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去年中央安排社保和就业支出5753
亿元
作者 毛万熙
2024-3-3 5:29:50来源:2024年03月02日 09:19:37 中国证券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3月1日透露,202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3.7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024.2亿元,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社保司介绍,去年中央财政完善了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支持实现制度全覆盖。共下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70亿元,其中调标补助资金320亿元;下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54亿元,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55元)对中西部地区予以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参与研究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办法。
财政部单列70亿元支出设立国资运营公司
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的2024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今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根据其中的202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202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24年和202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其中,前四类企业上缴比例均较去年上调了5个百分点。
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央企从2024年开始向财政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按照当时的规定,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净利润的10%上缴;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类企业按净利润的5%上缴;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暂缓三年上缴。
但在2024年,仅国务院国资委[微博]所监管的央企的营业收入就达到126271.6亿元,利润总额8151.2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989.6亿元,央企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对较低,所以外界对于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比例的呼声一直不断。
此后的2024年起,央企被分为四档实施征收,前三类企业应分别上缴企业税后利润的15%、10%和5%,第四类企业则免交国有资本收益。虽然比起2024年,看起来只有5个百分点的增长,但考虑到第一档企业从10%提高到15%,实际绝对额增长幅度在50%左右。
同时,从2024年起,财政部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范围。
到了2024年,由于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日益高涨,经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征缴比例首先从15%上升至20%,单独成一档。这也开启了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继续提高的先例。
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则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4年提到30%。
征缴比例提高后,财政部预计,2024年收取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下同)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其中,第二类企业增加的上缴利润最多,较去年增加163.73亿元。
如果按照征缴比例推算,大致可得出2024年这四类企业纳入征缴范围的税后利润计算基数。其中,第一类烟草企业2024年预计被征缴400亿元,对应税后利润基数为1600亿元;第二类企业被征缴746.44亿元,对应税后净利润基数约为3732.2亿元;第三类企业被征缴216.11亿元,对应税后利润基数约为1440.73亿元;第四类被征缴52.35亿元,对应税后利润基数约为523.5亿元。
按照财政部提供的四类企业今年比去年多征税后利润数据和这两年的征收比例,可以大致推出这四类企业今年税后利润的增幅分别为8.28%、-3.93%、6.41%、1.26%,四类企业总的税后利润同比增幅约为0.87%。这或许显示财政部谨慎看待今年国企利润增长,其中第二类企业有税后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此外,今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支出安排还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
财政部表示,202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其中企业困难职工补助支出5亿元,用于央企困难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亿元。
财政部还单列了一个其他支出70亿元,用于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外界猜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央企中已成体系的大型企业实施改造,如中航工业、华润等,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能对现有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加以新设或改造。
202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
预算编制说明
一、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的编制范围
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一)住房公积金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不包括:人员经费自理的中央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以及转制科研单位。
(二)提租补贴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企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在京单位)。不包括: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中央京外单位),人员经费自理的中央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以及转制科研单位。
(三)购房补贴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在京单位;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已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中央京外单位。不包括: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尚未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其他中央京外单位,人员经费自理的中央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以及转制科研单位。
标准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
2.提租补贴。按照中央在京单位预计2024年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包括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人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70元/月。
3.购房补贴。指中央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按照现行房改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购房补贴预算编制范围,2024年需要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中央单位申请购房补贴资金需具备以下条件:单位已经为职工建立住房档案,并按要求对申请购房补贴预算资金的职工进行了公示,同时,对拟申请的购房补贴预算资金预计2024年能够发放到位。
(1)中央在京单位的购房补贴需求按照下列公式测算:
①按月补贴。指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职工((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按月补贴计算公式:职工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24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补贴标准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
房补贴的工龄补贴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按实际工龄计算。
