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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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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春天的故事》,这是当代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一首赞歌,歌颂伟大的领导人邓小平,更歌颂他所领导的那场持续至今,使得万万中国人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这次被称为革命性的改革,本身就有太多可供经济与社会研究领域分析的切面,不过能力有限,在此仅从一个角度入手,尝试性探讨多年以来人治与法治的纷争。

法治和法治建设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之一,也广为国人普遍接受并穷尽心力以追求。这本身并无多少值得批判之处,即使放眼世界,法治也是各国说一不二的政治准则,而人治在流行的法学观点看来往往是应该予以批判的,甚至被某些观点等同地视作专制,曾有一位学者无限遗憾地介绍了一个道德战胜法律的案例并感慨这是法制建设的倒退,虽然其判决结果令万民拍手称快。现今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普及法治常识,促成当代中国法治制度形成、确立、健康发展,保护和支持人民对法治社会的追求,为此而宣传这样略显偏激的话语和文字还无伤大雅,但若是本身便研究法理学的专家学者也将这样的言论视作条文甚至真理,则可能带来重大的偏颇。虽然因为根深蒂固的封建社会和百余年国运的悲惨动荡,我国法治推行的时日尚短,但就世界而言,法治诞生并得到广泛认可,遵从的历史长达千年以上,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而另一方面人治也在法治普及之后又绵延了千年之久,期间人治与法治孰优孰劣的争议一直持续,至今没有一个明显的高下之分,如果法治真是无懈可击,人治真是罪大恶极,那么人类历史这么漫长的时期和广大的范围内总是不乏掌握真理的智者的,为何这种争议还能持续如此之久?甚至我们还看到不少公认的伟大思想家将人治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法,而法治反而敬陪末席作为补充,如果人治与法治的优劣高下如此显而易见,而前辈高人却无法分辨,那么我们怎么会将他们捧上神坛这么多年而没有揭穿;如果前辈高人才学属实,也经受住了千百年群众雪亮的眼睛的审核,那么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就不应该如此简单化、二元化、绝对化,因为我们即使不能全然信任以往的学者,起码还要正视自己的眼光。从思维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上讲,简单二元化的论证方式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那位在“南海边画圈”的邓小平同志就曾经面对过“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理论,这种自圆其说的强词夺理有很大的欺骗性和压迫性,对参与思考、论证的人进行一种上纲上线的强行的政治绑架。其次,这种论证也存在将论证双方,即法治和人治的支持者进行道德化的标注,一方不但完全排斥另一方,而且确信自己的观点正确并正义,这样与自己的对立面不但存在观点冲突,还加入了道德声讨的成分,与学术研讨不相关的敌对情绪将彻底蒙蔽双方对真相的识别能力。在这样的偏激化的评价观念的引导下,再也难以认真和科学理解人治与法治真正的优劣处所在与精髓,从而使得整个论证与辩证彻底丧失出发点。其三,这种认识和论证的简单二元化也容易使得民众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和道路的认识简单化,使法治建设就是去人治化,法治建设只是领导层面一朝开悟,一声令下,就能够马到功成的问题这样的想法蔓延,而忽视了法治建设中制度逐渐形成和完善,体制最终确立和长期地健康运转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因素相互协同,相互制约的产物,是一个全民参与,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且苦难重重的大工程。

事实上在法理学与政治学、行政学等学科的观念中,人治、法治都是相互并列,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两种基础的治国手段。两者的关系确实存在对立,但这是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既有对立,也有统一,而且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统一是包容了对立的统一,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过长期思辨和验证,发现这更是符合事实的,因而对于两者的认识就不可能停留在一种非黑即白,优劣利弊两分的简单层面的区分中了。只有在相互批判和补充中,法治的有点才能充分显现,而人治的光辉也才能得以流露,要发现这些隐藏性的有点是困难的,但正是这种困难更印证了真理的难能可贵,打虎的英雄才会被大众铭记,而打老鼠

只能成为日常生活。况且,既然是作为一种,或者说两种,得到了历史检验和全世界不同政体不同社会性质的无数个国家承认的治国手段,无论是人治,还是法治,都不可能仅仅取决于领导层的个人意志,服务于其个人权利,当然其中有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自己的考量,但是至少它必须能够保证一个国家的基本生存,否则一切利益和权利的基础都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相信这样一个假设,即一个正常的统治者或统治团体的治国手段,其基本目的是要首先实现国家的强盛,社会的安定,经济的繁荣和民众生活有所保障,这是统治者的职业道德,也是其统治得以延续的根本条件。

诚然,人治确实造成过相当多破坏社会安定的情况,但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人治需要更高的统治者个人能力和素质,统治者个人能力的不足对整个社会的危害要远比法治为更大,这确是人治的弊端,但相应的如果一个统治者个人能力出众,那么他所能为整个国家带来的推动作用也远比在法制环境中更大,甚至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抢救一个危亡的国家并实现复兴,这是人治的双向放大作用。另一方面,法治有着与之对应的双向缩小作用,统治者能力不足的危害将得到完善制度的有效控制,并且制度本身能够反击不合格的统治者令其丧失统治资格,但是一个能力出众的统治者也必将被呆板的条条框框所约束而影响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因此,无论是人治论还是法治论都不能说其处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人治者并不希望国家被独裁,被搞乱,人民被迫害,那不是人治论,是人害论,人治论呼吁的是大步前进锐意革新;法治论者并不希望国家僵化泥古,固步自封,那不是法治论,是本本主义,法治论者要求的是稳健坚定的社会前进步伐。只有坚持这一基本论调,才可能科学地比对出人治与法治相对的优越性。

