱以便帮背顶板侧煤炭。

6.工作面掩架随采随放。要把顶板的煤、伪顶取尽,掩架必须靠在直接顶上,工作面的煤壁要求采直且采深一致。

7.工作面溜槽安设平直,且采头上方设置可靠的挡煤矸设施。

8.当工作面出现顶板暴露面积大于1㎡时,必须加打背顶支柱背帮护顶,然后及时放架到正常回采要求,当工作面煤厚大于2m时,应采尽顶板煤,可留设底板煤保持掩架紧靠顶板正常下放。

9.采面下煤口、溜煤眼上口设置可靠的防坠落设施。

10.液压系统无漏、窜液,部件不缺损、管路无挤压、控制阀有效;电气设备无淋水、保护齐全、运行可靠,安全间距符合规定,线缆悬挂规范。

11.乳化液泵站输出压力不小于18MPa,乳化液浓度为2%~3%。

(二)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

1.巷道无杂物、淤泥、积水,支护完好,裸体巷无悬危矸;设备、材料按规格、分层堆码整齐,并挂牌管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与现场相符。

2.巷道管缆吊挂整齐牢固,风水管路与电缆分设巷道两侧,不能分设的电缆与风水管间距不低于300mm。

3.通风系统可靠,防逆流风门设置、使用符合规定,通风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符合要求。

4.岩巷净宽误差范围0~150mm;巷道净高和排水沟宽度、深度符合设计规定,不超过允许误差值;掘进坡度偏差不得超过1‰。

5.巷道内材料、设备堆码安全间距有机车通行的不小于0.7m,无机车通行的不小于0.3m。6.轨道质量符合要求,轨缝间隙不大于5 mm,内错差不大于2mm,高低差不大于2mm,运输大巷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无浮钉、缺钉。

7.耙装机构件齐全,操作系统操作灵活。钢丝绳断丝率小于5%,无打结。8.光面爆破布眼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执行,硬岩眼痕率不小于80%、中硬岩不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

9.电气设备上架,无淋水且保护齐全、可靠,线缆悬挂符合规定。

采掘区域操作层面安全质量班验收备案制度

一、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内容

(一)柔掩采面:

包括采面作业规程落实情况、临时支护、立撑支柱、斜撑支柱、支柱防倒、梯步搭设、失效支柱、支柱角度、手把、三用阀、超前支护、安全出口、安全设施、回撤支架、防坠落、水沟清理、回收支柱、敲帮问顶、文明生产等内容。

(二)岩巷:

包括掘进作业规程落实情况、工程质量、临时支护、打眼放炮、轨道安设、文明生产等内容。

(三)架棚支护(煤巷)巷道:

包括掘进作业规程落实情况、打眼放炮(夹口破岩)、支护质量核查、间距、前探梁、固棚器、轨道铺设、水沟清理、文明生产等内容。

在进行安全质量评估的同时,班长要对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及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二、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实施方案

(一)职责划分

1、当班班长负责当班施工的工程质量、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2、接班班长负责检查、核实上班的工程质量,隐患查处情况及整改情况,上班未能整改的,本班必须先整改后生产。

3、当班跟班队长负责全面考核交接班及当班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督查、考核当班工程质量,督促班长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规范填写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表。

(二)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考核

1、所有的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表必须挂在采掘队指定的交接班地点备查,每月21日收出地面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存档。

2、当班班长入井时,必须到指定的交接班地点领取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表,按照表格规定内容,认真填写。

3、对当班施工的工程质量、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填写,并进行自评。

4、当班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文明生产等要动态巡查,并对照标准及时评估打分。

5、当班要对施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记录。

6、班长对当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下一班跟班队长到工作地点后,要对上一班采掘区域的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生产、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上一班查出的安全隐患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对不按规定填写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表的班长进行考核。

8、安监科必须对采掘区域操作层面班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履行职责及不按规定归档、备案的班长、跟班队长按100元/次的标准进行考核。

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班检查备案制度

一、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班检查内容

(一)柔掩采面:

包括采面作业规程落实情况、质量核查、防突(实采距离)、压风自救装置、爆破(夹口破岩)、隔爆水袋、机电运输、泵站压力、职业卫生、放炮母线铺设、防坠落、安装撤除、紧急避险、支柱使用、设备挂牌使用及卫生、材料回收、文明生产等内容。

(二)岩巷:

