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比上年的目标下调0.5个百分点。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高;稳定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新进展;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更大一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低于2024年实际涨幅。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
——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预期目标为10%左右。
三、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把握好各项目标、任务之间的平衡,正确处理速度、结构、物价三者关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向民生领域倾斜。2024年,全国财政收入预算拟安排113600亿元,比上年增长9.5%,财政支出124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比上年减少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地方发债2500亿元。在货币政策方面,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与物价走势,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强化贷后管理,使信贷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继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
行业的贷款。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控,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发展。2024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预期增长14%,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4%。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期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202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6%;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26亿元,比去年增加200亿元,优先保障国家批准的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强煤电油气运的运行调节。
——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供应。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产运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制定实施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规范农贸市场、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的收费行为。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增强调控能力。完善粮食、生猪、食用油、化肥、电煤等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涉农涉企涉及广大群众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检查,规范电信服务行为,强化资费监管,组织电煤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费,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整顿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乱收费,继续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组织实施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定粮食种植面积。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预期16亿亩以上,粮食产量5000亿公斤以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83亿元用于水利建设,比上年计划增加32亿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24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81%,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落实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提高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重视解决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社保、劳动报酬、居住、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2024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亿元,支持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24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比上年计划增加10亿元。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7.9%,达到22.81万亿元。改善中小企业发
展环境。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2024年末,全国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2.07%,提高0.8个百分点。
——下大力气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抓紧制订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开展对省级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实“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推进低碳发展试验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全社会低碳行动。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扎实推进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落实并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快推进销售电价改革,试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竞价上网。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2024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深化资源税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住房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因地制宜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引导大中型银行延伸服务网点。深入推进农村领域改革。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90亿元,比去年增加100亿元。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202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达到7%左右。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基层组织建设年总体要求和目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8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把握好“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三个重点、贯彻四项要求、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突出一个主题:就是“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明确三个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贯彻四项要求: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实现五个目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2024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报告摘要
路透北京3月5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二向“两会”提交2024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的报告,提出要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下为报告摘要:
**主要目标**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GDP增长7.5%左右。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有利於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改善企业经营和财政收入状况。营造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心放到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
--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例提高到2.05%;城乡发展一体化扎实推进;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7%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减少。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推动物价上行的因素不容忽视,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和农产品、服务类价格仍存在上涨压力,输入性通胀压力也会有所抬头,预计新涨价因素约1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千分之六点五以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00万户以上。--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外贸进出口额力争增长8%左右,服务贸易加快;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投资稳步扩大。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主要任务和措施**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保障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正常运转。2024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赤字率2%左右。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和流动性合理力度。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小型微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在建项目等的金融支持,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2024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预期增长13%左右。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化解产能过剩。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强化创新驱动。启动“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创新2024”工程。推进“宽带中国”等重大信息化工程。
加强交通能源建设。2024年,预期新建铁路投产里程5,200公里以上、新建公路8万公里、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100个、运输机场10个左右。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全年新增水电装机2,100万千瓦、核电324万千瓦、风电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1,000万千瓦。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7.9%。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加强统筹谋划。2024年,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3.37%
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和社会管理体质改革,城镇已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有序转为城镇居民。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继续在西部布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向西开放,打造一批沿边和内陆开发开放高地。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支持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开放。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抓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
--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出台并落实202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推进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组织实施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方案。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价额加价,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
加快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和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完善公共财政稳步推进利率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展面向农村的社区的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抓紧修订出台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领域改革。实行更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4年,力争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新农保的参保人数分别增长3.1%、1%、2.7%和3.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欲浏览两会相关新闻,请点选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以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区稳定,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搞好社区建设,要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心甘情愿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增强社区组织和居民的凝聚力。二是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要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内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充分挖掘、合理配置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自然、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三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要改变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区组级别,明确职责和权力,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四是扩大民主,居民自治。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各类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从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三)发展目标。全市社区建设力争3年初见成效,5年大见成效,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路子。2024年,各县区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试点,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2024年至2024年,全面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内容,增加服务项目,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2024年,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初步建立起“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协作有力”的新型社区管理制度。2024年,全市建成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设施配套、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现代文明社区。
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主要内容。社区建设的内容,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工作基础,从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今后几年应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社区服务。要重点抓好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主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2、社区卫生。主要是发展社区卫生和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社区卫生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社区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社区的人口计划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生殖保健服务和节育避孕、优生优育服务以及阵地建设。