从事实来看,人治与法治并不是一者取代另一者的关系,而是在同一时期相互补充,不同时期相互替代,交替出现在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政权中,例如古希腊时期和罗马黄金时代,英国资本主义革命等等。而且经过一系列结合当时史实的分析我们还会发现,出现这样的反复并不是因为某一团体窃权或突发事件等偶然因素,而是当时当地方方面面因素共同作用的历史必然。为什么会出现必然的反复更迭,是因为无论人治还是法治,都有适合其发挥的特殊环境,也有其力所不逮的困境存在,双方在不同时期交替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才会出现此一时彼一时的局面,这是在历史事实和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两种层面上都站得住脚步的观点,充分、形象地解释了法治与人治各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提示今天在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拼搏奋斗的我们应当开拓自身的视野,站在一个逻辑清晰明朗的起点上以一种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深入细致地分析人治与法治,从而获得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前面已经说到,虽然我们一度习惯于某些偏见和宣传使我们产生的人治即贬义,法治即褒义的思维套路,但我们也能认识到这两种治国方式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事实上这两者的目标与追求是一致的,分歧与争端主要体现在治理方式的不同上,不同的治理手段有其配套的治理方法,而两种治理方法所要求的条件和需要的环境有着重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人治有几项假设和前提是国家社会的统治最终依靠于人,权力由人向自身赋予并执行,因此统治者应该是具有高尚道德和过人智慧的,并且相信人性本善,适合的统治者都是天然具有大公无私的本性的,同时人治只有在有人表现权利的时候才具有效力,因此要求大众也符合人性本善的假设,自发约束自身行为,统治者的精力主要用于发挥才智推动国家进步,而对社会上问题的出现只作事前示范和事后修补的工作,同时,由于社会自发的积极性,所有具有统治才能的人都应当并且能够被选拔出来,这样才能使得合适的权力被合适的人取得,合适的人取得了与其智慧、道德相匹配的权力。这种决策方式的好处是人们自发向善而不是向恶,对有限的约束制度起到修补而不是冲击的作用,同时在进行紧迫、重大或者需要高度远见性的决策时受到的掣肘较少,效率较高。

而法治同样尤其自身假设和前提体系,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依靠一套制度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统治者的权力由法律规定来赋予并且可以被依法授予或剥夺,统治者的能力体现

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法律规定,相信人性本恶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需要全面的,健全的制度体系来施加外来控制力,同时也认同人天生平等,智力、道德等都不应该直接成为决定人地位和待遇的因素,必须经过程序和规定的甄选。这种决策方式的好处是能够有效控制统治者能力不足,包藏私心或一时冲动而做出影响恶劣的决策结果,如果统治者的决策过于荒谬,他甚至无法执行自己的决策,同时依靠制度而不是道德来约束民众也更有利于控制人与人之间的思想道德高度差异和实现公平。

但人治要从最高层落实到最基层,也需要逐渐凝结成一些规章制度来避免自身被扭曲,而法治的最终制定和执行者,依旧是人,这两者自身的理论体系中就从来没有缺少过对方。

法治论者力挺法治的理论依据主要分两种,即唯理主义和怀疑主义。唯理主义的视角主要是相信法律是死的,是固定的,因而也是理性的,不会受到欲望的影响和控制,有着理论上永恒正确和永恒公正的可能性,能够体现普遍意志,而其定义都已经是永恒正确,那执行这种永恒正确的治国手段本身的正确性也是不容怀疑的。这种观点对法律和人的思维的差异有着一定深入的认识,但对法律制定和执行的漏洞认识还有所不足,法律是否出于理性、公正、正确的立场和起点而制定,法律的执行者是否能够做到如同自己所服务的法律一样不受欲望的影响和控制,这都是法治论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反的,这些问题的答案能够由它的对手人治论来解答,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没有考虑操作的制度推论。

而另一种怀疑主义法治论者则认识到了人的理性力量永远有限的问题,他们的视角不是法律的优越性而是人类的劣根性,它提出了两个人治论难以解答的问题,智者是否随时存在并被发现,智者是否随时理智,于是相比之下,他们更加倾向于法治,但是这个推论指出了人治的操作难题,却依旧没有解决法治论自己的操作问题。

而人治确实无法解答,至少现在的研究水平还没有成功解答法治论者提出的两大质疑,但它同样能够有效地质疑法治论,并且能够一定程度上修补法治论的弊端,通过选取更加智慧和高尚的立法者,执法者,虽然无法根本解决法治论操作的漏洞,但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法律的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由此可见,法治和人治实际上是无法独立存在,也无法消灭对方的,任何一种理论的发展方向都应该是借鉴对方来完善自己,提供自己去规范对方,两者的结合是一种必然,差异将只是体现在谁的体现程度更高,最终执行手段是人还是法,个人认为,随着这两种治国手段的理论不断发展完善,有朝一日即使这种差异也会渐渐消弭。