包括掘进作业规程落实情况、质量核查、压风自救装置、爆破、隔爆水袋、防治水(探放水允掘距离)、机电运输、临时支护、职业卫生、放炮母线铺设、紧急避险、防坠落、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挂牌及卫生、文明生产等内容。

(三)架棚支护(煤巷)巷道:

包括掘进作业规程落实情况、质量核查、压风自救装置、爆破(夹口破岩)、隔爆水袋、防突(允掘距离)、防治水、机电运输、临时支护、金属骨架、职业卫生、放炮母线铺设、紧急避险、防坠落、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挂牌及卫生、材料回收、文明生产等内容。

跟班队级要对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及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标准表。

二、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班检查实施方案

(一)职责划分

1、当班负责当班施工的工程质量、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2、接班跟班队级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核实上班的工程质量,隐患查处情况及整改情况,上班未能整改的,本班必须先整改后生产。

3、当班跟班队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考核交接班及当班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督查、考核当班工程质量,督促班长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规范填写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标准表。

(二)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考核

1、所有的采掘区域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标准表必须挂在采掘队指定的交接班地点备查,每月21日收出地面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

2、当班跟班队级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到指定的交接班地点领取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标准表,按照表格规定内容,认真填写。

3、对当班施工的工程质量、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填写。

4、当班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文明生产等要动态巡查,并对照标准及时评估打分。

5、当班要对施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记录。

6、跟班队级管理人员对当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立即进行 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下一班跟班队级管理人员到工作地点后,要对上一班采掘区域的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生产、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上一班查出的安全隐患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对不按规定填写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标准表的责任人必须汇报科队负责人进行考核。

8、安监科必须对跟班队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履行职责及不按规定归档、备案的跟班队级管理人员按100元/次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篇:煤矿红黄牌标准

一、矿井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 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

2.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

3.高瓦斯矿井抽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的煤尘堆积的。5.敞口盲巷未按规定封闭的。

6.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各项保护的;电气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

7.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爆性能要求的。8.井下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的。

9.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

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

10.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保护接地装置而未安装的。

11.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操作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12.电气作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13.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14.起吊作业重物下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 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

15.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16.无措施施工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17.采掘工作面没有开展支护质量监测的。18.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

19.采掘工作面空顶范围超过规定或出现冒顶没有安排处理继续施工的。20.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

21.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地压危险,没有编审防治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其执行的。

22.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或耙装机回头轮 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耙斗与钢丝绳的联接不合格的。23.巷道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的。24.新型支护材料下井使用未经公司审查批准的。

25.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安全措施的。26.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的。

27.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

28.小绞车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置不符合规定的。29.斜巷人行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30.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31.擅自在矿井各类保安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的。

32.有突水危险的区域,未建立防水闸门或未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而擅自采掘的。

33.水体下和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方案设计未按规定审批的。34.有出水征兆而未及时采取撤人措施的。

35.有疑不探的,未彻底疏放上部老空积水而顶水采掘的。36.提供虚假图件或图纸资料错误,影响事故抢险救灾的。

二、矿井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

1.通防机构设置不健全或通防管理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2.局部通风风筒出口距迎头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3.局部通风机未按照规定设置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

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的。4.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消防设施不全的。5.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临时通风设施使用 时间超期(7天)的。

6.采空区封闭不符合规定的;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7.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8.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宽度或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9.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制作规格、安装方式、连接方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

10.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绝缘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的。

11.电气作业“工作票”、“操作票”中应设置的安全措施填写不齐全,不按规定签字或存在其它危及安全重大问题的。

1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定值整定与供电系统图、标志牌上标注不一致的。13.积煤磨皮带、托辊及皮带磨机架的。

14.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手段(如液压支架未实现架架安设压力表、单体支柱现场无监测仪器等)不满足要求的;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未按规定进行顶板离层监测的。

1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顶板安全仪器仪表有未经检测的,或失效损坏超过3 台(件)的。

16.未按公司规定成立防冲机构,配齐防冲专业技术人员的。

17.采煤工作面出现超过3棵单体支柱失效或液压支架出现超过3架因主部件损坏、失效影响支护能力的。

18.采煤工作面梁端距以及端头区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19.运输机上窜下滑严重,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的。

20.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区单体支柱初撑力有3棵达不到要求的;支柱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置的。21.单体有打滑或失脚、活柱无行程或超高使用、受侧压弯曲变形等现象超过3棵的。

22.绞车压趄柱、支撑起吊棚的单体达不到初撑力的。

23.采煤工作面倾角超过15°,液压支架未采取防滑防倒措施的。24.转载机未封闭段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的,没有拉线急停装置的。25.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26.煤巷特殊地点未按规定进行特殊支护的。