③住房未达标补贴。指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差额面积计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享受购房政策优惠,是指已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按上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腾退已购公有住房、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对于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1265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对于未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2024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职工已经承租或购买可售住房,并同时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积核定时应合并计算,待其腾退不可售公房后不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计发差额补贴。
④级差补贴。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一次性计算级差面积补贴。级差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其中:
日单位账面累计财政拨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的结存数额,包括事业单位将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转入事业基金形成的累计结余。按照《财政部关于2024年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4]59号)的规定,二级预算单位上交主管部门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拨款结余资金时,相应减少本单位的“2024年末结余-小计”;二级预算单位收到主管部门再分配的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拨款结余资金时,相应增加本单位的“2024年末结余-小计”。
“2024年年末结余-其中:安排本年支出”:指单位按照财政部规定动用预计2024年末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包括转入事业基金形成的累计结余)分别安排用于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的支出数额。
(四)2024年末售房收入结余。
“2024年末售房收入结余-小计”: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单位账面累计结余的公房出售收入结存数额,不包括应计提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2024年末售房收入结余-其中:安排本年支出”:指单位按照财政部规定动用2024年末售房收入结余的20%安排发放2024年购房补贴的支出数额。
(五)用预算外资金安排本年支出。指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安排发放2024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的支出数额。
(六)用其他资金安排本年支出。指单位用其他自有资金安
三、关于编制《2024年中央行政单位购房补贴预算基础数据表》(附件2)的说明
(一)职务(职称)。指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职务或职称,二者只能选其一。
(二)标准职务(职称)。指按国家规定应当对应的职级。
(三)是否提职。指职工职务(职称)的变化情况(下同)。
(四)现住房建筑面积。指职工家庭已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房改住房建筑面积,或者已承租的可售公房建筑面积(下同)。
(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国家承认的实际工龄(下同)。
(六)1998年月标准工资。指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职工1998年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下同)。1998年以前已离退休无房老职工,其“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按“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离退休费”计算,基本离退休费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各部门自行发放的各种补助。1998年各职务月均基本离退休费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行政人员:正司局级800元,副司局级700元,正处级570元,副处级510元,正科级440元,副科级及以下380元;工人:高级技师480元,技师和高级工430元,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370元。
四、关于编制《2024年中央事业单位购房补贴预算基础数据表》(附件3)的说明
(二)标准职务(职称)。指按国家规定应对应的职级或职称。分为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及以下四个级次。
五、关于编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职工基本情况表》(附件4)的说明
(一)已解决人数。
“已解决人数-按月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已离退休并领取按月补贴的无房职工人数。
“已解决人数-无房一次性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已领取无房一次性补贴的无房老职工人数。
“已解决人数-未达标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已领取未达标补贴的职工人数。
“已解决人数-级差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已领取级差补贴的职工人数。
“已解决人数-其他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已领取其他补贴的职工人数。
(二)尚未解决人数。
“尚未解决人数-按月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符合领取按月补贴的无房职工人数(包括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
“尚未解决人数-无房一次性补贴”:指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单位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无房一次性补贴的无房老职工人数。
(一)1999-2024年已解决购房补贴额。指单位1999-2024年购房补贴决算数额以及预计2024年发放购房补贴数额之和。
(二)2024年需要解决购房补贴额。指单位按照现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政策规定,2024年需要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数额。
(三)1999-2024年购房补贴需求合计。为1999-2024年已解决购房补贴额和2024年需要解决购房补贴额之和。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2024年04月03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24]3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管理,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我们制订了《中央本 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分配行为,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中央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或机构运行等)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 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 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五条中央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 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对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结余资金,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财力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 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中央部门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定额管理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 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 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对于基本支出没有财 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基本支出预算可以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 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章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 定员、资产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中央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资产,是指中央部门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 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的资产、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和 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其表现形式为办公用房、车 辆、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定额,是指财政部根据中央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 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八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二)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三)制定定额标准要规范化,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第九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一)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二)根据基本文出的特点,对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支出经济 分类款级科目进行合理调整、归并,形成若干基本支出定额项目。