平心静气来看待法治论伦和人治论,都能够感受到其独有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也能发现其难以避免的漏洞和弊端,瑕不掩瑜,这种弊端的存在不应该被作为否认某一种理论的依据,而是证明了探讨问题的传统思辨方式本身就存在问题。试图找寻一种永恒的,绝对性的真理,一种可以照办无误的治国手段,一种适用于任何时间地点的治理方式本身就是不科学的,这不符合运动的基本规律,也不符合多年革命斗争和社会发展的实践结果,寻找一种本就不可能存在的东西这个出发点所推导出来的理论必然存在致命的漏洞和弊端。无论是研究科学还是治理社会,面对随时发展变化和内部包含不可消灭的矛盾的具体形式,都需要立足实践和兼收并蓄,实际情况才是一切研究的老师和研究成果的质检员,单纯依赖思辨是不可能真正深入这种讨论的。“思辨终止的地方才是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

因此,将人治与法治放在同一个历史发展语境中进行重新思考显得很有必要。在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解答中,韦伯所作出的政治统治变迁分析有很大的超越性和突破性,使人治法治的千年争端和发展更上台阶具有了可能。

韦伯的理论将社会生活中合法存在的统治方式进行了三种大致的分类,即法理型、传统型和魅力型统治。法理型相信法律的绝对权威,统治者的权威要服从在法律的权威之下;传统型崇拜传统惯例的智慧,认为惯例具有合法性和统治性;,魅力型则是超人政治,强人政治的理论基础,个人的超凡能力为其权力和地位提供了合法性。前两种更接近法治论,其中

第一种最为普遍,而魅力型则是人治论的表现。

在韦伯看来,法理型统治是官僚依靠法定程序取得合法性和规范权力行使手段,法定程序依赖于官员制定和执行的统治形式,其最大优点在于稳定性,一切活动有所依据,按部就班,最大限度减轻个人能力的影响,而无论这种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种统治实质是一种运作方式,法律与官僚都是机构运作的动力和元件,这种统治形式适用于和平时期和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遵循是社会的主旋律,而其缺点也在于稳定,缺乏应对突变和锐意革新的能力,在稳定中将逐渐丧失进取心与生命力,从稳定逐渐转向僵化、腐朽,并且这种社会否定了人们的向善之心,约束人们的行为完全依靠法律的控制力,而法律本身必然是存在漏洞的,改革又举步维艰,因此其法律体系在民众不断的突破尝试中必然面临崩溃而需要一场由魅力型人物率领的政治改革和转型。

而魅力型统治依靠于领导人的个人能力与魅力来维持整个政权的合法性与正常运作,其合法性来自民众对其信任、崇拜和追随。这种统治方式能够方便地提出重大的项目与全新的思想并得到社会的认同、服从与支持,优点是能够迅速决策,集中力量,并且轻松实现改革创新,但其缺点同样明显,对统治者过高的素质要求和低素质领导人能够带来难以控制的破坏性,并且,统治者的优秀也难以保证执行者的优秀,完美的政策在执行中完全可能变形甚至起到反作用,同时,这种依靠于个人魅力建立的合法权力使得统治者将极力迎合大多数支持者的继续支持,这种大多数可能是人数上的,也可能是经济、军事实力上的,因而这种统治方式一是难以保证统治秩序,难以防范社会混乱和动荡,其二也难以保证公正性。

因而韦伯认为魅力型统治是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其过于强力和副作用过于巨大,在变革潮流时期是一剂强效的良药,是立竿见影的激素,但社会进入平稳时期后,其效力就显得明显过剩,而副作用也开始破坏社会的健康;其次,魅力型统治对领导人的要求过高决定了这种统治方式的有效生命周期基本等同于领导人的自然生命周期,职位和地位可以继承,但能力与魅力是无法继承的,其继任者的选择方式将决定社会转向法理型还是传统型,选举带来前者,而遗传带来后者,但魅力型统治将就此中断,即使其继任者重新塑造了成功的个人魅力,那也是断续而不是延续,而一个继任统治者无法塑造足够的个人魅力,不但是统治形式的终结,还可能是一个政权,甚至政治势力、国家、民族的终结。

韦伯的分析基于社会统治形式纯粹这样一种理想类型,但其自身都不认同纯粹类型的统治曾经存在,所能见的都是混合型统治,差异在于混合成分的浓度不同。

中国历史上,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人治与法治的争论达到了空前高度,并且双方都取得了充分的实践机会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作为今人我们回首看来,凡是坚持和试图践行两者非此即彼的纯粹性的尝试,非但没有成功,而且都是祸国殃民的典型,而取得一定成果的,无论最终成功与否,都是混合型统治的实践者。因此,本文绝非希望为人治或者法治中的哪一种张目,而是希望秉持一种中庸之道来探讨混合型统治的科学性,并为探索混合型统治其成分的比例,为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丁点星火智慧,跻身续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这个伟业中的一枚负重轮,一条传送带。

