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首先,诚挚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不觉一学期又过大半了,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期里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特向您温馨提示,冬季是交通、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及流行性疾病多发季节。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上下学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溜冰,防煤气、防火、防电等安全事宜,真诚的提醒家长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隐患。关于交通安全,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上、放学时间
1、学校上午上课预备铃是7:50,开门时间是7:20,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是1:30,开门时间是1:20,(随季节变化若调整时间会在校门口公布请关注),请一定要督促子女在校园开门以后再到校。如果太早来校,在校门口、街上闲逛不安全。
2、家长接送学生一定在接送线处停车。接送子女时自行车、摩托车请不要进入校园。学校门口也不要停车。要求孩子自己排队进校园,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家长不要进校园。
3、根据学校要求,禁止孩子带零食、玩具进校园。
二、交通安全
根据县局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不违规行车。
2、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3、家长不用农用车接送孩子。不酒后驾车接送孩子。
4、凡是委托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定要查看好车况、型号、车牌号码、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资格、是具有营运输资格。如不适合要求,坚决不用于接送学生。
5、交通安全知识小提示:a、人行横道在车行道上,有一条一条用白色直线连成的“走廊”,这就是人行横道,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驾驶员看见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就会减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过马路比较安全。无人行道标志的,靠右行走。b、道路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简介如下: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2)车道灯信号 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6、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7、学校规定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法规: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祝:工作顺利!生活顺心!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许家湖吕丈坡小学
2024年12月27日
回执单
家长建议:
家长签名: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供学校参考)
尊敬的家长: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着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保护好下一代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能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诚挚地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校特请家长积极配合,共同做到如下几点:
1、要重视孩子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加强对自己的孩子的安全教育,督促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乘车。提醒孩子上下学要避开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2、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瓶车。骑自行车的孩子,请家长叮嘱孩子不要带人。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3、家长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家长自己开车或者骑车的,请定时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并注意安全。接送过程中副驾驶座避免让孩子乘坐;电动车接送的家长,只准一车载一人。家长要教育孩子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更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时戴好头盔或系好安全带。
4、请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特别是要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三轮车(包括家中老人使用的),不要乘坐人员超载的车,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不要乘坐拼装车、农用车、货运车、三轮汽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决不为了省钱而乘坐超载车辆,决不为了省事而乘坐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不守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员的车辆。
亲爱的家长,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为了能使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诚挚希望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回执单
我已经认真阅读《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并将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的孩子上下学交通方式:
(步行、骑自行车、乘公交车、包车,家长接送等)。
学生
姓名
班
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阅后签名
学校:
二0二0年九月九日
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贵家长:
家庭离学校较远的儿童,都需要乘车上下学,这虽然方便了学生上学,同时也隐藏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使孩子健康成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校决定同儿童家长发放《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并督促儿童家长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给孩子创设一个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儿童家长要选择证件齐全、牌照完备、营运手续齐的车辆,最好乘坐安全专用校车,自觉拒乘农用车、三轮车、手扶拖拉机、报废车辆等不合格的三无车辆。
二、超员超速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严禁学生乘坐超员超速车辆。
三、乘坐符合规定车辆时家长应与车主签好协议书或索要票具,以利于妥善处理和解决乘车时出现的突发问题。
四、在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时,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坐车。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上下车自觉遵守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更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学生下车时还应注意观察,防止被其它车辆撞伤。
五、家长应经常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到处玩耍或逗留,放学后及时乘车回家。
六、根据国家规定:孩子不超过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一年级儿童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
以上六条协议希望儿童家长自觉遵守,儿童入学后如发现违反以上《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中六条规定之一的,学生将一律无条件回原招生区就读或自行安排它校就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监护人)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开学后,我校将加强对 儿童交通等方面的教育,让孩子们高高
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注: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在本校毕业为止。
单位(章)
校长园长(签字): 学
生(签字):
班 学生家长(签字):
2024年11月29日
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使孩子健康成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校决定同幼儿家长发放《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并督促儿童家长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给孩子创设一个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带孩子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拼装车、故障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速超员车辆;不乘坐驾驶员不具备所驾车型资质的车辆。
二、如果家长自己接送孩子,请您做到:
1.要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尤其是电动车及自行车的车铃与刹车,确保车辆自身安全。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好头盔,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接送孩子路上,不为赶时间而超速违章驾驶;人行道前礼让行人,给孩子做好示范榜样作用。
4.停放车辆自觉整齐摆放于规定地点,保证道路畅通及幼儿入园、离园安全。
5.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让您的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的马路中间下车;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请您一定要将孩子送至班级老师手中。您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保证。
6.乘车时不抢先、不拥挤。
三、如果有托管接送幼儿的家长要密切关注您的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特发此告知书,希望家长和幼儿园一起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培养幼儿养成自觉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
单位(章)
学
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校长园长(签字):王纪粉
班
2024年11月29日
关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24年12月24日,贵溪市滨江镇发生的幼儿园接送车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教训极为惨痛。因为上下学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虽然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安全并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利用班队会、校园广播、师生大会、课间操时间、召开主题演讲等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师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我们清醒地看到,现在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有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存在严重的隐患。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更要切实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根据县教体局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要求事项告知家长,希望家长能和学校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和规定,做好孩子的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从自身做起。出行靠右行走,各行其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并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2、在上下学接送小孩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以及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或者合格车辆超员超载。使用自家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严禁乱停乱放,严禁车辆开到校门口造成拥堵现象。
3、在上下学接送小孩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家长必须戴安全头盔,学生必须配戴黄色安全头盔并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超员超载,凡不按规定者执行的,学校拒绝学生进校园。
4、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结队嬉戏,不在上下学途中攀爬树木、电杆、危险建设物,不在危险性路段行走或在行走途中看书。任何时候不在公路、街道、公共场所旱冰、滑板车等危险游戏。
5、教育孩子上下学靠右行走,按照先后顺序不拥挤、不起哄、不打闹,文明行走,过马路时要做到不着急、不猛跑。一看二停三通过的规则。教育孩子不买零食边走边吃以免发生危险,走路精神集中,注意来往车辆。
6、教育孩子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不私自到同学、亲戚家,不带打火机、火柴等。学校严禁小学生上下学骑自行车,更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7、上下学的安全家长是法定监护人,请您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最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家校结合,切实抓好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下镇中心小学
2024年12月28日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交通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增长,学生交通安全已成为政府、社会、家长、学校共同关心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国陆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目前全市正在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希望全体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教育、督促子女提高交通法规意识,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1、加强对孩子上学放学的安全监管。作为家长,首先要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切实尽到监督、教育、管理责任。同时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使用、包乘不合格的车辆,自觉配合学校和公安部门加强对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矫正自己和孩子不规范的交通习惯,为孩子做好表率,教育孩子从小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2、积极配合公安、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孩子乘坐合格的校车。《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鲁公发【2024】315 号)规定,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 7 人的载客汽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各位家长安排孩子乘坐车辆上放学时,一定要乘坐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平时也请注意,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在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校车标识,车身两侧是否喷涂固定校车标识;校车有无营运许可证,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校方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超载超速,一旦发现问题,请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三中队:75290537529061戚元龙***
3、严禁孩子乘坐“黑校车”。各位家长要教育并监督您的孩子不要乘坐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三无”车辆、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发现这些车辆搭载运送学生上放学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如发现孩子乘坐的校车有超员、超速、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或发现没有校车标志的“黑车”接送孩子时,请及时报警
尊敬的各位家长,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共同把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抓到实处,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天空!
济宁市教育局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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