(三)基本支出定额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具体定额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住房补贴和其他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具体定额项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包括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一般专用设备购置费、一般交通工具购置费、一般装备购置费等)、福利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
(四)为规范定额分配行为,根据中央部门承担的职能、行 业及业务特点,将中央部门分为若干类型。在核准同类单位工作量、占用的资源和相关历史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人或实物作为测算对象,确定各类单位各定额项目的单项基准定额。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定额项目中,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 费等可采取人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五)确定同类单位单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确定同类单位的分档定额标准,最后确定各单位所应执行的各个单项定额标准。
(六)各个单项定额标准的总和构成单位基本支出的综合定额。
第十条 定额标准的调整
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一致;定额标准的调整在预算开始前进行;定额标准一经下达,在预算执行中不作 调整,影响预算执行的有关因素,在确定下一定额标准时,由财政部统一考虑。
第三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中央部门根据财政部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制本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格式报送财政部。
第十二条财政部对中央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进行审核,按照定额标准及有关依据,结合中央部门基本支出结 余情况,测算并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 公用经费,下同)及财政拨款补助数。
第十三条中央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 额及财政拨款补助数额内,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 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 费各自的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之间,自主调整编制本部门的基 本支出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部。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将审核汇总后的中央部门预算上报 国务院审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央 部门批复。
第四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基本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分别 核算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安排;日常公用经费 应与部门占有的资产情况相衔接,未按相关规定报批或超过配置 标准购置的实物资产,一律不安排日常维护经费。
第十六条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应当同时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中央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的基本支出,可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安排项目支出或结转下年使用;发生的短收,中央部门应当报经财政部批准后调减当年预算,当年的财政补助数不予调整。如遇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由中央部门报经财政部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基本支出结余应按照财政部有关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中央部门应加强对基本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将预算安排与基本支出结余资金统筹考虑。
第十九条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 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预 [2024]355号)同时废止。
6月12日,胡润百富在上海发布了“2024胡润富豪消费价格指数”,这也是胡润百富连续第四年发布该指数,报告称中国新贵族起步价达1.1亿元。胡润研究院调查分析了包括房产、汽车、手表、珠宝等8大类共58种与高品质生活方式相关的商品价格一年来的波动,得出的结论是今年胡润“富豪CpI”同比增长11.3%。调查显示,奢华房产价格猛增,是 “富豪CpI”高企的主要因素。同时,按照胡润百富的标准,在中国追求新贵族的生活方式,至少需要1.1亿元的起步价。
今年胡润“富豪CpI”同比增长11.3%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5月份经济数据的次日,胡润百富在上海发布了“2024胡润富豪消费价格指数”,今年胡润“富豪CpI”同比增长11.3%,而去年同期受金融危机影响,胡润“富豪CpI”同比增长4.6%。
“2024胡润富豪消费价格指数”基于分析58种与高品质生活方式相关的商品,包括房产、汽车、手表、珠宝、烟酒等8大类,对比它们在2024年6月1日与2024年6月1日的市场价格发现,一年内它们的平均价格涨幅为12%。而同期汇率变化为:欧元贬值14.6%,英镑贬值11%。胡润百富据此得出结论:今年的胡润“富豪CpI”同比增长11.3%。
而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长3.1%。相比之下,“2024胡润富豪消费价格指数”比5月份的CpI高出8个百分点。
据了解,今年是胡润百富连续第四年发布该指数。据4月份“胡润财富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已有87.5万个千万富豪,比去年增加了6.1%;已有5.5万个亿万富豪,比去年增加7.8%。这些特殊的消费群体,构成了“富豪CpI”榜单。
奢华房产价格猛涨45.1%推高“富豪CpI”
胡润百富创始人兼首席调研员胡润表示:“现在要花更多的钱才能进入中国的精英圈子,调查报告《报告称中国新贵族起步价达1.1亿元》。越来越多的富豪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追求更顶级的奢侈品,他们的需求远远超过市场上的供应量。例如在上海,一套豪华房产的价格几乎是四年前的3倍了。”
胡润表示:“房产价格猛增是富豪CpI高涨的主要因素,一年间富豪消费的高端房产价格平均涨幅高达45.1%。”
调查显示,奢华房产的价格继去年微跌1.8个百分点之后,今年涨幅高达45.1%,几乎是其他类别商品价格平均涨幅的4倍。比如,一套750平方米的上海奢华别墅,过去一年中价格上涨了90%,现在为7100万元,比四年前高出2800万元。在住宅市场普遍坚挺的情况下,面对强劲的市场需求,奢华房产供应量有限,因此拉高了价格。
追求新贵族生活方式,至少需要1.1亿元
按照胡润百富的标准,在中国追求新贵族的生活方式,至少需要1.1亿元,比去年提高了22%。
以一个上海新贵为例,家庭消费中包括三套房产,一幢400平方米的别墅、一套上海市区的公寓和一套三亚的度假房(4000万元起步)。他的豪宅中不但收藏着古董,他还喜欢收藏古代字画和当代著名画家的作品(5000万元起步),平均拥有4款名车和5块名表(约合2024万元)。他们不怎么规避风险,最近一年投资房地产较多。
旅游、高尔夫和游泳是中国富豪最青睐的休闲方式。近两年来富豪们出国的次数更多了,比两年前增长了40%。今年富豪们平均享有假期16天,以旅游为目的出国的人占2/3,比去年多了将近1/3。
美国、法国和澳大利亚是富豪们最青睐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三亚、香港和云南等地是富豪最青睐的国内旅游目的地。40%的千万富豪打高尔夫,他们的平均差点为98杆。富豪们非常重视对下一代的培养,美国和英国是他们为孩子选择国际教育地优先考虑的两个国家。
洋酒和白酒阵营中,富豪最青睐路易十三和茅台
调查显示,今年豪华酒类商品的价格涨幅基本与去年持平,平均涨幅为9.1%,去年为10%。
拉菲堡红酒和茅台30年的价格分别上涨了36.6%和29.6%,今年一瓶拉菲堡红酒的价格高达34万元,而一瓶茅台30年的价格则将近1.3万元。其他进口豪华酒品牌以坚挺的价格策略应对强劲的市场需求。比如,一瓶路易十三今年的价格为17580元,比去年高出17.4%;四年前的价格为9800元,平均每年上涨10%。路易十三是今年最受富豪青睐的豪华洋酒和极品干邑;超级豪华威士忌冠军是皇家礼炮;茅台是最受青睐的白酒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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