第二篇: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07行管喻娟

第三章 统治的类型

韦伯谈到构成统治的可靠基础包括:一是习俗,即纯粹情绪合乎理性的动机。二是利害关系,即纯粹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三是对合法性的信仰。便以此把统治分成三种类型:合法型、传统型、魅力型。

二、三种类型的特征

韦伯进一步谈到合法型、传统型、魅力型三种统治类型。

1、合法型:指统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制订章程和规则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而作为其中的成员是仅仅服从法,而不是统治者。统治者的号令也应是由以规章制度为取向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职务的不同,仅仅是在事务上服从官职。他还谈到这种合法型统治是建立在官僚体制的结构上的,因此也有很多的弊端,如职务的“升迁”只取决于上司的评价、造成规则制度的形式主义等。

2、传统型:指统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遗传下来的制度和统治权力的神圣的基础上的,并且也被人们相信就是这样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主和仆的关系,必须服从统治者而不是规章制度,而统治者也受到来自传统的一些约束。他们大多是世袭来得到统治者的权力力。

3、魅力型:指统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顷英雄的崇拜和对领袖的信赖的基础上的,是英雄或领袖的个人献身精神所经给予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可以解释成是领袖和追随者。他们之间没有薪金,没有规章,他们依据在同一共同体中的承认来获得统治,他们不存在有经济的关系,只受天职和使命的驱使。它不是理性的更多地可以理解为感性的。而魅力型的平凡化到最后也很容易转换成传统型的统治。

三、合议和权力分立

韦伯是由古至今来讲述合议与分权的,我认为他大致是从封建制(社会等级的权力分立——官僚制(权力受到机构的限制)——政党(合议原则让集权主义失去一个人的统治)——直接民主(非统治型和豪绅名士掌政)

机构限制,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权力,因此在权力上会相互制衡。政党合议,不同的党派之间的竞争其实也是不同利益者之间的角逐。

非统治型和豪绅名士掌政,这些统治是以服务为基本的理念,不以利益为基础,因此可以称为直接的民主服务。不过这种只适用于小团体之内,扩大到社会

上可能就会被实际的专业官员所操纵。

第四章 等级与阶级

作者详细地解释了阶级与等级的概念。阶级是指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所有群体,韦伯把阶级分为三种:一是有产阶级;二是职业阶级;三是社会阶级。

有产阶级是指占有财产支配权的阶级,他们一般是指靠吃租息者,包括出租土地地、矿山、设备、船只或具有牲畜、谷物、货币的债权人。他们损害的对象是无人身自由人、无产者、负债人、穷人。与有产阶级对立损害者往往会导致革命的斗争,这种斗争来源于一是土地出租者与无产者;二是债权人与负债人。这种斗争主要在于改变财富的拥有和分配。

职业阶级是指由货物或劳动效益决定的职业领导阶级。他们一般是指商人、海运、工业、农业企业家、银行和金融企业家、具有卓越才能和受过卓越教育的自由职业者(如律师、医生、艺术家)。他们损害的对象是工人、学徒、无技术的工人

社会阶级指所有阶级地位的总称。

注:韦伯讲到“从一种阶级地位向另一种阶级地位的过渡,是十分不同、而且是不稳定的。”从历史的进程中我们了解到每一次的过渡必然会出现革命斗争,也就出现战争,因此社会的不稳定性根本在于阶级矛盾的最大化和尖锐化,因此财富分配的不平衡是产生阶级矛盾的基础,而生产资源的占有方式是阶级矛盾的根源。

等级是在阶级社会上的不同阶级群体的细分,在不同的阶级地位中根据所占特权的程度不同分为不同的等级。

第八章 政治的共同体

一、政治团体的本质和“合法化”

政治团体的本质:作者解释政治共同体是在一片领土上生活的人准备使用暴力或武力来让生活在这片领土上的人们进行井然有序的统治,或者为了扩大自已的领土而形成的共同体。它不是纯粹的经济共同体,不是以经济为目的的。

合法化:我的理解就是生活在同一领土上的人为了不受到外来入侵者的侵略,能够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就组织了武力来保卫自己的领土,而又为了防止团体内部的背叛,因此共同制定了一些如今来说的法律规章来共同遵守,而掌握暴力的主要人物为了给自己的暴力组织获得存在的必要性就不断地加强民族意识和领土的完整,以唤起所有人的共鸣,从而达到所有人所共同认定的合法性,这是一个历史进程的结果。这些暴力组织在今天以上升到国家的概念,因此它的合法性是从最初的暴力维护的共同利益基础上得来的。

二、政治的社会化发展阶段

第九章 统治社会学

第一节 统治的结构形式和动作方式

韦伯谈到了两种统治类型,一种是基础依赖利益上的统治,即利益垄断统治;一种是依赖权威的统治,即有命令的权力和听从的义务。前者是基于对财产的占有或精于市场的技巧;后者则是无条件的顺从。因此,韦伯把统治理解为“统治者”或“统治者们”的宣告了的意志想影响其他人(即“被统治者”或“被统治者们”),事实上也正是影响着其他人的这样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作为对社会重要程度来说,就是被统治者已把命令的内容作为他们的行为准则,也就是他们的理性选择。因此统治就成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