27.试验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报公司审批的。28.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

29.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车声光报警信号的;机车运输巷道的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的。

30.斜巷各车场信号室和躲避硐不齐全的。

31.车场长度和坡度或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的。

32.轨道运输系统构成小绞车跨风门运输、拐弯运输、在斜坡上摘挂钩的。33.辅助运输系统信号、通讯等不符合规定的。34.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通讯设施的。

35.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仪器)、建立专门探放水施工队伍的,以及未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6.未按规定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计划,投入的矿井防治水费用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

37.防治水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按计划实施、未按期完成的;未严格按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

38.缺少《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要求的水文地质条件分类报告、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或内容不全,未按规定及时修编、填制的。

39.、季度、月度水害分析预测资料内容不全、预报不及时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测量贯通通知等因漏报或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或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

40.未按规定进行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和水文地质观测,未定期进行周边相邻矿井情况调查,以及未按规定汇报各类水害事故的。

41.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程度低,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重要的地质、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42.矿井水文动态(水仓摄像头、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等)及井筒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43.矿井、水平、采区排水系统不健全、不规范或受到破坏影响正常使用,配电、管路、水泵、水仓等能力不符合规定要求。泵房安全出口、泵房和水仓通道不畅。未及时检修水泵、清挖水仓、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水仓入口无箅子的。44.井下构筑的防水闸门、防水闸墙,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规定期限进行防水闸门关闭试验的。45.随意变动矿井各类保安煤(岩)柱的。

46.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而进行采掘作业的。

47.采掘工作面缺少防治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其内容不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掘生产中未严格执行防治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48.存在老空积水、断层水、底板水等水害隐患,未消除隐患而进行采掘施工的。49.采掘工作面未编制防排水设计或内容不全,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足或管理不善影响正常排水的。

50.受水害威胁或影响的采掘工作面未进行水文地质条件超前探查和未采取有效的水害隐患治理措施的。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采掘前未采用井下物探等手段预查的。

51.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或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未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措施的。探放水作业未按规定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放水作业地点巷道支护条件差、积矸较多、排水系统不健全、避灾标志不醒目、路线不畅通、通风不畅通、有害气体超限、无专用电话等。

52.未及时对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修订完善、雨季前未进行避水灾演练。井下巷道避水灾路标未设置或不清晰的。53.采掘工作面无计划无措施贯通采空区、老巷道(或硐室)、各类安全技术边界。贯通工程或测量标定未达到规定要求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以上情况未及时汇报的。

54.采掘工程平面图中井巷工程或硐室等内容填绘错误或漏填的。55.贯通通知单未按规定及时发放有关部门的。

56.重要测量工程未独立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观测和计算的。

57.未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矿井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审批有关地测防治水设计、报告或安全技术措施的。

三、地面单位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 1.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或防爆设施失效的。

2.供用电保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

3.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使用不当的。

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

5.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操作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6.电气作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

7.机械设备、生产装置未按规定加装连锁装置或连锁装置失效的。

8.在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的,以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在用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附件、连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等保护装置不全、失效的。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

1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失效的。

12.有毒有害气体区域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13.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14.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的。15.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16.施工队伍无安全资质或无安全措施施工的。

17.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危及安全生产的。

四、地面单位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

1.电气保护设置不全,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设备接地装置或闭锁装置不符合要求的。

2.未按照规定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未整改的。3.变(配)电所绝缘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未按规定检验或存在问题的。4.无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失效的。5.电气设备超期服役,电缆老化的。

6.电气作业“工作票”、“操作票”中应设置的安全措施填写不齐全,不按规定签字或存在其它危及安全重大问题的。

7.生产作业现场照明不足的,事故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的。8.安全监控仪器仪表损坏的。

9.未按规定设置避雷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合格的。10.未与工业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托管协议的。1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的。

12.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不落实的。13.应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而未设置的。

14.安全、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15.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16.已下达安全监察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五、矿井严重“三违”标准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必须现场交接班的固定岗位人员在设备运行中睡岗、脱岗的。3.在生产岗位上打架的。4.瓦斯超限作业的。

5.破坏通防、安全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6.违章放炮的。7.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存放火工品的。8.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9.甩掉机电设备的主要保护装置不用的。

10.井下在用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等严重失爆仍继续操作设备的。

11.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

12.无安全设施进行斜巷运输的,违反斜巷运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的。

13.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或乘坐皮带的。14.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无措施烧焊的。15.空顶作业的。