3、社区文化。主要包括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和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等活动。
4、社区环境。主要包括社区的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净化、美化等。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即社区要了解掌握驻社区单位及个人的污染物排放、噪音干扰或有素养物质使用和经
营情况,及其对环境、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消除有关影响的措施,加强对社区环境的综合整治,保证社区环境优美、健康有益。
5、社区治安。主要为做好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包括社区的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组织建设。社区组织建设是社区建设的关键。要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机构。社区组织机构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组成,任期均为3年。
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机构、社区群团组织都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凡离退休党员、社区纯居民党员、尚未分配的大学生党员和退伍军人党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临时或长期无单位归属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均转入社区党组织,参与其中活动,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社区群团组织、社区工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要同步进行。凡党员5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选举产生社区议事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社区建设重大事宜。
3、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根本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民主选举产生,其人员一般由5-7人组成,实行专职制。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对于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组织以及其他社区组织负有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的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做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等。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向社区议事机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4、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议事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由辖区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负责人及街道领导组成。议事委员会讲座决定事关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其他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以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强化社区基础工作。要科学划分社区,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原则,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居民意愿冠名,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要与城市建设同步,一般不低于1500户,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尤其要从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选拔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序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选举充实到社区工作队伍中来。要从街道、乡镇和县区直部门中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作为下基层锻炼的对象,充实到社区工作队伍中来。要切实解决好社区组织建设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办法,按照当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统一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补贴标准。对于从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工作多年,因年老体弱退下来的社区干部,也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补贴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各县区、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社区居民委
员会干部的补贴标准应不低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最低工资,退下来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生活补助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认真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者补贴和办公经费,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承担,要按不低于50平方米的要求解决好居委会办公用房。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纳入城市规划,开发单位要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和社区服务站(含警务室),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偿使用,并免缴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配套费。对于新建居住区内各项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二)以理顺关系为突破口,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与社区群众关系密切的事权交给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增强街道办事处在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各部门在街道设置的派出机构,其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要听取并尊重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建议。要改进和完善街道社区建设的财力机制,建立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选择、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投资体制。各县区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对社区建设任务重或财力相对薄弱的街道进行适当倾斜。要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方式投入社区建设。要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投资兴办社区建设的项目。县区、街道要有与其社区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专项发展资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通过优化环境、加强服务等,引导和促进社区内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水、电、气、暖、通讯、房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兴办的社区公益性、福利性设施的收费,执行与居民生活同一的收费标准。
(三)以社区广泛参与为动力,落实社区建设内容。要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要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街规民约,明确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权利和义务,调动大家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厂矿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树立社区意识,支持、配合所在辖区的社区建设。要逐步将社区内各企业、各单位用于服务内部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设施纳入到社区服务事业中来,面向社区进行经营和管理,采取租赁、联办、低偿使用等办法、发挥其潜在效益,实现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努力达到社区资源共享。
(四)以党政重视为保证,加强社区工作领导。成立市社区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计生、政法、公安、城建、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以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社区建设工作,党政领导不仅要积极倡导,而且更要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挂帅,亲自过问。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市社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要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计划。要确立工作重点和社区建设试点区,从社区管理体制、规模、内容、人员、资金、设施、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区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一致,把加强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负责社区建设规划、有关政策法规的起草和日常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总结社区建设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配备,研究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党群并建文明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财政部门负责社区建设预算内经费列项、资金投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者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加大投入;建设部门负责在新建小区中无偿配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等;公安部门负责社区的社会治安,在社区内配备警备力量,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司法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内的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调解、援助
等服务工作;工商、税务部门要鼓励、支持社区发展便 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对社区兴办的社区服务网点在收费、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照顾;文化、卫生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在社区内的工作;群团组织要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做好社区的群团工作。要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办,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县区成立城市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街道、居委会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常设性的城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工作机构。该机构由本级党委或政府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或驻区单位参加,负责制定本辖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工作部门及驻区单位相互之间的关系,督促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总体介绍
一、“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简要回顾
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有利时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全区经济总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地 区生产总值2 0 1 0年达到11655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7,6%.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738.1亿元,年均增长29.4%。全社会固 定资产投资达到8972.1亿元,年均增长27.2%,累计完成近3 万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3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37.3亿元,年均增长19.7%。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24年15.1:45.4:39.5演进为2024年的9.5:54.6:35.9,总体上完成了由农牧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的历史性转变。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六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三大战略,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增强。区域发展呈现新特点,东部盟市发展加速,呼包鄂地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达到55%。
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公路总里程达到15.7万公里,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10789公里,机场增加到12个。生态总体恶化趋势趋缓,重点治理区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提前完成200to的规 1
划目标,草原植被盖度继续提高。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01 0年达到17698元,年均增长1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5 3 0元,年均增长1 1.2%。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累新增就业114.2万人,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金区投入近千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办了“十件实事”、实施了“十项民生工程”,出台了促进牧民增收、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城乡居民普遍受益。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善煤炭资源配置政策,开征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高标准、高起点引进了一批大企业、建设了一批大项目,深化了与俄蒙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进出口总额增长1.4倍。
二、“十二五”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
2主线,坚持走富民强区之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主要国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 2%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 2%,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超过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削在4.2%以内,总人口控制在2520万人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各项减排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经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使我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战略任务和举措
1.建设北方生态屏障。加大生态建设力度,草原植被盖度由39%提高到45%,森林覆盖率由20%提高到22%,逐步构筑北方生态屏障。
2.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50亿厅,商品粮达到200亿斤以上,形成1 1 00万吨鲜奶、270万吨肉类生产能力。巩固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提高乳、肉、绒、粮油等农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重点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
3.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煤炭产量达到10亿吨左右,电力装
3机达到l亿千瓦以上,其中清洁能源努力达到能源总量的1/3左右。加快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五大国家示范工程建设,依托市场需求,逐步推进产业化。
4.建设国家冶金、装备制造基地。改造提升冶金建材工业,钢铁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有色金属生产能力达到800万吨,加工转化率达到50%议上。依托现有龙头企业,着力引进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等装备制造业。
5.建设国家沿边开放重要区域。加强与俄蒙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巴彦淖尔境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6.实施富民强区战略。努力扩大就业,城镇年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保障全区各族人民分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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