民主的行政管理。之所以民主的主要是原则上所有人都有领导共同事务的资格和命令权力的范围在最低的程度上。

第三篇:公共管理学读书笔记(经济与社会)

《经济与社会》读书笔记

一针

官僚制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合理性的高度体现,充分发展的官僚制是一个实施组织管理的严密的职能系统,它把整个社会变成一架非人格化的庞大机器,使一切社会行动都建立在功能效率关系上,以保障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现代社会中,组织管理的官僚制已经透到每一个社会生活领域中,体现了社会生活的理性化,以至于韦伯认为这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命运”。

毋庸置疑,韦伯的官僚制模型作为现代组织理论的基础,在其诞生之初适应了工业化大生产的社会背景,对无规则、低效率的传统管理方式来讲是一种颠覆性的进步,它开创了行政管理发展史上的新时代,推动了西方工业文明和经济繁荣。时至今日,官僚制组织结构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对人类社会依然存在着广泛的影响,纵观世界各国政府组织乃至企业集团,无一不是在官僚制的主体框架下确立的。但尽管如此,对官僚制的批判与反思自20 世纪40 年代以来却始终没有间断,尤其是进入 70 年代以来,知识经济的发展使欧美各国陆续进入“后官僚”时代,官僚制的弊端因社会环境的巨变而日渐显现出来,以新公共管理为代表的理论及运动对官僚制模式提出了诸多批判。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官僚制对行政人员人格的摧残,非人格化的严重导向,产生了官僚制的异化现象,行政人员的人格严重扭曲,从而导致了行政低效。

而要走出上述困境,重塑行政人员的人格将是提高政府行政效

能,解除官僚制弊端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一方面通过制度的设置突出行政人员的“公共人”特性以及加强对行政人员灵活性理念的灌输;另一方面要求行政人员要科学定位行为的目的性和树立个人伦理的自主性,内外结合,从而实现行政人员人格的再造和公共行政的有效实现。其中铸造政治与社会领导人的独立的政治人格尤为重要。尤其在当代中国,我们虽然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并未真正确立现代官僚制,现仍处于官僚化不足阶段,但几千年的传统官僚制度所累积的官僚惯性、沉疴已经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创新改革发展的步伐,即使作为最高领导人,有时也不得不为官僚弊端所束缚。远如明朝万历皇帝,在个人抉择与传统礼制、文官集团意志的冲突中走上怄气的怠政之路,近如温家宝回顾自己十年总理生涯时感慨“总觉得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完,许多事情没有办好,有不少遗憾”。因此培育具有个性的、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对自身行动充满信心并且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领导人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这种领导人不仅要对从事的事业保持充沛的热情,对从事的事业怀有持续的信仰和毅力,同时他的行动必须体现出在信仰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均衡感。对此,我们也只能寄希望于新一代领导集体发挥个人人格魅力,突破官僚束缚。在建设现代政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官僚体制的优势、规避其固有弊端,从而实现社会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第四篇:经济与社会读后感

马克斯·韦伯是行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是当代西方颇有影响的学者。《经济与社会》一书是在他去世之后,由他的夫人玛丽娅娜·韦伯整理、出版的。下面是关经济与社会读后感于的内容,欢迎阅读!

从事实来看,人治与法治并不是一者取代另一者的关系,而是在同一时期相互补充,不同时期相互替代,交替出现在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政权中,例如古希腊时期和罗马黄金时代,英国资本主义革命等等。而且经过一系列结合当时史实的分析我们还会发现,出现这样的反复并不是因为某一团体窃权或突发事件等偶然因素,而是当时当地方方面面因素共同作用的历史必然。为什么会出现必然的反复更迭,是因为无论人治还是法治,都有适合其发挥的特殊环境,也有其力所不逮的困境存在,双方在不同时期交替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才会出现此一时彼一时的局面,这是在历史事实和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两种层面上都站得住脚步的观点,充分、形象地解释了法治与人治各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提示今天在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拼搏奋斗的我们应当开拓自身的视野,站在一个逻辑清晰明朗的起点上以一种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深入细致地分析人治与法治,从而获得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前面已经说到,虽然我们一度习惯于某些偏见和宣传使我们产生的人治即贬义,法治即褒义的思维套路,但我们也能认识到这两种治国方式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事实上这两者的目标与追求是一致的,分歧与争端主要体现在治理方式的不同上,不同的治理手段有其配套的治理方法,而两种治理方法所要求的条件和需要的环境有着重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人治有几项假设和前提是国家社会的统治最终依靠于人,权力由人向自身赋予并执行,因此统治者应该是具有高尚道德和过人智慧的,并且相信人性本善,适合的统治者都是天然具有大公无私的本性的,同时人治只有在有人表现权利的时候才具有效力,因此要求大众也符合人性本善的假设,自发约束自身行为,统治者的精力主要用于发挥才智推动国家进步,而对社会上问题的出现只作事前示范和事后修补的工作,同时,由于社会自发的积极性,所有具有统治才能的人都应当并且能够被选拔出来,这样才能使得合适的权力被合适的人取得,合适的人取得了与其智慧、道德相匹配的权力。这种决策方式的好处是人们自发向善而不是向恶,对有限的约束制度起到修补而不是冲击的作用,同时在进行紧迫、重大或者需要高度远见性的决策时受到的掣肘较少,效率较高。