16.不执行超前探放水及其它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或发现有透水预兆强行作业的。

17.其它经集团公司检查人员分析认定属于严重“三违”的。

六、地面严重“三违”标准

1.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2.必须现场交接班的固定岗位人员在设备运行中睡岗、脱岗的。3.在生产岗位上打架的。4.无措施带电作业的。

5.约时停送电的,带负荷拉刀闸的。6.甩掉机电设备的主要保护装置不用的。7.用起重设备提升人员的。8.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

9.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且无绝缘防护作业的。10.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1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

12.化工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13.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爆场所吸烟的。

14.其它经集团公司检查人员分析认定属于严重“三违”的。__

第五篇:煤矿调度标准

XXXX调度室建设质量标准

一、调度人员配备

调度室应配备调度主任1人,副主任1人,调度员4人,统计分析、材料档案及调度设备维修人员由各矿井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调度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技术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具有三年以上采掘实践经验,熟悉煤炭生产全过程。3.掌握煤炭生产工艺,本矿井重要机电设备状况,了解本矿井基本概况,熟悉与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业务联系的程序和规定。

4.掌握《三大规程》等法律、法规。

5.了解矿井通风、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等生产环节,能熟练地指挥生产。

6.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化的调度装备,处理日常的调度报表、台账及各种文件,会熟练使用网络资源。

二、调度装备

(一)电视墙

1.屏幕数量应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电视墙中央设置大屏幕,两侧或下侧设置小屏幕。小屏幕原则上不低于12台,显示器采用工业电视、液晶或LED,尺寸不小于19英寸。大屏幕原则不低于42英寸。电视墙与调度台的距离在4米以上。

2.显示器应能显示地面主副井口、主副井绞车房、变电所等要害场所;井下能显示井底、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主要转载点等要害场所动态影像。

3.电视墙顶部设置LED屏幕,长度和电视墙长度相同。LED屏幕动态显示矿井名称和当天值班人员、时间、天气情况等信息。

(二)综合调度台

1.综合调度台宽度1m,长度4m,采用白色或浅色。配备不低于4座位。调度台应配备的设备有程控交换机一部、外线电话两部、监控电脑二台(一用一备)、人员定位电脑二部(一用一备)、办公电脑一台。监控电脑和人员定位电脑专机专用,严禁移做他用。

2.综合调度台上放置的台帐,除安全生产综合台帐外,其余台帐一律使用硬质文件夹,文件夹外侧用宋体加粗字体标注台帐名称。文件夹放在文件筐内。

配备不少于3个文件筐,文件筐长34cm,宽26cm,高31cm,采用资料材质。一个文件筐放置常用调度记录,如:调度综合记录、传真电文记录、上级电话指示记录、产量台帐、井下科队长汇报记录、井下报工记录、调度员交接班记 录、调度员下井检查记录、重点工程记录。一个文件筐放置下井登记记录,如:矿领导下井检查记录(五职矿长,后勤、经营、副书记等一人一本)、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矿领导调度值班签到和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等。其余记录放置在另一个文件筐内。

2.坐台人员有调度员、监测监控员、当班调度值班领导。

三、调度室应该悬挂的牌版

调度室要根据业务范围来制定调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调度工作制度。且做到制度上墙,主要有:调度室工作制度、调度主任责任制、副主任责任制、调度员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汇报制度、调度室交接班制度、调度资料保管制度、调度室保密制度。所有调度制度采用写真方式集中上墙。

调度室的公示牌板有:值班公示牌、带班下井公示牌。公示牌板高度83cm,宽度62cm。采用磁铁式牌板,每个调度员、值班人员、带班人员制作一张印有姓名的照片。

调度室还应悬挂事故汇报程序图。

四、调度室台账和记录

矿井调度室应当建立以下记录: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综合台账、调度综合记录、传真电文记录、上级指示和调度通知记录、调度员下井记录、调度员交接班记录、矿领导调度值班签到和安全生产情况记录、矿领导下井检查记录、调度会 议记录、重点工程记录、工作面初采初放记录、井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非伤亡事故单项记录、人身事故记录、科队长井下汇报记录、领导下井带班记录、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等。

调度室应具有的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五、调度资料管理

调度室应配备2个以上文件柜,所有调度资料一律入盒置入柜中。资料盒采用资料材质,规格为:厚6cm,高32cm,宽24cm。资料盒侧面用黑体初号字标注盒内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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