而法治同样尤其自身假设和前提体系,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依靠一套制度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统治者的权力由法律规定来赋予并且可以被依法授予或剥夺,统治者的能力体现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法律规定,相信人性本恶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需要全面的,健全的制度体系来施加外来控制力,同时也认同人天生平等,智力、道德等都不应该直接成为决定人地位和待遇的因素,必须经过程序和规定的甄选。这种决策方式的好处是能够有效控制统治者能力不足,包藏私心或一时冲动而做出影响恶劣的决策结果,如果统治者的决策过于荒谬,他甚至无法执行自己的决策,同时依靠制度而不是道德来约束民众也更有利于控制人与人之间的思想道德高度差异和实现公平。

但人治要从最高层落实到最基层,也需要逐渐凝结成一些规章制度来避免自身被扭曲,而法治的最终制定和执行者,依旧是人,这两者自身的理论体系中就从来没有缺少过对方。

法治论者力挺法治的理论依据主要分两种,即唯理主义和怀疑主义。唯理主义的视角主要是相信法律是死的,是固定的,因而也是理性的,不会受到欲望的影响和控制,有着理论上永恒正确和永恒公正的可能性,能够体现普遍意志,而其定义都已经是永恒正确,那执行这种永恒正确的治国手段本身的正确性也是不容怀疑的。这种观点对法律和人的思维的差异有着一定深入的认识,但对法律制定和执行的漏洞认识还有所不足,法律是否出于理性、公正、正确的立场和起点而制定,法律的执行者是否能够做到如同自己所服务的法律一样不受欲望的影响和控制,这都是法治论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反的,这些问题的答案能够由它的对手人治论来解答,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没有考虑操作的制度推论。

而另一种怀疑主义法治论者则认识到了人的理性力量永远有限的问题,他们的视角不是法律的优越性而是人类的劣根性,它提出了两个人治论难以解答的问题,智者是否随时存在并被发现,智者是否随时理智,于是相比之下,他们更加倾向于法治,但是这个推论指出了人治的操作难题,却依旧没有解决法治论自己的操作问题。

而人治确实无法解答,至少现在的研究水平还没有成功解答法治论者提出的两大质疑,但它同样能够有效地质疑法治论,并且能够一定程度上修补法治论的弊端,通过选取更加智慧和高尚的立法者,执法者,虽然无法根本解决法治论操作的漏洞,但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法律的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由此可见,法治和人治实际上是无法独立存在,也无法消灭对方的,任何一种理论的发展方向都应该是借鉴对方来完善自己,提供自己去规范对方,两者的结合是一种必然,差异将只是体现在谁的体现程度更高,最终执行手段是人还是法,个人认为,随着这两种治国手段的理论不断发展完善,有朝一日即使这种差异也会渐渐消弭。

平心静气来看待法治论伦和人治论,都能够感受到其独有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也能发现其难以避免的漏洞和弊端,瑕不掩瑜,这种弊端的存在不应该被作为否认某一种理论的依据,而是证明了探讨问题的传统思辨方式本身就存在问题。试图找寻一种永恒的,绝对性的真理,一种可以照办无误的治国手段,一种适用于任何时间地点的治理方式本身就是不科学的,这不符合运动的基本规律,也不符合多年革命斗争和社会发展的实践结果,寻找一种本就不可能存在的东西这个出发点所推导出来的理论必然存在致命的漏洞和弊端。无论是研究科学还是治理社会,面对随时发展变化和内部包含不可消灭的矛盾的具体形式,都需要立足实践和兼收并蓄,实际情况才是一切研究的老师和研究成果的质检员,单纯依赖思辨是不可能真正深入这种讨论的。“思辨终止的地方才是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

因此,将人治与法治放在同一个历史发展语境中进行重新思考显得很有必要。在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解答中,韦伯所作出的政治统治变迁分析有很大的超越性和突破性,使人治法治的千年争端和发展更上台阶具有了可能。

韦伯的理论将社会生活中合法存在的统治方式进行了三种大致的分类,即法理型、传统型和魅力型统治。法理型相信法律的绝对权威,统治者的权威要服从在法律的权威之下;传统型崇拜传统惯例的智慧,认为惯例具有合法性和统治性;,魅力型则是超人政治,强人政治的理论基础,个人的超凡能力为其权力和地位提供了合法性。前两种更接近法治论,其中第一种最为普遍,而魅力型则是人治论的表现。

在韦伯看来,法理型统治是官僚依靠法定程序取得合法性和规范权力行使手段,法定程序依赖于官员制定和执行的统治形式,其最大优点在于稳定性,一切活动有所依据,按部就班,最大限度减轻个人能力的影响而无论这种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种统治实质是一种运作方式,法律与官僚都是机构运作的动力和元件,这种统治形式适用于和平时期和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遵循是社会的主旋律,而其缺点也在于稳定,缺乏应对突变和锐意革新的能力,在稳定中将逐渐丧失进取心与生命力,从稳定逐渐转向僵化、腐朽,并且这种社会否定了人们的向善之心,约束人们的行为完全依靠法律的控制力,而法律本身必然是存在漏洞的,改革又举步维艰,因此其法律体系在民众不断的突破尝试中必然面临崩溃而需要一场由魅力型人物率领的政治改革和转型。

而魅力型统治依靠于领导人的个人能力与魅力来维持整个政权的合法性与正常运作,其合法性来自民众对其信任、崇拜和追随。这种统治方式能够方便地提出重大的项目与全新的思想并得到社会的认同、服从与支持,优点是能够迅速决策,集中力量,并且轻松实现改革创新,但其缺点同样明显,对统治者过高的素质要求和低素质领导人能够带来难以控制的破坏性,并且,统治者的优秀也难以保证执行者的优秀,完美的政策在执行中完全可能变形甚至起到反作用,同时,这种依靠于个人魅力建立的合法权力使得统治者将极力迎合大多数支持者的继续支持,这种大多数可能是人数上的,也可能是经济、军事实力上的,因而这种统治方式一是难以保证统治秩序,难以防范社会混乱和动荡,其二也难以保证公正性。

因而韦伯认为魅力型统治是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其过于强力和副作用过于巨大,在变革潮流时期是一剂强效的良药,是立竿见影的激素,但社会进入平稳时期后,其效力就显得明显过剩,而副作用也开始破坏社会的健康;其次,魅力型统治对领导人的要求过高决定了这种统治方式的有效生命周期基本等同于领导人的自然生命周期,职位和地位可以继承,但能力与魅力是无法继承的,其继任者的选择方式将决定社会转向法理型还是传统型,选举带来前者,而遗传带来后者,但魅力型统治将就此中断,即使其继任者重新塑造了成功的个人魅力,那也是断续而不是延续,而一个继任统治者无法塑造足够的个人魅力,不但是统治形式的终结,还可能是一个政权,甚至政治势力、国家、民族的终结。

韦伯的分析基于社会统治形式纯粹这样一种理想类型,但其自身都不认同纯粹类型的统治曾经存在,所能见的都是混合型统治,差异在于混合成分的浓度不同。

中国历史上,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人治与法治的争论达到了空前高度,并且双方都取得了充分的实践机会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作为今人我们回首看来,凡是坚持和试图践行两者非此即彼的纯粹性的尝试,非但没有成功,而且都是祸国殃民的典型,而取得一定成果的,无论最终成功与否,都是混合型统治的实践者。因此,本文绝非希望为人治或者法治中的哪一种张目,而是希望秉持一种中庸之道来探讨混合型统治的科学性,并为探索混合型统治其成分的比例,为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丁点星火智慧,跻身续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这个伟业中的一枚负重轮,一条传送带。

第五篇:经济政治与社会.

1.商品的涵义: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2.商品的二因素: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3.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货币的含义和本质:货币就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5.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责。6.纸币是由国家发行并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

7.价值与价格关系?1.价值最终是由价值决定的。价格是价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量越大,价值越高;反之,价格则越低。2.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生产劳动时间分为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8.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9.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10.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1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1.量入为出,适度消费;2.结构合理,协调消费;3.保护环境,绿色消费;4.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12.企业的类型:个人独资制

合伙制

合伙制和公司制;其中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13.经济效益: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企业必须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率为中心.14.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途径:1.是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是进行经济核算,健全经济责任制度.3.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素质.15.企业成功的取决因素:第一,制定经营战略,确定准确地市场定位。第二,利用网络平台,实现企业的信息管理。第三,诚实信用经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1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的方法和途径:1.树立职业平等观2.树立自主创业观3.树立灵活就业观 17.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18.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1.正确处理初次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关键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再分配是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其调节目标本身就是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体现。共同富裕本身就是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目标。

19.税收的含义 是指国家为时间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有计划地集中社会资金的一种手段。

20.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 无偿性和固定性等基本特征。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21.作为公民应加强依法纳税的意识,争做光荣的纳税人:1.依法纳税是纳税人事业成功 经济实力增强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社会认同的成就。2.依法纳税是公民 企业诚实守信的最好证明,同时也能为其带来潜在的利益。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纳税人必须遵守国家税法的规定,及时 足额地缴纳税款。22.个人储蓄存款的基本形式: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 23.投资的方式:存款储蓄 购买股票 债券和保险

24.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25.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26.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在我国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一,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占支配地位;第二,国有经济以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引导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在国内外竞争中不断壮大。

27.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外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成分。

28.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是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现阶段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9.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二: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尽可能发挥最大效能,对于提高我国总体实力起到重要作用。第三: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0.市场经济的含义: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经济。

31.市场经济的特征:第一,平等性 第二,竞争性 第三,法制性 第四,开放性。

3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第一,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33.国家的宏观调控 就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34.加强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第一,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是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客观要求。第三,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第四,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是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客观要求。

35.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入平衡。36.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在总量上和结构上的大致平衡,即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37.宏观调控的手段:法律手段 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38.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征:一是标准高 二是注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所享受的民主权利和生活环境的改善等,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三是改变发展不均衡局面,缩小地区 城乡 阶层差距 加快中西部地区 农村地区的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39.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基本实现工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 更具活力 更加开放,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三是缩小工农差别 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发展,使城镇人口比重明显增加。四是稳定提高居民消费率,形成消费 投资 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同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富足的生活。

40.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城镇化是解决农村剩余人口转移,促进农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农村发展的目标。最后,农业生产方式的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41.产业结构的含义:是指国民经济各产业的组合状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比例关系。42.加快第三产业的意义:1.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2.可以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3.还可以扩大就业领域和就业人数 保证社会安定。

4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于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 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 投资 转变;二是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 第二 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三是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资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 劳动者素质提高 管理创新转变。

44.经济全球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全球化 贸易全球化 资本全球化。45.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必要性在于:第一,实行对外开放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第二,实行对外开放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第三,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要求。

46.除了世界贸易组织以外,世界三大经济组织还包括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47.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全方位 多层次 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48.独立自主 自主更生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是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一方面,独立自主 自力更生是对外开放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对外开放是增强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 八 课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其内容包括一下方面: 第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人民监督。第二,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督。第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向代表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不仅有权对代表进行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不称职的代表。第二,有利于保证国家机构合理、高效运转。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又

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这样既能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又能使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密切合作、高效运转。第三

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于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同意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的问题,则由

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地处理。这既保障了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第四,有利于

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

5.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6.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呢? ⑴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他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革命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实践做出的历史性选择。7.为什么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一,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第二,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最广泛、最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四,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应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矛盾和问题。

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4)中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人民政协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

9.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3)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的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1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在花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11.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

12.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能坚持正确的方向并稳定有序地发展。第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能够与经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第三,基层群众自制季度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能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第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循序渐进、发展的。

13.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与新期待。第二,基层群众制度增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实效性。第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第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民治的发展路径。

第 九 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我国工人阶级具有高度的革命性、组织性和纪律性,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3.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4.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社会主义运动的目的,就是在政治上把劳动人民从剥削阶级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前提条件。

6.我国的人民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7.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一方面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国家制度的民主化、法律化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正当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8.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一,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第二,中国的民主是最广大当家作主的民主。第三, 中国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可靠保障的民主。第四,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方式的民主。第五, 中国的民主是与法制相结合的民主。

第 十 课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享有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2.要真正做到人民当家做主,就要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我国选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第一, 普遍、平等的选举原则。第二,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第三, 差额选举的原则

4.公民享有的第二项政治权利是积极参与与民主决策:第一,公民可以直接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只是公民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第二,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提出分析论证,这是公民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鱼民主决策。第三,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第四, 公民还可以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决策。

5.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主要有批评和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及检举权。

6.第一, 通过人民代表进行监督。第二, 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第三, 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监督。7.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8.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四个方面。

第 十 一 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怎样才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呢? 第一,努力做到知法明纪。第二, 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第三, 懂得纪律无情、法律无情的真正含义。3.尊重社会公德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

4.在民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和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

5.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6.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7.我国已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8.在宗教问题上,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第 十 二 课

1.主权作为国家的最高利益,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2.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等基本权利。

3.目前,联合国已成为当代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秘书处等。

4.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作为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

5.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卢兴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禁止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6.最重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7.国际关系的内容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8.国际关系的形式也是多样化的,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其基本形式。9.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第一,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第二,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第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过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第四, 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立足点。第五, 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政策。10.P139:

第一,中国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第二, 中国是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第三, 中国在维护第三世界国家权利方面起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 十 三 课

1.“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2.教育具有多方面功能:第一, 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第二, 教育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第三, 教育能够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3.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道路,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是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

4.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两部分:(1)职业学校教育(2)职业培训。

5.职业教育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二,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均衡发展的需要。第三,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第四,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创立创业型、创新型社会的需要。

6.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政府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跟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安全制度。

7.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8.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9.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第一,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劳动力自身的生产和在生产。第二,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调节作用。第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第 十 四 课

1.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文化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2.文化的特点:第一,文化具有创造性。第二, 文化具有继承性。第三, 文化具有地域性或民族性。第四, 文化具有价值性。

3.文化的作用:第一,文化可以促进人的社会化,提供思维和行为模式。第二, 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第三, 文化在国家经济建设中起先导作用。第四,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第五, 文化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

4.和谐文化是人与人和谐共处、人与社会和谐共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

第一,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问方向。第二,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以彰显人文关怀为理念。第三,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注意多元文化的兼收并蓄,倡导大众共享及文化的多元统一。第四,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加强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对话

5.企业文化也称组织文化,是指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文化形象。

6.体育文化是指综合利用身体练习和提高人的生物学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设施,是一种竞技运动文化,直接关系到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社会主义制度价值层面的内在要求,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旗帜。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维系整个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第 十 五 课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2.全面协调可持续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是单一的经济发展,而是社会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5.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6.诚信友爱是指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7.充满活力是指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8.安定有序是指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9.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成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10.P171: 第一, 明确使命。第二,志存高远。第三, 勤奋学习。第四, 投身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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